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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瓜农持刀砍杀城管致1死1伤被批捕

2013-7-30 21:42| 发布者: 龙翔五洲| 查看: 524| 评论: 0|原作者: 其其格 范德银|来自: 正义网

摘要: 内蒙古鄂温克旗检察院批捕了一起故意杀人案,涉案的犯罪嫌疑人是当地牧场的一位瓜农,而被害人则是两名城管执法人员。

内蒙古瓜农持刀砍杀城管致1死1伤被批捕

来源:正义网 | 作者:其其格 范德银 | 点击:871 | 时间:2013-07-30 20:32:17

正义网呼伦贝尔7月30日电(记者其其格 范德银 通讯员伊凡)7月29日,内蒙古鄂温克旗检察院批捕了一起故意杀人案,涉案的犯罪嫌疑人是当地牧场的一位瓜农,而被害人则是两名城管执法人员。

2013年7月17日上午10时许,犯罪嫌疑人辛某某在鄂温克旗红花尔基镇道边卖瓜时,被城管人员要求将瓜摊移至市场内贩卖。见辛某某未表示同意,城管人员便上前去抬他的电子称,双方为此发生撕扯。撕扯过程中辛某某从瓜筐内拿出切西瓜的刀,捅了城管人员白某某腹部两刀,另一位城管人员闫某某见同事受伤便欲上前与其理论,辛某某不由分说对闫某某挥刀就砍。闫某某调头便跑,不慎被一石所绊,仰面倒地。辛某某随即追上捅了闫某某两刀,导致其心脏、肝脏破裂,急性大出血死亡。

案发后,辛某某在接受讯问时称,对方两人只有一个身着制服但也未表明身份,未出具相关的证件,因此不知对方是城管人员,误以为是隔壁的瓜摊找人来抢他的瓜,所以头脑一热捅伤了人,现在非常后悔。

办案检察官说,辛某某拿刀捅伤、捅死他人的行为已触犯了《刑法》,不论何种原因,不论对方是谁,辛某某也没有剥夺他人身体健康与生命的权利,犯罪嫌疑人辛某某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但是作为被害方的城管人员,由于没有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对惨剧的发生也负有一定责任。目前本案犯罪嫌疑人辛某某已被批准逮捕,受伤城管白某某正在住院治疗中。

(责编:而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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