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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帝到底有没有言论自由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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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11-23 21:00:37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首先话语权来自两个方面,权力允许不允许你在公共场合发言,其次来自你有没有公共场合发言的手段。
如果公共媒体都掌握在私人资本家手里,你的发言权就受到他们的制约,除非你自己办公共媒体,但是你没有钱办不了。
那么网络是一个低成本的公共媒体,让人们在公共场合发言的门槛降低,相对来说人民话语权扩大了
个人表达好恶的言论,司法该不该干预,比如我说我支持ISIS并帮助ISIS说话,会不会被公诉以及被捕。

看看这个http://cdn.arstechnica.net/wp-content/uploads/2014/11/coffman.pdf
这是一份法律文书

这里有个美国最近发生的故事
一个29岁的美国女子同情支持ISIS,并在非死不可上经常歌颂isis,有好几个账户还被封了,最近被美国FBI盯上了,FBI派人做卧底假扮也是一个ISIS的同情者和这个女子联系,这个女子吹嘘自己和ISIS有实际的联络,可以帮助这个卧底去ISIS国参加圣战,后来FIB出面问这个女子这个卧底是不是和她说过支持ISIS的言论并且试图前往ISIS国,这个女子说没有,然后FBI说你欺骗国家工作人员,是犯罪,并起诉她,在美国居然有这种奇葩事。
美帝和天朝到底有什么区别,不过是50步和100步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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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4-11-30 13:13:08 |只看该作者
老汉 发表于 2014-11-29 15:42
骂毛泽东可以,骂现领导肯定不行,像美国那样大规模上街游行也不行,自己搞个媒体也不行。 ...

你说的才是问题的关键,言论自由不自由,首先是看容许不容许“无主管”媒体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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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4-11-29 15:42:52 |只看该作者
骂毛泽东可以,骂现领导肯定不行,像美国那样大规模上街游行也不行,自己搞个媒体也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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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4-11-28 17:51:38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马列托主义者 于 2014-11-28 17:53 编辑

上贴仅作参考
在中国骂中国政府也是没有问题的,涉及领导人会被删除,或者网站被封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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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4-11-28 17:50:17 |只看该作者
老汉 发表于 2014-11-27 14:25
私人办的网站观点是私人的不能代表政府,如果在中国有人说支持ISIS,行不行?有人像”乔姆斯基经常在公共媒 ...

美帝骚乱:当子弹离美国公民一步之遥

    墨黑纸白/文

   今年,似乎注定是一个散步之年,无论是国内的,还是国际的。国内的散步,还是较为温和的一种散步方式,毕竟有前车之鉴,即便是散步也都是控制情绪后所进行 的方式,而在国外,尤其是美帝国,那就是烧国旗,装死人,政府门前转转圈,高速桥上兜兜风……美国公民抗议的同时,还不忘向警察们说一声“别开枪昂”,于 是这场源自美帝国一个小镇上一个黑人的死亡所引发的骚乱,愣是扩至全美140个城市,其中还有44名示威者被捕。那么我们该从美式散步上得到哪些启示呢? 如果此篇不会敏感被删的话,不妨就探讨一番文字吧!

    袁伟时今日在讨论儒家与现代法治社会时提到,儒家文化与现代法 治社会格格不入,儒家倡导向权贵示中,而现代法治社会则要求公民拥有法律意识,而不是灌输服从权贵意识。而在儒家与民主之间的关系上,袁伟时认为儒家文化 偏于掌权者统筹全局,而民主则主张天赋人权,个人主义至上。那么让我们用现代的眼光来审视下美国这个以民主为旗帜的国家,发生在一个小镇上的骚乱所引发的 全球关注案件。

    事件还原“缩减版”

    首先还原下事发原因,关于弗洛森枪击案,虽然是一场枪 击,却流传有两种说法,首先缩减版的还原下现场:8月9日,受害人18岁的黑人青年迈克尔—布朗,和朋友在马路中间走着,然后被白人警察达伦—威尔逊拦 住,两人起了争执,随后数声枪响,黑人青年倒地死亡。在缩减版的现场中流传着两种说法,其一“警察威尔逊说,布朗像‘魔鬼’,攻击他,他出于自卫开枪。” 其二“支持布朗的目击者说‘布朗身上没有武器,当时也是高举双手表示不抵抗,但还是遭到威尔逊连开数抢倒地。”还有一个背景需要在文章中提到的是“这个小 镇黑人占7成,警察队伍9成是白人。”也由于这个背景,该事件被解读为美国最敏感的种族问题。

    在11月24日晚,大众陪审团决定 不起诉,认为威尔逊开枪有合理的根据,从而也掀起了这场美国暴乱的高潮。根据检方出示的证据,威尔逊在申斥两个青年不应该在道路中间行走后,发现黑人青年 与刚接到的被盗雪茄报案人所描述的特征相符,才停下车与布朗交涉,随后发生了争执已经后来的枪击事件。

    事件为何会引发140个城市集体散步?

    我 在媒体上所能看到的关于此事的消息大致如此,当然由于考虑到篇幅问题,我尽量用最短的文字进行还原,那么我们来就以上的资讯来探讨下此事。首先,美国白人 警察是否对黑人青年过于苛刻?我记得奥巴马在胜任后,在一些场合讲过,自己是一个幸运的黑人,因为生活在文化多元化和城市包容味道浓厚的夏威夷,所以在 “最常犯错的青春期”所做的一些事也得到了相对的包容和理解。那么生活在美国偏远小镇的布朗却没能逃过“最常犯错的青春期”,为此付出了声明的代价,我不 知道美国是否要以“州情不同”来评价此事?但我思忖,至少一个主张民主的美国,也提倡个人主义至上的国度,应该给犯错的青年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而不是用 枪去杀戮,这并非传说中的民主,即便是相对不太民主的中国,一个警察开枪杀死孕妇,虽然国人不会为此而多省集体散步,但在网上骂声也是不绝于耳,你美国一 个允许公民散步和表达诉求的国度岂能不给青年改过自新的机会?如此来看,确实有悖民主精神。

    其次在种族问题上,美国虽然可以容得 下一个黑人总统,但却容不下一个“黑人问题青年”(我所看到的资讯是这样的,暂时如此称呼这位死亡的黑人),是否还是说明种族问题上还是存在有一定的问 题?我们毕竟没有看到一个黑人青年手持利器对待一个警察,即便是动手,警察掏出枪后,这个黑人青年如果不是白痴是决然不会选择反抗,甚至扭头走人,从这个 层面来说,白人警察选择开枪究竟是属于哪种自保?我想起了,辽宁用枪杀死村民的警察,这位警察在病床上还向媒体展示他是如何开枪杀人的,他开枪的说辞也是 自保,不同的是他面对的是一个保家心切的村民。

    当然两者相比起来,后者则是一种当地政府行为,当地相关部门在没有法院判决的情况 下进行拆迁,遭到村民抵抗,从而导致惨剧发生,在这场争纷中,有媒体评论警察打死村民并非执行公务,却可以配枪对待村民,明显有防卫过当的问题存在。最终 这个案件的走向如何?我没有查到该警察有没有被判刑,但我看到有当地政府不少官员因此落马,同时媒体报道也直指当地政府非法拆迁。至少这个结果还能让中国 人所接收,美国这场明显存在问题的枪击案却可以没有任何人为之负责,难免要引起美国人的愤怒从而进行习惯性的散步和抗议。中国的强拆问题与美国的种族问 题,都是国情所存在的头疼问题,两国在处理这方面问题时,还是要时刻坚守民主的底线,民主不能被所谓的国情和种族问题而破坏,这一问题需要政府与民众积极 互动,探讨问题的根源,从而避免这种事件再次引发流血事件。

    最终还是要回归到法律问题上,美国的法律是否和中国一样是戴有面具的 法律?美国是无视黑人的生命权益,而中国是在特权阶层和普通公民的权益中多偏向于特权阶层,相信对于这个问题上,无论是黑人总统奥巴马,还是黄种人刁老 大,最终都是需要直接面对的大问题,民主国家所需要考虑的是如何让民主更加完善,保护到每一个人以及每一个种族的权益,而非民主国家则需要考虑的是如何让 一个习惯了专制的社会和平过渡到民主国家,当然我觉得后者比较难,毕竟还要保卫利益集团的利益,这种过渡则可能是比较久远的,在久远的过渡中难免还会遇到 很多问题,也不妨碍流血事件会发生。

    在这件案件中,有人称美国法律正在遭受“多数人的暴政”(陪审团)的侵扰,毕竟宣判白人警察 无罪难以让服众,却可以在陪审团中投票成功,这并不符合事物发展给人的规律,同时也证明陪审团也是有更多的人而监督的一个制度,所以关于美国这场骚乱,美 国政府绝不敢说是“境外势力煽动”,反而奥巴马在呼吁各方理性的同时,意识到此案暴露出法律在种族问题上所出现的矛盾。在相关报道中,我注意到“奥巴马望 各方参与关于种族紧张和执法的“建设性”辩论,通过和平行动达成改革。”最终该案件走向何方?我想值得我们继续关注下去,毕竟国内很少有重大社会矛盾被所 有媒体的镜头统一照射,让我们目不暇接的进行关注,既然我们没有这样的机会,那不妨多看看他山之石,其实也是一种觉醒的方式,同时还要咱们自己同胞们依然 在坚持散步,也值得我们关注,虽然我们所能关注的事件进展只有一种声音,但也需要我们为之而侧目。

    文章最后,我想当子弹离美国公 民一步之遥,美国政府应该会因该案件而向公民退让,至少该案件所谓的无罪论应该重新进行梳理和审判,倘若用暴力驱离或压制美国公民,那么美国的大国头衔也 可以摘下来了,至少对向往民主的人们来说,它已经不配带着一顶民主国家的帽子。(PS:本文参考资料和报道多出自新浪新闻)

   2014—11—27 落笔于墨辩阁

    墨黑纸白微信私人账号:moheizhibai

    墨黑纸白微信公众账号:moheizhibai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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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4-11-28 15:50:16 |只看该作者
马列托主义者 发表于 2014-11-24 14:41
支持极端组织不过是思想上应该没有问题,言论支持也没有问题,这就是言论自由,除非她自己也去搞恐怖,否 ...

不是听说在民主法治的地方(包括中国的趋势)你可以选择沉默,或者说“等我律师来了再说”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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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4-11-28 08:49:49 |只看该作者
马列托主义者 发表于 2014-11-26 10:34
这个是实情,facebook居然也封号,
这是美国法院的法律文书,我也很吃惊的,美国会做这种事,我还有点不 ...

没有人认为美国是伊甸园。但是美国对权力和资本的限制相对于其他国家要严格得多。
美国各州有些滑稽可笑的法律条款, 而这些可笑条款的另一面,反映的是美国法律形成过程中的民众性或曰民主性,中国的所有法律都是由一小撮精英根据大人物的授意躲在“绝密”中写出来的,民众只是执行的对象。“依法治国”,此之谓也。
中国这些年与世界接轨特别是与美国接轨,唯独抗拒接轨的地方是对权力和资本的限制方面。因此,你说100步笑50步,也不算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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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4-11-27 14:25:51 |只看该作者
私人办的网站观点是私人的不能代表政府,如果在中国有人说支持ISIS,行不行?有人像”乔姆斯基经常在公共媒体上攻击美国是最大的恐怖主义国家,无赖国家等等“,在中国这样做这样骂行不行?
最近美国黑人袭击警察,然后黑人被打死,形成黑人反抗运动,如果在中国发生类似的事情会怎么样?
民主的多少是一回事,有没有是另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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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4-11-26 18:24:35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马列托主义者 于 2014-11-26 18:26 编辑
老汉 发表于 2014-11-26 17:28
这不是美国政府的行为,而是FACEBOOK的行为,facebbk不愿接受支持ISIS的观点,和政府无关。
l在哪一个国家 ...


facebook为什么要这样做,并且配合政府提供网民实际信息,这后者可能是法律要求,前者也可能是法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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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4-11-26 17:28:26 |只看该作者
这不是美国政府的行为,而是FACEBOOK的行为,facebbk不愿接受支持ISIS的观点,和政府无关。
l在哪一个国家都没有绝对的民主,我们只能相对比较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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