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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开系列专题:二、改变人民公社的集体经济制度

2013-12-15 23:56| 发布者: 龙翔五洲| 查看: 532| 评论: 0|原作者: 水陆洲|来自: 东方红网

摘要: 改开系列专题:二、改变人民公社的集体经济制度时间:2013-12-15 11:50来源:作者:水陆洲点击:123 次改开系列专题:二、改变人民公社的集体经济制度一九七七年十一月,安徽省委制定《关于目前农村经济政策几个主要问题的规定》。一九七八年二月,四川省委制定《关于目前农村经济政策几个主要问题的规定》。二月三日,人民日报以《一份省委文件的的诞生》为题报道了安徽省委落实农村经济政策的经验。三月二十八日,邓小平同国务院政治 ...

改开系列专题:二、改变人民公社的集体经济制度

时间:2013-12-15 11:50来源: 作者:水陆洲 点击: 123 次
改开系列专题:二、改变人民公社的集体经济制度
 
一九七七年十一月,安徽省委制定《关于目前农村经济政策几个主要问题的规定》。
一九七八年二月,四川省委制定《关于目前农村经济政策几个主要问题的规定》。
二月三日,人民日报以《一份省委文件的的诞生》为题报道了安徽省委落实农村经济政策的经验。
三月二十八日,邓小平同国务院政治研究室负责人谈话时说:我们一定要坚持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在这方面,要恢复过去行之有效的各种措施。奖金制度要恢复。稿费制度也要恢复。总的是为了一个目的,就是鼓励大家上进。
五月五日,人民日报日报发表评论员文章《贯彻执行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
六月十三日,人民日报报道四川省委落实农村经济政策的经验。
九月十二日,人民日报日报发表特约评论员文章《马克思主义者主义者怎样看待物质利益》。
十二月,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上,在讨论农业方针问题时,揭露和和批评了农业战绩上一些“左”倾错误的表现,对《关于加快农业发展速度的决定》作了重大修改。
会议提出了当前发展农业生产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其中最主要的是:各级经济组织必须认真执行按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按照劳动的数量和和质量计算报酬,克服平均主义;社员自留地、家庭副业和集市贸易是社会主义的必要补充部分,任何人不得乱加干涉。
一九七九年一月十一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和《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试行草案)》。其中规定:“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制度适合于我国目前农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决不允许任意改变,搞所谓‘穷过渡’。”强调了按劳分配的物质利益原则,批评了农村中普遍存在的阶级斗争扩大化,还宣布今后不准把自留地、家庭副业和集市贸易当成资本主义来批。
一月,安徽省凤阳梨园公社小岗队18个农民将集体耕地承包到户,搞起了大包干。
四月三日,中共中央发出《通知》,同意并批转国家农委党组报送的《关于农村工作座谈会纪要》。(王任重是在一九七八年十二月被任命为国务院副总理、国家农委主任的。)
这个《纪要》是3月12日至24日,国家农委邀请广东、湖南、四川、江苏、安徽、河北、吉林七省农村工作部门和安徽全椒、广东博罗、四川广汉三县委的负责人,就传达贯彻三中全会精神和当前农村工作的一些问题进行座谈后产生的。
座谈会比较集中地讨论了建立健全生产责任制的问题,并取得了大体一致的意见:
1,充分发挥集体经济的优越性,调动社员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加快农业发展速度,这是建立健全生产责任制的根本出发点。
2,目前多数地方,还是实行分组作业,小段包工,按定额计酬的办法。对这种办法,群众满意,没有要求改变的,就要继续实行,总结提高,把它进一步办好。还有的地方,基层干部和群众不同意实行联系产量责任制的,也不要硬性推广。不论实行哪种办法,除特殊情况经县委批准者外,都不许包产到户,不许划小核算单位,一律不许分田单干。
3,必须注意保持人民公社体制的稳定。人民公社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制度基本上是适合我国农村现状的。
4,对已搞了包产到户、分田单干的地方,要积极引导农民重新组织起来。至于喂养家畜、家禽、管理鱼塘、经营小宗作物等农活,实行个人岗位责任制,并且规定产量(产值),实行超产奖励,是统一经营下的专业化生产,不是对统一经营的否定,应当允许。深山、偏僻地区的孤门独户,实行包产到户,也应当许可。
5,不论实行哪种办法,都必须加强领导,不能放任自流。
6,现在春耕已到,不论采用什么形式的责任制,都要很快定下来,以便稳定生产关系,全力投入春耕。
王任重主持搞的这个《纪要》,虽然是总结了各地的经验,听取了广泛的意见,基本上坚持了农业社会主义集体化的道路,但是,它不合某些领导人的口味。王任重的下场就可想而知了。
五月二十日,人民日报发表了广东农村实行“五定一奖”生产责任制的调查报告。
“五定一奖”即在生产队统一支配生产资料、统一调配劳动力、统一生产计划、统一重大生产措施、统一处理产品和收益分配的前提下,对作业组实行定劳力、定地段、定产量、定工分、定成本,超产奖励。这一责任制,基本上坚持了集体所有制,又适当地照顾了社员个人的物质利益。
六月,安徽省委第一书记万里来到凤阳县听了有关小岗村搞大包干的汇报后,当即表示支持。
显然,这是与经中共中央批准的、国家农委搞的《纪要》唱对台戏。不言而喻,他是有“来头”的。我国农村分田到户的浪潮从此开始了。这年夏天,安徽诞生了一首反映大包干、包产到户以后农村情况的诗:“集体干分掉了,人心干死掉了,干部干瘫掉了,耕牛干死掉了,农具干毁掉了,机械干锈掉了,公房干倒掉了,大田干小掉了,科学干停掉了,公活干停掉了,教育干低掉了,贫富干大掉了。”一时间,各种舆论纷起:“万里这个家伙到底要干什么?”“什么解放思想,我看是天下大乱!”“三中全会来的政策是复辟资本主义!”“辛苦辛苦三十年,一夜退到解放前!”
九月,十一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决定指出,20年来我国农业的经验表明,要要加快恢复和和发展农业,应该牢牢记取以下的主要经验教训:
1, 一定要要长期保持安定团结的政治政治局面。
2, 一定要正确地认识和和处理农村以及全国范围的阶级斗争,正确进行对农民的社会主义教育,防止“左”的或右的干扰。
3, 一定要集中力量抓好农业技术改造,发展农业生产。
4, 一定要持续、稳定地执行现阶段的各项政策。
5, 一定要坚定不移地执行以农业为基础的方针。
6, 一定要正确地、完整地贯彻执行“农林牧副渔同时并举”和“以粮为纲,全面发展,因地制宜,适当集中”的方针。(邓小平在3月21日至23日的政治局会议上说;过去提以粮为纲,是到该总结的时候了,谈农业只讲粮食不行,要农林牧副渔并举。)
7, 对农业的领导,一定要从实际出发,按照自然规律和和经济规律办事,按照群众利益办事,坚持民主办社的原则,尊重和保护社员群众的民主权利,决不能滥用行政命令,决不能搞瞎指挥和不顾实际情况的“一刀切”。
这个决定可以说是两种不同观点妥协地产物。
一九八0年四月九日,人民日报日报发表文章《联系联系产量责任制好处很多》。
文章指出,定产到田,责任到人(即包产到户)是联系产量计算报酬的一种形式,是在生产队统一领导下实行包产的个人岗位责任制。
文章说,实行联系产量责任制,是1977年秋从安徽、四川开始的。当时,安徽省委决定:把集体无法播种的土地借给社员种麦、种菜,这个办法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大大加快了秋种进度。在借地在基础上,有些地方实行包产到组,有的搞了包干到户、包产到户。群众创造的这些试点,不到三个月,全省实行联系产量责任制的生产队已发展到41000多个,约占生产队总数的15,2%。与此同时,四川省委在农业方面,也实行了“放宽政策”、“休养生息”的方针,将农民的自留地扩大到总耕地面积的15%左右,并且支持农民采取包产到组的形式经营土地。这就是我国农业经济体制改革的最初试验。
这是中央领导人发出的要在全国搞“包产到户”的新信息。
四月八日至十六日,五届人大常委第十四人人会议,任命赵紫阳、万里为国务院副总理。
五月三十一日,邓小平说,农村政策放宽以后,一些适宜搞包产到户的地方搞了包产到户,效果很好,变化很快。有的同志担心,这样搞会不会影响集体经济。我看这种担心是不必要的。我们总的方向是发展集体经济。实行包产到户的地方,经济的主体现在也还是生产队。
八月二十一日至二十六日,五届人大常委第十五次会议,任命万里副总理兼任国家农业委员会主任,免去王任重的国家农业委员会主任职务。
这意味着“包产到户”的主张代替了“队为基础”的主张。
八月三十日至九月十日,五届人大第三次次会议,任命赵紫阳为国务院总理。
九月十四至二十二日,中共中央召开各省、市、自治区区党委第一书记会议,着重讨论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问题。
九月二十七日,中央印发了这次次座谈会纪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
纪要指出,集体经济是我国农业向现代化前进的不可动摇的基础,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在不同的地方、不同的社队,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各种不同形式,不可拘泥于一种形式,搞一刀切;在边远山区和贫困落后地区,实行包产到户,是联系群众,发展生产,解决温饱问题的一种必要措施,不会脱离社会主义轨道,没有复辟资本主义的危险。
这个纪要说明,在这次第一书记会议上,不同观点之间的争论非常激烈。“包产到户”并没有作为一种要普遍推行的形式为大多数人接受。这是在农村搞私有化的第一个正式文件,邓小平的一贯的策略就是一步一步的诱导,这里说的是在边远山区和贫困地区,以后就逐步推向全国,农业合作化实行的集体经济,只剩下一个所谓土地仍然属生产队公有的虚名,这还“不会脱离社会主义轨道,没有复辟资本主义的危险”吗? 
十二月十六日,陈云说,经济体制改革产生了前所未有的好作用,赵紫阳同志在这方面起了极好的作用。农村人民生活改善了,市场搞活了,这是二十多年来少有的好现象。我们要改革,但是步子要稳。开始时步子要小一点,缓缓而行。(三卷250页)
一九八一年三月二十七日,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杜润生《关于农村经济政策问题的一些意见》。《意见》提出,困难地区实行包产到户,稳定几年,大有好处;中间社队适于采用统一经营、联产到劳责任制;建议在不搞包产到户的地方,适当扩大自留地的数量。
九月九日,邓小平说:实行生产责任制不会破坏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因为它并没有改变所有制。这种责任制真正体现了按劳分配的原则,同时也是符合中国农村实际情况的。
十月五日至二十一日,全国农村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强调;要加强对对各种形式农业生产责任制的领导,思想要解放,步子要稳妥,要从实际情况出发,尊重群众的意愿,按照发展生产和提高经济效益的需要,宜统则统,宜包则包,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坚持责任制长期不变,坚持集体化方向长期不变。
实际上,各地在政治压力下,强行实施包产到户,大搞一风吹、一刀切。
一九八二年一月一日,中共中央批转《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
批语指出:最近以来,农村一部分社队基层组织涣散,甚至陷于瘫痪、半瘫痪状态。致使许多事情无人负责,不良现象滋长蔓延。
《纪要》说,全国农村已有90%以上的生产队建立了各种不同形式的农业生产责任制,大规模的变动已经过去,现在转入了总结、完善、稳定的阶段。
纪要说,目前实行的各种责任制,包括小的包工定额计酬、专业联产承包计酬、联产到劳、包产到户、到组、包干到户、到组,都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
《交锋》的作者对这一段话有很妙的评论:“联系后来改革的历程,人们发现,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社会主义的包容也在不断扩大,这是解决中国人思想困惑的极为有效的措施。”真是一语道破天机!不仅包产到户、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而且私营经济、雇工剥削也是社会主义,中国人多么幸运呀!他们一下子就建成了“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纪要说,我国农业生产必须坚持社会主义集体化道路,生产资料公有制长期不变,生产责任制长期不变。
一九八三年初,全国农村实行包产到户、包干到户的生产队达93%,其中绝大多数实行的是包干到户。
一九八三年一月十二日,邓小平说,农业搞承包大户我赞成,现在放得还不够。(三卷23页)
什么是农业承包大户?农业资本家之谓也!在目前中国农业技术的条件下,承包大户承包了大量的土地,一定要有大量的资金,一定要雇用大量的农业工人,否则他无法进行生产。所谓“个体大户”的名词就是从这里来的。
六月十八日,邓小平说,我们建设的社会主义,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对外开放政策只会变得更加开放。打破“大锅饭”的政策不会变。基本原则是搞责任制,这点是肯定的。(三卷29页)
十月十二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
一九八三年,12702个人民公社被解体;
一九八四年,39830个人民公社被解体;
一九八五年,249个人民公社被解体;
至此,农村人民公社制度已不复存在。
一九八四年一月一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一九八四年农村工作的通知》强调,延长土地承包期一般应在十五年以上;允许农民和集体的资金自由地或有组织地流动,不受地区限制;雇工问题按《当前农村经济政策若干问题》执行。
十月二十二日,陈云说,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农业方面的改革已经取得了极大的成功。一九八一年我曾说过,这个改革的意义,不下于五十年代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为什么这样说?因为,对工商业的改造是要消灭剥削,正在进行的体制改革则是要打破“大锅饭”。平均主义“大锅饭”实质上也是不干活的人占有干活的人的劳动成果。(三卷297页)
一九八五年四月十五日,邓小平说,改革首先是从农村做起的,农村发展的内容总的说就是搞责任制,抛弃吃大锅饭的办法,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三卷117页)
九月二十三日,陈云说,农民中从事农副业致富的,有“万元户“,但只是极少数。前一时期,报纸上宣传“万元户”,说得太多,实际上没有那么多。宣传脱离了实际。现在有些农民对种粮食不感兴趣,这个问题要注意。发展乡镇企业是必要的。问题是“无工不富”的声音大大超过了“无农不稳”。十亿人口吃饭穿衣,是我国一大经济问题,也是一大政治问题。“无粮则乱”,这件事不能小看就是了。(三卷303页)
一九八六年一月一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一九八六年农村工作的部署》,指出:我们一定要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也一定要注意发展合作制度,实行税收调节,做好扶贫工作,发展生产,走向共同富裕。
一部分人先富起来造成两极分化,引起群众不满,但还是要坚持,同时在口头上又说一下要走向共同富裕,以安抚人心,实际上并没有采取任何措施。
六月十日,邓小平说,现在粮食增长较慢。有位专家说,农田基本建设投资少,农业生产水平降低,中国农业将进入新的徘徊时期。这是值得注意的。(三卷159页) 
前几年为什么发展较快?吃老本,只产出,不投入;对农民施加压力——不好好干就饿死你!农民既失去了对集体经济的依赖,也失去了对集体经济的信任、对人民政府的信任、对共产党的信任!除了靠个人,就只有靠天、靠菩萨。民谚说,西方黑,太阳落,中国出了个X 开拓,他要人们各顾各!
一九八七年六月十二日,邓小平说,(农村改革)开始的时候,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赞成改革,有两个省带头,一个是四川省,那是我的家乡;一个是安徽省,那时候是万里同志主持。我们就是根据这两个省积累的经验,制定了关于改革的方针政策。在农村改革中,我们完全没有预料到的最大的收获,就是乡镇企业发展起来了,突然冒出搞多种行业,搞商品经济,搞各种小型企业,异军突起。中央制定的搞活政策是对头的。
取消了集体经济,实行土地集体所有下的个体经营,把原来集体所有的企业承包给个人,在这样的前提下,雇工经营的、资本主义的乡镇企业当然就飞速发展起来了,这是完全可以预料到的。说完全没有预料到,不过是掩饰其本意的推脱之词!
 
一九八九年以后,人们对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评价
 
据传,李先念、王震等人对搞包产到户都有过批评:
李先念说:“我认为大寨精神是正确的,将来还得搞组织起来,胡耀邦为了说明他正确,把红旗都拔掉了,大庆、大寨、红旗渠、辉县等都整垮了,刘庄坚持下来了,结果搞的不错,不搞合作化怎么能行呢?组织起来以后还得搞,李友九不同意不管生产队搞的好坏,一律把土地分到户,就说人家左,老保守,我就愿当这个老左,李友九同志在湖北搞地委书记是个好同志,很老实。你们见面代我问候。据说陈永贵过周年一千多人去墓前纪念,别说一千人,就说三百人也不得了呀!一个老农民给他的墓前点了三支烟,说:老陈呀,你爱吸烟,你吸吧。这就可以看出农民和他的感情。”
王震说:"现在有些人搞自由化,土地一律分了,有些集体经济搞的好的也分了,毛主席、周总理在,决不会同意他们这样搞的。干部腐败也没人管,群众有意见。腐败不铲除不行,这是关系国家生死存亡的问题。"
一九九0年六月,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召开农村工作座谈会,总结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的经验教训,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强调要完善,核心是从当地实际情况出发,逐步健全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把集体经济的优越性和农民家庭经营的积极性都发挥出来。要采取切实措施,逐步壮大集体经济的实力。
六月二十二日,宋平在农村工作会议上讲话《加强农村工作,深化农村改革》。他指出:
在推行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过程中,许多地方坚持双层经营,创造了很多好经验。也有不少地方,在改革的初期由于缺乏经验,片面强调“分”的一面,集体财产被分掉,致使集体经营这一层次在很多村庄成了空架子,双层经营实际上只剩下家庭经营这一个层次。从现在的情况来看,这种单一的家庭分散经营不利于农村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单纯的家庭经营,自然资源、劳力资源及其他各种资源得不到充分利用,农民向农业投入的积极性受到限制,水利化、机械化、山水林田路电综合治理难以实现,科技成果难以推广。农村改革的最初几年,由于调动了农民家庭经营的积极性,较好地利用了长期积累的物质技术基础,有些问题似乎并不突出。但是要进一步发展生产,如果不加强集体的统一经营,许多事情光靠一家一户就会遇到困难。因此要做好农村改革的完善工作。邓小平同志早在一九八0年就明确指出,我们总的方向是发展集体经济,引导农民走共同富裕的道路。以后他又多次强调这个精神。我们坚持和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就是要把统一经营和分散经营更好地结合起来,使以双层经营为特征的集体主义逐步由低水平向高水平发展。当前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就是在稳定的基础上,根据各地具体情况和农民群众的愿望,采取多种形式,把农户分散经营的积极性与集体统一经营的优越性结合起来,使家庭经营和集体经营都得到进一步发展。一些地方双层经营搞得好,要继续巩固发展。统一经营薄弱的地方,要在搞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加强统一经营。至于如何加强统一经营,采取什么形式,各地要从实际出发,同群众商量。看来,要加强统一经营,就得逐步发展集体经济,使集体经济有些实力。目前农村中大致存在三种情况:一类集体经济实力比较雄厚,初步做到了共同富裕;一类集体经济比较薄弱,力量不强;再一类集体基本上没有什么财产,有的地方叫“空壳村”。这类“空壳村”,公共事业无钱办,干部工作困难,干群关系紧张,党组织在群众中缺乏凝聚力。
一九九一年八月,由胡绳主编的《中国共产党七十年》说:
“这种种责任制是建立在土地公有制基础上的,集体和农民保持着发包和承包关系。集体统一管理、使用大型农机具和水利设施,有一定的公共提留,统一安排烈军属、五保户、困难户的生活,有的还统一规划农田基本建设。所以这种种家庭联产承包制,不同于农业农业合作化以前的小私有经济,它没有否定合作化以来集体经济的优越性,而是做到有统有分,统分结合,既发挥集体经济的优越性,又发挥农民家庭经营的积极性。”
这一段话中,除了所谓“土地公有”一句属实以外,其余的所谓几个“统一”纯属空话。既然它还保留着“土地公有”这个空壳,这种“家庭联产承包制”的农户,当然与合作化前的小私有经济就会有所不同,但它们所有的生产资料是属于小私有制,而不是集体所有制。
“有些原来集体经济比较巩固的社队,在推行生产责任制的过程中,没有继续坚持发挥集体经济的优越性,则是一个缺点。”“在推行农业生产责任制的过程中,还存在另外一些缺点。如对保护集体财产和农田水利等公共设施注意不够;土地分割过于零碎,不利于使用机器和进行灌溉。”
这些话多多少少承认了一些搞“一刀切”的错误。
一九九八年六月二十八日,邓力群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学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上的讲话:《关于国情的若干经济分析》中指出:
    “关于农村集体经济情况,有位同志给我讲了一个总的看法,现在可以分为两大类。
      第一大类,60%以上“公有私用”,分户经营。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我国农村兴起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农民的伟大创造。这种分户经营和合作化前的单干有什么区别呢?区别在于现在实行土地公有制,这是我国农民经过合作化的教育,经过反反复复实践,自己做出的选择。我记得1978年,1979年,特别是1980年以后,很多地方都想把田地分掉。分来分去,农民觉得还是坚持土地公有制好,土地公有制在包产到户这几年里没有改掉,维持住了。现在的分户承包经营,准确的说法是土地公有制基础上的个体生产。有一个土地公有,土地所有权不准自由买卖,尽管是分户经营了,承包土地有权转让,但终究使农民分化问题有所缓解。有些人老想把土地公有制搞掉。他们的说法是什么呢?他们讲,通过包产到户,农村生产力解放了,现在障碍生产力进一步解放的枷锁就是土地公有制,唯有把这个枷锁打碎,实行土地私有化,农村的生产力才能毫无障碍地发挥出来。有那么一批人在制造这个舆论,而且有些地方也想这么干。
    这种土地公有制基础上的分户经营,或叫土地公有制基础上的个体生产,同合作化的初级社比,有前进的方面。初级社是土地私有,土地入股分红,现在是土地公有。但是也有后退的方面,都分户经营了,各顾各了,许多地方统一经营、双层经营、集体生产、集体分配基本上没有了,有些大型农具都卖掉了、拆掉了,水利设施失修严重;有些贫苦地区,分户经营的农民养不起牛,又恢复了过去的人拉犁。记得在包产到户搞得很热闹的时候,一些老同志和基层同志说过,分户经营的包产到户可以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但这个作用的时间有限。1984年以后,农村有两亿多人口收入减少。”
请注意这句话:“现在的分户承包经营,准确的说法是土地公有制基础上的个体生产”。这种“个体生产”虽然是以土地公有制为基础,仍然是一种小私有经济,而不是集体经济。苏联十月革命以后,立即宣布土地收归国有。在这种土地国有基础上的农民个体生产,仍然是小私有经济,而不是集体经济。
   “ 第二大类,还有统一经营、双层经营的集体经济,各省市自治区大都有若干好典型。有些村子也包产到户过,分了土地,村办集体小企业搞私人承包,效率证明不好,又回过头来搞集体。他们有自己走过曲折道路的经验,所以越搞越好。这一类大概占30%多,各省市自治区不一样,有的多一点,有的少一点。上海的郊区县,前两年他们告诉我,个体、私营的不多,基本上保持了集体经济。我们那个五七干校所在的石家庄郊区也搞得不错。有一个村子,今年的收入平均每个人达到4000多元,我们在干校的时候是100多元。北京郊区的平原地区还坚持集体经济、规模经营,也有私人雇外地民工干的,山区分户经营了。集体化程度,各个地方不一样,有低有高;少数很高很好,令人深受鼓舞。新疆没有水根本没法种地,而搞水若不靠集体,靠任何单个人都不可能。新疆喀什地区1994年我去调查过,他们还坚持了“五统一”的包产到户。锦州附近的盘锦市,他们的统一程度更高,实行“七统一”,农民只负责田间管理,其它都还是集体经营。  
现在有一个很值得注意的问题,本来是先进典型,有好班子,坚持集体经济,如今却受到各种各样的影响,甚至是行政命令,强制实行所谓的“改制”,不是完善、壮大社会主义集体经济,而是一味地用卖掉公有制企业的办法,来发展私营经济。
    使用雇工、规模经营的农场主,他们耕种的土地,小部分是家庭承包的,大部分是租用的;同“公有私用”、分户经营不同,不属于农村集体经济,而属于农村资本主义私营经济。现有多少,还没有看到这方面的数字。”
这里说的“农场主”,也就是邓小平说的“承包大户”。
人们在谈到邓小平的农村政策时,常常提到他的关于“两个飞跃”的说法:“中国社会主义农业的改革和发展,从长远的观点看,要有两个飞跃。第一个飞跃,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第二个飞跃,是适应科学种田和生产社会化的需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集体经济。”
问题在于,这里说的“第一个飞跃”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如果也可以算作是一次“飞跃”的话,那么,这种“飞跃”不是农村集体经济的一种具体形式向另一种形式的前进的“飞跃”,而是从农村集体经济向个体经济倒退的“飞跃”。至于“第二个飞跃”发展集体经济,他在《关于农村政策问题》中提出从包产到户转变到发展集体经济的四个条件:1,机械化水平提高了;2,管理水平提高了;3,多种经营发展了;4,集体收入增加了而且在整个收入中的比重提高了(邓选二卷第315-316页)。在目前这种实行包产到户的环境下,其中有些条件是永远不可能达到的。根本就没有集体经济,怎么能提高集体经济的管理水平?根本就没有集体经济,怎么能提高集体经济的收入并提高其在总收入中的比重?
 
2004年4月18日初稿    
2004年10月31日修改
2013年12月3日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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