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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俊峰案、有产法律与工农出路

2013-10-6 08:38| 发布者: redchina| 查看: 913| 评论: 3|原作者: 丑石|来自: 五四青年网

摘要: 夏俊峰死了,但千千万万的夏俊峰有可能避免他的悲剧,那就是工人阶&级和城乡贫民的大联合,只有劳苦大众团结在一起,用坚定果敢的行动来回应老板和他们的代理人的挑衅、压迫与侮辱,才是出路所在。
2013年9月25日,小贩夏俊峰在沈阳被处死。夏俊峰是辽宁省铁岭县人,他曾是东北国营企业技校工,在私有化进程中失去了工作,后来陆续做过看店、打零工的工作,出事前,他与妻子在沈阳靠摆摊为生,养活年幼的儿子并补贴自己拿800元退休金的老母亲和当环卫临时工的父亲。

与众多中国城市贫民一样,夏俊峰起早贪黑,但微薄的收入难以维系家庭的开支,“有时忙活了一个月,赚的钱还不够交通费和中午吃饭的钱。”09年,为了支撑9岁的儿子上学学画,他们来到沈阳五爱市场摆摊卖烧烤。出事的那天,据夏妻张晶回忆,城管来没收他们的煤气罐,推开了张晶,并把他带到了城管的勤务室接受处罚。夏俊峰在辩护的时候声称自己遭到城管的殴打,因此拔出了兜里削香肠用的折叠刀,捅死了2名城管、捅伤了1名城管。

2011年5月9日上午,夏俊峰终审被判处死刑,辽宁省高院认为没有证据表明老夏“遭到了明显的、危及人身安全的不法侵害行为。”且由于目击证人被禁止进入法庭,夏俊峰的自卫杀人一说成为孤证,终审法庭未予采纳。当有产法庭宣读完判决书,夏俊峰大喊“你们撒谎”。

尽管事件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众多自由派维权律师也曾介入帮助过老夏,但死刑判决还是在2013年9月25日于沈阳被执行,死前他跟妻子吻别,想拍一张照片,遭拒绝。第二天(2013年9月26日),夏俊峰家属被通知领取骨灰。

一边是穷人为谋生计进行自卫情况下被处决,另一边,在上海,华洋老板们参加佳士得文物、艺术品竞拍,成交量达1.5亿人民币。复辟后的中国,贫富差距日益扩大,上层自己赚得满盘钵盂,但却严办一切群众为维护自身权益进行的抗争行动(从逮捕广东罢工工人代表到处决东北自卫刺死城管的小贩)。统治阶&级的法律自己承认如果防卫过当致人死亡会从轻处理,但那些个法官们是怎么说的呢,“其它六人证明与夏说法矛盾”以至不让出庭作证,这就是虚伪的资产阶&级法利赛人。

我不是架空小说作者,假如被杀的是夏俊峰,那致人死亡的城管队员们会遭到怎样的判决呢:

2008年11月,湖北天门城管打死路过的拍照男子,只判有期徒刑6年;

2011年11月,辽宁省辽阳市城管打死人案,主犯仅获刑11年,两从犯仅获刑3年;

2013年6月,贵州民警枪杀2名村民案,仅获刑8年,法院称是防卫过当。

2013年7月17日,湖南临武县官方瓜农邓正加被城管用秤砣砸死(多名市民曾目击老邓被殴打),但官方尸检结果却说“尚无明显证据证明死者是被秤砣砸死的”。

这就是阶级社会法律的实质,统治阶&级雇来的流氓无产者打手杀人了,是防卫过当或者干脆说是“外力诱发脑血管破裂”(湖南临武县官方对邓正价的尸检报告),而当被压迫的奴隶起来反抗的时候,则凶相毕露,“犯罪情节极其恶劣,手段极其残忍,后果特别严重,应依法惩处。”(最高人民法院对夏俊峰案的复核报告)。不仅如此,控制媒体的资产阶&级权贵们还指鹿为马,要求“辽宁夏俊峰故意杀人案死刑复核已审结,将于9月25日执行,各媒体如作报道一律依据法院发布的权威消息刊播,不评论不链接,不渲染炒作。”更有人民网一干卖文为生的小文痞们还以少爷教训仆人的口吻怒骂同情夏俊峰的网民:“在现代文明社会,任何人都不能以剥夺他人生命来发泄自己的情绪,夏俊峰刺死两名执法城管、重伤一人,最终他也被依法执行死刑,这彰显的是法律的公平公正。故意杀人者理应面对刑罚,暴力不值得提倡,更不应给予掌声。作为现代公民,我们不该让同情去代替理性思考,更不应该被情绪左右而失去客观的分析和判断。我们更应该去思考这案子背后折射出的社会管理、暴戾之气等处于社会转型期的中国问题。”(耳顺《夏俊峰案,莫以同情的名义助推“暴戾”氛围》),那什么样的暴力是值得提倡的呢?要有中&央军WEI的手令?京沪巨子的首肯?海事法院的判决文书?

一般说来,刑罚制度是伴随着阶&级社会的出现才有的,这种有组织的暴力是为了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和统治秩序的长治久安。资产阶&级的法律在确认、协调有产阶&级的利益的时候,也确定了管理被压迫阶&级(从城市工人到贫苦农民)的一些规则,告诉苦力们红线在哪。无论是肉体消灭的死刑还是长期隔离的徒刑,打击的直接对象是反抗的底层民众,特别是反对压迫的“暴乱”主犯、骨干,危害统治秩序的各类“犯罪分子”。1886年芝加哥烟草市场五一爆炸案的审判中,北美老板的代理人们公开宣布受审的工人革&命者“被挑选出来,由大陪审团仔细地挑选出来并加以判罪,正因为他们是领导人。他们和追随他们的成千上万的人犯有同样的罪。……把这些人判罪,拿他们来做榜样,绞死他们,这样,你们就拯救了我们的制度和我们的社会”(首席检查官格林奈尔对陪审团的总结发言);1910年,为了对付日益高涨的日本无产者的罢工运动,日本资产阶&级政府以莫须有的谋逆罪名逮捕并绞死了包括近世日本社会主义先驱幸德秋水先生在内的十二名日本革&命者。其实,有产法庭,无论是讲英语、日语还是华语,他的判决的出发点在于维护统治秩序的安定,法官们怜惜的不是两个被杀的城管的性命,而是资产阶&级国家打击工农个体或群体的神圣执法权,在这里,为了给蹬鼻子上脸的泥腿子们以教训,他们可以公然践踏自己制定的法律条例。他们怕有一天千千万万像夏俊峰一样靠摆摊谋生的城乡贫民攥紧他们手上那把小尖刀。

某些自由派写手及其城市职员阶层的支持者们在夏案中照例批判或讽刺了城管粗暴执法的行为,并把矛头指向官僚系统的颟顸犯浑。似乎这只是官僚系统同广大人民(从小贩到合法致富的私人大老板)之间的矛盾。他们避免谈及城管的起源,他维护的阶&级的利益。

改革开放以来,大量农民进城谋生,而原先国企私有化造成工人失业,新生的中国官僚资产阶&级在运行社会保障机制的时候又按照拉美经验一切通过市场来进行配置,他们宁可花钱去提高维稳力量的待遇、加大网络监控监听的力度,也不愿意把钱拿出来改善无业群众的生活。这部分处于失业群众构成了城乡贫民的主体,一般来说他们只能靠摆摊为生,因为对其中不少人来说租店铺经营费用显得过于昂贵了。统治当局虽然言之灼灼以“贯彻实施国家及本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的理由组织了“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力量,但英语国家的几家资产阶&级媒体说的好,城管是“一种警察力量”(《每日电讯报》)以及“处理轻微犯罪和无序状态的雇员”(《卫报》),他的主要任务是“驱赶街头无照商贩,以及检查各类许可证”(印度媒体),且“在执行任务过程中常常会卷入一些公众冲突事件”(《泰晤士报》)。政府需要低烈度维持城市里的统治秩序,避免出动军警,所以在世纪之交各地方政府都组织了这些城市管制力量,然而随着中国阶&级矛盾的日益剧烈,低烈度的城管部队逐渐武装到牙齿,在新疆这样有民族自决运动的地区,城管更是配备了装甲车。城管部队本身的基层人员待遇也很差,正如赤旗的文章《一个小贩与两个城管之死,——从阶级角度看夏俊峰案》提到的“城管队伍的构成本身也是各类底层民众为主,其中包括在90年代大规模下岗的国企工人、无业的街头流氓无产者,求学完成后就业有困难的青年学生等。大多数合同制雇佣的城管收入并不高,仅有千余元。通过罚没小贩和接受贿赂是他们提高收入的主要手段。包括被夏俊峰杀害的城管也是来自并不宽裕的普通工人家庭。”但统治阶&级乐意拿这些收入很低的流氓无产者去压制另一部分无产阶&级或城乡贫困小资产阶&级,他们本身也是被压迫的奴隶,但却是奴隶中最反动的一帮,所以马克思说他们为了每天“1法郎50生丁”的待遇就被收买了。在群运高涨的时候,他们也许会积极参加到运动中来,甚至会表现得很积极,但在日常环境下,他们是被压迫群众中最消极腐化的部分,因而甘心被收买,充当炮灰。

有人说两名被害的城管家庭也破碎了,这是事实,而其中申凯的父亲自己也是一名环卫工人,但正如毛泽东所说:“为人民的利益而死,就比泰山还重;替法西斯卖力,替剥削人民和压迫人民的人去死,就比鸿毛还轻。……”申凯等人的悲剧在于他们作为奴隶,迫于生计,去为压迫阶&级卖命,最终“牺牲”了,诚如一些城管所言“管了他们丢饭碗,不管我们丢饭碗”,他们可怜可悲更可恨。在这一个事件里,基层城管本身也是受害者,但他们确实是为了镇压人民而死的。

赤旗在《一个小贩与两个城管之死,——从阶&级角度看夏俊峰案》中又提到:

“我们设想在一个社会主义的民主的计划经济体系下,是否需要城管这样进行阶&级压迫的工具?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如果没有地产商唯利是图野蛮开发,就没有需要城管的暴力强拆,如果没有大规模的劳动人民失业,就不会有无法充分就业的街头小贩,如果没有底层劳动人民与资产阶&级当局的尖锐阶级矛盾,也就不需要城管这种低烈度的暴力镇压工具。”

那为了达到这一个美好愿景该怎么办呢?夏案中自由派维权大律师出力颇多,持自由民主立场的台湾艺人伊能静高调声援夏家并许诺资助夏俊峰有绘画天才的儿子继续学业。但与此同时,他们又教导工农“爱能止恨,道理却不能,道理会让恨的人觉得自己报复得很有道理。在这个世界上,几乎每一个人都逃不过被侮辱被伤害的时刻。如果我们内心的仇恨没有死去,我们就无法美好的活着。”(刘阳《如果我们内心的仇恨不死,就无法美好的活着——悼夏俊峰》)

赤旗同志提到“一个真正的左派应该积极参与这些广泛受关注的维权斗争,身体力行地站在捍卫最广大劳动人民基本利益与民主权利的第一线”,这话从道理上来看是没错,但需要承认的是,现阶段,革命社会主义者从掌握的资源(从人到钱)、发挥的影响与自由派群运活动家相比,都显得要小很多,后者毕竟背靠阶级国家,有统治者内部若干坐冷板凳的官员的支持与民间私人老板的资助。复辟后官僚资产阶级把一切好处尽收自己囊中,市场经济的到来并没有带来各类人身、财产和言论上的保障,为了要求更多的政治和经济上的活动空间,推进所谓的“宪政民主”,因而他们乐于拿底层维权运动来为自己牟利,但同时又叮嘱工农切不可“活在仇恨里”。现阶段,革命派当然不能对此类维权事件袖手旁观,但策略的制定需要考虑各种客观条件,进行科学的判断,目前来说,共产主义者在此类事件中的介入(从赤色律师帮忙辩护到网上网下的声援活动)的目的并不是为了同自由派争夺影响。相比资产阶级反对派,我们的力量还太弱小,所以不应该想着去扩大知名度,“自由派出20个维权律师,我们征集2000群众签名”,而是尽快帮助无产者形成自己在集体行动中的阶级组织,这一阶&级组织在一系列事件上能够基于阶&级利益做出严肃的决断,带领无产者进行抗争,同时帮助像夏小贩一样的城乡贫民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这才是赤色分子所应该为之努力的。因为上百年来的经验告诉我们,无产大众的阶级组织越坚韧,工人骨干的判断考量越清醒(即不信任老板和老板背后的国家),普罗大众(工人、贫苦农民)得到的越多。

夏俊峰走了,死前他不能跟家人合影,只留下遗言,让妻子一定要替被冤枉的自己继续上诉。逝者已矣,生者如斯。然而,我们不应该忘记,对于苦人儿来说,美好的生活绝不会自动到来,夏俊峰死了,但千千万万的夏俊峰有可能避免他的悲剧,那就是工人阶级和城乡贫民的大联合,只有劳苦大众团结在一起,用坚定果敢的行动来回应老板和他们的代理人的挑衅、压迫与侮辱,才是出路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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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薄熙来万岁 2013-10-8 01:03
正义不分左右,现在的社会不是资产阶级社会,而是官僚主义社会
引用 元元之众 2013-10-7 10:55
好文!阶级意识的形成,是伴随着无数多个对夏俊峰的宣判,才有所悟的。而有所悟又必在阶级活动中激活。这种激活过程的中介质就是你们这些具有阶级意识的人的活动。阶级意识与马列毛主义的结合,试看天地翻覆。
引用 redchina 2013-10-6 07:42
责任编辑:远航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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