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维新闻】中国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报道指中国房地产开发企业应缴未缴的土地增值税总额超过3.8万亿(1美元约合6.0941元人民币)。11月24日晚,在报道中被指“欠税”的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任志强通过微博回应,直指相关报道“愚蠢无知”。 央视《每周质量报告》24日报道称,长期关注中国房地产业发展的北京执业律师李劲松,根据国家统计局、财政部及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房地产相关数据,对没有征收到位的土地增值税做出分析测算,结果发现,自2005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中国各类房地产企业应该缴纳的土地增值税超过4.6万亿元,而实际上,这8年间国家征收到的土地增值税仅为0.8万亿元。这意味着,中国房地产开发企业应缴未缴的土地增值税总额超过3.8万亿。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广州富力地产有58亿元应缴未缴土地增值税。对此,富力地产一名负责人表示,这些土地增值税“没到缴的条件”,满足缴税条件后,就会“有一笔就缴一笔”。该负责人表示,“不是(企业年报)上面挂多少,就要缴多少。” 富力地产等房企却将这部分土地增值税算成公司已经支出的经营成本。 就此,招商局地产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相关部门负责人说,其目的之一是直接获取银行利息。专业人士指出,开发商把土地增值税攥在手里,不但有利可图,而且获利不菲。以SOHO中国为例,该公司有应缴未缴土地增值税64亿元,存在银行每月可获利息1,500多万元,一年就是1.8亿元。 依据中国法律规定,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税款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的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企业面临的应该是数额惊人的罚款,企业负责人甚至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实际情况却是,地产公司并未因此受到任何惩处。 广州富力地产和碧桂园应缴未缴税款分别高达58亿元和72亿元,广州市地税局和碧桂园所在的佛山市顺德区地税局,得到的答覆都是他们并不掌握这些公司有关土地增值税的数据。 专家称,由于房地产项目开发周期长,涉及的开发成本又复杂,再加上企业有避税的天性,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在税务部门和房地产开发企业之间,相关财务信息是不对称的,税务部门事实上难以避免地处于劣势被动地位。刘尚希表示,土地增值税实际上是一个征管非常复杂的税种,“从理论上讲很好说,但是实际上操作起来非常复杂,成本非常高,很难征到位。” 24日晚,在报道中被指“欠税”的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任志强通过个人微博连发数条帖子做出回应,称土地增值税是按项目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比例在预售时先预缴的税种,不存在逃税、避税和拖欠的可能。他还直指相关报道“愚蠢无知”。 任志强表示,一个集团中单独结算的项目,分别在不同的税务局管辖下,每个项目的进度不同,必然有大量的项目未达到税法的结算时间,就必然汇总为一个巨大的应缴未缴数,但分散到各个项目也许只剩下的是结算的收尾数。不排除项目公司合法利用税法中的规定拖延应结算的条件,如将预售的条件结点拖后,大项目分别领取预售证,等待现房或准现房时才开始销售等,不违背税法就行。这只能说是预缴税后结算的制度结果。企业会高预提,以减少后期风险。如果尾盘处理或降价则必然减少结算时的实际缴税额。 任志强说,确实有的项目可能有已达结算条件而未结算的情况。税务部门会在完不成税收增长任务时深查或催税,房企无法偷税避税。 土地增值税实际上就是反房地产暴利税,是指房地产经营企业等单位和个人,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及在房屋销售过程中获得的收入,扣除开发成本等支出后的增值部分,要按一定比例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费。目前中国的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额累进税率,对土地增值率高的多征,增值率低的少征,无增值的不征,例如增值额大于20%未超过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200%的部分,则要按60%的税率进行征税。据专家测算,房地产项目毛利率只要达到34.63%以上,都需缴纳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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