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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民族学者痛批文革时的民族政策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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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6-7 18:00:5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c380b2201008ohi.html

编者:感谢神秘岛同志发掘的下面这篇文章,该文是一个蒙古族人写的,自然是充满了对“四人帮”民族政策的痛恨,但是剔除情绪性语言,我们可以看出一些文革时民族政策的内容,我们可以看出当年的民族政策是现在无法想象的,特别是强迫少民移风易俗,在现在简直就是灭族(形容词)的罪,现在把少民当特等公民供奉起来的政策与当年“四人帮”民族政策简直是两个世界。然而当年没有现在藏独、东突之类,而当今这么优待换来的却是不得安宁。总结如下:
实际行动:
1、撤销各级民族工作部门。
2、取消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取消少民的自治权。撤消很多民族自治地方,或肢解、代管。撤消自治机关,使绝大多数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瘫痪。1975年宪法中删去了自治权的具体规定,架空民族区域自治。
3、取消少民干部政策,打击少民“干部”。内蒙古的“新内蒙古人民革命党”案,延边州的“判国暴乱案”等,整治了大批不安分的少民“干部”及平民,撤消了培养少民干部的院校和训练班,停止培养少民干部的工作。
4、取消民族宗教政策,各级宗教工作部门几乎全部被撤消,各宗教组织的活动被停止。多数宗教活动场所及宗教设施被毁坏、拆除、关闭或改作它用,大批宗教经书、法器和宗教用品被焚毁,一些宗教界人士有的被整治、判刑监禁。
5、取消民族文化教育政策,否定少民文学。取消了少民教育的一系列特殊措施,停办很多少民大、中、小学校。公开禁止使用少民语言文字,取消一些少民文字的推行工作。撤消少民语文翻译出版机构、少民语文机构,停办少民文字报刊,烧毁许多少民文献资料、文物、古籍,少民语文专业人员改行。整治文艺界一些知名的少民学者、“艺术家”。
6、取消民族风俗习惯政策。强迫少民改俗;禁止少民过传统节日;禁止穿戴少民服饰和首饰,强迫改装;禁止跳少民舞蹈;压制少民生活方式。

指导思想:
1、民族工作部门执行了一条“投降主义、修正主义路线”,各级民族干部执行了“刘少奇的修正主义路线”和“投降主义”。全盘否定建国以来的统战、民族、宗教工作。
2、民族区域自治是搞分裂、搞独立王国。
3、社会主义时期的民族问题的实质是阶级问题。一些少民是“黑线”制造的假民族,讲民族特点和民族差别就是制造民族矛盾,就是搞民族特殊,就是反对民族融合。
4、“民族问题已经解决了,民族学校已经完成了历史使命”,少民语言无用、落后,少民文献资料、文物、古籍是四旧。
5、少民风俗习惯是陈规陋习和四旧、迷信活动,少民歌舞是异国情调,少民生活方式是资产阶级生活方式、阶级斗争新动向。

值得玩味的是,文中提到的毛、周等人对这些政策的态度,周是拿出实际行动“直接进行了干预,及时加以纠正”云南省撤消四个民族自治州,而毛对这些事情的反应仅仅是停留在口头上:“需要再教育”,而并没有“纠正”这些“错误”。
作者:
选自:
一些资料(注:所谓“四人帮”的观点和政策可以被认为是秉承毛的意思)
“文化大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的民族纲领政策——中国共产党民族纲领政策形成和发展研究之七
作者:乌小花 主题类号:D5/民族问题研究
【 文献号 】1-18
【原文出处】《黑龙江民族丛刊》
【原刊地名】哈尔滨
【原刊期号】200003
【原刊页号】23~24
【分 类 号】D5
【分 类 名】民族问题研究
【复印期号】200101
【标题】“文化大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的民族纲领政策——中国共产党民族纲领政策形成和发展研究之七
【 作 者 】乌小花
【作者简介】乌小花(1967~),女(蒙古族),法学硕士,中央民族大学民族理论政策教科部讲师。中央民族大学民族理论政策教科部,北京 100081
【内容提要】“文化大革命”时期是民族工作遭到全面破坏的时期。由于极“左”路线,民族政策破坏殆尽,民族工作陷于停滞状态,其教训是深刻的。
【关 键 词】文化大革命/民族纲领政策/经验教训
【 正 文 】
〔中图分类号〕D63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22(2000)03-002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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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4-6-7 18:02:30 |只看该作者
“文化大革命”时期,林彪、“四人帮”反党集团疯狂推行极“左”路线,阴谋篡党夺权。党和国家的一整套民族政策几乎被破坏殆尽,民族工作完全处于停滞甚至倒退的状态,社会主义民族关系遭到了空前的大破坏。“文化大革命”时期,是民族工作遭到全面破坏的时期。
一、“文化大革命”时期的民族纲领政策
1.“文化大革命”时期,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践踏党的民族纲领政策,把50年代后期在民族工作指导思想上出现的“左”的错误推向极端,在民族工作中践踏党的民族纲领政策,执行错误的民族纲领政策。(1)否定民族工作,撤销各级民族工作部门。林彪、“四人帮”一伙打着反对“投降主义”、“修正主义”的幌子,全盘否定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统战、民族、宗教工作取得的成就,诬蔑民族工作部门执行了一条“投降主义、修正主义路线”,各级民族工作部门纷纷被撤销。 (2)鼓吹社会主义时期“民族问题的实质是阶级问题”,搞阶级斗争扩大化。以林彪、江青为首的两个反革命集团把“民族问题的实质是阶级问题”的提法推向极端,认定社会主义时期的民族问题的实质是阶级问题,把民族问题和阶级问题混为一谈,混淆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鼓吹少数民族问题就是阶级、阶级斗争和两条道路的问题。把阶级斗争当作处理各种民族问题的唯一标准,阶级斗争方式也成为解决民族矛盾的唯一方式,造成阶级斗争扩大化。(3)否认民族特点、否认社会主义时期民族的存在。林彪、江青一伙诬蔑一些少数民族是所谓的“黑线”制造的“假民族”,讲民族特点和民族差别就是制造民族矛盾,就是搞民族特殊,就是反对民族融合。无端否认社会主义社会还存在民族。(4)践踏民族区域自治政策,侵犯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和自治权利。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诬蔑民族区域自治是“搞分裂”、“搞独立王国”。在他们的极“左”路线的支配下,有些民族自治地方竟然不经过任何法律程序就被撤消,有的被肢解,有的被代管。1967年全国各地的党政机关被普遍夺权。林彪、“四人帮”及其一伙在各民族自治地方搞夺权,撤消自治机关,使绝大多数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陷于瘫痪,根本无法行使自治权利。1975年宪法中删去了自治权的具体规定,使民族区域自治失去了实际内容。“文化大革命”时期,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遭到严重破坏。(5)破坏民族干部政策,迫害少数民族干部。林彪“四人帮”污蔑各级民族干部执行了所谓“刘少奇的修正主义路线”和“投降主义”,并以此为罪名,打击迫害大批少数民族干部,制造了大量的骇人听闻的冤案、假案、错案。如内蒙古自治区的所谓“新内蒙古人民革命党”案,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的所谓“判国暴乱案”等,致使大批少数民族干部和群众受到迫害,有不少人甚至被迫害致死或致残。这一时期,还撤消了培养少数民族干部的院校和训练班,使培养少数民族干部的工作中断。(6)践踏民族宗教政策,民族宗教工作受到严重挫折。林彪、“四人帮”肆意践踏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全盘否定建国以来宗教工作取得的成绩。各级宗教工作部门几乎全部被撤消,各爱国宗教组织的活动被迫停止。多数宗教活动场所及宗教设施被毁坏、拆除、关闭或改作它用,大批宗教经书、法器和宗教用品被焚毁,一些宗教界人士有的被批斗、批判,有的被强迫劳动改造,有的被判刑监禁,有的被迫害致死。(7)破坏民族文化教育政策,民族文学几乎被否定。在民族文化教育方面,林彪、“四人帮”胡说“民族问题已经解决了,民族学校已经完成了历史使命”,粗暴地取消了民族教育的一系列特殊措施,很多少数民族大、中、小学校被迫停办。胡说少数民族语言“无用、落后”,公然禁止少数民族使用自己的民族语言文字,一些少数民族文字的推行工作被取消。少数民族语文翻译出版机构被撤消,民族语文机构被撤消,民族文字报刊被停办,许多民族文献资料、文物、古籍被当作“四旧”烧毁,民族语文专业人员被迫改行。文艺界一些知名的少数民族学者、艺术家被迫害致死。“文化大革命”时期,是民族文化教育的一次大倒退时期。(8)破坏民族风俗习惯政策,强迫少数民族改俗。在林彪、“四人帮”横行时,把各少数民族正当的风俗习惯视为陈规陋习和“四旧”、“迷信活动”,侵犯和干涉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不准少数民族过传统民族节日;不准数民族穿戴民族服饰和首饰,强迫群众改装;把少数民族歌舞说成是“异国情调”,不准跳民族舞蹈,把少数民族生活方式说成是“资产阶级生活方式”、“阶级斗争新动向”,予以压制。“文化大革命” 时期,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政策遭到了严重破坏。
2.“文化大革命”时期,周恩来等国家领导人极力维护和贯彻党的民族纲领政策。“文化大革命”时期,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工作战线遭受了一场惨重的浩劫。周恩来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及各民族的广大干部和群众对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的倒行逆施进行了各种方式的抵制和斗争,在一定范围限制了极“左”路线的破坏,在一定程度上维护和贯彻了党的民族政策。1972年,当周恩来发现宁夏固原地区存在违反党的民族政策时,指示在北京召开了固原地区工作座谈会。中共中央在对这次座谈会纪要的批示中指出:解决固原地区的民族问题,必须坚持执行民族平等、团结政策,尊重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和生活习惯,满腔热情地帮助少数民族得到发展和进步。(注:当代中国的民族工作:上册[M].北京:当代中国出版社, 1993.150、151.)同年,毛泽东针对当前许多地区违反民族政策的情况指出:“政策问题多年不抓了,特别是民族政策。现在地方民族主义少些,不突出了,但大汉族主义比较大,需要再教育。”(注:当代中国的民族工作:上册[M].北京:当代中国出版社,1993.150、151.)1973年8月,周恩来发现云南省撤消四个民族自治州时,直接进行了干预,及时加以纠正。1975年,邓小平主持中央日常工作时,专门召开了全国畜牧业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重申关于畜牧业发展的方针政策。1976年,叶剑英主持召开边防工作座谈会,制定了边境建设方针,安排了边境建设经费,促进了边境地区少数民族的发展。
二、“文化大革命”时期民族工作的经验教训
“文化大革命”的十年中,民族工作方面的教训是深刻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民族工作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文化大革命”的十年惨痛历史教训证明,何时歪曲、抛弃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何时就要在民族工作上犯错误,就要使各民族人民遭受挫折和损失。因此,必须端正民族工作的指导思想。 (2)认清民族问题的实质和长期性。“文化大革命”时期极力鼓吹的“民族问题的实质是阶级问题”的提法给民族工作造成极大的破坏。我们要在思想上、理论上搞清社会主义时期民族问题的实质,一定要认清,在社会主义社会民族问题不仅存在,还将长期存在。这是解决民族问题,处理民族关系,作好民族工作的前提。 (3)重视民族工作的重要性,坚定不移地执行党的各项民族政策。“文化大革命”时期,民族工作的巨大失误就在于全盘否定和践踏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工作。党和国家的民族工作是我党民族理论和民族纲领付诸实践的必经环节。因此,我们必须重视民族工作,必须坚决、认真地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民族政策。(4)必须处理好民族关系,维护各民族的大团结。我们要坚决反对一切破坏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的言论和行动,维护和加强各民族的团结,改善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收稿日期〕1999-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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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4-6-7 18:05:52 |只看该作者
我转帖这篇文章,不代表我就完全支持或者否定文革时期的民族政策。我只是想说明一个问题,即使在前30年,民族政策也是在不断变化的。时代变了,情况变了,政策也应该做相应的调整。有的人不要一碰到这个的问题就让我去问毛主席,毛主席不是你的挡箭牌。实事求是才符合毛泽东思想的精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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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4-6-7 18:08:57 |只看该作者
注意这一句“1975年宪法中删去了自治权的具体规定”,所以神马民族地区要用少数民族的语言审理案件之类的规定恐怕是矮凳的1982年版宪法搞出来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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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4-6-7 21:15:06 |只看该作者
这是我跟帖的原文:“刑事诉讼法第9条依然规定在民族地区必须使用本民族的文字和语言进行诉讼”,刑事诉讼法第9条的规定是合理的,既然是民族自治区,在不违反宪法的前提下,他们有权使用他们自己的语言和文字,由那个民族审判都一样?关键审判要求否符合中国的法律。如果一切均安内地一样,那么还有什么“ 民族自治区”? 我说是在不违反宪法的前提下,他们有权使用他们自己的语言和文字,我的话有错吗?

  因为有人问,“其实我也想请教一个问题,为什么要民族自治区?”   这是一个大问题,我的水平不知道毛主席为什么要民族自治区?但我的经历告诉我,毛主席的民族自治政策是正确的,“为什么?”,你只能问毛主席了。

  关于阶级斗争,在汉族地区D也是否认的。毛主席的路线政策在实际中证明是正确的,凭事实说话,有人认为我是用毛主席当挡箭牌,请指出在今天看来毛主席当时的那些做法今天过时了, 可以提出比毛主席更好更符合今天实际的办法来,建议X 试试!        75年宪法规定:“各民族一律平等。反对大民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
        各民族都有使用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

再好不要在非原则问题上纠缠,大前提一致就行了,这样辩论就辩到毛主席的头上去了,对我们都没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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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4-6-7 22:40:55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反毛者乃畜生 于 2014-6-7 22:44 编辑

有问题就让我去问毛主席,这样不好吧,我上哪里去问毛主席?如果有人能问毛主席的话,能不能帮我问问,我真的有很多问题。

毛主席的做法也是随时代变的,以国际关系为例,刚解放的时候是一边倒的占在苏联一边,但是到70年代后开始和美国接触。为何?形势变了,具体做法也要做相应的调整。

再者,我还以为是毛主席说的要在民族地区用少数民族语言来审案子呢,仔细找了找,结果找到这个,和某些人的说法大相径庭。75年宪法规定:“各民族一律平等。反对大民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各民族都有使用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 但是没有说必须在民族自治区域用少数民族语言审理好不好。

X是否认为能找到比毛主席更好的办法,如果X不认为比毛主席高明,那我们恢复毛主席时代(文革)的做法如何,恐怕有的人又要跳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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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4-6-8 10:02:51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老汉 于 2014-6-8 12:02 编辑

我们都在学习毛泽东思想,也是逐步理解毛泽东思想的,不少是在实践中理解的,像文革时期的斗争对象重点是“党内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为什么?只有在资本主义复辟后,才理解得更深刻、更具体,所以有的问题,我只能是直观的认识,还没有上升到理性的认识,确实回答不了你的问题,怎么硬说我是用毛主席当挡箭牌呢!

  政策是会随情况变化、时代变化而变化的,但是在民族问题上,究竟有哪些变化需要调整毛主席的政策?反正我还看不出来。当然有人是把它调整了,结果就是现在大家看到的这个样子。

“75年宪法规定:“各民族一律平等。反对大民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各民族都有使用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 但是没有说必须在民族自治区域用少数民族语言审理好不好。”


  既然宪法规定少数民族有使用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那么使用本民族的语言来审理案件难道是违背了毛泽东的思想?违背了宪法?一个不懂汉语的少数民族,你要他用汉语诉讼,让他听懂法官的汉语提问,他能做到吗?难道还要通过翻译?新疆日报有汉、维、哈、蒙四中文字,广播电台也是一样,难道只能用汉语才对?  宪法中也没有规定:新疆除军事和公安系统外,各级行政领导都必须是少数民族,法院、检察院等院长也是少数民族?难道法院院长能当,法官就不能当?
  宪法是一个母法,在不违背宪法的精神下,国家和自治区都可以制定各类法律和法规,难道就错了,宪法里没有讲的东西太多了,不然就用不着定刑法、诉讼法、婚姻法等等的了。
  文革期间许多错误的东西都是反文革者造成的,现在不少人把自己造成的罪过推在毛泽东的头上,说成是毛的错误。D已经否定了文革,谁还敢恢复相信人民、依靠人民、让人民自己教育自己、自己解放自己?

所以毛主席说要反对大汉族主义,也要反对狭隘的地方民族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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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4-6-8 15:49:22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反毛者乃畜生 于 2014-6-8 15:52 编辑

我说要具体事情具体分析,有人却说要看路线。我不像有的人,说什么对文革持何种态度甚至对四人帮持何种态度是鉴别真左派的标准。要是那样的话,给老先生你扣一顶“反文革”,“邓腐党”的大帽子是很容易的。

就文革时期的民族政策而言,哪些正确,哪些错误,这是值得讨论的。但是凡事都有比较才有优劣之分。你不能不承认,在文革时期疆独恐怖势力的确没有现在这样的猖狂。我大致查了一下,1962年伊塔暴乱(文革以前),1969年“东突厥斯坦人民(反)革命党”暴乱,只有屈指可数的几次,到1970年该分裂集团几乎被一网打尽。

“在新疆问题上出现严重的失误始于改革开放前的1975年。当时,有些人打着“全面整顿”的旗号,全盘否定建国以来的正确方针,在新疆问题上犯了两个极为严重的错误。一是撤销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1975年3月25日 ,中共中央、中央军委决定撤销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及各师建制,所属企事业单位全部移交地方管理。二是几乎释放了全部分裂分子。根据中央1975年8月对“东突厥斯坦人民革命党”分裂集团案的指示精神,经自治区党委决定,对该案的处理重新做了认定。除在暴乱中被击毙和做其他处理的要犯387人外,其余1165人均不定为该党成员,而以犯有政治错误结论。对部分罪恶轻、认罪服法的服刑人员也分别做了减刑或提前释放处理。撤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使中央失去了一支最有效的震慑”疆独”的力量,几乎释放了全部分裂分子更是使新中国成立以来反”疆独”斗争的成果几乎丧失殆尽。在当时的政治形势下,”疆独”分子不可能掀起大的分裂活动,但是一旦政治形势发生变化,大的分裂活动就很难避免了。尽管后来邓小平同志指出撤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是错误的,而且鉴于新疆农垦事业面临的实际状况和兵团的特殊地位和作用,1981年12月3日 ,中共中央作出《关于恢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决定》,恢复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但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元气大伤,严重的损失已经无法挽回了。”——引自雨夹雪的文章

很明显,至少在文革时新疆没那么乱,而改革时新疆乱得很,矮凳乃是新疆动乱的元凶,胡乱邦之类的要是没有矮凳支持,能上台吗。所以我说何不试试恢复文革时的民族政策,至少比矮凳胡乱邦的政策好得多。
你以为“文革期间许多错误的东西”“罪过”,恐怕实践检验的结果倒是正确的。

“既然宪法规定少数民族有使用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那么使用本民族的语言来审理案件难道是违背了毛泽东的思想”——先生你难道分不清“可以使用”和“必须使用”的区别。好比在中国也有外国人犯罪,比如美国人犯罪,难道宪法和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外国人犯罪案件的诉讼只能用外语?检查院和法院当然可以安排翻译,但是这个和规定使用何种语言审理是两回事。如果宪法和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外国人犯罪案件的诉讼只能用外语,那么岂不是歧视外国人,老外比少数民族要低一等?对我来说,这个不是问题,老子歧视就歧视,怎么的!对自认为基因不好人而言,这个问题就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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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4-6-8 19:46:05 |只看该作者
看一个领导人的正确与否只能从路线上看,不能从个别问题上判断。文革中只能以毛主席的路线划线,其他是反动路线不能加到毛主席的头上,不能以四人帮划线,他们不是制定路线的人。 我何时说过我是左派?我也不承认我是毛派,我不知道今天什么人算作左派或毛派?我一直说我只是捍卫毛主席和毛泽东思想的老汉。现在有些人就是无端的给别人扣帽子,在红色中国我已经几次被扣过帽子,要扣帽子请便。

文革前后的历次暴乱,外因主要是苏联,内因第一个是当时经济困难,不少人想去苏联过好日子,被苏修一煽动就往外跑,问题发生在北疆,哈萨克族;第二个事件内因是文革,文革期间,群众可以自由组织团体,民族分裂主义分子在苏联的挑动下,就是利用可以自由组织团体,浑水摸鱼也组织了自己的民族分裂党,事件发生在南疆,维族。今天的民族问题已经不同,外因已经不是苏联,地区主要是南疆,民族是维族,没有其他民族参与。
我这里只讲文革中的错误东西,并不包括正确的东西,现在咒骂文革,整了多少人,杀了多少人?打倒一切,全面内战,把文革的重点整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转移到整群众,让群众斗群众,这些错误的东西造成的罪过现在都加到毛主席的头上,你说公平吗?你把文革中的错误东西说实践的结果是正确的?那么你把文革中,群众斗群众再实践一遍,看他正确不正确?我不知道文革中对民族还有新的政策?
新疆的问题主要有两个:一抛弃了阶级斗争,模糊了阶级阵线,二、推翻了公有制,取消兵团建制,这也是一个因素。


少数民族是外国人?老外和中国的少数民族可以画一个等号,同等对待?如果这个理论可以成立,等于你承认他们可以分裂,因为你把他们当成了外国人了。他们是和你一样的平等的中国公民,而且对他们来说,他们还拥有宪法赋予他们的自治权利,有使用自己语言、文字的自由,既然宪法上给了他的“使用权”的自由,那么至于他们使用或不使用都是他们的自由,别人不能强迫,宪法给自治区有自治权利,那么在他的自治区内,他用什么语言进行法庭审判,应由自治区主管来决定,而不是其他人。要不然自治区主席、法院院长都是虚设。一个外国人也能享受中国少数民族的自治权利?! “对我来说,这个不是问题,老子歧视就歧视,怎么的!”这种话还是不要说为好,历史上汉族被歧视多去了,元朝蒙古杀一个汉人,连一个驴的价格都没有,大清朝,汉族不是伸着脖子让人杀,人家连歧视你的功夫都没有。 还是讲阶级平等,讲公有制,讲共同信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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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8 22:46:07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反毛者乃畜生 于 2014-6-8 23:06 编辑
老汉 发表于 2014-6-8 19:46
看一个领导人的正确与否只能从路线上看,不能从个别问题上判断。文革中只能以毛主席的路线划线,其他是反 ...


我是不会给你扣什么帽子的,但是红中网上有的人(另一位倚老卖老的老同志)就不一样的了,会随便给人扣“邓腐党”,“走狗”,“网特”之类的帽子。不过你说你捍卫毛泽东思想,却既不承认是左派也不承认是毛派,这就比较奇特了。

我正是要请教你,文革时候的民族政策是正确的还是错误的?那些是毛主席的政策,哪些是四人帮搞的,你能说说看吗。象75版宪法这样的大的事,如果你说毛主席不知道,是四人帮一手包办的,实在难以让人相信。你还说你不知道文革中对民族还有新的政策,可是人家少数民族学者不但知道还长篇大论的批判。你怎么看。是相信人家专门研究这个问题而且本身还是少数民族的学者呢,还是相信你这个自称既不是左派又不是毛派,拿不出任何证据却自认祖先不是中国人的。。。我也不知道相信哪个好。

“今天的民族问题已经不同,外因已经不是苏联,地区主要是南疆,民族是维族,没有其他民族参与。”咋回事,莫非汉人专门迫害维族,不整其它少数民族,还是反过来?“杀汉灭回”这个血淋淋的口号是哪些人喊的,你在新疆不会不知道吧。

你每次讨论问题总喜欢偷换概念,可惜这招对我不好使。我从来没说过少数民族是外国人,倒是某些人自以为祖先不是中国人(哪里人,越国,说这话不脸红哦!)故意来画等号来混淆视听。我明明说的是审案的语言问题,你用这个来狡辩说少数民族因为语言不同就必须用少数民族语言来审案,我就举这个例子来说明不一定吧,同样有语言问题的涉外案件法律上并没有这样的规定。再说,提醒你注意一点。只要是中国犯的案子,不管你是汉族,少数民族还是外国人,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是原则(有些洋奴见到老外自动低一等,看到美国人象看到亲爹,比如汉奸焦国标,那是他们犯贱),所以在审理案件的时候,少数民族和外国人,还有汉族,就真的是应该画一个等号。我这个理论当然可以成立。如果你在美国犯了案子,美国的法院不用一个标准来审理,你不是一样要喊冤吗。这个问题上你还真的没得好狡辩的。

我主张真正平等的对待各民族,对外国人给予国民待遇而不是超国民待遇。有的人有民族自卑感就觉得我这是在搞歧视。所以我说,老子歧视就歧视,怎么样。莫非有人自己跪着就看不得别人站着?历史上汉族被歧视的多了,但是对少数民族的歧视要少得多,这正好证明了汉族的宽容。但是,你不要以为汉族是好欺负的,历史上的确有被汉族全部屠灭的(那种吃人的垃圾民族被屠灭了活该!!!!),你自己去查查两晋南北朝历史,查查冉闵。如果有的野蛮人以为汉族好欺负,到头来是要自食其果的!

逆向种族歧视也是种族歧视,而且是最垃圾的种族歧视。这么讨厌汉族,自己又是汉族,解决的办法还真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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