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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的历史不容篡改(十七)上

2013-6-24 05:06| 发布者: 龙翔五洲| 查看: 1673| 评论: 0|原作者: 水陆洲 |来自: 东方红网

摘要: 第一部分原文摘录原书第二十二、二十三章论述了毛泽东最先出来纠正开展生产大跃进和建立人民公社工作中的错误的活动。可以分为六节来读。第一节第一次郑州会议一九五八年秋,当人民公社刚刚搭起架子,一大堆问题还摆在那里没有解决,却有很多地方宣布人民公社为全民所有制,并且搞“向共产主义 ... ...

毛泽东的历史不容篡改(十七)上

时间:2013-06-23 23:01来源:来稿选登 作者:水陆洲 点击: 12 次

(十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中的错误

第一部分原文摘录

原书第二十二、二十三章论述了毛泽东最先出来纠正开展生产大跃进和建立人民公社工作中的错误的活动。可以分为六节来读。

第一节    第一次郑州会议

一九五八年秋,当人民公社刚刚搭起架子,一大堆问题还摆在那里没有解决,却有很多地方宣布人民公社为全民所有制,并且搞向共产主义过渡的试点。河北省徐水县率先成立了全县范围的特大型公社,号称实现了全县全民所有制,并提出向共产主义过渡,引来不少人参观。河南也有这样的试点。毛泽东曾经派人去徐水了解过,发现不少问题。为了进一步弄清情况,他决定亲自到河北看一看。
  十月十四日下午,毛泽东到达天津,同天津市委和河北省委负责人谈话。第二天下午,再次同他们谈话。谈论的话题,都是人民公社和钢铁生产问题。

十月十六日下午和十七日下午,毛泽东又找来河北省委和天津地委、保定地委负责人,徐水、安国、唐县、正定四个县的县委负责人,听取他们汇报。当徐水县负责人汇报他们的全民所有制时,毛泽东明确表示,徐水的全民所有制和鞍钢的全民所有制有区别,不能混为一谈。他要河北省长刘子厚到徐水作些调查,二十一日向他汇报。十七日下午六时,毛泽东回到北京。

毛泽东密切关注着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发展。他需要了解更多的实际情况。十月十九日一清早,写信给陈伯达,要他和张春桥、李友九立即去河南遂平县岈山卫星人民公社作调查,为杭州会议准备意见。并提出到郑州时,最好能请河南省委书记史向生一同去调查。过了半个小时,又写信给陈伯达,嘱咐他带上《马恩列斯论共产主义社会》一书,调查组每人一本,边调查,边读书,白天调查,晚上读书。并建议把胡绳、李友久都带去,练习去向劳动人民做调查工作的方法和态度,善于看问题和提问题。陈伯达一行接信后很快就出发了。

十月二十一日下午,毛泽东在中南海颐年堂听刘子厚汇报。这次调查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浮夸风和共产风。例如:一亩白薯产量不过两千斤,却虚报成八千斤;把几个村的肥猪集中起来,让人参观,弄虚作假;在宣布全民所有制的同时,所有个人财产和私人债务统统共了产,分配上实行完全的供给制。听到这些,毛泽东明确表示反对。

关于浮夸风,毛泽东说:要实事求是。把猪都并到一起,就不实事求是了。初看可以,经不起细看,经不起分析。要告诉县里,叫他们不要搞这一套。”“对虚报的人要进行教育,进行辩论,不要讲假话,是多少就是多少。

关于共产风,他说:家具可以不归公,这是一部分生活资料。吃饭集体,衣服、床、桌、凳等等不能集体嘛。”“对私人间的债务问题,一风吹,又一次共产哩。这是劳动人民的劳动所得,把你的拿过来,这不是租借是侵略了。他说:要把劳动力多的农户的积极性调动出来,使他们收入多点,工资多点,不要平均主义。多劳多得是社会主义原则。

毛泽东听到一些基层干部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捆人、打人的情况时有发生,十分生气,批评说:有捆人,打人,就是还有封建残余,是对敌我界限和人民内部矛盾的相互关系没有搞清楚。一捆、二打、三骂、四斗,不是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方法。

关于徐水县的全民所有制,他认为,实际上是集体所有制,其中也包含有全民所有制的因素。他们说全民所有,也不一定公开改,马虎下去好了。对这个问题,毛泽东似乎还在看,还在研究,没有让他们立即纠正。

毛泽东的这些意见,给共产风泼了一点冷水。他对混淆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两种界限的问题,开始有所察觉,有所思考。

十月二十三日,陈伯达到河南以后,毛泽东又写给他一封信,要他们在卫星公社搞一个星期调查,包括调查团(社)、营(大队)、连(队)的各项问题。然后再找遂平县级干部座谈几次,研究全县各项问题。

过了几天,十月二十六日,毛泽东决定派吴冷西、田家英去河南调查。他选了两个地方。一是新乡地区的修武县,是个小县,十三万人口,以一县一社而闻名。一是七里营公社,是全国第一个打出人民公社牌子的,位于豫北平原,为新乡县的一个乡。

二十八日凌晨四时,毛泽东复信陈伯达,告诉他,如果遂平调查已毕,可以去附近某一个县再作几天调查,以资比较。于十一月二号或三号回到郑州即可。

这时,中央已经发出在武汉召开省市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会议和八届六中全会的通知。为了开好这两个会议,毛泽东决定先到郑州,一面听取两个调查组的汇报,一面约集部分省市委书记准备有关文件。

十月三十一日傍晚,毛泽东乘专列离开北京。十一月二日到达郑州。一路上,不断召集当地负责人座谈,如饥似渴地了解公社化以来的情况。

十一月二日至十日,毛泽东在郑州主持召开有部分中央领导人、大区负责人、部分省市委书记参加的中央工作会议,后来被称作第一次郑州会议。参加会议的人是逐步增加的。开会地点也不固定,有时在专列上,有时在省委招待所。

按照毛泽东的说法,他召集郑州会议,本来是想研究人民公社性质问题,先派陈伯达、张春桥、吴冷西、田家英分别到遂平、修武、七里营研究一下,再请几位省委书记来。但会议一开始,有些人就提出,农业发展纲要四十条已经过时,要搞一个新的四十条。毛泽东同意了。这样,第一次郑州会议就有两个议题,准备两个文件。
    十一月三日下午,毛泽东在专列上召集九个省委第一书记开会。他们是河北的林铁、河南的吴芝圃、陕西的张德生、甘肃的张仲良、湖北的王任重、山西的陶鲁笳、山东的舒同、安徽的曾希圣、湖南的周小舟,还有陈伯达等人。主要是听他们关于人民公社问题的汇报。毛泽东一面提问,一面发表意见。在交换意见时,他与陈伯达有一个小的思想交锋。

吴芝圃汇报说:关于交换问题,有些东西是调拨,交换的范围缩小了。

陈伯达:现金结算减少了。遂平县现金结算,去年占百分之七十,今年倒过来,非现金结算占百分之七十。

毛泽东:现金结算,非现金结算,是一回事嘛!

陈伯达:是一件事,但不用货币来往了,有性质上的不同,没有货币流通了。

毛泽东:外国资本家每天数钞票,谁去数呀?还不是银行里头算一算账。资本家交换货物,哪一个见现金?我们现在也是这样,就是不数票子。当然,性质不同。我也没有学过货币学。

曾希圣:我们发现这样一个问题,单是生产粮食的地区,货币很少,没有货币流通了。经济作物地区货币多,货币比较容易流通。

毛泽东:必须使每个公社,并且使每个生产队,除了生产粮食以外,都要生产商品作物。西安会议没有提倡这个事,他们一心一意要取消商业。”“每一个人民公社除生产粮食以外,必须大量生产经济作物,能够赚钱的,能够交换的,有农业品,有工业品,总之是生产商品。这个问题不提倡,以为人民公社就是个国家,完全都自给,哪有这个事?生产总是分工的。大的分工就是工业、农业。既有分工,搞工业的就不能生产粮食、棉花、油料,他就没有吃的,只好交换。”“三国时候,张鲁的社会主义是行不长的,因为他不搞工业,农业也不发达。

这是公社化运动兴起后毛泽东对商品、货币等问题最早的比较明确的表态。

在汇报家庭问题时,吴芝圃反映:有的干部提出,在共产主义实现以前就消灭家庭。毛泽东说:现在不是消灭家庭,而是废除家长制。他又重复了一遍:废除家长制,肯定不是废除家庭制度。

搞一个新四十条,以取代农业发展纲要四十条,是在这次会上定的。毛泽东指定吴芝圃负总责,下分工业、农业、教育科学文化、公社体制四个小组,分别由王任重、曾希圣、舒同、河南省委书记处书记史向生负责。从四日起开始讨论,七日拿出初稿。

十一月四日下午,在专列上继续开会,听取新四十条起草情况的汇报。吴芝圃说,议了一个题目,叫人民公社发展纲要四十条,第二个题目叫共产主义建设十年规划纲要。毛泽东说:你现在涉及到共产主义,这个问题就大了,全世界都不理解了。现在的题目,我看还是社会主义。不要一扯就扯到共产主义。

在汇报工业、农业时,都提出一些吓人的超高指标,例如,十年内,钢产量达到四亿吨,机床一千万台,煤四十亿吨,粮食亩产由原定的四百斤、五百斤、八百斤,分别提高到四千斤、五千斤、八千斤,叫新四、五、八。毛泽东听了,他说:我看这个文件要发表,要过了苦战三年之后。并问道:你这是内部盘子吧,不写在文件上吧!最后,毛泽东接受陈伯达的意见,把这个文件的题目改成全国的十年建设规划

当时毛泽东正在读斯大林的《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结合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遇到的问题进行思考,饶有兴味。他说:我们研究公社的性质、交换、社会主义向共产主义过渡、集体所有制向全民所有制过渡这些问题,可以参考的材料还是斯大林那本《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我大体看了一下,可以找几十本在这里发一下。我们现在看,跟发表的时候看不同了。发表的时候,我们谁也不想这些问题我看,他那个东西是有些问题,但是还很可以值得研究,不要轻易全面否定那个东西。

史向生在汇报中谈到,讨论公社体制时,遇到了共产主义因素、大集体和小集体、大全民所有制和小全民所有制、商品交换等问题,始终没有讨论清楚,而且越说越糊涂。毛泽东没有多说什么,这些也都是毛泽东正在考虑和研究的问题。

因为要搞全国的十年建设规划,毛泽东提出,进一步扩大会议的规模,请上海的柯庆施、广东的陶铸、东北的欧阳钦、四川的李井泉,中央分管农业和工业的谭震林、李富春等参加。

十一月五日,会议继续举行。新增加的李富春、柯庆施、欧阳钦、史向生、吴冷西,出席了会议。

一上来,毛泽东就问新到会的人:把你们请来,有什么新闻?

第一个发言的是柯庆施,他主要反映城市里有些混乱,抢购商品,提银行存款,购置高档商品,怕废除票子。毛泽东说:陈伯达就有这个倾向。会上,其他人也反映了类似的情况,引起毛泽东的严重关注。他说,纲要里要写这个问题,有个安定人心的问题。后来,毛泽东对城市办人民公社,一直采取谨慎的态度。

当史向生再次提出十年内向共产主义过渡的时候,毛泽东进一步阐述了他的观点:修武一县一社,它的东西在县的范围可以调拨,但河南省去调就不行,国家调更不行。修武的粮,七里营的棉,是要交换的,不能调拨。不要把修武、徐水、遂平与鞍钢、上钢、上海国棉一厂混同了。(史问:到底是什么所有制?)总不能说全民所有制,可以说县全民所有制,小全民所有制,大集体所有制。把全民、集体混起来,恐怕不利。好像我们现在差不多了,共产主义已经来了。这么快,太快了!奋斗太容易了!把它们提得过高,跟鞍钢一样,而实际上不是,就不好了。这是客观规律。这时,毛泽东联想到他在北戴河会议决议上加的那句话。他说:我现在顾虑,我们在北戴河开那个口子,说少者三四年,多者五六年,或者更多一点时间,即由集体所有制搞成全民所有制,像工厂那样,是不是开了海口,讲快了?”“北戴河决议要有点修改才好。

十一月六日、七日两天晚上,继续开会。开会地点从专列改到河南省委招待所。刘少奇、陈云、邓小平、谭震林、杨尚昆等都来了,出席这两天的会议。

在六日的会上,毛泽东提议由邓小平代替吴芝圃主持社会主义建设纲要四十条的起草工作,并提议搞一个《郑州会议纪要》。他认为,四十条纲要,问题甚大,建议把时间拉长,将十年改为十五年。最后这个文件定名为《十五年社会主义建设纲要四十条》。

毛泽东提出三个问题要大家研究。第一个问题,什么叫从集体所有制过渡到全民所有制?什么叫从社会主义过渡到共产主义?实现这些过渡需要什么条件,要多长时间?毛泽东认为,过渡到全民所有制的主要标志,就是产品可以在全国调拨,像国营企业鞍钢那样。关于过渡到共产主义的问题,他提醒大家,我们不要冒险。毛泽东提出要研究的第二个问题是钢的指标。第三个问题是城市人民公社如何搞。他说,城市人民公社是可以搞的,问题是要有步骤,基本原则是不降低现有的工资标准,要有优越性。有先有后,北京、上海慢一点。他再一次批评人民公社是全民所有制的说法,要求每个公社生产商品,不要忌讳商品这两个字。

经过两天讨论,对《十五年社会主义建设纲要四十条》初稿又作了补充修改。八日,送毛泽东审阅,他略有修改,交邓小平阅办。

九日上午,会议在河南省委招待所继续进行。毛泽东主要就纲要四十条问题发表意见。经过七天的讨论,毛泽东纠的思路越来越明显了。他讲了几个重要问题。

第一,家庭问题。针对公社化运动中在一些地方出现的拆散家庭的极左做法,他主张在纲要里写进这样的话:废除历史上遗留下来的不合理的家长制。在住宅方面,注意使住房适宜于每个家庭的男女老幼的团聚。

第二,商品问题。他说:许多人避而不谈商品和商业问题,好像不如此就不是共产主义似的。人民公社必须生产适宜于交换的社会主义商品,以便逐步提高每个人的工资。在生活资料方面,发展社会主义的商业;并且利用价值法则的形式,在过渡时期内作为经济核算的工具,以利逐步过渡到共产主义。”“列宁曾经大力提倡发展商业,因为苏联那时城乡商品流通有断流的危险。我们在一九五0年也曾有过这种危险。现在运输情况不好,出现半断流的状态。我看要向两方面发展:一是扩大调拨,一是扩大商品生产。不如此,就不能发工资,不能提高生活。

第三,资产阶级法权问题。他说:一部分必须破坏,如等级森严,居高临下,脱离群众,不平等待人,不是靠工作能力吃饭,而是靠资格,靠权力。这些方面,必须天天破除。破了又生,生了又破。又说:我们要恢复供给制,但要保留适当的工资制,保留一部分多劳多得还是必要的。 

第四,高指标问题。纲要中提出,到一九六七年要达到年产四亿吨钢。毛泽东就问:许多问题,我不清楚你们是根据什么这样提的。工业方面为什么搞四亿吨钢?到一九六二年搞多少吨?(有人答:一亿吨钢。)五年就增长三亿吨,怎么增法?他说:现在有些问题相当混乱。不仅在公社方面,就是在中央、省、地这三级里头,都相当混乱。钢、机床、煤、电四项高指标吓人,四十条发到哪一级,要做政治考虑。

第五,工作方法问题。他说:第四十条,一大堆观点,使人看了不满意。中心是要解决实行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不要捆人、打人、骂人、辩论人,罚苦工,动不动辩你一家伙。要提倡实事求是,不要谎报。《人民日报》最好要冷一点。要把解决工作方法问题当成重点,党的领导,群众路线,实事求是。
    讲完了四十条,毛泽东把话题转到斯大林《关于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一书。他要求省委常委、地委常委以上干部都要研究其中的第一、二、三章。他强调指出:必须肯定社会主义的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还有积极作用。调拨的产品只是一部分,多数产品是通过买卖进行商品交换。”“现在有一种偏向,好像共产主义越快越好。实行共产主义是要有步骤的。山东范县提出两年实现共产主义,要派人去调查一下。现在有些人总是想在三五年内搞成共产主义。

在九日这天,毛泽东给中央、省市自治区、地、县四级党委写了《关于读书的建议》这封信,提议大家都读两本书,一本是斯大林的《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另一本是《马恩列斯论共产主义社会》。他提出:要联系中国社会主义经济革命和经济建设去读这两本书,使自己获得一个清醒的头脑,以利指导我们伟大的经济工作。现在很多人有一大堆混乱思想,读这两本书就有可能给以澄清。有些号称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的同志,在最近几个月内,就是如此。他们在读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时候是马克思主义者,一临到目前经济实践中某些具体问题,他们的马克思主义就打了折扣了。现在需要读书和辩论,以期对一切同志有益。他还建议:将来有时间,可以再读一本,就是苏联同志们编的那本《政治经济学教科书》。”“大跃进和人民公社时期,读这类书最有兴趣,同志们觉得如何呢?

这次郑州会议起草的另一个文件《郑州会议纪要》,十一月七日形成初稿。毛泽东改过两遍,把文件名称改为《郑州会议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草案)》。

决议草案分六个部分: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什么叫建成社会主义;公社问题;城市公社问题;要抓农业;工作方法;几个具体政策问题。

这个决议草案,在划清社会主义同共产主义的界限这个问题上,迈出了纠的一步,明确指出现阶段仍处在社会主义社会,现阶段的人民公社是社会主义的集体所有制。

十一月十日上午和下午,毛泽东两次讲话,谈他对这个决议的修改意见,和对斯大林《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一书的看法,着重批评混淆集体所有制同全民所有制的界限和取消商品的错误观点。

他说,大跃进搞得人的思想有些糊里糊涂,昏昏沉沉。需要对一些同志作说服工作。

他说:现在仍然是农民问题。有些同志忽然把农民看得很高,以为农民是第一,工人是第二了,农民甚至比工人阶级还高,是老大哥了。”“这样看,是不是马克思主义的?有的同志读马克思主义教科书时是马克思主义者,一碰到实际问题就要打折扣。”“于是谨慎小心,避开使用还有积极意义的资本主义范畴——商品生产、商品流通、价值法则等来为社会主义服务。第三十六条的写法就是证据,尽量用不明显的词句,来蒙混过关,以便显得农民进入共产主义了。这是对马克思主义不彻底、不严肃的态度。这是关系到几亿农民的事。”“我们没有宣布土地国有,而是宣布土地、种子、牲畜、大小农具社有。这一段时期内,只有经过商品生产、商品交换,才能引导农民发展生产,进入全民所有制。

他又说:现在,我们有些人大有要消灭商品生产之势。他们向往共产主义,一提商品生产就发愁,觉得这是资本主义的东西,没有分清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和资本主义商品生产的区别,不懂得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利用商品生产的作用的重要性。这是不承认客观法则的表现,是不认识五亿农民的问题。在社会主义时期,应当利用商品生产来团结几亿农民。我以为有了人民公社以后,商品生产、商品交换更要发展,要有计划地大大发展社会主义的商品生产,例如畜产品、大豆、黄麻、肠衣、果木、皮毛。现在有人倾向不要商业了,至少有几十万人不要商业了。这个观点是错误的,这是违背客观法则的。

他还说:商品生产不能与资本主义混为一谈。为什么怕商品生产?无非是怕资本主义。现在是国家同人民公社做生意,早已排除资本主义,怕商品生产做什么?不要怕,我看要大大发展商品生产。

毛泽东反复强调,生产资料是人民公社集体所有,因此产品也是公社集体所有,他们只愿意用他们生产的产品交换他们需要的商品。只要存在两种所有制,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就是极其必要、极其有用的。他批评了河南省提出的要四年过渡到共产主义,说他们马克思主义太多了。

毛泽东十日的讲话,实际上是第一次郑州会议的总结。在划线问题上,在对待商品生产、商品交换问题上,毛泽东形成了更为鲜明、更为系统的思想。这是第一次郑州会议纠成果的集中反映。但是,第一次郑州会议还只能说是纠的开端。其他一些重要方面,如高指标问题,浮夸风问题,两个过渡的时间问题,人民公社内部的诸多问题,都还没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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