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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毛泽东》第六章

2013-12-12 23:34| 发布者: 龙翔五洲| 查看: 1159| 评论: 0|原作者: 水陆洲|来自: 东方红网

摘要: 《学习毛泽东》第六章时间:2013-12-12 11:19来源:作者:水陆洲点击:57 次《学习毛泽东》第六章毛泽东论完善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在我国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毛泽东就及时地提出了寻找比较适合中国情况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实现形式问题。他指出:“在各经济部门中的生产和交换的相互关系,还在按照社会主义的原则逐步建立,逐步寻找比较适当的形式。在全民所有制经济和集体所有制经济里面,在这两种社会主义经 ...
(二)一九六零年,毛泽东进一步探讨物质利益原则和按劳分配原则、物质刺激和精神鼓励的关系 
 
  消费品的分配问题,是一九五九年十二月十日至一九六零年二月九日,毛泽东读苏联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下册时,研究的重点问题之一。 
 
    1、 关于积累和分配的原则 
 
    关于积累的问题,
  一个是如何看待积累的比重,毛泽东指出:“有一种说法:积累比重太高了有危险。这个问题要看生产增长的情况。如果生产增长得很快,在这个基础上,即使积累的比重大一些,人民生活还能够逐步改善,也可以是没有危险的。” 
  另一个是如何看待后备的问题,毛泽东指出:“社会主义国家必须建立必要的后备。”“拿我国来说,粮食不能说已经建立了必要的后备,苏联也同样有这个问题。”“我们过去多年中,曾经发生结余过多了也不好的问题。储备过少不好。我们过去曾因‘库空如洗,市场紧张’,引起两次所谓反‘冒进’。”  
 
  关于分配问题, 
  一个是消费品分配的地位和作用问题,毛泽东指出:“教科书说,社会主义比资本主义根本优越的地方就在于工资不断提高,很不对。工资属于消费品的分配。有什么样的生产资料的分配,就会有什么样的产品的分配,有什么样的消费品的分配。前者是决定后者的。”“教科书把消费品的分配问题当作决定性的动力,这是一种分配决定论的错误观点。就以分配问题来说,按照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所说的,分配首先是生产条件的分配。生产资料在谁手里,这是决定性的问题。生产资料的分配决定消费品的分配。教科书在这里不讲生产资料的分
配,只讲消费品的分配,并且把消费品分配当作决定性的动力,这是对马克思上述正确观点的一种修正,是理论上的一种很大错误。”“教科书说,‘在社会主义阶段,使工作者从个人的物质利益上关心劳动结果是剌激生产发展的决定因素之一’,‘利用每个工作者从物质利益上对劳动结果的关心是社会主义经营的根本方法之一’。‘决定因素之一’、‘根本方法之一’,这个提法可以赞成,但是当作决定性动力,就不对了。” 
    一个是企业收入的分配问题,毛泽东指出:“教科书说,‘国营企业的纯收入(利润)当中,归企业自行支配的部分不断增加。这样,企业纯收入(利润)在该企业扩大生产(增加流动资金,保证基本建设资金),改进生产,奖励企业工作者,提高他们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等方面的意义越来越大。’这种办法搞不好会造成苦乐不均,企业在这方面的权限不能太大”。  
 
还有一个是社会消费问题,毛泽东指出:“这本书在谈到物质利益的时候,不少地方只讲个人的消费,不讲社会的消费,如公共的文化福利事业。这是一种片面性。我们居民房屋的建设,特别是城市居民的房屋,主要应当用集体的社会的力量来搞,不应当靠个人的力量。社会主义社会不搞社会集体福利事业,还成什么社会主义?”“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归劳动者享受的消费资料,一部分是个人财产,一部分是公共财产,如文化教育、公共医疗、体育等设备,以及如象西湖这样的游览地区。而且这一部分公共财产,会愈来愈多。当然,这一部分也归劳动者享受,但它不是个人财产。如果把这两部分统统说成是劳动者的个人财产,是不对的。”
 
2、 关于实行按劳分配原则 
 
  关于对按劳分配原则的态度,毛泽东指出:“教科书说,‘生产工作者的报酬也不可能一样,而应当符合于劳动的数量和质量。’这个原则对。”“教科书说,‘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分配消费品,只能根据每个社会成员在国民经济中所付出的劳动数量和重量。’可以。”  
  关于实行按劳分配的具体形式,毛泽东指出:“苏联的工资政策是以计件为主、计时为辅;我们则以计时为主、计件为辅。”这说明毛泽东并不主张完全废除计件工资制。又指出:“我们是实行计时工资制加奖励。一九五八、五九这两年的年终跃进奖就是这种奖励。除了少数人如国家工作人员、教育工作人员不发外,其他职工普遍发。按照劳动的多少、好坏,谁发多,谁发少,由每个单位的职工评定。” 这说明毛泽东并不主张废除奖金。 
 
  值得注意的是,毛泽东在这里没有提到当时在人民公社正在实行的“部分供给制”,既没有肯定,也没有否定。而这一政策又是当时党内有分歧的问题之一。这说明毛泽东在当时对这个问题有新的考虑。 
 
联系历史和现实,任何人只要不抱偏见,毛泽东对于社会主义分配方式的理论贡献,可以说是一目了然的。同时,也可以看到,他对于人民公社所作的一种试验──“部分供给制”,还没有下决心放弃。但是,他没有明确肯定它是社会主义分配方式的一种具体形式,而且,他还在谈到革命根据地时期实行供给制的历史经验时,特别强调“当时根据地里,整个社会并不是实行供给制”,实行供给制的只是脱离生产的一部分人。这也可以看作是对当时人民公社实行的部分供给制给了一种暗示。
 
(三) 一九六一年,毛泽东同意取消分配上的部分供给制 
 
  一九六一年三月十三日,毛泽东写信给刘少奇、周恩来等,指出:“生产队(过去是小队)内部人与人之间的平均主义问题”是“个极端严重的大问题”,要求讨论并切实调查一下。  
  一九六一年四月二十五日,毛泽东写信给邓小平,建议五月下旬在北京召开中央工作会议,要求到会各同志,利用会前时间,对农村的食堂、粮食、供给制等关键问题,进行重点调查,向群众求真理,以便五月会议能比较彻底地完成上述任务。 
一九六一年五月七日,毛泽东转发周恩来关于农村政策问题的调查报告,主要内容是:(1)社员普遍不赞成办食堂;(2)供给制这种办法带有平均主义性质,害处很多;(3)社员群众迫切要求恢复高级社时评工记分办法。
随后又批转了胡乔木五月八日的报告,邓小平、彭真五月七日的报告,内容大体一致。 
  一九六一年五月七日,刘少奇在湖南宁乡县炭子冲同农民谈话说,食堂没有优越性,不节省劳动力,不节省烧柴。这样的食堂要散,勉强维持下去没有好处,已经浪费几年了不能再浪费下去。 
  一九六一年五月九日,朱德写信给毛泽东反映农村公共食堂问题,他说,四川社员吃饭是“两道烟”,即在食堂做一道,社员打饭回家再加一道,对人力和物力浪费不少。 
  一九六一年六月十五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讨论和试行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案的指示》,根据中央和各中央局、省、市、自治区党委在农村调查、征求意见的结果,中央在五──六月的北京工作会议上,对三月党中央广州会议讨论制定的《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作了重大修改,取消了分配上的部分供给制;规定办不办公共食堂完全由社员讨论决定,社员的口粮分配到户,由社员自己支配,等等。 
 
至此,困扰了人们近三年的部分供给制以及公共食堂问题,终于解决了。部分供给制作为一种具体的分配形式的探索,是有意义的。由于当时农村人民公社生产力水平非常低下,供给比例过大,并且全国一律,结果形成人与人之间的严重平均主义。三十多年后的今天,在我国一些生产力水平较高、集体经济比较富裕的农村,实行了粮食、肉类、水电、燃料、教育、医疗等等的部分供给制。但如果硬要在全国一律推行也是不可能的。
 
(四)一九六四年以后,毛泽东提出反对奖金挂帅、物质刺激,对工资制度只能加以限制 
 
  一九六四年十二月五日,毛泽东在谢富治的蹲点报告──《沈阳冶炼厂资本主义经营管理方法种种》上批示:“我们的工业究竟有多少在经营管理方面已经资本主义化了,是三分之一、二分之一,或者还更多一些,要一个一个查清改造,才能知道。” 该报告列举了“资本主义经营管理方法”的八种表现,其中包括奖金挂帅、物质刺激。 
 
一九六六年四月十日,中共中央批发王任重关于政治挂帅问题的意见。一九六六年一月二十四日,王任重在湖北省委常委会议上说,现在农村有许多地方是工分挂帅,不是政治挂帅;许多工厂是奖金挂帅,商业系统也有许多单位是奖金挂帅。其实质是物质剌激。他提出 ,工厂可以把奖金加到工资里去,只要不超过工资总基金就可以。以后就是搞五好职工、光荣榜、表扬,只搞精神鼓励,不搞物质刺激。农村的基本办法是底分制。靠政治挂帅调动大家的积极性。评积极分子、五好社员、先进集体、搞光荣榜,搞精神鼓励,不搞物质鼓励。
中央在批发这个文件时指出,现在实行的一些奖金制度等,是不符合政治挂帅精神的。我们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不是靠工资、工分以外的物质奖励,而是靠毛泽东思想,靠政治挂帅,靠政治觉悟的不断提高。 
以后在“文化大革命”中,工厂企业的奖金制度陆续改成了附加工资。
 
第三节  逐步寻找人们在生产中相互关系实现的适当形式 
 
不同的社会集团在生产中的地位和相互关系,是社会生产关系的一个重要方面,在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中,不同的社会集团在生产中结成互助合作的相互关系。这种相互关系在苏联已经形成了一些具体形式。我国在建设社会主义的过程中,也不断地总结经验,寻找适合我国的具体形式。
一九五六年,党的八次代表大会确定企业的领导制度是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和党委领导下的职工代表制。
一九五八年十一月九日,毛泽东在郑州会议上指出:“人与人的关系方面的资产阶级法权思想,要坚决破,天天破除”。
一九五八年在总结群众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确定了“两参”(干部参加劳动,工人参加管理)、“一改”(改革不合理的规章制度)、“三结合”(工人群众、领导干部和技术人员三方面相结合)的企业管理制度。
一九五九年二月十二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坚决贯彻执行各级干部参加体力劳动的决定的通知》通知指出,干部参加体力劳动,除联系群众、克服官僚主义等一般意义外,其更为深远的意义在于为消灭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差别,加速建设社会主义,并逐步过渡到共产主义社会创造条件。
一九六零年,毛泽东总结我国经验对相互关系问题作了进一步探讨。
 
(一) 不断地改进和变革人们在生产中的相互关系 
 
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建立以后,最重要的问题就是,不断地改进和变革人们在生产中的相互关系。
毛泽东指出:“人们在生产中的相互关系,也是一种生产关系。关于人们在生产中的相互关系问题,苏联教科书只有一句空洞的话,即社会主义制度下人与人的关系是‘同志式的互助合作的关系’。这句话是对的,但是没有展开,没有分析,没有接触到实质问题。所有制问题基本解决以后,最重要的问题是管理问题。这方面是大有文章可作的。人们生产中的相互关系,是改变还是不改变,对于推进还是阻碍生产力的发展,都有直接的影响。” 
毛泽东又指出:“在一定时间内,即所有制性质相对稳定的时期内,人们在生产中的相互关系,却不能不是不断变革的。这方面很难说有什么底。”“不能以为,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不用做工作,就自然会出现劳动者和企业领导人员的创造性合作。”“我们要破除各种各样的迷信,其中包括对苏联经验的迷信,例如对‘马钢宪法’之类的迷信。” 这样,就从理论上阐明了寻找“相互关系”的具体形式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 实行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 
 
实行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就使我们同资本主义企业的管理制度严格地区别开来。
毛泽东指出:“一切资本主义国家的企业,都是实行一长制的。社会主义企业管理的原则,应当同资本主义企业有根本的区别。我们实行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就使我们同资本主义企业的管理制度严格地区别开来了。” 毛泽东在一九五八年就特别强调:领导干部要“以真正平等的态度对待干部和群众。必须使人感到人们互相间的关系确实是平等的,使人感到你的心是交给他的。”“人们的工作有所不同,职务有所不同,但是任何人,不论官有多大,在人民中间都要以一个普通劳动者的姿态出现。决不许可摆架子。一定要打掉官气。” 毛泽东还指
出:“领导人员要以普通劳动者的姿态出现,以平等态度待人”,“干部参加劳动”。“如果干部不放下架子,不同工人打成一片,工人就往往不把工厂看成自己的,而看成干部的。干部的老爷态度使工人不愿意自觉地遵守劳动纪律,而且破坏劳动纪律的往往首先是那些老爷们。”
 
(三) 劳动者管理企业是劳动者最大的权利之一 
 
毛泽东指出:“劳动者管理各种企业,”“实际上,这是社会主义制度下劳动者最大的权利,最根本的权利。没有这种权利,劳动者的工作权、休息权、受教育权等等,就没有保证。”
他强调指出:“教科书有时也讲发动群众,”“不敢像我们这样大搞群众运
动。”“列宁这句话:‘社会主义是生气勃勃的,创造性的,是人民群众本身的创造。’讲得好。我们的群众路线就是这样的。”“教科书把群众的斗争只看做重要条件之一的说法,违背了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这个马克思主义的原理。无论如何,不能认为是计划工作人员创造的,而不是人民群众创造的。” 他还指出:“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劳动者才能和智慧的发挥是受到很大限制的。”“旧社会的规律是被压迫的阶级文化程度低,一般地说他们知识少,但是比较聪明些。原因就是他们参加生产劳动,联系社会生活,他们的社会生活知识丰富;压迫的阶级,他们的文化水平高,书读得多,一般地说他们的知识多,但是他们比较愚蠢些,原因就是他们脱离生产劳动,脱离社会生活。”“聪明人往往出于地位低、被人看不起、受过侮辱的人中,社会主义社会中也不例外。” 毛泽东还指出:要发挥劳动群众的积极性,就要“不断改革不合理的规章制度。”“规章制度的问题,有许多是同生产关系有关系的。” 
还在一九五八年他就指出:“八年来积累起来的规章制度许多还是适用的,但是有相当一部分已经成为进一步提高群众积极性和发展生产力的障碍,必须加以修改,或者废除。”“应该作出这个总的规定,即是多快好省地按计划按比例地发展社会主义事业的前提下,在群众觉悟提高的基础上,允许并且鼓励群众的那些打破限制生产力发展的规章制度的创造。”
 
(四) 实行工人群众、领导干部和技术人员三结合 
 
  毛泽东指出:“工人群众、领导干部和技术人员三结合。”  
一九五八年毛泽东就指出:“政治和经济的统一、政治和技术的统一,这是毫无疑义的,年年如此,永远如此。”“要把政治和技术结合起来,农业方面是搞试验田,工业方面是抓先进典型,试用新技术、试制新产品。”
 
  一九六零年三月,中共中央转发辽宁省委工业部《关于工业企业管理情况的报告》和中央工业部的意见。意见认为,十年来我们领导和管理现代化工业企业工作,取得了丰富的经验,其中最基本的经验是: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工业企业中,必须加强党对各方面工作的统一领导,坚持政治挂帅,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大搞群众运动,并且根据生产发展的需要,不断改进企业管理工作。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和党委领导下的职工代表大会制以及两参、一改、三结合的企业领导制度和管理制度,是上述原则的具体运用。 
  
一九六零年三月二十二日,中共中央批转《鞍山市委关于工业战线上的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运动开展情况的报告》。
毛泽东代中央起草的批示对这个报告给予称赞和肯定,指出:“鞍钢是全国第一个最大的企业,过去他们认为这个企业是现代化的了,用不着再有所谓技术革命,更反对大搞群众运动,反对两参一改三结合的方针,反对政治挂帅,只信任少数人冷冷清清的去干,许多人主张一长制,反对党委领导下的厂长分工负责制。他们认为‘马钢宪法’(苏联一个大钢厂的一种权威性的办法)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现在的这个报告,不是马钢宪法那一套,而是创造了一个鞍钢宪法。鞍钢宪法在远东、在中国出现了。”  
 
   一九六零年,中国共产党在毛泽东的领导下,总结经验,提出一整套正确处理人与人的相互关系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这就是:坚持政治挂帅,大搞群众运动,实行两参一改三结合。这一套原则虽然是从工业中总结出来的,同样也适用于农业、商业、教育等各行各业。当然,它们还需要具体化,并且在实践中不断发展。经过一年多的实践,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许多企业,由于领导上还不善于依靠群众、把轰轰烈烈的群众运动同实行严格的责任制和管理上的分工负责,很好的结合起来,以致责任制度废弛,生产秩序混乱;在不少企业中,瞎指挥、乱操作的现象严重,许多设备受到了损坏;有不少的企业,不计工本、不计盈亏,不讲究经济核算,不坚决维护国营企业的全民所有制和独立的经济核算权,让国营企业的全民财产和人力受到侵犯,或者受到其他方面不应有的无代价的调用;许多企业的工资和奖励制度,存在着平均主义倾向;许多企业的党委包揽企业的日常行政事务,放松了党委本身的工作,特别是调查研究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
 
   第四节  现实社会中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已经解体
 
   一、国有企业的规模和性质发生了根本变化
国有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只剩下百分之十几到二十。
国有企业中占绝大多数的中小企业已经被关、停、并、转、卖了。
国有企业中的大型企业已经被股份化。
国有经济转变为国有资本以后,同样以追求最大利润为目的。
国有资本为整个社会的私人资本服务。
国有资本掌握在少数企业的官僚手中,这些官僚通过年薪、股权等等高薪形式获得高额垄断利润,他们与广大工人和技术、管理人员的关系已经变成了雇佣的关系。
 
二、农村人民公社已经被瓦解
除少数地方外,
全国的的要民公社组织已经被撤销。
农村人民公社的耕地已经分配到每一个农户。
这些分配给农户的土地名义上仍属集体所有,不准私自买卖,但可以转包。
农村山林的土地正在分配到农户。
除土地以外的其他生产资料全都为农民个人所有。
农民的一切劳动都是由各户私自进行。
 
三、在现实社会中,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只怕是打灯笼也难找到了。
 
2003年8月27日修改
2008年8月24日再修改
2013年11月21日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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