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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济南中级法院递交《公民陪审心证意见书》

2013-9-15 13:16| 发布者: 远航一号| 查看: 15961| 评论: 10|原作者: 李劲松

摘要: 我的公民陪审心证结论性意见是:1、公诉方所谓薄熙来犯受贿罪的相关指控不合情,依法不能成立!2、公诉方所谓薄熙来犯贪污罪的相关指控不合理,依法不能成立!3、公诉方所谓薄熙来犯滥用职权罪指控合情合理但不合法,依法也不能成立!4、法院依法应当宣判薄熙来不构成此三罪!

3客观上,

薄是根本不知道也根本不可能是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使唐个人获取3百多万利益的结果”

更不是“薄希望或者放任使唐个人获取3百多万利益这种结果发生”。

即:

薄当时实施的帮大连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唐肖林的行为,

既不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也不是“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行为,

故,薄当时帮助唐的这些行为,依法并不属于“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故意犯罪行为”

4、而且,

薄的行为如果仅是为唐肖林担任总经理的大连国际发展有限公司谋取到了1600万人民币加三套深圳市区房子的利益的话,

则薄所实施的这些被指控的所谓帮唐罪行,

更不可能构成犯罪

520021美元可兑换827元人民币,

算一算,

唐所谓20029月第一笔送薄的这5万美元,应是用41万人民币换来的,占唐赚得的倒卖汽车配额获利85万元的一半

唐所谓的2005年送薄的这8万美元,占唐因深圳建房所赚得获利的30%

似乎唐是

“每赚到一笔好处费后,必会及时告知薄并与薄公平分利”

6但,公诉方根本没有注意到一个重大事实:

唐肖林于2013531日在北京市第二看守所接受侦查人员孟建成的同步录音录象讯问时,

已供述“99年左右,大连……准备上市并购,知道我和薄熙来认识,就找到我帮忙,以招商引资的名义写了个报告,请薄熙来批准,薄熙来批准后,县市区很多工作也顺利完成了。这件事完成以后,我得到了房子和现金250万元人民币(详见补充侦查卷第5卷第30)”。

即:

1999年唐肖林就曾经做过“请薄熙来帮助批准办事后,瞒着薄熙来私底下收受请托人的房子和现金250万元人民币”的坏事。

而且,

唐肖林瞒着薄熙来私底下赚到请托人的房子和高达250万元人民币现金好处费后,

真的是“根本不敢告知薄让薄知情更根本不敢将这250万的非法所得利益中的一部分赃款明确说清送给薄与薄共享利益”!!!

7、人们常说:

一块同过窗,一块下过乡、一块扛过枪、一块嫖过娼、一块分过赃

其实,

一块同过窗,一块下过乡、一块扛过枪的,只不过是校友难友战友,

并不意味着他们就自然会象上海高院几个庭长级法官敢于一块互不顾忌地集体嫖娼集体分赃。

81999年唐肖林瞒着薄熙来私底下赚到请托人的房子和高达250万元人民币现金好处费后,

真的是

“根本不敢告知薄怕薄知情”

更是

“根本不敢将这250万的非法所得利益中的一部分赃款明确说清,送给薄与薄共享利益”!

920029月唐肖林赚得倒卖汽车配额获利85万后,

他真的就敢、就会

“明确对薄熙来说,进口汽车批好了,事办成了,办这事我个人总共赚得了85万元人民币,这5万美元是其中的50%,现送给您???!!!

试问公诉人:

敢于视唐肖林及谷开来如此空口无凭不合人情常识的指控为“证据确实充分有力已排除合理怀疑”,

是您自己真与谷开来一样曾患精神障碍弱智易被哄骗呢,

还是您真欺天下法律人都是精神不正常的弱智易被哄骗呢??!!!

试问公诉人:

在薄熙来与谷开来共用的保险柜里面,人民币有上百万,她拿走的那些钱她怎么能就知道是薄放进去的收受唐的5万元人民币5万元美金8万美金贿款呢???!!!

20121220日对谷开来的侦查讯问笔录里,

已经清楚显示出,

谷开来记忆能力很差“根据法国法律的规定,如果直接以个人名义购买别墅,要缴纳比较多的税,当时我非常清楚交多少税,但是现在记不清了,但肯定很高”。

哪谷开来她又怎么能够那么准确的记住她7年前所拿的5万美元8万美元,就是薄7年前放进去的受贿款8万美元8万美元而不是她自己此前已存放在里面的数十万美元中的5万美元8万美元呢

就在71号房另外的保险柜里放着谷开来在出国时已积存有的“4000多万人民币,300多万美元,50多万欧元,20多万英镑”等

大大高于共用保险柜里的这8万美元和5万元人民币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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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引用 神佑薄熙来 2013-9-16 10:48
向正义和有良心的李劲松律师致敬!!!希望有人能把红色网所有挺薄同胞的心意向李律师表达!
引用 龙翔五洲 2013-9-16 01:15
吴为: 薄案的实质是体制内政治路线之争,以刑事案件审判说明体制内回归已经完全没有可能了。  对薄案刑事指控的审判,十八以后曾经希望能够做到“程序正义”,记得当时 ...
赞成吴为同志的意见,审薄案后要对温家宝提出公诉及公审。但要做到这一点,还是很不容易的。诉温,类似温的官僚权贵资本家也是比比皆是,可能也是异想天开的事。
引用 吴为 2013-9-16 00:58
薄案的实质是体制内政治路线之争,以刑事案件审判说明体制内回归已经完全没有可能了。

对薄案刑事指控的审判,十八以后曾经希望能够做到“程序正义”,记得当时几乎所有的人,左中右,如巩献田王希哲他们,都公开呼吁过这点。个人以为所谓”程序正义“至少包括两个内容,一是公审,给薄充分的自我辩护机会,让事实,证据说话。二是同样公开审理媒体对温的指控,也给温充分的自我辩护机会,让事实,证据说话。这样,面对同样的指控,给他们两个人同样的机会,替自己辩护,这才是法治的具体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济南庭审,给了薄自己辩护,还有薄自己请到律师替薄辩护的机会。单纯就这三项刑事指控,庭审结果均不成立,这是事实。这个无罪结论无论庭审是双方默契也好,幕先交易的双簧也好,薄自己抗争也好,挺薄的成果也好,反正是在法庭的宽容和允许之下达成的。也就是说,这个结论是法庭想通过庭审达到的目的。这从有消息说薄和他的律师没有对有些无罪证据穷追猛打,网开一面也可以看出来。

下面就是能不能公审温,给温一个洗刷自己的机会了。

个人以为,济南庭审以后,能否公开审理温才是今后走向的标志。 ...
引用 广龙 2013-9-15 23:14
向良心律师致敬!希望更多的有良心的法律工作者勇敢地站出来挑战倒薄腐败独裁集团。
引用 愚公移山 2013-9-15 21:43
李劲松,一个有良心的律师!当此之际提供如此详细法条,难得!我们应该谢谢他!
"
引用 激流 2013-9-15 16:12
这个律师是右派,曾经为杨佳辩护过,但他是真右而非伪右。伪右在薄案上把他们的民主法治观念全抛脑后了。
引用 signal 2013-9-15 15:59
不论是什么人,以前说过什么,做过什么,而现在要真心去做有益于广大劳动人民的事,有益于推翻强加于薄熙来头上不实之词的事,我们都应该欢迎。
引用 观国之光 2013-9-15 15:51
向良心律师致敬
引用 远航一号 2013-9-15 13:30
该文很长,也很重要,意义重大。继王铮、王雪梅、宋阳标志后,以李劲松为代表的新挺薄英雄纷纷崛起,挺薄斗争有转入新的高潮的可能。
引用 远航一号 2013-9-15 13:28
责任编辑:远航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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