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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H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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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远航老师有关脑体分工的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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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24-4-16 01:22:53 |显示全部楼层 |倒序浏览
本帖最后由 HAD 于 2024-4-16 01:27 编辑

三大差别何时能消灭?消灭阶级差别是否就意味着消灭三大差别呢?https://review.youngchina.org/archives/13926


在列宁看来,消灭阶级就意味着消灭三大差别,或者说,如果三大差别还存在,就不能说阶级已经消灭了:

“为了完全消灭阶级,不仅要推翻剥削者即地主和资本家,不仅要废除他们的所有制,而且要废除任何生产资料私有制,要消灭城乡之间、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之间的差别。”(列宁 《伟大的创举》)

传统马克思主义教科书中沿用的就是列宁的说法:

“在上述基础上消灭历史上长期存在的束缚人的才智全面发展的社会分工,消灭人们在社会经济地位上的一切差别和重大的社会不平等,主要是工农差别、城乡差别、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差别。只有这些重大的社会差别消灭以后,才标志着阶级差别的最终消灭”。(肖前等主编 《历史唯物主义原理》 1983年7月第一版 第243页)

我们《社会主义的理论和现实》一文中已经澄清过,社会主义是共产主义的第一阶段,在这一时期,虽然仍然保留按劳分配的资产阶级法权,但阶级和阶级差别都已经被消灭了。如果阶级差别的消灭和三大差别的消灭是同步的话,那么,社会主义社会建成的一个标志就是三大差别的消灭。

但是,马克思恩格斯的说法略有差别。首先,马克思恩格斯也认为阶级消灭和城乡差别(以及工农差别)的消灭是同步的:

“由社会全体成员组成的共同联合体来共同地和有计划地利用生产力;把生产发展到能够满足所有人的需要的规模;结束牺牲一些人的利益来满足另一些人的需要的状况;彻底消灭阶级和阶级对立;通过消除旧的分工,通过产业教育、变换工种、所有人共同享受大家创造出来的福利,通过城乡的融合,使社会全体成员的才能得到全面发展;——这就是废除私有制的主要结果。”(恩格斯 《共产主义原理》)

“消灭城乡对立不是空想,不多不少正像消除资本家与雇佣工人的对立不是空想一样。”(恩格斯 《反杜林论》)

也就是说,马克思恩格斯认为,社会主义社会的实现就意味着工农差别和城乡差别的消失。


但是,脑体分工却不同。在共产主义第一阶段即社会主义社会,阶级已经消灭,但是脑体分工仍然可以存在。脑体分工的彻底消失,要等到共产主义高级阶段才能实现:


“在共产主义社会高级阶段,在迫使个人奴隶般地服从分工的情形已经消失,从而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对立也随之消失之后;在劳动已经不仅仅是谋生的手段,而且本身成了生活的第一需要之后;在随着个人的全面发展,他们的生产力也增长起来,而集体财富的一切源泉都充分涌流之后,——只有在那个时候,才能完全超出资产阶级权利的狭隘眼界,社会才能在自己的旗帜上写上:各尽所能,按需分配!”《哥达纲领批判》

所以,马克思恩格斯的观点和列宁还是存在一定差别的。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工农差别和城乡差别在进入社会主义社会之后就不存在了,但脑体差别仍然存在,只有到了共产主义高级阶段,脑体差别才会消失;而列宁和以后的马克思主义者则大都认为,三大差别的消灭是人类进入社会主义社会的前提。

斯大林的观点从表述上与马恩类似。他认为,在消灭了剥削消灭了阶级之后,城乡对立跟着也就消灭了:

“在我国,随着资本主义和剥削制度的消灭,随着社会主义制度的巩固,城市和乡村之间、工业和农业之间利益上的对立也必定消失。结果也正是这样。社会主义城市、我国工人阶级在消灭地主和富农方面所给予我国农民的巨大帮助巩固了工人阶级和农民的联盟的基础,而不断地供给农民及其集体农庄以头等的拖拉机和其他机器,更使工人阶级与农民的联盟变成了他们之间的友谊。当然,工人和集体农庄农民,仍然是两个在地位上彼此不同的阶级。但是这个差别丝毫不削弱他们的友谊关系。恰恰相反,他们的利益是在一条共同线上,在巩固社会主义制度和争取共产主义胜利的共同线上。因此,过去乡村对城市的不信任,尤其是对城市的憎恨,连一点影子都没有了,这是毫不奇怪的。这一切都表明,城市和乡村之间、工业和农业之间的对立的基础,已经被我国现今的社会主义制度消灭了。”(斯大林 《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

但是,阶级消灭并不意味着脑体差别的消灭(斯大林后来在《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又把脑体差别分为本质差别和非本质差别,认为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社会只消灭了脑体之间的本质差别,但是没能消灭非本质差别。但是,斯大林并没有解释,这种非本质差别是否体现在收入上呢?如果是,能说这种差别是非本质的吗?):

“在社会主义社会里,每个人按他的能力进行工作,但不是按他的需要、而是按他为社会所做的工作取得消费品。这就是说,工人阶级的文化技术水平还不很高,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对立依然存在,劳动生产率还没有达到能保证消费品丰裕的高度,所以社会只得不按社会各个成员的需要,而按他们为社会所做的工作来分配消费品。

“共产主义是更高的发展阶段。共产主义的原则是:在共产主义社会里,每个人按他的能力进行工作,但不是按他所做的工作、而是按一个有高度文化的人的需要取得消费品。这就是说,工人阶级的文化技术水平已经达到了足以打破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对立的基础的高度,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对立已经消失,而劳动生产率达到了可以保证消费品十分丰裕的高度,所以社会就有可能按各个成员的需要来分配这些消费品了。”(斯大林 《在全苏斯达汉诺夫工作者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1935年11月17日)》)

实行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社会可以消灭城乡差别和工农差别,但是只有到共产主义高级阶段即在共产主义自身的基础上充分发展的社会,脑体差别才会被消除。

毛主席的提法又不太一样。中国实现了社会主义,但是却仍然存在阶级和阶级斗争。三大差别一样也没有消灭。也就是说,毛主席眼中的社会主义实际上仍然处于马恩所说的过渡时期(具体请参看《社会主义的理论和现实》一文以及少年中国评论网站“辨析社会主义”专题 http://review.youngchina.org/archives/3969 )。不过,文革时期提出消灭三大差别(也有人提出了向按需分配过渡),的确在一定程度上超越了历史阶段。因为这相当于提出从过渡时期直接向共产主义高级阶段过渡,忽视了共产主义第一阶段。合理的提法应该是,消灭阶级,消灭城乡差别和工农差别,建立名副其实的社会主义社会即共产主义第一阶段。在进入社会主义社会之后,再继续发展生产力,争取早日消灭脑体差别,从按劳分配向按需分配过渡。








这篇文章认为消灭脑体分工是共产主义高级阶段才能做到的事,而且认为这是马克思所说的话,而学点马克思主义里并没有说消灭脑体分工要到共产主义高级阶段才能完成,该如何看待这个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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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24-4-16 14:41:02 |显示全部楼层
sysiphus 发表于 2024-4-16 13:38
这个观点蛮新奇的,好像没见你提过

老观点了
很简单,不这么讲,怎么甩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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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24-4-16 15:23:33 |显示全部楼层
指鸭为鼠 发表于 2024-4-16 15:12
恰恰相反,把失败看做客观条件不成熟才是甩锅
按照他们的客观条件不成熟论,邓小平就是对的,搞不了社会主 ...

不如斯大林主义集权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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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24-4-16 18:30:11 |显示全部楼层
俞聂 发表于 2024-4-16 16:36
是嘛,马恩说的就是脑体分工

劳动群众(日增的公民群众)真正行使经济和国家权力的先决条件是: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民主,民主地选出的工人代表具有真正的权力,工人会议和政治的多元性(即多党制)。但是,为要使这些自由和权力具有真实的内容,而不是徒具形式,劳动者(公民)群众必须处于真正行使权力的物质和社会的环境之中。这就表示生产者和管理者之间的劳动分工应该消逝,而这种消逝又反过来要依靠以下两个先决条件:工作日的急遽缩短,和文化及资料方面的完全破除阻碍。在这个意义上,不断的文化革命——在生产和消费方面,废除文化和资料一切垄断——则是社会主义的必要条件。与这个文化革命有密切相互关系的,就是教育的形式和内容的彻底革命

但最基本的,是要解放生产者;如果生产者与管理者之间的社会劳动分工没有逐渐消灭,则生产者的解放是不可能的。


但是在某种程度上,随着社会分工不断发展,社会被划分为不同阶级,国家出现——其本质被定义为:对于每个成员来说,作为一个整体中的一部分,他被剥夺了某些职能的行使权;只有一小部分人负责行使这些职能


国家并非一直存在。一些社会学家和学术类政治学家在谈到原始社会的国家时犯了错误。他们真正所做的是把国家和共同体等同起来。如是这般,他们就剥夺了国家的特殊性质,即某些由共同体集体行使的职能被移除,而成为这个共同体中一小部分成员的专属特权。换句话说,国家的出现是社会分工的产物。如果这种社会分工还处于初级阶段,共同体中的所有成员就轮流行使其这个共同体的全部职能。这样就不存在国家,也没有特殊的国家职能。但是在某种程度上,随着社会分工不断发展,社会被划分为不同阶级,国家出现——其本质被定义为:对于每个成员来说,作为一个整体中的一部分,他被剥夺了某些职能的行使权;只有一小部分人负责行使这些职能。剥夺大多数成员曾经(一开始是集体)行使的某些职能,以便将这些职能交给一小部分人


异化概念拓展至人们的普遍活动中,这意味着什么?我们生活在一个商品生产和劳动分工过分专门化的社会中。结果,为了谋生而从事某种特殊工作的人们,眼界蜕化得相当狭隘。他们成了他们所干工作的囚徒,考虑问题受到特殊专业的限制。由于这种局限性,他们的社会和政治敏锐度也在下降。

当我说无阶级的社会主义社会时,当然不是指苏联、东欧和中国的那些社会。它们充其量只是属于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之间的过渡社会。尽管私有财产已被废除,但社会阶级并未消亡,仍存在着不同的阶级、阶层、劳动分工和商品生产。因此,那里仍有着异化劳动和异化的人。人的异化、劳动异化、人类活动的异化消失的先决条件只有在我所提过的以下这些过程的持续推进中才能被创造出来:商品生产的消失,经济匮乏的消除,通过废除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消除劳动分工,体力劳动与脑力劳动、生产者与管理者之间差别的消失。所有这些会使劳动的性质逐渐转化,劳动不再具有挣钱糊口的强制性,而是人们踊跃从事的活动,因为劳动是出自人们内在的需求,是人们才智的发挥。只有当这一点得以实现时,异化劳动及其有害结果才会终止存在。

现象不仅可以存在于由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而且它们甚至必然存在——只要商品生产继续存在,劳动力与严格限制和计算的工资的交换仍然存在,使这一交换得以发生的经济强制仍然存在,劳动分工(尤其是体力劳动与脑力劳动之间的分工,等等)继续存在。在一个官僚主义变态和蜕化的过渡社会中,这些现象甚至可以在一个越来越大的范围中存在。

资本主义社会的劳动分工,使无产阶级从事生产所必需的体力劳动,而其它社会阶级则从事文化的生产和吸收。无产阶级的疲劳劳动,消耗了他们的体力和精力,使无产阶级整体来说无法接触及吸收最先进的科学与文化知识,也不能经常地参加政治及社会活动。在资本统治下,无产阶级在科学和文化上处于落后的地位。工人阶级运动的发展,带来了机构和机关工作人员。这些专门知识对弥补工人阶级的状况是必需的,对继续进行阶级斗争更是绝对不可缺少的条件。(1)简单地说,这种专业化,产生了官僚现象。换句话说、只要一些人把政治活动或者工会活动当做全职制的专业,那就有官僚化的潜伏可能。


正如我以前已经提到过的,对工作周的根本性缩减(也许减到半日工作时间)是真正的工人管理的物质前提。如果生产者每日工作八小时,外加两小时左右的交通时间,他们就简直没有充裕的时间来管理自己的事务,不论是在工厂,在办公室,还是在社团里。同羊。把教育过程极度延长,重新加以安排使其贯穿于普通生产者的整个一生中;对集中化的青报资料做到人人普遍都能使用,这两方面也都是实现社会主义革命的一个中心目标(消除主产者和管理者之间的社会劳动分工)的先决条件。

俞网友能否看一下曼德尔这些谈论分工的选段和本网所说的脑体分工是否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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