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四清问题。 社教要划分几条杠子,十六条以前的按社教对待,按廿三条对待。没有镇压群众的就不要检查了。在文化大革命十六条以后,就要按十六条办了,按文化大革命处理。例如人民日报党组瘫痪了,派人去改组了,这是聂元梓大字报以后,派人去执行了正确路线,要看主流,如果说人民日报是修正主义的,那就大错特错了。廿三条也是毛主席制定的,如果说是错了,那就大错特错了。如四清工作队在文化革命中犯了镇压群众的错误,当然要检查。工作组要更精悍,依靠贫下中农、工厂的积极分子,把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揪出来。以四清社教为基础,以文化革命为中心,抓革命、促生产,以整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为重点,既是廿三条,又是十六条。当然问题也要看发展。 (四)档案问题。 这是一个很难过关的问题,这是我们搞工作组留下的后果。要以文化革命期间(五月十六日以后)工作组搞的档案为限,不是这个期间,不在此限,要有界限,不能没有界线。什么事都连在一起不好整。有错误的,那是另外一个问题。例如,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的反革命案件,可以专案处理。档案问题的处理,按中央补充通知办事。各级党委和工作组,应按指示主动处理。现在能主动的,就主动解决,被动的也应主动做工作,本级能解决的本级解决,本级不能解决的报上级解决,已被人拿走的,要回来,封存起来。工作组不行了,找部,部不行了,再找口来解决,不行,然后再找我们这里来。省委,大区、各部、各口都要过问,不然不行。无论如何不能说假话,不能放任自流,要变被动为主动,先要和群众站在一起,才有说服力。我们打算写一通知,把处理方针说恰当些,和红卫兵一起处理。 主要是这四个问题,其他如小学开学问题,有的已开学,没开学的,也要开学。学校一个是革命化的问题,主要是要按主席教育方针办事,要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小学校要以学为主,也要兼学别样,可以考虑五年一贯制,三、二制。(现在是四、二制)高年级的小学生要学主席著作,搞轻微体力劳动,也可搞军事训练,要改革教育,要改造教职员队伍,改造也有好的条件,转业兵有几万,大专红卫兵,还有在乡的知识分子,这些都可以改造教师队伍,这只是一个方向,还不能最近做,问题很多。只能讲这四个问题,抓住大问题,一切问题就好解决了。就可以在游泳中学会游泳,得到锻炼。我们都是五十岁以上的晚年了,要认识到如何保持晚节,过好社会主义关。毛主席的接班人是林彪同志,林彪同志最通毛主席著作,学得最好,最近提出了要把学习主席著作提高到一个新阶段。要学习到老,改造到老。他提出了许多精辟语句,如活学活用,学用结合,在用字上狠下功夫。陈伯达同志是我们党最杰出的理论家,主席思想跟得很紧,把主席思想融会贯通,六○年以来写了很多东西,如农村工作六十条,六二年写了财贸决定,六三年写了国际共运廿五条、前十条,六四年写了工业问题还未写成,六五年写了廿三条,六六年写了十条通知,文化大革命十六条等等,都出自他的手中。我们要赶上去,错了要改过来,有生之年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学习到老,改造到老。 (编者按:对周恩来的讲话,右派们采取了“回避”的策略。 但是,王年一的《大动乱的年代》、刘武生的《周恩来的晚年岁月》却造谣说:中央工作会议结束两天后,姚文元等人就影射攻击周恩来。十月三十一日,姚文元在《纪念鲁迅革命到底》的讲话中别有用心地指责“那些貌似公正而实际上站在旧势力一边的‘正人君子’们”。红旗杂志第十四期社论《纪念我们的文化先驱鲁迅》更为显豁指责“在两军对垒中那种貌似‘公允’、‘平正’的‘和事佬’,那种所谓不偏不倚的‘骑墙派’”。联系到蒯大富等人九月十八日至二十日在张春桥主持的座谈会上污蔑周恩来搞调和,这里的恶毒用心就昭然若揭。 即使蒯大富等人在会上的发言是“污蔑周恩来”,王年一又怎么能证明姚文元的讲话和红旗杂志的社论是在“影射攻击周恩来”呢?当时,在两条路线斗争中搞“调和折中”的人,确实是有的,但不是周恩来,而是陶铸那些人。)
(四)贯彻中央工作会议精神
一九六六年十月二十九日,国家经委一些人贴出大字报《薄一波究竟是什么人?陶鲁茄为什么要包庇他?》
一九六六年十一月一日,《红旗》杂志第十四期社论《以毛主席为代表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的胜利》 社论阐述了四个问题:1,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重大意义;2,正确路线与错误路线的根本对立;3,对于犯路线错误的人,应当加以区分;4,区别改正错误或坚持错误的标志以及犯路线错误的人应有的态度。
一九六六年十一月八日,聂元梓、孙蓬一等十一人贴出大字报《邓小平是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
一九六六年十一月十日,毛泽东在第七次检阅文化革命大军时对一些负责人的谈话 你们要政治挂帅,到群众里面去,和群众在一起,把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搞得更好。
一九六六年十一月十五日,中共北京市委关于给革命群众平反的紧急通知 (一)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前一阶段,凡是把革命群众打成“反革命”、“反党份子”、“右派份子”等等,都当众一律平反,公开检查,赔礼道歉,给他们恢复名誉。 (二)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前阶段凡是被打成“反革命”“反党份子”、“右派份子”,或者因为给工作组领导提意见而被开除的职工都应恢复工作。 (三)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各种整理群众的材料,都按中共中央规定,认真处理。 (四)凡是因为把革命职工打成“反革命”而停发、扣发了他们的工资的,都应当予以补发。
一九六六年十一月十六日,中共中央关于处理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档案材料问题的补充规定 (一)责成原工作组、学校党委或者其他有关组织,必须将一九六六年五月十六日以后的各种整学生、整群众的材料,包括整理过的或者没有整理的材料,除在这一文件宣布以前,确实已经焚毁的外,全部集中,不许隐瞒,不许转移,不许复制,不许私自处理。否则,就将加深错误,并将受到党的严厉处分。 (二)除个人被迫写出的检讨材料全部交还本人处理外,其他所有的材料,集中清点之后,在上级领导机关和本校学生代表的监督之下,当众焚毁。 (三)以上规定,完全适用于工矿企业、事业单位、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等组织,也完全适用于进行文化大革命的军事机关和院校。所有这些单位,对于在文化革命运动中,因为给领导上或工作组提意见而被打成“反革命”、“反党分子”、“右派分子”和“假左派、真右派”等的革命群众,都应宣布一律无效,予以平反,当众恢复名誉,并按以上规定处理材料问题。 (四)在处理材料问题的过程中,各方发生争执的时候,应该严格遵守十六条的精神,根据上述规定,采取共同协商的方法解决,只许文斗,不许武斗。 在文化革命运动中,对待犯错误的领导干部,一般应该遵循毛主席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方针,既要弄清思想,又要团结同志。为了让他们改正错误,继续工作,不要连续地在长时间内去斗,不要勉强留下他们,也不要限制他们的行动自由。犯错误的领导干部应该主动地、认真地、虚心地向群众进行检讨,不要同群众形成对立的状态。 这一文件,应立即在各学校、各单位群众中宣读。
一九六六年十一月十九日,周恩来在部长会议上的报告中关于档案问题的讲话 划分一个界限: 处理在这次文化大革命运动中工作组的档案。文化革命以前的档案,即使有问题,与工作组无关,留待以后处理。文化大革命中确实有反动档案(不属于把革命群众打成反革命案的),要组成专案进行处理。 (一)处理档案的方针: (1)凡错斗的错镇压的,都应该平反。这些人的检查材料都应退回本人,帽子一律摘掉。 (2)凡可以作为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材料,凡不是影响群众斗群众,不影响大局的都可以退回群众。比如工作组对学生的讲演稿、报告稿、大字报等。 (3)凡是能够引起群众互相斗争的材料一律不交。但应当众销毁,比如左中右排队,排错的别人反映的材料这是对军委文件精神的一个补充和修改。 (二)各级党委应按此指示精神主动处理,承认错误。 如果处于被动的,可按此精神和群众谈判,如果谈不通,可以交上级党委帮助处理,如果仍然不行,就将此材料暂时加封起来,谁也不准动。现在各大学的主动权已经不多了。中学还可能有些主动权。运动一开始就排队。这是很错误的。也反映了我们组织工作中的问题。各省委、各个党委,各区党委都要过问这一问题,帮助处理这些问题,不能放任自流。只有把它解放出来,你们才有可能脱开手搞文化大革命,才能说服他们不去占领你们的办公楼,才能将被动变主动。
一九六六年十一月二十日,中共中央批转北京市委重要通告 任何厂矿、学校、机关或其他单位,都不许私设拘留所、私设公堂、私自抓人拷打。 这样做是违犯国家的法律和党的纪律。 如果有人在幕前或者幕后指挥这样做,必须受到国法和党纪的严厉处分。 从今天起,如有再犯以上罪行的,要立即处理。
一九六六年十月九日至二十八日,在北京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毛泽东、林彪、周恩来、陈伯达在会议上的讲话,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是完全正确的。教育了广大干部和群众,推动了文化大革命顺利进行。 刘少奇、邓小平在会议也作了检讨,承认犯了方向路线性质的错误。 历史证明,邓小平的检讨是假的,只是企图蒙混过关而已。时机一到,他就翻案了。 王年一的《大动乱的年代》说:错误路线并不存在,刘少奇、邓小平并不是错误路线的代表人。刘少奇在检讨中讲了一些真实情况和真实思想,但是整个看来是违心地按照《炮打司令部——我的一张大字报》的口径讲的。他没有弄清也无法弄清自己犯了什么错误。邓小平的检讨也是违心的。 人民有权提出这样的问题:刘少奇、邓小平参加革命几十年,他们还有做的哪些事、说的哪些话是违心的?总不会参加革命、参加共产党就是违心的吧?! 2007年3月19日初稿 2011年7月21日修改 2013年9月9日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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