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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世纪的革命与道路之辩——答秦晖

2012-1-6 06:15| 发布者: 远航一号| 查看: 7525| 评论: 0|原作者: 吕新雨|来自: 大军智库

摘要: 本文希望补充的正是秦晖先生讨论中国封建社会和宗法农民两大问题的理论来源,它与列宁主义的关系是否如其所说,秦先生究竟有没有隐瞒列宁的观点,这特别体现在“美国式道路”所体现出的“国有化道路”的争议上。其实,秦先生之所以要讨论列宁的观点,目的正是为了否定列宁和十月革命,这一点正是新自由主义世界话语体系的核心,而且,此次发表的系列文章中也昭显无遗,既毫无顾忌,又何须掩盖? ...

来回顾一下我在七万字长文中对秦晖先生的批判,

秦晖先生在揭批中国权贵私有化的普鲁士道路的同时,鼓吹的是民主私有化美国式道路,但这个以列宁名义命名的道路却恰恰被阉割了列宁所阐述的革命性和国家性——这在秦晖先生的表述中是警察民粹主义;这个立场当然是对列宁的反动,也是对美国式道路的反动。为什么秦晖先生要刻意隐瞒和歪曲列宁最核心的观点呢?这就需要把这种话语落实到中国当下的语境中,因为秦晖先生需要论证所谓民主私有化就是自由竞争的私有化,在排除了革命国家之后,秦晖先生的理论里还有什么东西剩下呢?那其实就只有私有化了。这样,看上去是反权贵私有化的秦晖先生却在暗地里为土地的私有化主张开辟了道路,问题正在于:这种取消了革命性国家性民主的资本主义农业还有可能在中国实现吗?中国的小农经济可以凭借自由竞争完成自己的资本主义化吗?要能完成,1949年前就该完成了,还要等到秦晖先生来批判警察民粹主义之后吗?这个民主的理想除了在秦晖先生的书房里飞翔,并没有任何现实与历史的安身之处。所以它绝不是什么民主私有化,因为民主的现实条件和历史条件已经被秦晖先生取消。

无论从列宁论述的土地国有化主张,还是十月革命后列宁推动的土地社会化的实践,美国式道路在任何意义上都不是秦先生意义上的民主私有化主张,而是铁与火的革命。所谓独立”“自由的家庭农场主用吱吱作响的大车把资本主义制度从大西洋岸一直推到了太平洋岸的美国式道路,这一点不过是秦先生非历史的想象,——我的长文已经论证了这一点,有心的读者可以移步去读。请问,秦先生究竟有没有篡改列宁的美国式道路的论述?上述判断究竟在哪一点上歪曲了秦先生的理论?;

 

总之,一系列阴差阳错使善于利用形势的列宁取得了最后胜利。这既非必然,也不是他有什么神通能创造奇迹,而就是他能不拘泥于一切原则、最大程度地利用杨震所说的激进大潮所致。而这激进大潮虽有民粹主义传统为土壤,直接激起这一波的就是斯托雷平改革。自由民主派没有盲从激进大潮,他们只是无力抗拒,而列宁又岂止盲从,他是主动地抢潮头。但这个大潮也并非他所能掀起。在很大程度上,正是斯托雷平造就了列宁。

 

秦先生其实是把列宁当作斯托雷平来肯定的,他强调的是十月革命前列宁主张暴力推动资本主义的言论,却抹杀了列宁把斯托雷平改革作为典型的普鲁士道路进行的抨击,而列宁的美国式道路正是与此对立的。换言之,秦先生表面上用列宁的美国式道路的称号,但是他肯定的却是列宁反对的普鲁士道路。简言之,秦先生对列宁的肯定仅仅在十月革命前作为提倡资本主义发展的社会民主党人,十月革命之后的列宁就已经倒向反动的民粹主义,成为历史的罪人,——这就是秦先生对苏联社会主义的理解。

其实秦先生已经坦白:“‘明目张胆的篡改在新旧列宁之间完全可能存在,只是吕新雨少见多怪而已。既利用列宁的美国式道路的名义来论证美国是民主的典型,又把列宁解释成一个马基雅维利式的权术家,列宁这种马基雅维利式的做派的确使他后来占尽便宜,打着列宁的旗号来反列宁,秦先生真的不觉得自己在形式逻辑上有问题吗?真的把读者都看成是可以随意愚弄的玩偶吗?:

 

列宁在很多方面的确像多数俄国正统马克思主义者那样与民粹派有过决裂,而且他在这方面的理论逻辑还相当彻底。应该承认他的理论素养是很高的。但在现实政治面前,民粹派那种为了实行主义可以不择手段的涅恰耶夫精神不仅被他继承,而且还被他发展成为了权力可以不择手段地改变主义

 

为今天的目的去篡改历史,则是对前人的亵渎和对今人的愚弄。两者的区别就在于是否尊重事实与逻辑,——这可是秦先生自己说的。好一个后人不能篡改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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