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中国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红色中国网 首 页 红色春秋 查看内容

为什么分裂分子拥护胡耀邦?

2014-3-3 00:20| 发布者: 龙翔五洲| 查看: 2182| 评论: 2|原作者: 何方|来自: 爱思想

摘要: 为什么分裂分子拥护胡耀邦?2005年达赖曾表示“如果胡耀邦当时继续掌权,西藏问题早就解决了。”为什么分裂分子拥护胡耀邦?看看胡好友这篇大作披露的相关材料就明白了。

何方:胡耀邦与民族区域自治

作者:何方 发布时间:2014-03-02 来源:爱思想 
 

  【雨夹雪按:为什么分裂分子拥护胡耀邦?2005年达赖曾表示“如果胡耀邦当时继续掌权,西藏问题早就解决了。”为什么分裂分子拥护胡耀邦?看看胡好友这篇大作披露的相关材料就明白了(http://t.cn/zQvfEPk)。@胡德平 你能出来就这个问题辟辟谣么?】

  何方:胡耀邦与民族区域自治

 来源:爱思想

  此文为中国民族问题专家,曾在张闻天身边工作数年,前中国社科院日本研究所所长,何方先生提出的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方案。简而言之,自治,是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唯一出路!————朱瑞

  今年是胡耀邦逝世20周年,特撰此文,以为纪念。

  下面谈的是胡耀邦有关国内少数民族和民族区域自治问题的理论和政策、思想和实践。不过这只是个人的理解和心得,自然不一定准确。而要谈这些问题,又不能不稍微交代一些有关情况。因此,本文拟分为以下三个部分︰中国的民族情况和中国共产党的少数民族政策;胡耀邦对民族区域自治问题的拨乱反正和卓越贡献;根据胡耀邦意见对民族区域自治的几点“再认识”。

  一

  中国是个多民族的国家。中华民族是由以汉族为主体的多民族( 1979年最后认定为56个)组成。这些已经成为人们公认的常识。但是关于民族和中华民族的概念还一直存在着巨大的分歧和争论。谈中国少数民族问题时却不能不稍有涉及,只是我个人对民族学并没有研究,所以只能谈几句可能属于外行的话。

  现代意义上的民族,是指伴随资本主义兴起而形成的一种人们共同体。不过在习惯上,许多人也把古代的氏族、部落、群体、部族、种族等都称为民族。这就使民族有古代民族和现代民族之分。

  人们所指的现代民族,是由国家塑造和界定的,因而和国家分不开。 这体现在领土的界定、主权的拥有、官方语言的确立、民族认同心理的加强等。多民族组成的国家就形成了孙中山所说的国族,如美利坚民族、法兰西民族等。中华民族也是如此,只是由于中国资本主义的发展既迟且慢,所以形成的时间较晚。中华民族这一称谓的出现,已到清末民初之际,梁启超和孙中山被认为 两个主要源头。梁启超1903年在理论层面提出“大民族”说。孙中山的主张则意味着国民党理论和政策上的改变。他在辛亥革命前,还是重复朱元璋的“驱逐鞑虏,恢复中华”。那时的“中华”主要指中原领土及主要的居住者汉族。辛亥革命后,孙中山和其他革命先行者,才认识到居住中国境内的民族应合称一个大民族。所以到1924年,他又明确地讲,“我说民族就是国族”,“我的意见应该把我们中国所有的民族融成一个中华民族。”这就使民族主义在中国的含义从排满最后变为反对帝国主义侵略和建立以汉为主、多族联合的独立、统一的民族国家。

  但反帝争取独立和反封建割据实现统一,却经过了长期的斗争。 因此,照我理解,中华民族应该是形成于清末民初至抗日战争期间,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才算完全定型。因为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才实现了中国的真正独立和统一,对内完成了各民族的国家认同,对外取得了国际上对多民族组成的中国主权独立和领土完整的公认(虽然还存在台湾问题,但国际社会也只承认一个中国)。那种为了表明中华民族历史悠久或者把汉族混同于中华民族,而主张中华民族的形成从两千多年前的秦汉时期就已开始甚至更早的提法,恐怕不够妥当。因为我们总不能把蒙古人在成吉思汗及其后裔率领下横行亚欧大陆,把突厥人西迁直到土耳其与原居民融合建立起近千年的奥斯曼帝国等等,都说成是参与中华民族的形成。正像我们只能把境内(包括境外持中国护照者)各少数民族藏、蒙、维(吾尔)等,算作中华民族的组成部分,但绝不能把境外的同一民族给算进来一样。

  从民族国家出现的几百年来,世界上保持单一民族的国家很少, 大多数国家都是多民族共存。而对多民族国家来说,处理好民族关系,特别是处理好为主的民族和其他少数民族的关系,是一个极为重要的问题。弄得不好,就会造成民族的长期争斗,甚至导致国家分裂。这方面的实证古今中外都有,而且今后还会出现。

  中共对民族问题的理论和政策,说是遵循马列主义原则,其实不尽然。因为马克思主义和列宁主义有很大不同。十月革命一声炮响给我们送来的只是为夺取政权和坚持专政的列宁斯大林主义。马克思和恩格斯处于资本主义发展的初级阶段和民族国家大量形成时期,因此他们坚决主张民族平等,支持民族独立,反对民族压迫和一个民族对其他民族的统治。恩格斯有句名言︰“任何民族当它还是在压迫别的民族时,不能成为自由的民族。”可列宁、斯大林就不同了。他们也承认民族自决,承认各民族有根据志愿原则选择独立或联合的权利。苏联宪法上就明确写有这一条。但由于他们主张共产党专政,有权领导(管理)国内一切和对外输出革命,这就使民族平等和民族自由只能是一句空话(例如当时乌克兰、芬兰等地方政府要求自治,就被列宁断然拒绝),而只能是主体民族统治其他民族,共产党成为对各民族的领导者(管制者)。这就是为什么苏联、南斯拉夫、捷克斯洛伐克这些共产党执政的多民族国家,反对民族压迫、争取民族独立,竟然成了共产党丧失执政地位的一个重要因素。至今还只有这三国在冷战结束时走向分裂,一下变成了20几个国家。

  中共在民族问题上所执行的除列宁斯大林的理论和政策外, 还结合与继承有中国特色的历朝对待异民族的传统。这种传统主要是,把夷夏之分视为“春秋大义”(实际上就是大汉族主义,歧视少数民族),汉族统治者执行的“以夏变夷”政策。具体作法可以是出兵对伐,进行征服、赶走以至于消灭;也可以是怀柔、羁縻、封赏、建立交通、屯垦戍边,还有恩威并用、开明包容、以及妥协让步等。其目的都在于保持中央政权和维护国家的统一强盛。因此,中共的民族政策,既遵奉苏联和共产国际的指示和规范,又有中国的特色和传统。虽然这一政策可以一再变化,而且愈变愈“左”,使一些少数民族和汉族的关系越来越紧张,但因中国少数民族所占比例较小,所处环境偏远,所以在和平时期没有也不会发生苏联、南斯拉夫、捷克斯洛伐克那样的分崩离析现象。

  中共早期的民族政策,由于没有取得政权,没有面临现实问题, 所以还可搬用列宁斯大林的教义(而不是苏联实践),唱点高调,如主张民族自决和联邦制。中央文件和领导人(包括毛泽东)讲话,在抗日战争前曾多次提出主张民族自决与联邦制,反对中央集权制。他们还多次提出应让藏、维、蒙、回(甚至不知是否因不了解情况还提到台湾),都有自由联合或自行独立的权利。中央正式文件,如第一次全国苏维埃大会制定的《宪法大纲》就明确写着︰“承认中国境内少数民族的自治权,一直到承认各弱小民族有权同中国脱离,自己成立独立的国家的权利。在红军长征到达陕北后,毛泽东几次会见外宾时的讲话,还一再重申这一主张。

  那时我们已经有了包括少数民族在内的根据地, 不但由于统一战线政策需要表明对少数民族问题的态度,而且在根据地已经成为必须实际解决的问题。所以到陕北不久,中共中央就成立了由总书记张闻天兼任书记的西北工作委员会,提出了关于蒙古和回民工作的两个报告,被利瓦伊汉说成“为党的民族工作奠定了初步基础”,在党的历史上开始了“有领导有组织地进行少数民族工作”。当时提出的是在党的统一领导下的民族自决,并且体现出平等,宽松和照顾精神。

  抗日战争开始后,中共已强调中华民族的整体性和中国的统一,对少数民族已不再提出“自决”,只提“自治”。1938年六届六中全会上,毛泽东在《论新阶段》的报告中,对自治的定义是,允许少数民族“有自己管理自己事务之权,同时与汉族联合建立统一的国家”。

  解放战争时期,不论是在《和平建国纲领草案》还是《 中国人民解放军宣言》中,提的都是“承认民族的平等地位及其自治权”。由于内蒙曾一度出现部分人(包括部分内蒙人民党员)要求“独立”或“独立自治”的倾向与活动,中央特于1916年3月的指示中强调,“内蒙只可实行地方区域自决,而不是“独立自治”,更不是“独立”。从此,少数民族区域自治,就成了党和政府坚持至今的政策。并且在新中国建立前夕,中共就已完全放弃了无论地方还是民族的联邦制,坚持实行中央集权制。而在党的一元化领导和中央集权制下,民族区域自治的权力就极其有限,甚至名存实亡了。

  现在,就让我们看看建国后在民族问题上的实践。

  60年来,我们一直宣告实行的是民族区域自治,但这只是表面的和对外宣传用的,实际情况却是另一回事。因为所谓自治,就得允许各民族“有自己管理自己事务之权”,但我们实行的则是“党管一切,汉人当政”。建国头两年,党还多少注意大的民族聚居区的民族特点,没有完全和内地“一刀切”。例如在西藏,虽然也是“党管一切,汉人当政”,但开始一阵还大体上遵守了解放西藏的和平协议,没有进行改革。而且按习中勋指示精神起草的西藏工委1952年5月16日文件,还体现了西北局派出由范明等率领工作队进藏时期的谈话精神,包括“稳定慎重”、“在西藏反封建为时过早”、“不怕慢只要搞对”等。但西南局邓小平派出的张国华为首的主要军政力量却显得有些过急过左,因而和西北局工作队发生矛盾,最后制造了个“范明反党集团”。西南局领导进行的这种违背自治的“党管一切、汉人当政”路线,特别明显地体现在干部政策上。比如藏族中既有参加红军长征的老同志,也有解放前就在藏区闹革命的大批地下革命者,但解放军进驻拉萨的5位党委中只有平措汪杰1名藏族成员。直到1958年成立西藏工委,11名委员中也还只是他一个人,当然不会起什么大作用。就是这位唯一的自治区藏族并没多少发言权的领导人,1960年还被诬为搞“藏独”,关押了18年(平反后照例是不会再被允许回到西藏领导岗位上去了)。

  又如在新疆,分局领导人王震、邓力群、解放初期在平叛、镇反、 土改中搞极左,以至提出把所谓“大回族主义”作为镇压对象。由于他们太不了解当地各民族的特点,急于搞民主改革,还拒不听从西北局习仲勋的指示和纠正,中央就撤了他们的职。

  所以总的说来,虽然在有些地方和有些问题上发生过“左”的行为,但当时中央对全局掌握的还比较稳。加之各族人民长期受国民党、地方军阀、奴隶主、恶霸们的剥削压迫,也盼望变天。共产党又宣传自由民主、反剥削反压迫、翻身解放。特别是党的干部和军队,解放初期保持着良好作风,得到群众和上层人士的欢迎和表扬。这就使一些少数民族地区接管进行得比较顺利,一时出现过毛泽东歌颂的“万方乐奏有于阗”的盛况和柳亚子描述人民希望早日解放的心情︰“伫看篝 军容盛,正是东征西怨时。”

  可惜,这种局面在历史上只是昙花一现, 随着整个国家全面向社会主义过渡,很快就被阶级争、民主改革所取代了。既然国家建设以阶级斗争为纲,“民族问题说到底是个阶级斗争问题”,汉族地区发动了不断的革命和无休止的斗争,少数民族地区也自然不能例外了。从此,民族问题就走了上歧路,并且或松或紧地一直贯彻下来。其后果是,少数民族聚居区人口少和区域小的经常出小乱子,人口多和区域大的经常出大乱子,都不够安全稳定。

  党历来在所管辖的地区,都强调和实行党的一元化领导,建国后不但没有放松,而且还随着各种政治运动得到不断加强。所谓一元化领导,实际上就是一党专政的人治,也就是党管一切和以党代政。在内地如此,对少数民族地区更不放心。既然党管一切,哪里还谈得上“民族自治”?一概都是党委特别是第一把手说了算。而党委和第一把手又不是对管辖下的这个少数民族负责,只是按照“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的章法办事。因为他们都不是真正由管辖下的地区选举产生,而是完全出于上级的委派。所以,我们实际上执行的这种“党的领导”,它本身就否决了民族自治。

  再说,我国各聚居区的少数民族都有强烈的带有全民性的宗教信仰, 如藏族信奉喇嘛教和新疆多数民族信奉伊斯兰教(广西可算是例外,因为壮族与汉族融合度较深),但共产党却信仰无神论的马克思主义,后来还把这一条和党的领导等所谓“四个坚持”写进了全国各族人民均须遵守宪法序言中,这不但和宪法条文中的宗教信仰自由相抵触,而且为代替民族自治的“党管一切”立下了法理根据。其实,党在少数民族地区推行和内地一样的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还以救世主自居,这本身就违背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民自己解放自己的原理。从外面输入的这种制度变革,大大超出了少数民族群众的觉悟和认识,变成了名副其实的强加。例如急于废除封建农奴制度,把被信徒们敬之为神的喇嘛、阿訇,概当作不劳而获的剥削者,不少人被批斗和强制劳动还强迫还俗,主观上以为是解放人民,实际上却严重脱离群众。这就是为什么改革开放以来,我们费了大劲帮助少数民族翻身,发展经济,使他们不再受欺压,物质生活得到一定改善,但他们还是普遍对党和汉族干部不满,使我们不得不加强防范和戒备,也不敢实行和沿海地区一样的对外开放。

  我们党虽然一直声称坚持党的领导就是坚持民族平等原则, 但实际上执行的却 不信任少数民族的大汉族主义。于是,“党管一切”和“汉人当政”就吻合在一起了。

  党在一开始就从中国历史和共产国际那里继承和搬来了组织上的狭隘宗派主义传统,而且有很大发展,以致连自己的同志和战友都不免发生怀疑和进行迫害,就更不用说对外人了。这在民族关系上就表现为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干部的歧视。例如,既然是自治,又要实行党管一切,那自治区党委,特别是第一把手和真正有职有权的领导人,就应出自本地区本民族的人了。然而不然,除来自延安的乌兰夫曾有一时例外,自治区像新疆,西藏、以及名为自治的州市县,第一把手和重要岗位都是上面派去的外来汉人。(这一点讲当时是知识不确,讲当前则恰如其分!海洋)而且许多汉族干部还往往瞧不起本地民族干部。对群众也是官僚主义作风,并且严加防范。群众对他们自然缺乏亲和感,以至产生对立情绪。另外,有些派往自治区搞建设和做生意的汉人,也常有瞧不起本地人的现象。特别是一些国管垄断企业,来自治区采掘资源,又在补偿、用人、何安等问题上不大照顾少数民族利益,便会引起当地干部和群众的不满。他们又往往把这一切归之于党和汉人,从而增加党群和民族间的隔阂和矛盾。

  总之,在党管一切和汉人当政的双重约束下, 民族自治基本上是没有的,民族自治区域和少数民族本身,一切都由汉族党的干部操纵。如果是真正的民族自治,他们真“有自己管理自己事物之权”,那解放后毛泽东发动的各种政治运动,怎么能祸及他们?我就不相信,无论是东藏还是西藏,或者新疆各族人民,愿意跟着内地搞大跃进和反右倾,不但进行大破坏,还弄得没饭吃、饿死人和大量外逃?当然,更没人相信,广大藏民和穆斯林会自愿参加文化大革命,进行破四旧,砸烂大量佛教寺庙和伊斯兰清真寺,批斗一些宗教头领,这分明是响应毛主席号召,执行极左路线的党组织和内地的汉族青年狂热分子煽动他们和越俎代疱干的,他们能“自治”吗?能管得了吗?

  最后还应说明一点,就是解放后前半期,由于不断的运动, 连续的折腾,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没有发展,群众(居民!)生活没有改善。这也是胡耀邦1980年视察西藏后的概括。他说“西藏人民29年来生活没有多大提高,有些地方还有所下降”(见盛平编《胡耀邦思想年谱1975——1989》,本文所引胡的话,除另注明出处者外,均引自该书,以下不再一一注明)。特别是从大跃进,公社化和反右倾造成三年困难,直到文化大革命结束,群众生活较解放前有所下降,在少数民族地区大约是普遍现象。实际上,内地各省,特别是胡耀邦概括的“老(老根据地)、少(少数民族地区)、边(边疆地区)”,也不例外。

  这就是建国头30年执行的极左路线的概况和后果, 胡耀邦在民族区域自治问题上进行拨乱反正的历史背景。

  二

  经过文化大革命,少数民族问题已经更加恶化了,埋伏着出大乱子的危险,到了必须立即处理的时候了。1980年2月,胡耀邦当选总书记,3月14日和15日召开的第一次书记处会议,讨论的就是西藏工作问题,并于会后发出座谈会纪要,明确推翻了毛泽东关于“民族问题实质是阶级斗争问题”的错误论断,提出了一整套处理少数民族问题的方针和政策。紧接着,5月他又同万里等一行亲赴西藏考察八天。这都足见胡耀邦对少数民族问题的特别重视和处理重大理论问题的勇气。

  胡耀邦任党的主席和总书记一年, 对中国的少数民族问题和民族区域自治问题,有许多创新,做出了巨大贡献。在我看来,单是这方面,他的水平就在党的历代领导人之上,至今尚无出其右者。他在少数民族和民族区域自治问题上的建树包罗万象,极为深广,我由于缺少研究,下面只能做点简要介绍。

  他很早就提出对少数民族问题要重新进行调查研究,号召来一次“再认识”。1984年书记处座谈西藏问题时,他特别强调说,“为了把西藏工作推陈出新向前进,必须对西藏情况来一次再认识”。这个“再认识”的精神,当然也适用对新疆等地的其他少数民族,而且这也是他长时期内论及和处理少数民族问题的一贯精神。他说的再认识,含义深广,特别宝贵的有这样几个问题。

  第一是, 他对民族团结的重要性和区域自治的实质有超过以往的理解和概括。在向党的十二大作报告时,就提出,“民族团结、民族平等和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对于我们这个多民族的国家来说,是一个关系到国家命运的重大问题。”在这以前的1981年2月书记处讨论新疆问题时,他也曾提到“搞好民族关系,加强民族团结,是做好新疆各项工作的关键。”那次会上他概括的“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曾受邓小平的高度评价,并且成为一句历史名言。他不只一般地高呼民族团结,而且还极有针对性地强调两点︰一是,说团结主要指“汉族干部和当地人民的团结”;二是,重视团结上层和宗教界人士工作。他说,在西藏“不能很好地团结宗教界和上层人士,也就不可能把更广大的老百姓团结起来,这是因为,那些人的影响往往比你们(指进藏干部)还要大”。

  对于民族自治,胡耀邦的思想认识和所提方针政策, 都是我们党的历史上没有或少有的。1980年5月,他在视察西藏工作时明确指出,“自治就是自主权。”“要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面,充分尊重西藏人民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自主权,这是一切问题关键的所在。”在西藏干部会上他又说,“没有民族的充分自治,就没有全国人民的大团结。”“三十一号文件(指1980年4月中央《关于转发<西藏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上说︰中央《中央各部门的文件》指示规定,凡是不利于西藏情况的,你们不要执行。凡是不利于西藏民族团结的,不利于发展西藏的,你们可以变通办理,你们可以不执行。”要充分行使自主权,”“根据你们自己的特点,制定具体的法念、法规条例,保护你们民族的特殊利益。”“不要照抄外地的,也不要照抄中央的,照抄照搬是懒汉思想。”还说,“这条必须讨论清楚,不讨论清楚,西藏的工作不可能有大的进展。他这里提出的才是真正的民族自治,是达到国内各民族和睦相处,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团结的理论和政策。

  其次,耀邦提出的“再认识”,是指对少数民族的情况, 对他们的特点要有客观、深入、真实的了解,承认并尊重各少数民族的特殊性。他无论是在视察西藏等自治区时还是在中央讨论民族问题的会议上都曾一再强调这点。例如关于西藏的特点,他在1984年书记处关于西藏工作座谈会上就有精僻的概括︰“对西藏比校隔绝的地理环境,长时期的封建农奴制,单一藏族的自我团聚力,政教合一的喇嘛教,以及世界舆论的关注,这些特点使西藏具有很大的特殊性,而且将长期存在(后面还强调;“这种特殊性将长期存在,需要上百年,或者几百年才能逐渐消失”)。我们要有一个不断深化的认识过程。”“由于各方面的特殊情况,西藏在广大人们心目中是个很神秘的地方……这里一旦有点什么风吹草动,舆论反映快得很。北京出点什么事,有时还不大引起注意,而拉萨、日喀则出点事,外国报纸就大登特登。我们中央的同志,中央各部门的同志,尤其是在西藏工作的同志,究竟对这点认识够了没有?是一个很值得认真想一想的问题。”他这一高度如实的概括,在我看来,不但建国头30年,就是后30年,直到现在,他所提醒的人和部门都还认识得很不够,甚至没有认识,所以仍然值得中央“尤其是在西藏工作的同志”“认真想一想”。

  第三,他要人们“再认识”的另一个大问题, 就是要对我们过去的工作和现行方针政策“作一次再研究”。他认为,“从领导工作看”,除了上面谈到的“主要问题是对西藏的特殊性,思想认识得还不够深刻,思想还不够解放”等以外,更重要的也是他接着讲的“左”的思想还很严重。他认为,我们过去在西藏的工作没有做好,经济没有发展起来,人民生活没有改善,“根本问题是,极左路线的破坏,在工作上硬搬内地的一套,搞‘一刀切’。”而且不但在文化大革命中把“左”的错误推到极致,严重破坏了民族关系,就是“文革”以前的政策也是一贯属于极左。胡耀邦1982年在他的十二大报告中就两者并提,说,“过去几年中,党中央在民族问题上做出一系列重要决定,纠正‘文化大革命’和它以前的‘左’倾错误,恢复良好的民族关系。”

  为了说清过去的极左错误和大汉族主义, 他在1984年西藏工作座谈会上特别讲了干部中的“四个担心”和“三个兴趣不浓”。他说,“你们无非是第一担心是不是在搞社会主义,或者说害怕不能用和内地一样的模式来搞社会主义。第二,担心党的领导会不会削弱。第三,担心宗教的影响会不会愈来愈大。第四,担心有朝一日会不会重新出现大叛乱。”他说,对这些问题如果想得太多,不结合西藏的特殊情况和实际需要,就很难解放思想,不能考虑另外一些本应更多思考的问题。“结果,你们担心的那些问题反倒不可能解决。”“哪些才是应当更多思考的问题呢?我看你们在以下三个问题上想得不够,至少兴趣不浓。第一,是对如何因地制宜看西藏的特殊条件和广大藏族同胞的接受程度把西藏经济搞上去与兴趣不农。第二,是对认真做好上层人士的统战工作,做好宗教工作与兴趣不浓。第三,你们对西藏的固有文化,包括语言、文艺、历史等等,兴趣浓不浓?”“我们的汉族干部如果不尊重人家,甚至想用汉族文化代替人家的文化,肯定是要踫大钉子的”,“我看不单是西藏,同样在其他许多民族地区,尊重民族文化的观念很可能是非常淡漠的。”所以他说,“我主张你们翻个个儿,把‘三个兴趣不浓’搞浓起来,而把‘四个担心害怕’大胆放下。生活的辩证法就是这样,你越怕丢掉的东西,越是缩手缩脚抓住不放,就越是会丢掉;而当你思想解放,视野开扩,索性把怕丢掉的心理抛掉,反而随着整个事业的发展,更加牢靠。”

  胡耀邦的这翻话讲得多好啊!可惜,如他所说,不仅以前有“ 极左路线对党的民族政策经济政策、宗教政策、统战政策方面的严重破坏”,而且后来的事实也证明,他希望“值得认真想一想”的那些同志,很多人大概并没去想,不少人还产生了反感,在实践中反其道而行。结果是形势仍然一直不稳,只能靠武力镇压,思想禁锢和给予经济实惠来维持,问题当然谈不上他说的“真正解决”。如若不信,可以用1980年他考察西藏时所带的中央《三十一号文件》、1984年《西藏工作座谈会纪要》、以及他的有关讲话和报告,同西藏、新疆等自治区的后30年历史和现状作一比较看。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发表评论

最新评论

引用 laobing 2014-3-17 05:52
仔细看了全文,更理解了为什么2005年达赖曾表示“如果胡耀邦当时继续掌权,西藏问题早就解决了。”为什么分裂分子拥护胡耀邦?
引用 易水寒 2014-3-3 11:15
1969年昌都、那曲地区发生骚乱,边坝是中心地区。我们进去后抓了少数头头,骚乱很快就平息了。我们驻防的丁青嘎嗒乡成立公社革委会时,藏族同胞在嘎西寺和我们一起跳了3天3夜的锅庄.底层藏族需要的是平静安稳的生活。那时几乎家家都挂有毛泽东的像。其实寺院也是被底层百姓捣毁的。农奴对毛主席和共产党的感情相当深。现在就不一样了,政策向上层倾斜,底层失去了精神上和物质上的支撑,也必然会向宗教寻求出路。社会分裂最终导致民族分裂。胡耀邦的一些讲话就不是一个共产党员的立场,更像一个资产阶级的政治家。

查看全部评论(2)

Archiver|红色中国网

GMT+8, 2024-4-29 08:00 , Processed in 0.019925 second(s), 12 queries .

E_mail: redchinacn@gmail.com

2010-2011http://redchinacn.net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