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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勤德:警惕,有人要设法逃脱改革失败的罪责!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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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4-14 03:42:49 |显示全部楼层 |倒序浏览
本帖最后由 益友 于 2013-4-14 03:43 编辑

张勤德:警惕,有人要设法逃脱改革失败的罪责!

     2013-04-12


昨天,新浪网转发了一条令人震惊的信息:新华社中国网事以“上海拟立法规定改革创新要‘宽容失败’”为题报道,记者仇逸、叶锋从上海市人大获悉:“上海市政府已提请市人大审议《关于促进改革创新的决定(草案)》,对按规定程序决策、实施改革创新,而未能实现预期目标,且未牟取私利的,在考核中不作负面评价,不予追究行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此动向是特别值得注意的。这是在于:

按照这种“宽容改革失败论”,显然对于造成两极分化和导致产生新资产阶级这种重大失败;对于导致公有制丧失主体地位这种颠覆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犯罪行为;对于明知会打水漂却还去大量购买包括“两房”债券在内的美国债券等类卖国行为;对于在私有制已占主体地位的情况下仍要进一步瓜分国企的疯狂行为等等,统统都应当“宽容”而不容许依法追究责任。

按照这种“宽容改革失败论”,显然对于那种打着改革的旗号使私人资本特别是外资大举进入金融、能源、铁路等领域以控制中国经济命脉的主张;那种照搬西方市场化模式,搞小政府、大社会的主张;那种妄图通过搞西方国家那种资本主导的城镇化,使国有土地这一块最大的公有资产进一步私有化、外资化的主张;那种强调在中国处理同帝国主义国家的关系时应实行“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方针的主张,统统都应当“宽容”而决不容许发表不同意见,更不要说抵制。

更严重的是,这一根本违反党章、宪法的“决定”,共产党市委领导下的政府,竟敢提请人大立法。而且,这种事情恰恰在当前全国上下正围绕上述问题进行错综复杂斗争的重要时刻发生,无疑有特殊意义。所以这种倾向和行为如果得不到及时、有效地纠正、处置,反而得到鼓励、推广,危险性自然特别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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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4-14 03:45:38 |显示全部楼层
人民日报昨发评论文章:要宽容改革失败者

来源: 人民网-人民日报 | 作者:李泓冰 | 时间:2013年4月13日 12:56

宽容改革失败者,不但是对改革创新者的激励,免其后顾之忧,也是从法治的角度治庸治懒,让为官平庸者警醒


最近,上海一份即将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引起舆论关注。这份《关于促进改革创新的决定(草案)》引人注目的有两条,一是上海拟设立改革创新奖,针对改革创新有突出贡献的当地各级政府、企业、团体及个人;二是对按程序决策、实施改革创新,而未能实现预期目标,且未牟取私利的改革创新失败者,拟实行责任豁免。

肩负着中央“四个率先”重任的上海,在“率先推进改革开放”中,以改革的思维从法治角度推进改革,这一被舆论普遍解读为“干部创新失败有望‘免责’”的立法思路,让人感叹。

改革有风险,但不改革,党和国家就有危险。问题在于,人人深知,改革创新是要从一些局部、一些领域、一些地方突破的,改革成果点滴汇聚,方能蔚为大观。但是,对先行者来说,风险确实很大。并不是所有的改革创新都能成功,特别是当改革触动到深层的体制机制之弊,触动到既得利益阶层、部门或人群的“蛋糕”,改革者面对重重阻力甚至风险几乎是必然的。那么,这个“风险”由谁来承担?

是的,改革者必须具有牺牲精神和社会担当。当年,安徽凤阳最早尝试“包产到户”的18位小岗村农民,是“冒着杀头的危险”,按下触目惊心的红手印,方拉开中国农村改革的序幕。中国改革的总设计师邓小平说过,改革“不要怕冒一点风险”,1991年他视察上海时,就特别强调“克服一个怕字,要有勇气。什么事情总要有人试第一个,才能开拓新路。试第一个就要准备失败,失败也不要紧”。今天,改革进入深水区、攻坚期,改革者所要面对的,是“硬骨头”、是“险滩”,所要突破的,是固化的利益藩篱。这也正是习近平同志强调,要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深化改革的深意。

现在,上海的尝试本身就具有改革创新的色彩。它让我们意识到,或许可以从法律层面,护佑改革者不惧风险,给敢为人先的组织和个人减少一些为失败担责的心理负担。而允许试错、宽容失败,或将在某种程度上,规避改革者可能遭遇的悲剧性命运。类似举措,有助于化解目前改革创新工作中存在的思想顾虑、制度障碍、机制缺陷和利益藩篱等突出问题,有助于化解改革创新动力不足、改革创新政策“碎片化”等倾向。

中国的改革开放已近35年,从曾经的“闯红灯”、“摸着石头过河”,到现在一些地方开始用法治思维规范和保护改革创新,把改革创新纳入法律的框架,这表明我们的法律意识和规则意识也在逐步建立和成熟的过程之中。让改革失败者“免责”,不但是对改革创新者的激励,免其后顾之忧,也是从法治的角度治庸治懒,让为官平庸者警醒。

改革的时机稍纵即逝,如何消除“改革疲劳症”,如何打消改革者的后顾之忧,如何增强改革者的创新勇气,是当前各地面临的共同挑战。对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和发达地区来说,尤其责重。不仅原地踏步可能意味着失败,而且在全国改革大局中,更要肩负“率先推进”使命。从这一点看,上海对改革本身的“改革”具有示范效应。当然,如何厘清“改革失败”与“失职渎职”造成的损失,还需要在法律法规的层面更加细化,更加完善。

原题:人民日报人民时评:护佑改革者涉过“险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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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3-4-14 03:47:26 |显示全部楼层
改革怎么改? 继续违反宪法彻底私有化?为什么不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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