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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岗剽窃他人著作案

2014-3-30 14:46| 发布者: 05txlr| 查看: 526| 评论: 3|原作者: 人民日报|来自: 人民日报

摘要: 华岗剽窃事件的揭露,在当时的文化教育界和社会上引起了很大的反响,抄袭现象顿时大为收敛,甚至销声匿迹。但80年代起,引进西方学术之风日盛,翻译、介绍这方面著作成为时髦。而随着对文凭、职称的越来越重视,某些急于求成者即按照“天下文章一大抄”的“古训”,干起了文抄公的勾当。
轰动一时的华岗剽窃他人著作案

  【05txlr按】华岗,曾任山东大学校长兼党委书记、《文史哲》杂志社社长,1955年出版《辩证唯物论大纲》,随即被人发觉该书大量抄袭他人著作。同年12月24日,《人民日报》发表《评华岗的“辩证唯物论大纲”》一文,对华岗书中的剽窃情况进行了揭露:

  这部标明华岗“著”的“辩证唯物论大纲”不是没有特色的,剽窃是它最大的特点之一。根据我们初步核对的结果,全书五百多页的篇幅至少有四分之一是逐字逐句、成段成章地从别人的作品中剽窃下来的。这种剽窃是如此不加掩饰、毫无顾忌,看来华岗好象根本不懂得这是一种非法占有他人劳动果实的犯罪行为。

  华岗“著”的“辩证唯物论大纲”(以下简称“大纲”),基本上是依据苏联高级党校一九五一年教材“辩证唯物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以下简称“教材”)一书写成的,他从这本书中偷来的东西最多。在华岗的“大纲”中,有些章节几乎是一字不易地从“教材”中剽窃下来的,第五章第二节“不可知论的阶级本质”和同章的第五节“客观真理、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就是两个典型的例子(参看“教材”下册一六九—一七七页、二二五—二三五页)。这两节中可以说没有一点是华岗自己的创作。在华岗的“大纲”中还有更多的篇幅是从“教材”中节录下来的。属于这一种剽窃的数量很多,差不多每一章都有。比较集中地存在于以下一些章节中,即:第四章的二、三、四节;第五章的三、四节;第八章的第一节;第九章的第二节等等。在这些章节中也掺杂有华岗自己的“创作”,但是这种“创作”无非是对抄袭来的文字作些许注释,或者是更换个别字眼而已。让我们从华岗的“大纲”和苏联高级党校教材中各找出一段来对照一下:

  “感觉和知觉,如列宁所说的,是意识与外界的真正直接的联系。它们只在感官感受外界这种或那种对象的刺激时产生,在对象作用于我们感官的可能性消灭时消失。然而,如果说没有对象直接作用于人的感官就不可能有感觉和知觉的话,那末,虽然不直接地知觉对象,却可能有观念。观念是在对象(这一对象在人底记忆中尚保存着它的形象)的过去的知觉的基础上产生的。例如,看见过工会大厦的圆柱大厅和莫斯科克里姆林宫的尖塔的人,当他不直接感知它们的时候,可以再现出它们的形象。”(“教材”下册一九六页)

  “感觉和知觉是感觉器官和外界对象的直接联系(这句话是因为华岗不懂得或者有意歪曲列宁的话而抄走了样——引者),它们只在感官感受外界这种或那种对象的刺激时产生出来,一到对象作用于我们感官的可能性消灭时就会消失。可是,如果说没有对象直接作用于人的感官,就不可能有感觉和知觉的话;那末,虽然不直接地知觉对象,却可能有表象,因为过去被人感觉和知觉过的对象,可以在人的记忆中保存着它的形象,这样,表象就可以在过去的感觉和知觉基础上产生。例如曾经看见过天安门和中南海的人,当他不直接感知它们的时候,也可以复现出它们的形象。”(“大纲”一九四页。以下凡引自“大纲”的引文,都只注明页数。)

  任何人都可以看出后面一段是前面一段的翻版,在字句上几乎是完全相同的。最大的区别就是华岗用“天安门和中南海”来代替了“工会大厦的圆柱大厅和莫斯科克里姆林宫的尖塔”。

  华岗除了剽窃苏联高级党校的教材外,还剽窃了中国人民大学的哲学讲义,剽窃了国内外哲学家们的哲学论文。例如,华岗把苏联哲学家凯德洛夫所写的一篇论文“论自然界与社会发展中的飞跃形式”(见米丁等著:“马克思列宁主义哲学问题论文集”),转抄到自己书里,冒充自己的“创作”,变成了他的书中的第九章第三节“自然界和社会发展中的两种飞跃形式”。又例如,华岗的书中的第十一章“辩证法和形式逻辑”的前六节大量地抄袭了马特同志的论文“论逻辑思维的初步规律”。可怜马特同志的这本一共五十七页的小册子几乎全部都被一段一段地支解开来,化成了华岗的“著作”。(在华岗的第十一章内还从其他著作作了大量的剽窃,如斯特罗果维契的“逻辑”。)

  华岗还竟然剽窃了马克思主义的经典著作。他在很多地方成段地抄录了经典作家的原文,不注明出处,也不加引号,把它夹杂在自己的话中间。例如,华岗的“大纲”第五章第六节和第十章大量地抄录了毛主席的“实践论”和“矛盾论”,其中只有少数地方用了引号,指明了出处,但是更多的地方却是毫无注释地把毛主席的话和自己的话混杂在一起,于是,明目张胆地把经典作家的原文也归于自己的名下了。

——《人民日报》1955.12.24第3版《评华岗的“辩证唯物论大纲”》



  【续按】华岗剽窃事件的揭露,在当时的文化教育界和社会上引起了很大的反响,抄袭现象顿时大为收敛,甚至销声匿迹。但80年代起,引进西方学术之风日盛,翻译、介绍这方面著作成为时髦,应运而生的是一大批中文论著的出现,有直接翻译的,有编著介绍的,更多的是以中国学者本人名义撰写的。而随着对文凭、职称的越来越重视,某些急于求成者即按照“天下文章一大抄”的“古训”,干起了文抄公的勾当。

  于是,在天文数字般的学士、硕士、博士论文,以及已经功成名就却还想更上层楼的著名学者、教授的论著中,便如滔滔洪水,涌现出了蔚为大观的剽窃抄袭之作,并一发而不可收。究其根源,又无一不同名利地位息息相关,其中,不乏受益于西方某些机构之“学者”的“遵命之作”,其目的就是为了向中国民众“灌输”以私有制和资产阶级民主为核心的意识形态。可以说,这些所谓“学者”的大作中,十有八九是这类货色!

  显然,这与华岗当年剽窃有关马列的理论著作不同,80年代后的中国“学者”们已经与时俱进,抄袭的对象转到了西方资产阶级学术权威身上,他们所获得的利益,也是华岗所不可想象、不可企及的。这也算是“特别是”年代的一种特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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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引用 laobing 2014-4-1 04:10
确实如此,改开之后很多翻译别人专业技术文章和人书籍的称为编译,好像有自己什么东西在里边似的。我当时读过我国几个名家的编译原理和数据库原理,后来看了Ullman的Principles of Compiler Design和Principles of database design,对这几个我曾经敬仰的名家明目张胆的抄,都不敢相信。还有人工智能、知识库、操作系统的专著和文章、综述,怎么说那,一大抄。抄能抄出个什么啊!
引用 dongdong 2014-3-31 19:31
据说大法党贺卫方最开始就是靠编刊物,翻译引进二手的国外法律论文出名的
引用 远航一号 2014-3-31 00:02
责任编辑:远航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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