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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资应达到社会平均工资40%

2013-12-8 14:20| 发布者: 远航一号| 查看: 660| 评论: 0|原作者: 深圳工人

摘要: 深圳人社局2013年11月15日向社会公众征求2014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意见,一群在深圳打工的工人征集了600多名不同工作岗位人员联名并提出意见,认为2014年的最低工资标准必须上调至最少2124元,而这应该是扣除社保缴费之后工人的实际所得。
提要:深圳人社局2013年11月15日向社会公众征求2014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意见,一群在深圳打工的工人征集了600多名不同工作岗位人员联名并提出意见,认为2014年的最低工资标准必须上调至最少2124元,而这应该是扣除社保缴费之后工人的实际所得。2124元的依据是社会平均工资40%,而要达到2010年中华全国总工会提倡的60%,还需要努力。

http://blog.sina.com.cn/s/blog_c089487c0101hubl.html

深圳市工人就〈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征求2014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意见的通知〉的回应 (2013-12-06 17:19:04)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2013年11月中旬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2014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意见,我们作为深圳市的务工者,离乡背井外出打工,个人及家庭的衣、食、住、行等深受最低工资的影响。故,就此征求意见有600多名不同工作岗位的人员联名提出以下意见,并且以网上提交及邮寄至市人社局的方式提出。同时,我们呼吁社会各界不同人士密切关注深圳市最低工资的调整。




一、您认为,我市2014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多少为宜?理由是什么?

我们认为2014年的最低工资标准必须上调至最少2124元,而这应该是扣除社保缴费之后工人的实际所得。原因是现时的工资水平并不足以应付一线工人及其家人的基本生活需要,而过去几年深圳上调最低工资的幅度亦与国家制订的目标相距太远。根据国策,深圳在最低工资水平调整方面必须急起直追。

只要工作满法定标准的每周五天八小时,工友就应该得到一份至少可以确保自己及其家人过以上“体面生活”的工资。这正是最低工资应该涵盖的范畴。从深圳工业区的工人生活经验出发,我们计算出2012年三人家庭在深圳生活,包括食物、住宿、生活用品、交通、通信、服装、医疗保健、返乡交通、娱乐等具体消费所需,再加上供养在家乡的父母的费用。如果两夫妻同时工作,应可满足三人家庭基本生活需要和赡养责任。我们计算出三人家庭每月开支约为5783.2元,即两夫妻每人需赚取2891.6才足够生活。这大约占社会平均工资的60%,也是中华全国总工会曾经提倡的水平,可是现时深圳的最低工资水平远不及此。

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农业部和商务部在2012年初发表的《促进就业规划(2011-2015年)》,当中提到要“形成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职工工资收入水平合理较快增长,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长13%以上,绝大多数地区最低工资标准达到当地城镇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40%以上。”虽然自2010年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每年确有增长,但自2012后增幅显著放缓,而目前的最低工资仅占我市社会平均工资的32.6%,远远未及国家目标。

因此,我们建议以社会平均工资40%作为门槛,保证收入最低的工人所得还能追得上整体社会的某一水平。2012年深圳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918元的标准,查看2009-2012年社平工资的平均增长率(约8%),推算2013年的社平工资大约为5311元。由此估计,2014年的最低工资应至少有5311 x 40% = 2124元。长远而言,最低工资占社会平均工资的比例应逐步提升,至2010年中华全国总工会提倡的60%迈进。

二、您认为,我市最低工资政策的执行和执行效果如何?有何意见建议?

总括来说,我们认为最低工资的作用除了用来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要,确保他们能够享有其应得的劳动成果之外,也有助于拉近贫富之间的差距,减少收入差距和社会矛盾,达到和谐社会、消除贫穷、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愿景。

可是,观乎过去几次最低工资调整,工人身为最低工资的直接利益相关者,并无法得知调整的基础,例如参考了什么指标、什么数据,也无法参与其中,调整往往沦为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喊价杀价。更过份的是,近年最低工资标准已经成为城市之间竞争的工具。

像今年深圳的100元涨幅,对我们工人来说当然比完全不涨好,但也实在只是聊胜于无。当春节过后,回乡的工人开始用脚投票,到工资水平比较高的地方找工作,深圳赶在这个时间涨工资的原因也很明显,就是要和其他城市抢工人。可是,从这个6.7%的涨幅,我们不免问,这个调工资的举动是真的为我们劳动者的福祉著想,还是只是为了与其他工业城市竞争的投机行为?最低工资,究竟是为谁而调?

当我们参考深圳和全国其他城市最低工资的实行情况,更见深圳作为经济发展前沿城市,在许多方面都落后于人,而用人单位有更多的奸招,令工人实际所得比最低工资标准更低。譬如现时长三角地区已实行最低工资不得包括社保缴费,可是深圳这边领1600元的工人还得每月从中再扣社保缴费;最低工资应以货币支付,但是深圳还是有不少用人单位以包吃包住为由,支付比最低工资更低的工资。

工人为企业付出了劳动力,企业之所以能够生产,得到利润,我们工人的劳力和心血有很大贡献,可以说企业的利润其实是工人创造的。作为生产线上最重要的一份子,我们工人应该和企业在工资方面同样享有发言权。

我们认为,决定合理最低工资水平攸关的指标,包括一线工人的基本生活需要和具体影响工人生活等各种因素,应该是由政府有系统、长远地了解,并成为最低工资调整的重要参考,定期向公众发布,方便查阅。长远而言,开放透明的工资调整机制、甚至健全的工资协商制度才是保障工人能够享受其劳动成果的最好办法。

三、关于我市最低工资政策的其他意见、建议

这次政府开放渠道让各界表达对工资水平的意见,是我们所乐见的事。然而,征求意见期限太短,从11月21日在深新网公布,到29日的截止日期,仅得一周;徵求意见的通知亦载于市人社局网页极不起眼的位置,让人不禁怀疑政府征求意见的诚意。因此,我们希望市人社局就2014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举行更多样化的意见征集活动,包括让所有工人参加的公听会、论坛,以及第二轮意见征集,希望更多受惠于最低工资政策的工人能发表意见。

一群深圳市工人
201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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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4元?为何不取个整,涨到2200元好了,正好是富士康九个月之后的底薪。 (12月6日 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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