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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济南中级法院递交《公民陪审心证意见书》

2013-9-15 13:16| 发布者: 远航一号| 查看: 15962| 评论: 10|原作者: 李劲松

摘要: 我的公民陪审心证结论性意见是:1、公诉方所谓薄熙来犯受贿罪的相关指控不合情,依法不能成立!2、公诉方所谓薄熙来犯贪污罪的相关指控不合理,依法不能成立!3、公诉方所谓薄熙来犯滥用职权罪指控合情合理但不合法,依法也不能成立!4、法院依法应当宣判薄熙来不构成此三罪!

5)、公诉方指控薄熙来利用其担任大连市市长、大连市委书记、辽宁省省长、商务部部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接受徐明的请托或者接受薄谷开来转达的徐明请托,通过亲自签批文件、亲自出面打招呼、亲自出席会议并讲话等多种方式,在申报石化项目事项上,为徐明及其担任董事长的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了帮助,使其获取了巨大利益。

这些行为,虽然确是在所谓的20028月薄熙来看到幻灯片之后实施的。

但是:

1、这石化项目最终结果是“其实没有办成”。

薄熙来虽然实施了为促成此石化项目提供帮助的行为,

可薄熙来为促成此石化项目的这些帮助行为,根本不是“使徐明及其担任董事长的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因此获取到了巨大利益

薄熙来的这些帮助行为,根本就是“没有使徐明及其担任董事长的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因此获取到半分钱利益”!

2公诉人出示的与此石化项目相关的证据中,没有一份证据证明“薄熙来在办理双岛湾项目的流程中有违法违规的操作”

3、其实,公诉人在22日对此石化项目相关的证据发表的质证意见时,也已经不得不当庭承认“这个项目如真被薄熙来尽力促成了,结果确实是利国家利辽宁人民利大连人民的”详见22日的【庭审现场】之十)!

4、薄熙来在当庭质证时,坦荡承认,徐明想搞大石化,正合我意,于是就大力支持我确实非常支持和期待双岛湾项目能够做成我当时也认为徐明是有能力的民营企业家。当时是想同台塑王某某合作,我曾以市长身份积极推动,还让市计委主任王某某特别注意并专门协调。我任辽宁省长后,继续关注,又指派王某某副秘书长负责协调,并在2003年去大连开了项目推进会,要求尽快上报,力争纳入国家计划审批。为了这个项目,还让省环保局和大连市政府调整了大连老铁山自然保护区的规划。记得这个项目以后转为和沙特一大公司合作。在我任商务部部长期间,似在2006年,我又协调了外交部和发改委,将该项目列入了中沙双方讨论的议题。讲个大实话,这个事情如果建起来,三十万吨的油码头,这对大连和对辽宁都是大喜事。在当时来看,如果建成的话,在全中国都是非常有影响的企业,一个重大的调整,而且对调整辽宁的老工业有重大的战略意义。辽宁是重大的工业基地,但是到我接任省长的时候可以说是困难重重,有100万下岗职工,有这么一个项目难道不能考虑考虑吗,难道不应该推动推动吗?而且中国的沿海岸线有什么地方能够建一个30万的油码头?大连能找到一个建32吨油码头的地方,是大的转变,这个何乐而不为呢?我始终认为这是一个很好的事情。(详见22日的【庭审现场】之十及26日薄熙来的第一轮自辩意见

显而易见,

薄熙来实施的“想尽力促成一个利国家利辽宁人民利大连人民的石化项目”的这一利国家利辽宁人民利大连人民行为

客观上“只是地方政府领导国家部委领导对利国利民业务项目的正常支持帮助,是公事公办”。

这一行为,

也根本不是什么“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

这一行为,

根本不是什么“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故意犯罪行为”!

5、公诉方把薄熙来实施的“想尽力促成一个利国家利辽宁人民利大连人民的石化项目”的这一利国家利辽宁人民利大连人民行为,

生拉硬扯强行指控为犯罪行为,

这样的指控合不合情、合不合理、合不合法???!!!

6、法律的生命及威力在于其与人类正常人性能共鸣共振

法律人,不能成为没有人性只会机械乱背乱用法言法语的颠三倒四复读机

法律人天职是维护人类社会的公平正义,法律人所说首先必须是人言人语

试问:

如此强词夺理的指控欲将社会公平置于何处???!!!

如此强词夺理的指控欲将社会正义置于何处???!!!

如此强词夺理的指控能让世人感受到公平正义吗???!!!

此有失基本人性的强词夺理指控依法能成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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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最新评论

引用 神佑薄熙来 2013-9-16 10:48
向正义和有良心的李劲松律师致敬!!!希望有人能把红色网所有挺薄同胞的心意向李律师表达!
引用 龙翔五洲 2013-9-16 01:15
吴为: 薄案的实质是体制内政治路线之争,以刑事案件审判说明体制内回归已经完全没有可能了。  对薄案刑事指控的审判,十八以后曾经希望能够做到“程序正义”,记得当时 ...
赞成吴为同志的意见,审薄案后要对温家宝提出公诉及公审。但要做到这一点,还是很不容易的。诉温,类似温的官僚权贵资本家也是比比皆是,可能也是异想天开的事。
引用 吴为 2013-9-16 00:58
薄案的实质是体制内政治路线之争,以刑事案件审判说明体制内回归已经完全没有可能了。

对薄案刑事指控的审判,十八以后曾经希望能够做到“程序正义”,记得当时几乎所有的人,左中右,如巩献田王希哲他们,都公开呼吁过这点。个人以为所谓”程序正义“至少包括两个内容,一是公审,给薄充分的自我辩护机会,让事实,证据说话。二是同样公开审理媒体对温的指控,也给温充分的自我辩护机会,让事实,证据说话。这样,面对同样的指控,给他们两个人同样的机会,替自己辩护,这才是法治的具体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济南庭审,给了薄自己辩护,还有薄自己请到律师替薄辩护的机会。单纯就这三项刑事指控,庭审结果均不成立,这是事实。这个无罪结论无论庭审是双方默契也好,幕先交易的双簧也好,薄自己抗争也好,挺薄的成果也好,反正是在法庭的宽容和允许之下达成的。也就是说,这个结论是法庭想通过庭审达到的目的。这从有消息说薄和他的律师没有对有些无罪证据穷追猛打,网开一面也可以看出来。

下面就是能不能公审温,给温一个洗刷自己的机会了。

个人以为,济南庭审以后,能否公开审理温才是今后走向的标志。 ...
引用 广龙 2013-9-15 23:14
向良心律师致敬!希望更多的有良心的法律工作者勇敢地站出来挑战倒薄腐败独裁集团。
引用 愚公移山 2013-9-15 21:43
李劲松,一个有良心的律师!当此之际提供如此详细法条,难得!我们应该谢谢他!
"
引用 激流 2013-9-15 16:12
这个律师是右派,曾经为杨佳辩护过,但他是真右而非伪右。伪右在薄案上把他们的民主法治观念全抛脑后了。
引用 signal 2013-9-15 15:59
不论是什么人,以前说过什么,做过什么,而现在要真心去做有益于广大劳动人民的事,有益于推翻强加于薄熙来头上不实之词的事,我们都应该欢迎。
引用 观国之光 2013-9-15 15:51
向良心律师致敬
引用 远航一号 2013-9-15 13:30
该文很长,也很重要,意义重大。继王铮、王雪梅、宋阳标志后,以李劲松为代表的新挺薄英雄纷纷崛起,挺薄斗争有转入新的高潮的可能。
引用 远航一号 2013-9-15 13:28
责任编辑:远航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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