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基本不同意王希哲此文的思路。我所说的不同意,主要是指文中的思维方法论。 首先,衡量一个时代、一场运动、一种政治,或一个文化,究竟是仅仅以文件为准、明规则为准,还是同时也应兼顾其现实生活、兼顾潜规则?若仅仅以文件、文 本、明规则来建立自己论证和批判的大前提,其所据以推出的结论,则往往是相当牵强、片面和武断的。事实上,究其潜规则而言,当时的国家机器,对于某一类或 某几类公民人身安全的保护,确也有故意不作为和放纵的一面。否则,当时天子脚下的北京城怎么会一下就泛滥起皮带抽人成风呢?这就如同今天中国的造假成风, 难道就没有其潜规则因素在作祟,而仅仅依据今天的明规则和官方文件就可作出正确的判断来吗? 其次、反思也罢、道歉也罢,完完全全可以是多维度、多视角、甚至完完全全可以是纯粹个性化,从而也就是千姿百态的。因而怎么可能以某一种视角、某一种维度 为基准呢?对一段历史的反思或认知,宏观的视角与微观的视角,根本就不是处于逻辑上的一真一假、有它无我状态,完完全全可以是相互兼容和互补的,因此怎么 可以用自己的宏观的视角去反驳人家的微观视角呢?这完全是不同的两码子事嘛! 换言之,陈小鲁们即使不以邓小平的《建国以来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准,即使就以毛泽东的《文革十六条》为准,也完全有理由和有必要去向当年错斗、错打的 老师们道歉呀!仅此即可正反证出,今天有人提出类似的反思或道歉,未必就一定会被必然地推论到拥邓反毛、拥改革反文革这种宏大叙事之中去。 至于说陈小鲁们的反思,还没有整个地走到反思“联动”、反思血统论、甚至反思今天变相封建世袭制的那一步,那就与其说是批判的武器不到位,倒不如说是武器的批判不到位了。质言之,如果物质力量到位了,精神的反思也就自然而然有可能到位了。 所以,仅就思想方法论而言,我还是坚持我的那个让左、右派都不爽的论调:无论是对于左派还是右派,当他们一派独大、失去制约时,就都往往是非理性的、疯狂的、甚至是穷凶极恶的;而要使之在思想上或行动上都避免走向极端,唯一的办法就还是只有制度性地——即用国家强制力——迫使双方相互制约。 原载《中国民主社会主义》:http://www.dsucn.info/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tid=6915&pid=22989&fromuid=3 ================= 王希哲:就陈小鲁等的“文革道歉”,再谈我的意见 1、文革的基本路线是“整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其基本政策规定是《十六条》。因此,“整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的路线如果错了。《十六条》的政策规定错了或哪些错了,才谈得上“文革反思”,“文革道歉”。这是可以全民讨论和辩论的。 2、一切文革中,无论任何组织,任何个人由于所处时代的认识局限,所做出的一切有违“整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的路线和《十六条》政策规定的情事,包括“违反人权”的侮辱性批斗甚至武斗,都应由这些组织的代表者和个人去反省,去“反思”,去“道歉”。犯罪的应作出交代和得到惩办。但任何组织,任何人无权将个人的行为强加文革,去所谓“文革反思”,“文革道歉”。这是以个人若干天内犯行后的伪善强奸亿万人曾投入的整个十年政治运动。正如今日“改开”,任何组织,任何个人在改开时代的错误或犯罪(满目都是!),只要你违背了邓小平“既要发展多元经济,又要防止阶级分化”的改开基本路线,那都是你自己的问题。你无权以你个人的错误或犯罪去“改开反思”“改开道歉”…一样。 3、故此,陈小鲁们若确系文革中有有违“整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的路线和《十六条》政策规定的情事,包括对老师、民众“违反人权”的侮辱性批斗甚至武斗,你良心发现,就应个人向你的受害者道歉,甚至,向当年的干扰文革方向道歉,向文革道歉!不要混扯。不是什么“文革错误”,那是你的错误;不是你伪善的什么“负责任”“大包大揽文革错误”,而是你在将个人的犯行栽赃文革!让千百万并没有犯你那样错误甚至抵制你那样错误的反对派红卫兵黑头黑脸,有口莫辩。 4、如果陈小鲁们完全接受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决议,否认中共确曾存在一条“走资本主义道路”的路线,因此,不存在所谓“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不承认“资产阶级就在共产党内”,文革当然就是毫无意义的“浩劫”,那么他有权“文革反思”,“文革道歉”。但反思和道歉的是他文革中跟随的毛泽东的路线,而不是他个人行为。当然,人们也足可以以今天眼前事实,“反思”文革整“党内资产阶级”路线的正确。 5、如果任何人承认中共确曾存在一条“走资本主义道路”的路线,也存在所谓“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但他肯定或多少肯定这条路线,肯定或多少肯定那些“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老王倾向此),他也有权“文革反思”。同样,他反思的是文革的路线而不是任何个人行为。正如今天毛泽东主义左派们否定“改开”,他应该否定和要求“反思”的是邓小平的基本路线而不是任何违背了这路线的组织或个人的行为一样。 6、实际上,陈小鲁们当年的“红二代”们,有一个很可以值得今天人们讨论的历史文献,叫做《中央、北京党政军干部子弟(女)联合行动委员会通告》。那里面就有文革中人们第一次听到的否定文革基本路线的公然宣告。要说“造反”,这才真是文革中的造反!无论其造反的方向如何,它是文革中“红二代”对毛泽东文革基本路线的惊天动地的公开否定。值得今天无论肯定文革还是“彻底否定文革”的人们,实事求是地去对它加以重新审视和研究。 事实上,这个“造反”,异端的思想,对数年后李一哲的《社会主义的民主与法制》深思,不能说没有任何影响。 2013年10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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