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中国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红色中国网 首 页 工 农 查看内容

关于四大行被买断工龄职工上访事件的调查研究报告

2014-1-6 23:25| 发布者: 龙翔五洲| 查看: 2245| 评论: 1|原作者: 王江松|来自: 调查研究

摘要: 关于四大行被买断工龄职工上访事件的调查研究报告2014-01-06 16:51:15来源:调查研究作者:王江松点击:15269评论:20(查看)分享到:40  题记:本人全程跟踪调研了刚刚发生过的断友维权大行动,这篇报告的材料、意见和观点来源于多位断友,因此首先归功于断友们的努力。如果也有一些自己的观点的话,主要是在最后一部分为断友维权提供了一种理论依据。我在第一时间拿到群里来听取断友的批评指正,请把你们的想法直接发在群里或 ...

 2、买断在程序上违规违法

 

  根据上访断友提供的申诉材料,买断工龄在程序上违反了下列政策法规:

 

  (1)《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2)《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3)《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4)《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下列民事行为无效: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

 

  (6)《劳动法》第十七条:“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该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劳动法第十八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5)国家经贸委1998年7月10日在《人民日报》上刊登的《紧急通知》指出:“无论采取哪种企业改制方式,都不能采取搞运动的方式开大会进行动员,不能急于求成,不能强迫命令,不能压指标、定任务。”

 

  (6)1998年8月5日《人民日报》社论指出:“国有企业改制方式要充分征求群众意见,不能强迫命令。对大多数职工抵制和反对的方案,不能依据少数领导意图强制推行。

 

  (7)《劳动法》第二十七条指出: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为什么说银行方面违反了上述政策法律规定,使用了违法手段与职工签订了买断工龄解除劳动关系的合同呢?证据如下:

 

  其一:银行下达指令性指标,由行政方面大会小会动员,向职工发放统一的解除劳动关系的合同文本,但却从来没有经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对于这么一个重大的,涉及广大职工切身利益及赖以生存和工作权利的方案,竟然避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剥夺了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权利,严重损害了职工的切身利益。

 

  其二,银行向职工提供的信息是虚假的,要求买断的理由后来被证明是编造的。各级银行在大张旗鼓的宣传动员中,鼓吹“减员”是为了与国际接轨,建所谓“精品银行”,口不离“花旗”,言必称“汇丰”,好象这些国际先进的商业银行都是靠把职工赶走才发展壮大起来似的;在政策解释上声称“目前只是政策性减员,今后还有更残酷的机制性减员”,“减员政策会一年不如一年好”,“现在不下决心,今后上不了岗,就不签合同,按终止合同处理”,“这是最后一次,以后再没有这样的好机会”,“反正你们这些人也留不住,今后银行全部要启用全日制本科生,改革还要搞三年,现在走还有较多的补偿,以后走只能最多十二个月的工资补偿”等等,把建设银行的改革说得像洪水猛兽一样可怕,把企业上市后的远景描绘得异常凶险,职工在企业的前途黑暗无光。在具体操作上,双选双聘、待岗下岗、考试考核、末位淘汰、群众评议、投票选举、画框设套、请君入瓮、办班加压、孤立打击、暗示诱导、威逼恐吓、挑起内讧,种种招数,无所不用其极。凡是不填写银行单方面提供的格式化买断合同的,就公然威胁说,以后连买断费也没有了,直接解除劳动关系。搞得职工们思想混乱,对未来充满了恐惧,只能被迫无奈做出二权相害取其轻的错误选择。

 

  在这个过程中,发生了种种公然违背国家法律的买断行为,比如,工行四川省乐山分行毫无人性地将黄建梅、王世君两名正在患重大疾病的职工强行解除了劳动合同;四川成都工行的女职工岳敏、四川江油工行的女职工陈昕在休完产假上班时,被告知没有岗位,必须“自谋职业”;江苏省怀安工行的领导更为荒唐,职工不愿意“自谋职业”就以抓阉的方式来逼迫职工走人;还有的职工,本来已经按照政策内退或退养,开始领取养老金了,又被拉回去买断,甚至让别人代替不在当地的内退职工签字买断和领取一次性补偿金。

 

  事实证明,银行提出的那些所谓理由都是欺骗性和威胁性的,因为四大银行在非法裁员后,又新招录很多职工,其中大部分是在职职工的子女和一些银行领导的家属亲戚,这些人的技能水平远远不及被买断职工的水平。由于银行职工待遇后来节节升高,凡是要进银行的人,自然要给相关领导一笔不小的入场费。正如有些断友所言,当年卖掉我们时,领导发了一笔,后来找人时,领导又敲了一笔,真是里外里通吃啊。

 

  其三,买断与单位负责人的奖金、绩效和升迁挂钩,刺激他们为自己的利益和前途毫不留情地完成买断职工工龄的指令性计划。四大银行利用企业股改上市前的“自谋职业”“减员增效”,将减员指标完成情况与各级领导的奖金和绩效挂钩,对减员计划完成好的和超额完成减员计划的各级领导予以重奖。在巨额利益的驱使下,各级领导大肆敛财、中饱私囊、丧心病狂、置职工死活于不顾。

 

  如:工商银行甘肃省分行的工银甘发[2003]203号文第4、5页明确规定:对裁员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减员任务的完成情况与各行班子成员的收入挂钩,多减员一名,给予5万元的奖励,未完成的,扣减5万元的费用。四川省乐山市的工银乐办发[2003]70号文件规定:裁员计划是一项指令性指标,必须全面完成;对超额完成减员计划的行,将按人均人力费用的3—5倍给予奖励。湖南省湘潭市的工银潭发[2003]46号文件中提到“今年省分行下达给我行减员计划(其中正式职工71人,柜员合同工10人)属指令性计划,省分行要求我行必须按期保量完成,并制定了相关的奖罚措施,我行必须高度重视,将这项工作当作一项重大的改革与发展以及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工作来努力完成……”,并规定:“市分行将根据省分行的有关奖罚措施实行奖罚制度,多减员一名,给予6万元的费用奖励,未完成的扣减6万元费用。”中国建设银行邯郸分行建邯人[2003]42号文,提出了整套促进减员的激励与约束措施:减员1个正式工的,奖励支行绩效工资2万元,未完成本年减员指令性计划的,按未完成人数从该支行绩效工资总额中每人2万元倒扣。建行唐山分行《关于机构调整和减职工作实施方案》也做了类似的规定,并在文件的右上角赫然打上两个字:机密。

 

  这哪里叫做自愿、协议解除劳动合同?一个断友说得好,如果某一个职工不自愿走,银行也会采取末位淘汰的方式把指标强加给另一个职工,这叫自愿吗?况且如果真的是协商的话,我们每一个人得到补偿标准也会不一样,要求也会不一样,而我们的遭遇是银行单方面拟订了格式化合同、相同的补偿标准,这能叫协商吗?还有就是银行当年很多改制文件都是以机密的方式背着职工出台的,只有少数领导知道内情,这能叫公平公正吗?试想当年如果我们普通职工知道自己就像牲口一样被银行各级领导以买断一个职工给6000--50000不等的奖励给卖掉的话,我想谁也不会这么轻易就离开银行这么好的职业还另外到社会上去谋职业。一个人愚蠢可以理解,如果有69万人一起糊涂,不是在自己年轻有竞争优势时离开银行,而是在自己年老了没有竞争力时离开银行,选择所谓的“自谋职业”,这是不是非常荒唐可笑、不可思议、不符合逻辑呢?

 

  (二)违规违法买断工龄的做法严重侵犯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1、被买断职工再就业难度大,生活十分困难。由于“买断”的这批职工长期在建行一线工作,业务技能和知识结构已基本定型,年龄也偏大,重新学习现代科技知识和技能的难度很大,回到社会工作也很难安排,勉强就业也质量差、收入低。至于无法就业者,则生活十分困难,陷入困境而不能自拔。目前这批职工正处于上有老下有小的生活重压阶段,严酷的生活压力,使他们家庭破裂、妻离子散者有之;忧郁成疾、自身难保者有之;迫于生计,四处漂荡者有之;维权无望,愤而自杀者有之。贫困交加、社会歧视,缺少关爱,求助无门,部分被买断职工已经处于绝望的深渊。

 

  2、无力缴纳社保、医保,生存保障无法解决,没有了身份,政治权利无法实现。买断工龄后,银行自然不再替离开银行的职工缴纳社保了,被买断职工如果找到了正规工作,当然可以有新单位继续缴纳,否则就只能自己从买断费或其他不固定收入缴纳了,然而,个人缴纳社保费用的标准每年都在提高,很多人早就无以为继了。

 

  非常荒诞的是,被买断职工成了单位和政府都不管的无身份的人了。因很多单位没有为被买断职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到劳动行政部门备案和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转移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致使他们不能实现再就业,也不能续保。因无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依法不能被新的用人单位录用,并且因未转移社保关系或者未通知被买断职工社保关系已转移,以致他们不能续缴养老保险费,达到退休年龄时将少拿或者拿不到养老金,由此造成了他们的工资收入损失和社会保障权益损害。银行不保管被买断职工的人事档案,以至只能存放在职工自己家里;也不移交部分被买断职工的党组织关系,致使许多党员职工失业之后,也失去了党员身份。有断友调侃说,被买断十多年间没交过党费,党支部没找我们过组织生活,我们,就和薄熙来一样,已经被剥夺政治权利了!同时,银行还剥夺了失业职工的公民选举权利,因为,没有人为他们办理任何衔接、移交给当地居委会的手续,所以,他们成了社会上无职业、无人管、无人问、无身份、无地位的人员。

 

  3、加剧了社会风险、激发了很多群体性事件。被买断人员是社会的不安定因素,现在的风险甚至要远远大于十年前,应当引起高度重视。当年的买断人员大都已50岁左右了,他们现在的情况是孩子大了要嫁娶,父母老了也要用人用钱,而自己没有任何保障,也没有什么技术,工作也比以前更难找了,生活的压力越来越大。特别是一部分坚持上访的买断人员,受到各方面的打压,承受着巨大的社会舆论压力,有的家庭破裂,有的重病缠身,也有的被拘留判刑,压力之大难以想象。而银行自从他们买断工龄后并没有像当初宣传的那样经营多么困难,而是越来越好,职工的年薪也动辄十几万。买断人员认为他们被银行欺骗了,怨恨、贫困交加、求助无门,强烈的反差极易诱发报复社会的极端恶性案件发生。

 

  60多万银行被买断职工,从2003年开始,就没有间断过地进行了艰苦卓绝的维权抗争行动,但是,银行面对这些失业职工的信访和上访,一直采取掩盖事实、文过饰非、欺上瞒下的手段,面对失业上访人员,他们采取不理睬、不解决、不书面答复等激化矛盾的手段;面对政府和上级的过问,他们采取捏造、诬陷、造谣、撒谎等卑鄙手段,很多省、市分行为阻止上访还将失业职工的正常上访夸大为不稳定因素,雇佣公安警察等执法部门进行阻止、打压、威胁、恐吓,如工行内蒙分行在接回上访人员时,竟然将男女上访职工共同安排在同一辆大客车上,限制其人身自由,不让上下车,不给饭吃,还在男女混杂的车上让他们使用便盆小便,严重侵害、剥夺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尊严,构成了对公民合法上访权和人身自由权的双重侵害!失业职工的每一次上访几乎都遭遇到警察、警车、摄像、录像、拘留、讯问、电话网络监控、跟踪、拦截等,甚至还从北京带回地方判刑劳教,经常参加上访的人员被公安机关强制讯问已成为家常便饭。

 

  (三)被买断工龄的银行职工的主要诉求

 

  四大行被买断职工的维权活动目前还没有横向联合起来,但鉴于他们的处境基本相同,其诉求也大同小异。以建行断友为例,他们提出了如下诉求:

 

  1、承认“买断工龄”违法。

 

  2、承认与申诉人签订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的协议书无效,恢复申诉人的劳动关系和工作岗位。

 

  3、按建行在岗人员同期同岗位的工资标准支付申诉人自被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至恢复劳动关系之日止期间的工资收入损失,以及25%的赔偿费用。

 

  4、申诉人工作年限满十年的,与申诉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5、申诉人被违规内退的,恢复申诉人的劳动关系和工作岗位。

 

  6、未为申诉人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与申诉人予以补办。

 

  7、按应发工资基数补足或缴纳申诉人自1996年1月起至劳动关系恢复时期间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8、按建行现行规定办给申诉人企业年金、补偿医疗保险、住房补贴三项职工福利和补充医疗保险,享受企业福利和医疗福利。

 

  如果上述要求能够满足,那么被买断职工曾经领取的经济补偿金、一次性生活补贴(或生活补助费)或有关奖金,就应该并可以返还银行。

 

  应该说,上述诉求清单是很长并且很完整的,其中恢复工作岗位、补发被买断期间工资收入以及索取25%的赔偿,恐怕是很难做到的,事实上,他们年龄小的也奔50了,年龄大的快60了,其实只需要对他们恢复劳动关系同时办理内退或退养也就可以了。很多被访断友对我表示,或者在QQ群里说,他们的请求实际上也仅限于重新获得身份和与在职职工同等的社会保险待遇,特别是其中的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以解决最为紧迫和重要的看病和养老的问题。

 

 

 

2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刚表态过的朋友 (2 人)

发表评论

最新评论

引用 左向前 2014-1-7 09:13
不仅建行董事长王洪章方寸大乱,随着被压迫者愈来愈有力的反抗斗争,整个中国资产阶级包括他们的总头子都会方寸大乱的。

查看全部评论(1)

Archiver|红色中国网

GMT+8, 2024-5-16 08:52 , Processed in 0.018144 second(s), 12 queries .

E_mail: redchinacn@gmail.com

2010-2011http://redchinacn.net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