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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远航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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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审判薄熙来第五天(精彩程度超出以往)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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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3-8-26 11:39:24 |显示全部楼层
五湖四海:
如果这次的判决不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而是以某集团的意志为准则,那么这个判决一旦出炉,TG及政府等于是自掘坟墓。TG会变得里外不是人,左边党群绝望,右边驴党会说你玩弄司法,美帝则会站在道德高地上开动舆论讨伐TG,再次煽动特色花行动,为鼓动争取民众,不排除美帝和右边会打着为BO平凡的旗号,甚至会抛出余孽做牺牲品。到时候大大的被动,面对美帝的有计划有组织,大大准备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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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3-8-26 11:41:39 |显示全部楼层
评类似五湖四海的观点。第一,不要害怕美帝和右边驴党煽动群众;第二,不要以为美帝、右党真的想真的敢于煽动群众。天下不是美帝的,也不是大大的,而是人民群众的。相信人民群众,才有出路。相信人民群众,薄公在法庭上才站得直、站得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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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3-8-26 11:42:29 |显示全部楼层
金石为鉴2013-08-26 10:07:35 [举报]
南华早报:薄庭审讲述审查期间中纪委给薄的两个案例:一是安徽副省长王怀忠受贿500万拒不认罪被执行死刑;二是刘志军受贿60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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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3-8-26 11:45:39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本条、第383条的规定,犯受贿罪的应依以下规定承担刑事责任:

  受贿罪的量刑问题与贪污罪基本相同。以受贿数额和受贿情节为标准,具体确定行为人的刑罚。

  1、个人受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2、个人受贿数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l0万元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3、个人受贿数额在5千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7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受贿数额在5千元以上不满1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矛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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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3-8-26 11:48:12 |显示全部楼层
薄公在这里属于所谓“情节特别严重”。不过,死刑含死缓。死缓不是一个独立的处罚。如果先认定情节特别严重,那么可以处死刑或死缓,再从重,理论上是可判死刑的。不过敌人没这个胆量。

无论如何,刀把子在人家手里,怕是没有用的。薄公尚且不畏惧,我们更要战斗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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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3-8-26 11:59:4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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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3-8-26 12:00:2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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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13-8-26 12:28:00 |显示全部楼层
远航一号 发表于 2013-8-26 11:59

薄书记一上来就高屋建瓴,申明法律制度的基本精神,警告公诉人,不要妄想一手遮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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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13-8-26 12:36:41 |显示全部楼层
薄书记已经表达了这样的意思,为人民做事,被陷害,也光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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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3-8-26 12:38:1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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