红色中国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楼主: 霧雨魔理莎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最高法院就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新司法解释征求意见 [复制链接]

Rank: 8Rank: 8

楼主
发表于 2024-4-11 05:23:50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隐秘战线 于 2024-4-11 05:31 编辑

不知道把本就很低的生育率再干下去是为了什么,难道是为了加速主义逼人更快躺平?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8Rank: 8

沙发
发表于 2024-4-11 05:49:50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隐秘战线 于 2024-4-11 05:51 编辑
远航一号 发表于 2024-4-11 05:42
自2021年起,单行的《婚姻法》就已经失效

现在只有一部包罗所有民法的所谓民法典
原文在这里:第七条【父母在子女婚后为其购房出资的认定】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为夫妻购置房屋,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房屋归出资人子女一方所有,并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离婚过错、房屋价值等事实,由获得房屋一方对另一方予以适当补偿。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父母出资或者一方父母部分出资为夫妻购置房屋,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且一方不同意竞价取得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出资来源及比例、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离婚过错、房屋产权登记情况等事实,判决房屋归一方所有,并由获得房屋一方对另一方折价补偿。

第二十条【离婚经济帮助的处理】
离婚时,夫妻一方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仍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请求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给予适当帮助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一方因经济困难无房居住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请求,判决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采用下列方式予以帮助:
(一)一定期限的房屋无偿使用权;
(二)适当数额的房屋租金;
(三)通过判决设立一定期限的居住权;
(四)其他符合实际的方式。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8Rank: 8

板凳
发表于 2024-4-11 08:57:22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隐秘战线 于 2024-4-11 08:57 编辑
文艺标兵 发表于 2024-4-11 08:44
意见征集的意思就是我们要开始侵犯群众的利益了,如果群众反应小那就通过,如果群众反应大那就慢慢通过。

...
形式主义,婚姻契约≠生育率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Archiver|红色中国网

GMT+8, 2024-5-17 21:54 , Processed in 0.016481 second(s), 9 queries .

E_mail: redchinacn@gmail.com

2010-2011http://redchinacn.net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