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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众瞩目中的平静全会——简评十八届四中全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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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10-26 14:11:01 |显示全部楼层
张先生说得好:法无禁止皆可行,是针对资本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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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4-10-27 07:21:31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权利为资本大开绿灯,是实际发生的情形,不是“法无禁止皆可行”这一法律原则的过错。”
中国有一套“保护中国和其人民的法律体系,比如宪法第十二条 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
这条是禁止”国企私有化“的,也禁止”混改“,更禁止土地”流转“,但现在他们正在干法律禁止的事。已经干了30多年。

点评

龙翔五洲  这就是中修叛徒复辟集团最卑鄙的地方,一边干着私有化的事,一边又高弹“依宪治国”的婊子立牌坊的勾当。  发表于 2014-10-27 10: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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