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的李庄(资料图)
前日抵港的北京律师李庄,昨天形容某人在重庆的四年多实施的是“法西斯专政”,“刘志军是纯粹贪腐,博不是,他在重庆那些年法西斯专政太恶劣,这个罪行比刘志军贪污几千万要大得多,对中国司法环境和律师制度带来毁灭性的摧残,无法用现金衡量。”在法律上可构成“循私枉法”,“玩忽职守”等罪。 李庄称他30万字(李庄案真相)最快八月份在国内出版。明晚六时至八时,李庄在香港国际会展中心香港书展发表演讲。这是高院,司法部罕见在审理某案前让被告人的对立面在境外中外媒体散布一面之辞,此举已明显违背公平公义公允之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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