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芳洲:终于看到国家安全委员会即将成立!来源:红歌会网 | 作者:杨芳洲 | 点击:4734 | 时间:2013-11-14 21:08:14 终于看到国家安全委员会即将成立!昨读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有“设立国家安全委员会,完善国家安全体制和国家安全战略,确保国家安全。”之句,虽仅此30字,已然是该公报最大亮点。 回想起我五年前(2008年2月12日)的文章《统一强化国家意志 全面维护国家利益》,该文自网上发表后被大量转载,甚至被当作教材收进某些文库。该文中我强调指出:“当务之急是成立高规格之强力国家安全委员会,由国家最高领导人亲自挂帅,统管各方面的国家安全和利益维护问题,既统一国家意志又将其协调具体落实,形成各领域国家机构的配合支持,而不是向目前这样各自为政,互相拆台挚肘。” 现五年多过去,终于即将见到期盼已久的国家安全委员会,不禁感慨万千!这五年多来,国家各方面安全问题日趋严重,早已远远超出五年前的程度!不仅现今财富流失的规模和速度当初难以想象(数万亿美元外汇储备买了美债、欧债、日债、垃圾债,贪腐官员向境外转移资产超过百万亿人民币,向西方国际资本输送的利益更远大于此数),而且还有转基因产业化造成的亡族灭种危机! 国家安全委员会虽姗姗来迟,但亡羊补牢犹未晚也!此举或许能扭转(至少能减缓)国家安全各方面迅速恶化的趋势。 应该指出,仅有一个国家安全委员会的形式是远远不够的,要有效维护国家各方面的安全和利益,除必要的机构设置外,还需要政府官员对国家民族的忠诚——即爱国心,以及对此确保的组织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及人才培养和国民教育制度等。如涉及国家各方面安全的关键岗位仍由买办、汉奸把持,国家安全就仍无保证。 但是,仅此国家安全委员会的形式,也是一个重大进步!因为这必将大大改变外国势力为我们走买办化殖民地道路精心设计的权贵寡头政出多门互相掣肘的政治格局,使最高领导人能直接过问有关国家安全利益的各个领域。 现将我五年前的文章《统一强化国家意志 全面维护国家利益》附后供参考,读过此文就会明白设立国家安全委员会这一重大进步的意义!
关于三中全会公报中 “要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等内容,余皆不以为然。市场经济商品交换,其最基本之前提,即严肃的法制环境。(此并非仅指法律条文,而是指法律的有效性严肃性。它不仅要有法律条文,而且要有能认真执法的人,及选拔、监督、考核、奖惩执法者的制度——包括人民的民主监督和立法权、及选举和罢免权。) 并非有益于社会之正道才可挣钱,造假币、坑蒙拐骗、卖国、破坏生态环境、贩毒、贪污贿赂、抢劫、偷盗等歪门邪道也能发财。唯以法制手段有效堵住一切靠损害社会谋利之途,社会成员才能在其谋利动机驱使下,通过市场“看不见的手”,以等价交换方式增进社会利益。否则,无法纪维系之商品经济必为灾祸。而我们的改革开放却几乎从未认真考虑建立商品经济所必不可少的法制基础及维系法纪的监督机制。 从古至今,没有一个富强的大国能将其庞大的经济体系建立在法纪废弛的腐败基础上。当今中国经济关系最需改革之处,不是置法制缺失现状之腐败基础于不顾而向更加市场化和单方面过度对外开放寻求出路,而是必须严肃法纪,夯实市场经济得以维系发展的基础。否则腐败的经济基础必将彻底崩溃!
希望三中全会设立国家安全委员会之得,能弥补经济“改革”方向之失!
杨芳洲 2013年11月14日
附:《统一强化国家意志 全面维护国家利益》 http://military.china.com/zh_cn/critical3/27/20080213/14667288.html
统一强化国家意志全面维护国家利益 杨芳洲 2008年2月12日 一.国家意志与国家利益 任何国家利益的损失最终都要转嫁给国民承受,因此,国家利益乃全体国民之最大最高公共利益,她只能靠具体落实的国家意志去有效维护。国家之所以要有意志,也正是为维护其利益。国家意志体现为强制执行的国家法律法规,完备的政府机构职能及监督系统,尽责爱国的政府官员等,及所有这些要素环环相扣有机结合。如国家意志的哪一环节出现断裂缺失,不能使其落实到具体的国家利益领域,则该方面国家利益必受损失。因此,国家意志具有统一性和整体性。她需要有行政组织系统和官员对国家利益的忠诚两方面共同维系。(适当的组织管理形式有助于提升官员的责任感。) 不能统一为国家意志的政府部门意志或地方政府意志,因其所维护的利益与国家利益不同,而常常与国家意志相冲突。因此,国家意志的统一性和整体性要求,是任何国家军政大权须集中的合理性所在。(即使民主国家,总统和军队统帅也必须是同一人。) 二.国家意志在安全和法制方面的缺失造成我国家民族利益的最大损失 所有的国家利益领域都存在安全问题,因此国家安全利益乃国家利益之最集中体现,是最高国家利益。国家安全利益的损失必导致国家总体及各方面利益的更大损失,如人体免疫系统受损对健康造成的危害。国家实力(包括软实力)是国家安全的物质基础,关系到国家实力的各方面国家利益都是国家总体利益之组成部分,因此,也都是国家安全利益的组成部分。正因如此,近代以来的国家间战争都是总体战,它关系到国家实力的各个方面。 自世界进入核武器时代,核大国之间的军事冲突便已具有史无前例的巨大风险,甚至有可能导致人类毁灭。但恐怖的力量平衡并不能阻止战争得以产生的各种政治经济矛盾的发展,因此各种不流血的战争方式--冷战(政治、经济、思想文化等各方面互相交织在一起的全面渗透和破坏)将比以往任何历史时期都更加残酷更加激烈。其中美国以思想文化渗透手段成功分裂瓦解前苏联,及以经济战成功制造了俄罗斯1998年的经济灾难,堪称其运用冷战渗透手段彻底打垮了(不可能在军事上被打败的)超级大国的典范。国家间各种冷战手段从来都是结合一起使用的,因此,国家安全问题早已突破了其传统的军事、外交、情报反谍等领域的局限,而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致使当今几乎任何社会领域都存在国家安全问题。不仅由于所有这些社会领域都关系到国家实力的消长,而且由于所有这些社会领域都会是对手冷战渗透的目标。 而我们的改革开放却恰恰在国家最大的安全利益方面缺乏战略家谋国远虑,陶醉于大国实力虚幻的安全感,既在军事领域掉以轻心,以“二十年和平环境”为前提设计改革开放(却忘了和平要靠战争实力来维护);也在非军事领域――政治、经济、外交、思想文化、教育、安全防范等诸方面全无戒心,对外部渗透、分裂、颠覆、破坏,缺乏防范意识。以至于九十年代以来不仅外患威胁严重,而且各领域遭严重渗透之恶果也日益表面化。如毒瘤烂于内而溃于外。 对外开放无疑有利于外部渗透,因此防范措施必须相应加强,以适应形势变化。而我却于改革开放之初将国家安全机构从公安部中分离出来,安全部门与社会的联系已基本让位于公安部门。但公安部门又只有社会内部治安的职责,因此,社会各个领域的国家安全问题就成了基本无人过问的空白地带,国家的安全工作也就没有深入落实到具体的社会单位而只浮在安全机构这个层面上。相反,对外开放后,不怀好意的潜在敌国在“友好”交往掩饰下全方位的渗透却在我社会内部越来越深入。我们关于国家安全机构的改变完全违背了对外开放对国家安全职能的客观要求,这中间有着巨大的漏洞,无异于对外部渗透敞开国门。 市场经济最重要之条件乃法制环境。并非有益于社会之正道才可挣钱,造假币、坑蒙拐骗、贩毒、贪污、贿赂、抢劫等歪门邪道也能发财。唯以法制手段有效堵住一切靠损害社会谋利之途,社会成员才能在其谋利动机驱使下,通过市场“看不见的手”,以等价交换方式增进社会利益。否则,无法纪维系之商品经济必为灾祸。而我们的改革开放几乎没有认真考虑建立商品经济所必不可少的法制基础及维系法纪的监督机制。各级监督机构形同虚设。 而缺乏法纪和有效监督的对外开放不仅必然产生腐败,而且必然产生内外勾结的腐败,即必然会产生靠出卖国家利益而谋利的买办集团。我之腐败为外部渗透提供了最好的土壤和机会,外部渗透则也充分利用了我之腐败,内部腐败与外部渗透因相互强化而加速发展。法制缺失及国家防渗透机制弱化,此改革开放两大先天漏洞之结合,如二蚁穴能溃千里之堤,导致日后最大麻烦――国家各方面被严重渗透,大批官员被外国势力收买而形成买办势力。随着对外开放的逐步扩大和深入,买办集团的势力也越来越强大。从而逐渐使改革开放由中国国家意志为自己的利益所主导的进程演变为外国势力(通过操控买办)所主导的进程。正如美前驻华大使(海军上将)普理赫所说:“美国有力量与时间和中共周旋,并致力确保使中国大陆政治经济往符合美国利益的方向发展。”(《参考消息》 我众多官方学术及政策研究机构早就公开接受来自境外的赞助,正是这些(使其境外“投资者 ”满意的)大量理论分析研究为我国发展和改革开放提供着决策意见。我许多高官、学者的亲属也在(境内外)外资机构担任要职或享受外方为其提供的留学和就业等方面种种优惠。这种变相贿赂从未受到官方禁止。 现我遭严重渗透之膏肓内疾,外溃于社会之表,已呈各领域万千乱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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