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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要有法,治国靠路线 ——也谈“依法治国”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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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10-30 00:49:09 |显示全部楼层
必须大张旗鼓的保护宪法,右派假惺惺的要宪政,但30年右派的改革是明目张胆反对宪法的违法犯法反人类犯罪!古今中外没有任何组织敢干这样的事!

宪法第十二条 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
现在的所谓”国企私有化“的,”混改“,土地”流转“都是犯罪,他们正在干法律禁止的事。这些垃圾已把中国变成妖魔横行的倒挂“金字塔”。现在戏美梦又贼喊捉贼大叫“依法治国”。他如果把“宪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改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资本家,特别是国际资本家”,第七条“ 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改成“资本主义私有经济,特别是殖民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国家保障私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他再来谈“依法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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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4-10-30 09:03:32 |显示全部楼层
顶!拥护“依法治国”,按法治原则,凡是与宪法相矛盾的子法,包括刑法,民法,商法都是无效的。因此,30多年来的私有化,贱卖的国企和集体企业统统是非法和无效的,因为与宪法12条唱反调,并且,反对宪法的国贼应受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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