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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革系列专题:三十六、九届二中会上的斗争

2013-11-4 22:55| 发布者: 龙翔五洲| 查看: 2675| 评论: 0|原作者: 水陆洲|来自: 东方红网

摘要: 文革系列专题:三十六、九届二中会上的斗争时间:2013-10-28 11:00来源:作者:水陆洲点击:249 次文革系列专题:三十六、九届二中会上的斗争(一)一、林彪集团的形成一九六八年三月二十二日,黄永胜被任命为总参谋长。军委办事组以黄永胜为组长,吴法宪为副组长,李作鹏、邱会作等为组员。这几个人都要通过叶群才能向林彪请求汇报工作。由此,开始形成了林彪集团。也是林彪所谓的“大舰队”。同一天,温玉成被任命兼北京卫戍区司令员 ...
为了进一步筹备“四届人大”的召开,各省、市、自治区革命委员会和中央军委,接到本通知后,认真动员各厂矿、公社、军队、机关、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街道组织的革命群众:一、广泛讨论修改宪法,提出修改意见;二、讨论和通过“四届人大”的候选代表。
(一)关于修改宪法问题
一、伟大领袖毛主席亲自主持制定的一九五四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它巩固了我国人民革命的成果,实现了国家在过渡时期的总任务。它在动员和团结全国人民进行社会主义革命、社会主义建设和保卫祖国的斗争中,起了伟大的历史作用。
二、毛主席在一九五四年三月二十三日宪法起草委员会上说过:这个宪法“是过渡时期的宪法,大概可以管十五年左右。”毛主席的英明预见已经实现了。特别是毛主席亲自发动和领导的这场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摧毁了以叛徒、内奸、工贼刘少奇为首的资产阶级司令部,我国的无产阶级专政空前巩固,我国的面貌发生了深刻的变化。适应这种情况,需要对一九五四年宪法进行修改,使它成为一部在新形势下体现毛泽东思想的社会主义新宪法。
三、毛主席关于国家学说的伟大理论和实践,是修改宪法的指导思想。我们要使修改宪法的过程成为活学活用毛泽东思想的过程。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修改宪法是一件大事,各级领导必须十分重视,必须动员全国人民进行广泛讨论,集中革命群众的智慧,采取“领导机关的意见和广大群众的意见相结合的方法”,做好修改宪法工作。
四、在这次组织群众反复讨论修改宪法的工作中,需要掌握以下几个原则:
1、毛主席对于马列主义国家学说的发展和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与实践。
2、我们国家性质是工人阶级(经过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3、各族人民伟大领袖毛主席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缔造者,毛主席为首、林副主席为副的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是领导全国各族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核心力量,毛主席是全国武装力量的最高统帅,林副主席是副统帅。
4、把原则性和灵活性结合起来。“原则基本上是两个:民主原则和社会主义原则”。我们的民主是无产阶级领导的民主,在人民内部实行民主制度,对反动阶级和反革命分子实行专政。
5、要总结历史经验,以我们自己的革命和建设经验为主,特别是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群众创造的并为毛主席所肯定的好经验,如人民公社及其政社合一制度,四大(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三结合的革命委员会,一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参加集体生产劳动,等等。同时,也要参考别国宪法中好的东西。
6、修改后的新宪法要力求简明扼要,通俗易懂,人人能记,便于运用。一九五四年宪法中,有些任务已经完成可以删去或者根据新的情况改写;有些条文可以删繁就简,精简合并,避免重复。
五、这次动员群众讨论修改宪法,分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根据上述原则,动员基层革命群众对一九五四年宪法进行讨论,提出修改意见。省、市、自治区革命委员会和中央军委,要把群众提出的意见分类整理,分两次报送中央。第二阶段将经过党中央批准的宪法修改草案,提到全国基层革命群众中讨论,修改意见仍分两次分类报送中央。
(二)关于通过“四届人大”代表问题
一、各省、市、自治区的“四届人大”候选代表名单均已经过民主协商提出。为再一次经过广泛的民主协商,应将各省、市、自治区“四届人大”全部候选代表名单(包括中央与地方商定的爱国人士特邀代表在内),分别提到本省、市、自治区的厂矿、公社、机关、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街道组织的革命群众中讨论和通过。在讨论中,各省、市、自治区革命委员会应将本省、市、自治区的全部候选代表简历介绍给基层群众,群众有权通过协商调换他们认为不能作人大代表的人。
军委各总部,各军、兵种,各大军区亦应将各单位已协商了的“四届人大”候选代表和他们的简历,再一次分别提到军队所属基层单位中讨论和通过。在讨论中,群众有权提出不同意见,通过协商解决。
二、华侨候选代表提到其所在单位的革命群众中讨论和通过。
三、各省、市、自治区、军队和华侨的“四届人大”候选代表提到基层革命群众中讨论和通过后,应分别在各省、市、自治区革命委员会和军委各总部,各军、兵种,各大军区的党委会中最后通过,作为“四届人大”正式代表。
(三)关于动员群众问题
各省、市、自治区革命委员会接到中央通知后,应立即召开会议,分级进行动员传达。
在京的各总部,各军、兵种所属单位,由军委办事组统一传达,其他各部队由各大军区负责动员传达。
胜利地完成这一任务,关键在于领导。在整个工作过程中,各级领导必须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突出无产阶级政治,认真学习毛主席关于国家学说的伟大理论,放手发动群众,充分发扬民主,切实做好宣传工作和组织工作,抓住重点,掌握典型。在动员范围广、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要同“抓革命、促生产、促工作、促战备”结合起来,防止流于形式,走过场。
(此件可印发至厂矿、公社、军队、机关、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街道组织的基层单位,向革命群众宣读,但不许传抄、张贴、广播和登报)

 一九七○年七月
 
一九七0年七月下旬,政治局会议在讨论起草纪念“八一”建军节社论时围绕稿子中“伟大领袖毛主席亲自缔造和领导的、毛主席和林副主席直接指挥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提法引起了一场争论。
陈伯达主张恢复过去一贯的提法,即“伟大领袖毛主席亲自缔造和领导的、林副主席直接指挥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提法,张春桥则主张不改回去。
会上争论不休。
当时,毛主席住在杭州,没有参加这次会议(毛主席的眼睛患了白内障,视力模糊)。周总理就把会议争论情况写了封信请示毛主席。毛主席听了信后,要汪东兴代他划圈后退回去。汪东兴觉得难办。没有退回去,把信带在身边了。
毛主席、周总理在上海锦江饭店接见第一批外宾后,周总理、黄永胜都问汪东兴那个报告毛主席圈阅了没有,汪东兴说你们去问毛主席。
当时,毛主席正点燃一支香烟在抽,对着汪东兴说:“怎么搞的?”意思是说你怎么没有把信圈回去。
汪东兴说:“这样大的事,我不敢圈。两种意见,您到底赞成哪一种?”
毛主席说:“两种意见,我都不赞成。缔造者不能指挥,能行吗?缔造者也不光是我,还有许多人。”
后来,毛主席还多次说过,缔造者就不能指挥吗?缔造者也不只是我一个,还有许多人。
 
一九七0年八月初,叶群打电话给吴法宪说,林彪的意见还是坚持要设国家主席,你们应在宪法工作小组里提议写上这一章。
(据吴法宪交代)
 
一九七0年八月十三日,召开中央修改宪法工作小组会议讨论修改宪法。
会议由康生主持,陈伯达、张春桥、吴法宪出席。
    这次会议争论异常激烈。
    首先是关于设国家主席问题。康生提出不设,吴法宪坚持主张设。争论不下。最后康生说;那就各自保留意见吧,以后提交政治局讨论。
其次是关于国家机构问题,吴法宪提出:国务院这一章应该写上“毛泽东思想是国务院一切工作的指导方针”。康生、张春桥说:再写上重复,毛主席也不同意写。吴法宪认为他们的意见是对的,但他对张春桥说的话非常反感。
张春桥以毛泽东在一次接见外宾谈到“天才地、创造性地发展马列主义是讽刺”为据,说:有人口口声声马列主义到处挂。到处堆砌毛泽东思想,并不是马列主义。有人口口声声说天才地、全面地、创造性地发展了马列主义,连赫鲁晓夫都是天才地、创造性地发展了马列主义,这简直是一种讽刺。
吴法宪反驳说:张春桥你说这话是什么意思?是指谁说的?你解释清楚。天才地、创造性地、全面地继承、发展和捍卫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是谁提出来的?你这句话过分了吧!你这是在讽刺林副主席吧!你张春这里不写毛泽东思想,那里不写毛泽东思想,倒是你捍卫马列主义了!可是你的文章哪一篇不写毛泽东思想,你算不算堆砌。你说赫鲁晓夫何时发展了马列主义,你口口声声赫鲁晓夫,你指的是谁?你今天吹这样的风干什么,用意何在?中央政治局的人刮此风,刮到下面就会愈刮愈大,今后中央怎样解释。毛泽东思想为指针你们不赞成,天才地、全面地、创造性地三个副词你们也反对,你们不准称天才,你们想借口毛主席伟大谦虚贬低毛泽东思想,我坚决反对你们这种谬论。
康生说:好,好,在国务院的前面加上以毛泽东思想为指针就是了。
在会议中间,吴法宪又打电话给黄永胜,通报会议上的情况。黄即打电话报告了林彪、叶群。
小组会议散后,陈伯达邀吴法宪到他家里,陈伯达说吴今天的话讲得好,“敢于斗争”,并要吴把情况报告林彪。
吴法宪回到家里向当时在北戴河的叶群打了长途电话,报告了情况。过了一回叶群回电话说:林彪很高兴,说:吴胖子放炮放得好。
 
一九七0年八月十三日晚和十四日下午,叶群分别打电话给陈伯达、黄永胜要他们准备关于天才方面和四个伟大方面的语录,准备在八月十四日晚政治局会议讨论宪法草案定稿时,支持吴法宪。
 
一九七0年八月十四日,黄永胜给李作鹏打电话说:吴法宪现在很孤立,要李作鹏回来参加宪法小组工作会议,支持吴法宪。
 
一九七0年八月十四日晚,中央政治局开会讨论宪法修改草案定稿。
这次会议由周恩来主持。
在这次会议上,张春桥没有继续坚持自己要删除三个副词的观点。宪法修改草案获得一致通过。
 
一九七0年八月,中央决定黄永胜在北京看家。
黄永胜在政治局会议上几次提出,要上庐山参加会议,坚持不愿留在北京看家,并且违抗中央规定,擅自在军委办事组会上提出要邱会作、阎仲川留在北京看家。
总理对黄永胜进行了严肃批评,黄永胜才勉强同意留在北京(注:此事总理请示了毛主席,毛主席指示要黄永胜留在北京)。
黄还布置办事组秘书宋城把准备好的天才语录带上庐山。
林彪布置人给他起草关于宪法问题的讲话提纲;同时又布置林立果组织空军党委办公室的一些人,给他起草在党的九届二中全会上的讲话提纲。
 
“九大”开过后,毛主席要着手解决政府工作、修改宪法等方面的问题,提出准备召开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林彪认为这是争夺更多权力的好机会,在讨论修改宪法时,林彪就抓住“天才”问题和设国家主席问题大做文章。
修改宪法的工作一开始,毛泽东就提出:不设国家主席、他不当国家主席。
为什么毛泽东不主张设国家主席呢?这主要是从当时的实际形势来考虑。第一,如果设国家主席,很可能要由他来担任,但是,一,他早已辞去国家主席一职;二,重新担任国家主席一职又要增加许多外交礼仪活动;三,打倒了担任国家主席职务的刘少奇,又由他来担任国家主席一职,就给政治对手留下了可钻的空子。第二,如果设国家主席而他不担任国家主席职务,则必须由其他的人来担任,这样一来可能引发一场新的斗争;一,很可能推举林彪担任,但林彪并不是适合的人选,他的身体不行,中央政治局的会议他都很少参加,那么繁重的国事活动和外交活动,他更难胜任;一九六八年以来,林彪的一些活动很不正常,他究竟要干什么,一时还捉摸不透。二,如果推举另外一位常委担任,就只能在康生与陈伯达之间选择,这必然会引起一场新的斗争。三、如果推举常委之外的元老人物来担任,则可能引发更加复杂的斗争。
为什么林彪在毛泽东提出不设国家主席、不担任国家主席之后,一反“紧跟”的常态,要一再坚持设国家主席、推选毛泽东担任国家主席呢?第一,他捉摸不定;毛泽东不愿担任国家主席究竟是真意,还是谦虚、礼让?但是,不管是那一种情况,要推选毛泽东当国家主席总不会错。第二,如果毛泽东真的不愿当国家主席,那么,这个职位十有八九就是他的了。国家主席一职虽然不增加多少实权,但对于他的接班人的地位来说就更加稳固了。
在讨论修改宪法的过程中,一九七0年八月十三日,中央政治局修改宪法小组的一次会议,是一次关键性的会议。
正是在这次会议上,在讨论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章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时,发生了激烈的争论:
康生提出不设国家主席。吴法宪坚持要在宪法上写上设国家主席一节。
应该说这种不同意见的争论是正常的。康生之所以提出不设国家主席,是根据毛泽东提出的意见、中央政治局的有关决定;吴法宪坚持要在宪法上写上设国家主席一节,是根据林彪的意见,也是可以的。但问题是有人说不主张设国家主席,就是反对毛主席当国家主席,这就离题太远,近乎“造谣”了。
在讨论国家机构时,张春桥提出删除“毛泽东思想是全国一切工作的指导方针”一句话,因为在宪法的其他地方已经有了。而吴法宪认为不能删,这是是否坚持以毛泽东思想为指导的原则问题。
张春桥提出的是文字表述问题,而吴法宪则把它说成是取消以毛泽东思想为指导的原则问题。这当然是两回事。
张春桥提出从条文中删除“天才地、创造性地、全面地”等语。吴法宪当场尖锐地提出反驳:“要防止有人利用毛丰席的伟大谦虚贬低毛泽东思想。”
其实,在“九大”政治报告和新党章初稿中,都曾写上了“天才地、创造性地、全面地”这三个副词,送给毛泽东审阅时,毛泽东都把它们划掉了。这个情况,江青、康生、张春桥、姚文元知道,林彪、陈伯达、吴法宪等人也应该知道。双方争论时,陈伯达不在会场。
在会议中间,吴法宪又打电话给黄永胜,通报会议上的情况。黄即打电话报告了林彪、叶群。
小组会议散后,陈伯达邀吴法宪到他家里,陈伯达说吴法宪今天的话讲得好,“敢于斗争”,并要吴法宪把情况报告林彪。
吴法宪回到家里向当时在北戴河的叶群打了长途电话,报告了情况。过了一回叶群回电话说:林彪很高兴,说:吴胖子放炮放得好。他们认为,这一次抓住了张春桥的“尾巴”,可以狠狠地整他一下。
一九七0年八月十三日晚和十四日下午,叶群分别打电话给陈伯达、黄永胜要他们准备关于天才方面和四个伟大方面的语录,准备在八月十四日晚政治局会议讨论宪法草案定稿时,支持吴法宪,批判张春桥,准备大干一场。一九七0年八月十四日,黄永胜给李作鹏打电话说:吴法宪现在很孤立,要李作鹏回来参加宪法小组工作会议,支持吴法宪。可是,在一九七0年八月十四日晚,中央政治局开会讨论修改宪法的会议上,张春桥没有继续坚持自己要删除的观点。宪法修改草案获得一致通过。这样一来,林彪一伙精心策划的一场战火没有烧起来。这次战火没有烧起来,并不等于矛盾解决了。而是为林彪在九届二中全会上搞突然袭击,留下了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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