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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工成工厂“包身工”:讨薪事件频发

2013-8-31 09:00| 发布者: bapl| 查看: 536| 评论: 0

摘要: 凌晨4点从茂名出发,遭卖一次猪仔,站在塘厦石鼓文化广场饿了一天后,暑期的那份工作化为泡影,报警之后才得以打道回府。这是茂名市中学生李苏(化名)和他的30多名同学,在7月12日的尴尬遭遇。  此前的一天,来自湛江的16岁中学生朱丹萌(化名)虽然开启了暑期工之旅,但流水线上连续12个小时的工作,与中介此前宣称的6-8小时工作制相差甚远,三天后朱丹萌和其中几个同学决定“逃亡”。  随着暑期开始,许多学生怀抱憧憬外出 ...
凌晨4点从茂名出发,遭卖一次猪仔,站在塘厦石鼓文化广场饿了一天后,暑期的那份工作化为泡影,报警之后才得以打道回府。这是茂名市中学生李苏(化名)和他的30多名同学,在7月12日的尴尬遭遇。

   此前的一天,来自湛江的16岁中学生朱丹萌(化名)虽然开启了暑期工之旅,但流水线上连续12个小时的工作,与中介此前宣称的6-8小时工作制相差甚远,三天后朱丹萌和其中几个同学决定“逃亡”。

   随着暑期开始,许多学生怀抱憧憬外出找份暑期工,而企业为赶工及节约成本,亦如饥似渴地招聘暑期工,由此形成一个学生、学校――劳务中介――企业工厂之间的劳务输出链条。

   然而,法律在实习领域的空白、暑期工市场的混乱、各方维权意识薄弱等,使得暑期工遭“放鸽子”,成“包身工”、“讨薪族”等事件频频发生。由此而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亦“水涨船高”。

   对此,法院以及高校学者均呼吁,我国应建立健全实习生权益保护机制,从根源来看,产生暑期工纠纷不但是劳务关系的问题,而是涉及到诈骗、非法经营、恶意欠薪等问题,需要劳动、公安、教育、社保等多部门一起监管。

   1、尴尬之旅

   无独有偶,来自肇庆的70多名学生,本想打暑期工挣钱补贴开支,没想竟遭遇黑中介

   “临行前,妈妈特意向那个和她同龄的阿姨打招呼,要照顾一下我。”李苏说,因为都是讲茂名话的原因,他和妈妈都很相信这位中介老乡。

   按照此前中介的“承诺”,塘厦一家电子厂招暑期工,做手机外壳,月薪2000到3000元,包吃包住,正常上班8小时,周末上班工资翻倍,还要签订劳动合同。

   李苏和妈妈都认为这份工不错,不但能到东莞见世面,还能解决下学期的学杂费。

   就这样,李苏所在的茂名市某县的第二中学30多名学生,于7月12日凌晨4时乘车前往东莞塘厦。

   然而,暑期工之旅尚在途中,味道已变。

   李苏说,在一个高速服务站,中介阿姨说要缴纳保险费、介绍费,每个人85元,不然工厂不收。大家觉得很突然,但已经快要进厂了,大家都交了。“两个女生说钱不够,那中介就说那就跟同学借,到时发工资再还。”

   交钱之后,中介阿姨就不见了,接管他们的自称是塘厦来的本地中介,该男子称,只有他才有资格介绍。

   中午11时许,一行人抵达塘厦后,中介却告知他们,原来那个厂已经满人了,不收人。中介于是将他们安置在塘厦石鼓文化广场,说是等消息。

   就这样,李苏等人成为“滞留人员”,在阴凉处,他们或是躺在地上,或坐在行李上,表情复杂,神色忧虑。

   因为午饭没吃,到了傍晚,大家实在饿得不行,于是有的打电话回家“告急”,有的报警,有的打电话给劳动部门。

   很快,民警和人力资源分局的工作人员赶往现场后,19点左右,经协调,男中介才答应给每个学生80元,让学生自己回家。

   无独有偶,此前的一天,来自肇庆的70多名学生,本想打暑期工挣钱补贴开支,没想竟遭遇黑中介,70名学生和1名学生代理均“中招”,被连累的还有位于东莞长安的库柏电子有限公司。

   肇庆学院的大一学生王弼(化名)说,放假前,学校告示栏张贴“招聘暑期工”,称东莞“库柏电子有限公司”招暑期工。电话联系过去,对方称是一名学生代理:“那边工资高,包食宿,不需缴纳其他费用。”

   就这样,一共70多名同学报名,于7月11日前往东莞长安。

   结果,在库柏电子有限公司,大伙吃了个闭门羹,被厂方告知不招暑期工,“你们被骗了。”

   冤有头,债有主。大家返回学校,纷纷找学生代理康某的麻烦。康某却大倒苦水,都怪自己经验不足,被别人骗了。

   康某说,他是通过熟人的介绍,成为深圳一家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的学生代理,代理每成功介绍一个学生,就有30元提成。

   但前提是,代理要先缴纳3000元中介费,因为对方称也招聘了其他高校的学生代理,交中介费的优先安排。

   签合同时,白纸黑字上写的“介绍不成功全额退款”的合同条款,原以为是个保证,结果事发后对方再也联系不上,无奈只好报警。

  2、工厂里的“包身工”

   校、企实习纠纷案件主要有四大类型,包括企业拖欠报酬,实习生实得报酬过低,违法安排实习生超时加班等

   想做暑期工,频吃闭门羹。做了暑期工,并不一定劳有所获。

   7月15日,在厚街某人力资源市场附近,劳务中介林先生身背挎包,手里还拿着一打厚厚的资料。

   “哪里的学生,要啊,这段时间他们是香饽饽。”林先生称,不光是厚街,长安、虎门甚至是整个珠三角,都有他们的联系网络,“反正现在企业订单多,缺工,而且用他们,很抢手。”

   那么,暑期工的报酬一般是多少呢?

   林先生说,暑期工不是正式工,一般以实习生名义进厂,但平均下来一天工作14个小时,有10小时是基本工作时间,加班费另外算,周六周日不定时加班,都包吃住。

   来自湛江的朱丹萌,下学期即将进入高三。7月11日是她和同学们入职的第一天。

   “早上6点半起床,吃了两个馒头一碗白粥后,从7点半开始上班,至晚上10点才下班,中间各停40分钟吃饭。第二天更是上到晚上11点半才下班。”朱丹萌说,来之前说是工作6-8个小时,但有加班,当时都有了吃苦的心理准备,没想到工作强度远远超出想象,使她想起课本里的“包身工”。

   于是,第三天结束时,朱丹萌和另外4名学生决定打退堂鼓,还找厂方讨要工钱。厂方开始以“才做三天就走,给工厂造成损失”为由,拒付工资。

   同学们就称要打人力资源局电话问清楚,后来厂方担心引来麻烦事,答应按照每天70元支付工资。

   通过测算,按朱丹萌他们每天12个小时的工作时间计算,工资则不到6元/小时。而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今年5月1日起,东莞企业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2.5元。

   根据这一标准,朱丹萌所获得的报酬还不及法定的一半。

   记者了解到,对于产生诸如欠薪之类的纠纷,一般来说,学生们倾向于在被黑之后自认倒霉,不懂如何维权。

   但是随着这两年类似纠纷爆发式的频发,使得劳动仲裁、法院诉讼的案件也明显增加。市第三人民法院透露,2013年之前,该院仅受理两起校、企实习纠纷,而仅2013年上半年,该院已受理校企实习纠纷5宗,其中撤诉结案1宗、判决结案2宗,尚有2宗在审。

   经分析,校、企实习纠纷案件主要有四大类型,包括中介机构或中介人非法介入,损害学校、企业与实习生的权益;企业拖欠报酬,实习生实得报酬过低;违法安排实习生超时加班,实习生维权缺乏途径;实习生人身受损,学校与企业相互推诿,不予解决等。

   ×港电子(东莞)有限公司与昆明市台×科技学校的学生车资款纠纷一案,就具有典型意义。

   该案的原告方是×港公司,被告是台×学校。×港公司称,2011年双方签订一系列协议,约定台×学校学生到公司来实习,台×学校推荐符合接收条件的实习学生,在期限内合计不少于800人,而公司向每位学生付车资补贴600元,公司共计向学校支付了24万元。然而,校方只在2011年9月16日、17日推荐符合条件的实习学生234人,到岗7日后仅有160人在职,校方推荐学生数严重低于合同约定人数,应该返还不足人数部分的车资补贴款100759元,以及违约金64000元。

   对此,台×学校答辩称,对方给的24万车资款是拿了,但之所以未能完全履行合同责任在公司方,校方无过错。当时,学校挑选刘某付等319名学生前往该公司实习,9月16日公司拒绝85名学生入职,其余234名学生入职后,该公司在不到7天时间里再次无故要求74名实习生离职,在其后不到90天时间里,对方既不通知校方,也不说明终止实习原因,多次陆续清退学生107人。尤为严重的是,公司方随意安排学生加班加点,延长工作时间,增加劳动强度,使实习学生身心受到严重损害。目前,此案仍在审理当中。

  3、纠纷下的监管

   由于这一领域情况特殊,它还涉及教育、工商、公安等多个部门,因此单靠劳动部门显得孤掌难鸣

   为何实习生群体成为企业招工香饽饽,且容易成为“欺负”对象?

   曾经做过劳务中介,现在是寮步一家玩具厂的人力总监唐青说,一方面学生群体数量庞大,而企业现在正常用工成本增加,招聘实习生用工成本较低。同时,因为学生群体好欺负,常常成为中介、工厂的揩油对象。

   唐青向记者透露,一般来说,中介进入实习生用工市场,中介费用是一块收入,更大一块收入是从实习生身上赚取,比如一个小时12.5元,中介告诉学生8元一小时,就可以每小时从每个学生赚4.5元。“当然,他们的操作方式有时还要与工厂的管理人员一起瞒天过海,一起分成。”

   他还向记者解释媒体经常报道的“外地学生到莞后进不了厂而被滞留”的情况。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大企业一般不招暑期工,即使招也严格按照程序来招,比如要有学校推荐,学校、企业、中介公司签订三方协议,学生不能是未成年人等等,因此往往因为不规范的操作,导致学生吃闭门羹;另外一个原因是中介与厂家没谈拢,比如中介原先告诉学生10元一个小时,厂方给出11元一个小时,中介认为自己只吃1元的差价太少,于是把学生放着,去联系多个厂家,或者干脆“人间蒸发”。

   那么,实习的学生频频被坑,相关部门在监管方面有何举措呢?

   市人力资源局劳动监察支队相关负责人说,这类劳资纠纷,因为不是正式的劳动关系,学生和用人单位往往没有签订协议,劳动关系不明确情况下,他们很难介入处理,有时只能帮弱势的学生协商而已。

   该负责人还称,每到暑假,劳动部门都加大监管的力度,比如规定学校要与工厂签订协议、要有校方老师带队、不能使用童工(不满16周岁的孩子)、不能超时加班、一定要保证身体健康、不能安排在危险的工作岗位。此外,最关键一点,所有上述的这些条款,企业和学校都必须到各镇街劳动部门备案,以便于监管。但是,由于这一领域情况特殊,它还涉及教育、工商、公安等多个部门,因此单靠劳动部门,显得孤掌难鸣。

   对此,市第三人民法院审结过多宗校企实习纠纷案件的法官郑水强说,我国现有实习规范的不完善、实习生市场管理的混乱等,是引发纠纷的主要成因。

   我国法律与行政法规未对实习领域进行立法规范,在地方性法规的层面上,也只有广东省有相关的地方法规《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生与毕业生就业见习条例》。“但是,地方性法规效力层次不高,纠纷一旦跨越省市自治区,且进入司法审查阶段,能依据的规范就显得相当不足。”郑水强说。

  4、建立保护机制

   建议在法律或者行政法规层面上制订完整的实习生权益保护规范性文件,让实习生权益得到保护

   郑水强说,市第三人民法院经过调研后,提出了要建立健全实习生权益保护机制。建议在法律或者行政法规层面上制订完整的实习生权益保护规范性文件,让实习生权益得到更高层次、更完善全面的保护。目前,在现有规范框架内应尽可能细化包含报酬、人身损害以及三方实习协议内容等,使实习生权益保护尽量有法可依。

   东莞理工学院文学院老师朱华飞认为,当前实习生市场意识在我们国家还比较薄弱,社会对这个领域的关注度比较低,导致用工单位和求职者缺乏沟通途径,这就给不法中介机构有了可乘之机。产生这些纠纷不仅仅是劳务关系的问题,而是涉及到诈骗、非法经营、恶意欠薪等问题,需要劳动、公安、教育、社保等多部门一起监管。

   “比如,劳动部门或教育部门可以举办暑期工的招聘会,有利于年轻人从正常途径寻找到暑期工作机会。而劳动部门对招收暑期工的单位要有备案,并且要在最低工资、工作时间、工作安全保障等方面制定相应的政策、法规进行有效监管。”朱华飞说。

   郑水强则认为还要加强学校对学生实习的指导和保障。首先,加强实习生维权意识,提高维权能力;其次,学校应健全实习指导老师驻厂带队或定期走访制度,真正帮助实习生维护权益;再次,建立健全意外伤害保险强制投保制度,使实习生的人身权益有足够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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