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关于“外逃”问题 所谓“外逃”即指沒有办理正常的岀国手续而出了国境的人。但是极少数通过非法手段办理了岀国手续而出了国境的也该属于“外逃”。这些年“外逃”人数很多,而且与日俱增。但“外逃”的原因和情况很复杂,必须具体问题、具体人进行具体分析。不能一“外逃”就是“叛国、投敌”,也不能凡外逃都是“革命行动”。 在毛泽东时代,凡外逃都该论罪,因为毛泽东时代党的路线是正确的,政权是人民当家作主的。例如达赖喇嘛外逃就是投敌叛国。但是不是也有极个别干部处理问题不妥,而造成个别人外逃的?我不知是否有这类事,如有,也应作具体分析。 而“改革开放”“和谐”了30多年内,“外逃”人员数量大,还与日俱增。“外逃”的情况也十分复杂。 这30年内一些走资派、反动腐败官僚、不法资本家以及对人民犯有各种罪行等的人外逃,包括用非法手段办理了正常出国手续带罪外逃的,都该以投敌叛国论处。其中相当一部分是带罪外逃,应指出,我指的“罪”是指损害了人民利益犯的罪。而不是得罪了走资派和反动官僚、不法资本家。这些政策界线具鲜明的阶级性,决不能含糊。否则就把汪精卫投靠日本当汉奸同孙中山先生逃往日本避难而从事革命事业等英雄混为一谈了。混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对革命派是决不允许的;而走资派混淆两类矛盾是天经地义、家常便饭。 比如有不少同志因走资派、反动官僚的迫害而逃往国外,更利于对走资派、反动官僚等的斗争。对这些同志我们应大力支持他们。可是极少数自称“左派”的朋友,对逃往国外避难的同志批判走资派、批判修正主义、批判汉奸卖国贼……,横加指责、乱扣帽子,是十分错误的。其实,历史上不仅孙中山先生等逃往日本从事伟大的辛亥革命,就我们党建党初期逃往国外从事革命也不是个别。面对现实,走资派一年用于维持走资派反动统治的“维稳”费己高达6000多亿元人民币。现在己经是每年非正常死亡800多万人、自杀220多万人、被“精神病”1亿多人。难道无产阶级革命派就只能非正常死亡、自杀自焚、被“精神病”,而不能外逃干革命?我认为无产阶级反帝、反修是沒有国界的。毛主席晚年一再号召唱《国际歌》,无产阶级面临当前的形势,更应高唱《国际国》:高举马克思的旗帜: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 恽仁祥 2012年6月26日 |
子_云: 反对李宪源和项观奇对恽仁祥文章的跟帖! 反对“拥护共产党,打倒私产党,打倒汉奸买办党!”的口号,这是为当权派服务的口号。不提具体人物,和那个笼统提“打 ...
刘金华: 我认为,前两个问题非常重要,是根本性的问题。应当深入探讨,以明白当前问题的实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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