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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远航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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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审判薄熙来第五天(精彩程度超出以往)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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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发表于 2013-8-26 13:33:57 |只看该作者
上午的庭审结束后,本院将在吉华大厦召开庭审情况通报会,由本院新闻发言人向媒体记者通报上午庭审的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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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49)| 收藏| 评论(3)5分钟前 来自专业版微博

法庭审理结束。审判长宣布休庭。本案将在合议庭评议后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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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发表于 2013-8-26 13:21:24 |只看该作者
回眸一笑:
法院审得是博,百姓审得是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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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013-8-26 13:12:27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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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2013-8-26 13:09:35 |只看该作者
法庭辩论结束。被告人薄熙来进行最后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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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13-8-26 13:06:46 |只看该作者
精彩自辨,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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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13-8-26 13:00:33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实事求是者 于 2013-8-26 13:05 编辑

二十六号的法院微博进行了多次修正:
文字来自多维:
根据最先发布的庭审实录,公诉人在陈述完“被告人薄熙来当庭罔顾事实,提出无理辩解,企图混淆视听”后举例,“例如,在同意出具王立军虚假诊断证明的问题上,薄熙来一再强调是基于上级的指示。但是在案证据证实,薄熙来同意出具虚假诊断证明在前,其所说的上级六条指示在后,而且,上级指示中没有出具虚假诊断证明的要求。薄熙来的上述辩解完全是在颠倒事实,以达到推卸责任之目的。”

第一份庭审记录发布后不久,济南中院删除了此份实录,并在修正后再行发布。修正后的庭审实录发布后不久,济南中院官方微博再次删除长微博,进行第二次修正。修正后的长微博中,删除了公诉人的例证部分。也即“薄熙来一再强调基于上级指示”,以及“虚假诊断证明”、“上级六条指示”等悉数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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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13-8-26 13:00:25 |只看该作者
2013年08月26日于12:51 上午
纽约居士 说:
令人信服。自辩非常精彩!书记尽力了!有这个表现足以成为当之无愧的领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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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13-8-26 12:54:10 |只看该作者
控辩双方进行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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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169)| 收藏| 评论(31)20分钟前 来自专业版微博

审判长宣布继续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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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184)| 收藏| 评论(48)25分钟前 来自专业版微博

审判长宣布休庭。10分钟后庭审继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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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13-8-26 12:48:44 |只看该作者
书记当然知道,王叛逃除了“暗恋”还有更大的黑幕。够给伪共面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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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13-8-26 12:38:12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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