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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分裂分子拥护胡耀邦?

2014-3-3 00:20| 发布者: 龙翔五洲| 查看: 2189| 评论: 2|原作者: 何方|来自: 爱思想

摘要: 为什么分裂分子拥护胡耀邦?2005年达赖曾表示“如果胡耀邦当时继续掌权,西藏问题早就解决了。”为什么分裂分子拥护胡耀邦?看看胡好友这篇大作披露的相关材料就明白了。

  胡耀邦对民族自治区工作,不但有思想认识和基本方针的阐述, 而且有一系列具体政策和实际做法的指示,这些都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在此也只能做到“略举一二”。

  例如他1980年去西藏考察,说是带着中央三十一号文件,“要实际去看看,和那里的同志研究一下,看这个文件有没有不够完满的地方,还有哪些地方需要修改、补充”。通过八九天的考察,他明确指出,“西藏现在的情况不十分美妙”。因此中央决定采取一些非常措施,“概括说就是六个字︰免征、放开、走人。”“免征,就是全部免去自治区农牧民的农牧税,至少两年,还不准随便无偿征用劳动力。放开,就是在所有经济领域都要放宽政策……怎样对生产有利就怎样做,不要乱加限制。走人,就是逐步把历年进藏的汉族干部大都分调回内地安排工作和生活,只留少数工作上确实很必要的。”《三十一号文件》上还特别规定,“要严格控制各类人员自行流入西藏。”

  最后在干部大会上,胡耀邦讲了“当前和今后要解决的六件大事。” 这就是︰第一,“要充分行使民族区域自治的自治权”。“ 西藏是个自治区,而且是个相当特殊的大自治区。西藏有120万平方公里,占全国八分之一。自治就是自主权。没有自治就没有因地制宜,没有民族的充分自治,就没有全国人民的大团结。”“第二,根据当前西藏相当困难的情况下,坚决实行休养生息政策……当前西藏最大的事实,就是群众的穷嘛,西藏老百姓相当苦,家里没有什么东西,所以我们的意见是要大大减轻群众负担。”“第三个大政策是要在所有经济问题上实行特殊的灵活政策。”正是在这个谈放开的问题上,他讲得特别透彻,特别重要,提出可以包产到户到人,实现多劳多得,要老百姓富了再富。他说,“我的意思是放宽、放宽、再放宽。犯了资本主义,不要你们检讨,我们检讨。”(万里副总理插话说︰“最好你是一个发达的资本主义西藏。”)还应该对印度、尼泊尔等周边国家实行开放,发展地方贸易。对外要采取积极态度,要搞缓和。第四条是讲国家对西藏的支持。他说,“29年来,不算真接投资和经费,国家给了西藏45亿3千多万元,而西藏本身的农工商税收只不过5738万元。中央决定今年给你们到4.96亿,以后每年递增10%,到八四年就是8个亿。全国29个省区,没有哪一个省像对你们这样优待。”他说的第五条,是发展族的科学文化教育事业。“我们汉族有些同志,有一个错误的观念,说藏族落后,我不赞成。”“轻视西藏历史、语文、艺术是完全错误的。但是我们的教育事业发展得不够。”他建议办一所西藏的综合大学,“百分之九十八是藏族学生。”强调加紧培养藏族干部,还要求“汉族干部在西藏工作必须学藏文藏语,作为一种必修课”。不过事后看来,做到这一要求的恐怕没有几个。他讲的最后一条是“正确执行党的民族干部政策,极大地加强汉藏干部团结。”他说,“包括教员等在内的国家脱产干部,最好在两年内做到藏族干部占三分之二以上。”(万里插话,“我那天提了个二八开,是指县级干部,区级干部应百分之百。科技人员只要藏民欢迎,占多少都可以。)耀帮接着说,万里同志的意见我也赞成,只是不包括军队干部。他说,“我们跑到这个地方,30年啦,完成了历史任务嘛!我们身体又不适合,工人、服务人员,为什么要汉族来干?现在西藏怎么样啊?连部队在内有30万汉族同志(当里藏族人口只有183万),这怎么行呢?我们回去第一条就汇报这个问题。”“这样做会不会引起几万个汉族工作人员干部动乱?我们都要走呀,看你们怎么办?我们总有一些好党员,好样板。我相信这一条。所以传出去不要怕。我相信大多数是好同志,能站好最后一放岗。……这么一来,我看三方面满意,中央满意,汉族干部满意,藏族干部同人民满意。三方面满意,我们为什么不干这个事情呢?这一条是坚定不移的,你们讨论清楚,不要刮风,刮风我们也不怕。”

  考察西藏后,路经青海时,他也特别讲到︰“ 我们在西藏干部大会上讲的六条,基本上符合你们青海的情况,可以参照研究执行。要把政策再放宽些,要搞好民族团结,要充分行使民族区域自治的自治权利。”

  这里大段引证胡耀帮视察西藏时的讲话,是因为我觉得这些讲话讲得非常好,在我的印象中是过去和现在党的领导人都从来没有这样全面讲过的。

  胡耀邦这次西藏之行和他所提政策方针,得到西藏僧俗广大群众的热烈欢迎和拥护。在其他自治区同样引起强烈反响,国际上也给予很大注意。连逃居国外的达赖喇嘛在党的十二大时还致电中央说,“当胡耀邦1980年访问拉萨时,我便开始信任他了,因为他敢于承认在管理西藏工作中存在着严重问题。这是值得称赞的坦率态度。”“我现在仍然对胡耀邦抱有信心,并希望在将来的某一天同他会晤。”直到2005年11月17日,在接受美国《世界日报》采访时,达赖还说,“如果胡耀邦当时继续掌权,西藏问题早就解决了。”

  当然,作为总书记, 少数民族问题只是他要研究和处理的诸多问题之一,不可能讲得面面俱到,何况他还受到很大的局限和制约。但是即使如此,根据当时情况和从事后发展来看,如果能认真落实他对西藏讲话的方针政策,西藏问题也许早已大为缓和甚至解决。可惜实际情况正好相反,他的意见不但未能执行,还受到批评,所谓的西藏问题也就越来越严重,成了我们国家核心的安全问题之一。在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和耀邦同志逝世20周年的时候,对西藏、新疆的少数民族问题,实在应该接受耀邦同志的倡议,来一次“再认识”,早日改弦更张,不能再按实践一再证明是错误的老路走下去了。

  最后,再谈两个由少数民族地区引起而属于全国性的大问题。 一个是开发大西北的战略,一个是保护、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路线,而且具体到种草种树、反弹琵琶。这可都是中华民族的千年大计,在我的印象中又都是胡耀邦首先提出,并大力号召和实际推行的.在他之前,好像还没听说过有哪位中央领导同志提到过这些重大问题。在他提出以后呢? 似乎也没有引起其他重要领导人和有关部门以及省市的重视,只是报刊上热闹地宣传了一阵,很快也就“人去政息”、反而更加强了对生态的大破坏,毁坏耕地、污染江河……不少地方甚至闹到无法恢复的程度,如昆明滇池。在胡耀邦提出20年后才注意起了保护生态环境,但仍然投入不足,比起那些面子工程和公款消费,还是显得寒酸,大概还没有完全取消把欠债留给后代的打算。至于开发大西北,近些年总算是提上了日程,只是迟到了20年,交了太多的时间学费。

  三

  胡耀邦主持制定的认真落实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的两个著名文件( 关于西藏问题的三十一号文件是关于新疆问题的第四十六号文件)以及相关的一系列方针政策,从发布和提出,到现在已差不多30年了。在这个不自太长的时间里,我们国家,包括各民族自治区,已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经济得到快速发展,国际地位大为提高。但不容否认,汉藏民族关系和藏族群众对党与政府的信任,比胡耀邦进行拨乱反正的那几年变得更差了。而所谓的西藏问题,在国际上的负面影响也更为扩大和被抬得更高了。这只要将胡耀邦当时提出的一整套方针、政策以至具体做法和前前后后的实际情况加以对比,问题就很清楚了。

  现在我们就按照胡耀邦近30年前号召的, 对民族问题和区域自治来一次“再认识”,也就是进行总结,吸取教训。他自己虽然提出这一号召,但却申明,只谈“现状”,不谈“历史”。因为这涉及到毛泽东思想的信仰(例如中央1980年4月《关于转发<西藏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中,在批判“民族问题实质是阶级问题”的错误论断时,还要竭力为毛主席开脱)和当年“老人政治”格局的约束。在经过几次思想解放和遵循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的原则,现在也许可以比较自由地讨论民族问题和区域自治,包括历史、现状和未来了。

  这里着重谈的,还是胡耀邦开发得较为透彻的西藏问题。

  西藏问题的根源就在于,我们硬是把一个实行政教合一的农奴制, 一下给变成了中国模式的社会主义社会。这当然出于中国党要解放全人类的宗旨。为此,对内就要包办代替,对外就要输出革命。头30年支持世界革命到处踫壁和一再失败,改革开放后不能不大为收敛。但国内各民族却只能让我们折腾,不管它们处于什么社会发展阶段,都得在统一号令下,一起进入我们所设想的社会主义社会。这从一开始就带有强加的性质,因此曾引起藏民和新疆一些地区的民族动乱。就是和平解放西藏的协议,对西藏地方政府和宗教上层来说也是城下之盟。因为不管怎么说,他们都是反对改革的。但是自己既无力抵抗解放军的前进,又指望不了美国、印度等外来援助,走投无路,只得签字。缔结办定后的8年,党(中央直接领导下的西藏工委)的主要任务就是对这些上层做统战工作,其他还顾不上,也不能动,所以原有的一切典章制度和社会秩序都在照旧运转,群众当然仍在政教合一的上层影响之下。但是在制定政策和具体做法上,我们却继承了历史上封建王朝对藏族“分而治之”的传统,用行政分属代替政治治理。上世纪50年代的民主改革,西藏因为十七条协议可暂时不改,但分属云南、四川、青海、甘肃等省的10个藏族自治州和两个藏族自治县(通称东藏地区,藏民占各地居民的绝对多数),却和所属省的汉族一样必须进行改革。结果东藏各地因反对改革先后发生动乱,许多叛乱分子和上层人物又先后跑到西藏进行煽动和准备全藏区叛乱。而西藏上层许多人,眼看着改革会使他们丧失特权和财产,无论推迟多少时间也还得改革,于是就同逃来的力量一同组织起所谓的“卫教军”与解放军对抗,终于导致1959年3月的西藏全面武装叛乱和达赖喇嘛的出逃。

  对那次叛乱和平叛,以及随之展开的民主改革, 一直存在着不同的看法,在国内又始终是一个极为严格的禁区。现在如果事实求是地来讨论,就首先可以得出两点结论。第一,西藏全面叛乱带有全民性质,是我们党坚持以阶级斗争为纲,急于在藏区推行社会改革所造成的结果。毛主席当时的指示和谈话就是证明。他在1959年3月12日发自武汉的指示电中说,“照此形势发展下去,西藏问题有被迫(这种“被迫”是很好的)早日解决的可能。”15日接见张国华等人时又说,“天要下雨,娘要嫁人,阶级本质决定他们要闹事。”而且,平叛(即武装镇压)也是早有预谋、早有准备的,只是把问题看得太简单了。自以为,只要我们开始平叛、废除协议、提前六年进行民主改革,等待解放的农奴必定站到我们一边,支持平叛并起来批斗农奴主,西藏上层发动的叛乱很快就会平息,而翻身后的人民,也会很快摆脱农奴主和少数宗教上层分子的影响,完全团结在我党周围,西藏问题也和内地各省一样,用不了多少时间就彻底解决了。后来的事实证明,形势并没有按我们的设想和预谋发展,而是越来越麻烦了。第二,有意放走达赖是个大失策。这是由于对西藏的民族问题和宗教问题认识不够,特别是不了解达赖喇嘛在西藏民族和藏传佛教中的地位和影响。毛泽东12日的指示中明确指出,“达赖及其一群……他们逃走时,我以为我军一概不要阻拦,无论去山南,去印度,让他们去。”(以上引文均见中共党史出版2008年出的《解放西藏史》)。他认为,放走达赖是让印度尼赫鲁背上这个“包袱”,我们反而可以在西藏去掉障碍,放开手脚搞改革。其实,留下达赖,不但完全可以,而非常必要。那时他还年轻,只是受到身边一些上层分子的挟持和影响,又怕这些人的加害。从他出走前的处境以及同我方保持联络管道和频繁交换信函等情况看,不能说他早已下决心叛逃而没有什么犹豫和动摇。可以说,他的最后出走,既有被挟持的成分,主要还是我们大开了方便之门,这就让那些上层分子带着达赖和数百名卫兵于3月17日晚从容逃离拉萨,经过半个月的水陆行程,毫无阻拦地于31日顺利地达印度占领区。如果留下达赖,那就可以使我们对他进行教和做工作,特别是有利于争取藏族群众和佛教僧侣,增进汉藏人民间的团结,也杜绝了外国敌对势力对他的利用。50年后的今天,这些问题已经看得更清楚了。

  放走达赖给我们国家带来了一系列不良后果︰例如︰ 曾使我们在三年困难时期进行了艰苦的三年兴兵平叛,也给藏区经济、政治(特别是汉藏关系)造成成了极大破坏;由于大量藏传佛教信徒在我们和达赖的斗争中总是站在达赖一边,也使西藏形势长期得不到安定;达赖及其10余万追随者先后逃亡国外(当时只有17万人的山南地区就有近万人参加叛乱,其中8千余人的主力一开始就逃往印度),并在欧美等地进行叛国活动,使西藏问题日益国际化;中印关系从此变友为敌,长期影响两国关系和民族感情;中苏分歧走向公开(塔斯社就中印边界问题发表声明。赫鲁晓夫除访华时同毛泽东激烈争吵,其中包括批评毛放走达赖,还开始到处不指名地批判和讥讽中国的内外政策);两国关系迅速恶化。

  改革开放初期,胡耀邦对西藏问题指出的一整套方针政策, 就是为了缓解以至收拾极械路线造成的许多尖锐矛盾的烂摊子。但是由于当时的历史条件,他这一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主张没有得到落实。他在位的时间又不长,对落实的情况似也不太清楚。所以当1989年春,听说拉萨发生了动乱,“他满怀忧虑地说了一句‘原来情况很好的呀!是什么原因引起来的呢?’就再也不说了”。(孙鸣泉《最后的交谈》,载《怀念耀邦》第一集)他没有想到,他对西藏(包括新疆)民族区域自治问题的拨乱反正,只是一阵微弱的清风,很快就被吹翻了过去,而且愈演愈烈。这不只是他个人的悲剧,也是因家和各族人民的悲剧。

  上面我们谈民族区域自治的名实不符,也是个言行不一的问题。 这可是中国党的老毛病,说的一套,做的一套,而且自认一贯正确,极少注意总结经验和汲取教训,错误地整人和杀人,事后一般都是隐瞒起来不再提起,或者以扩大化为托辞了事。一般还设为禁区,不准谈论。这民族区域自治就是一个讳疾忌医付出过惨重代价的例证,看来今后还会忌讳下去,并继续付出代价。如果我们的民族区域自治不是为了进行应付(不但国际共运中一直讲民族自决,而且二战后的民族独立运动高潮也使民族自决原则成为普世价值,还被写进联合国宪章),西藏的干部和群众“要充分行使自主权”,“保护你们民族的特殊利益”等等,那就大概不会有现在的西藏问题、新疆东突等问题了。即使在共和国前30年已发生和存在过,那么认真落实胡耀邦的拨乱反正并坚持下去和不断完善,这后30年也会不再成其为问题了。当然,族群间的矛盾总是会有的,民族分离主义也是世界上较普遍的现象,但像现在西藏问题,新疆问题闹得这么严重却并不多见。

  这就引出了另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前面说过的民族平等问题。 由于中国党接受共产国际狭隘的宗派主义特别是中国历史传统中华夷之分的大汉民族主义的影响,所以对少数民族不能平等相待,多有歧视情绪而少有照顾精神。这里也只举几个特别明显的例证。

  中国的民族自治有名无实。主要是出于对少数民族的不信任。“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旧社会传统,还影响着对少数民族的关系和族际问题的处理。这在组织路线和干部政策上表现得最明显,不但远不如美国等一些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也比当年苏联、南斯拉夫等社会主义国家更加狭隘落后。我们不只是要“党管一切”,而且还要“汉人当权”。例如以前苏联也是实行一党专政和以党代政的,但它的各加盟共和国,党的第一把手大体上都是该共和国的主体民族出身,党委和政府成员也多由本地人组成,很少由中央和外地派来。少数民族干部到中央工作都是担任实职,而不是虚位。有的全党和全国领袖就出身于少数民族,如斯大林、铁托。这在中国,既没有发生过,也不能想象。我们的做法是,少数民族中党和群众的领袖人物甚至老革命,一般都不能担任自治区的党委书记,书记必须由中央派汉族干来当,党委和政府中有实权的成员也多是外来汉人。对于少数民族中原来地位高,有望和做出过重大贡献的人,总还不放心让他们在原地工作,而是要调来北京,安排以名为国家领导人的人大副委员长或政协副主席等虚职,如西藏的十世班禅、阿沛?阿旺晋美,新疆的包尔汉、赛福鼎等。其实,他们的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并不亚于派往当地的汉族领导和其他许多国家领导人,何况他们还有对本地区情况熟、和群众成为同文同族的优势。美国人民能放心地选举少数民族的非洲裔公民奥巴马当总统,更不用说许多第一代移民就当大官了。可我们竟不相信长期倾向和追随我们甚至是老党员的少数民族干部!这不是狭隘的大汉族民族主义又是什么?

  胡耀邦1980年视野西藏时提的三大政策︰“免征、放开、走人” ,这“走人”就是指把历年进藏的大部分汉族干部调回内地,西藏的工作主要靠藏族干部。他赞成万里提出的二八开,即藏族干部占80%。如果真的照此办理,从县、地级直到自治区党委,民族干部在同级中占绝大多数并真正有职有权,那就实现了真正的自治,这样的领导构成也基本上可以行使保卫本民族利益的自治权了。可惜这些并未做到。当时也确实走了些人,但党管一切和汉人当权的局面并未改变,后来反而加强了。

  我们不仅在干部政策上不相信少数民族出身的人, 更严重的是对整个少数民族不信任,实行明显的歧视,用不同的眼光和不同的标准视察和处理问题。例如,为什么同一民族的香港就可以实行“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对台湾还会更加放宽标准),不同民族的藏区就不允许“藏人治藏,高度自治”呢?为什么港、澳、台可以实行“一因两制”,而地处大陆的少数民族就只能和汉族“一刀切”,“跑步进入社会主义?如要说对港、澳、台是由于情况不同,不得不做出让步,那不是有点“欺软怕硬”,拿原则做交易吗?如果说这是出于地处大陆那些少数民族广大群众的要求,恐怕是没人相信的,包括高级领导。因为藏人和其他许多少数民族原本不知道什么是社会主义,后来搞的那一套都是搬来汉人地区的模式,强加给他们的。所以胡耀邦1980年5月视察西藏时就批评过去西藏工作有错误,如前面所引,说“根本问题是极左路线的破坏,在工作上硬搬内地的一套,搞“一刀切”。“我的意见是放宽,放宽,再放宽”。万里更直截了当地明说,“最好你是一个发达的资本主义的西藏。”

  正是由于落实了放宽政策,乘了全国改革开放之风, 特别是得到中央的大力支持和一些省市的封口援助,西藏的经济发展特别是GDP的增长,要比全国平均数快得多,群众生活也有了明显改善和提高。这当然会使广大的劳动人民感到满意,尤其是那些50年前当过农奴的老人,尝过当年的苦,更知道今日的甜。但就整体来说,藏人对于党管一切和汉人当权的不满并没有减退,甚至还在加重。所以1989年春发生了拉萨动乱,还实行了一年多的戒严,但2008年又发生了“三一四”事件。西藏形势至今不稳,不能完全雪之于境外知对势力的颠覆渗透,主要还是由于我们的民族和宗教政策有问题。胡耀邦在十二大报告中说,“民族团结、民族平等和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对于我们这个多民族的国家来说,是一个关系到国家命运的重大问题。”提出︰“我们一定要提高全党对民族问题的认识。”此前如此后的事实都证明,不但全党,领导上就对民族问题认识不够,也没有采用团结和平等的政策,而是主要用压服和灌输的办法进行管理、都带有强制性。这样做的效果是不会好的,特别是对那些民族和宗教结合得紧密的族群和教徒,就更是如此。

  我们长期从阶级斗争的立场出发看待民族问题, 也一直用宗教是人民的精神鸦片的观点看宗教,所以对宗教总是不信任,总有一种近乎自发的排斥心理,不但要加以控制,还要按自己的模式进行改造。这当然只能引起他们的不满和反对。我们又习惯于不从自己方面找原因,只知道强制教育和进行镇压。但是压力愈大,反抗力也愈大,矛盾就越来越激化了。这些办法对极为松散的基督教都没用,例如得到政府大力扶助的爱国教会就竞争不过地下的“家庭教会”。这说明,作为人类精神现象的宗教,是不能单用提高物质生活、加强行政管理、以及进行政治教育,就能使信徒们接受控制和愿意改造的。其实,非法参加“家庭教会”,并不是因为更穷,相反,多数倒是收入很可观和较有文化的人,其中还有越来越多的高中级知识分子。控制和改造的那一套,对于教规严格,数百年的政教合一和几乎带有全民族性的藏传佛教就更没用了。(新疆一些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也有类似情况。)藏族中的佛教徒,是宗教信仰高于一切。不少信徒甘心情愿做苦行僧,宁愿倾家破产也要坚一步一跪拜地去拉萨朝圣,这种虔诚岂是物质诱惑和武力威胁能动摇和改变的?解放已有60年,在这期间,不谈生产关系和社会制度方面的改变,单是在精神和文化方面,我们在藏区推行的各种矛头直接间接指向宗教的政治教育和思想改造运动可以说是从未停止过。头30年无休止的折腾不用去说,后30年治理和干涉宗教的运动也没中断过,只是形式有所变化,但并不手软,在有些问题上还更强硬了,如强制批判活佛,对佛事活动进行限制,对寺庙的政治和行政管理,对僧侣信仰与活动的干涉等。但是效果如何呢?真应按胡耀邦的号召,来一个“再认识”,好好检查总结一下了。

  总的说来,60年来,我们党在少数民族地区做了很多工作, 也犯了不少严重错误。这恐怕是无人能反驳的。在经济发展和生活水平方面,头30年的停滞甚至倒退不再说它。后30年主要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都进入了有史以来最好的时期。但是民族问题和宗教问题,说到底还是个人心向背问题。而涉及人心问题就不那么简单了。例如党和政府给了西藏那么多帮助和照顾,使他们过上了空前的好日子,但由于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有问题,你能说西藏绝大多数群众(包括多数党员和干部)在心底里是把共产党和汉人摆在第一位呢,还是把崇拜佛祖和在世活佛摆在第一位?如果双方有矛盾,发生冲突,他们会站在哪一边?恐怕不能否认,多数群众是心里一直站在佛祖和活佛一边的。不过,由于历史条件和道德风俗的影响,有些人表面上拥护前者,实际上内心和在关键时候或有利条件下还是站在后一边。这样看来,我们反倒培养了一批两面派,还上了一些假装积极的人的当。就是对于派往少数民族地区工作的干部特别是领导人,也是用“左”的标准衡量。凡是深入实际、同情和保护少数民族利益、也敢说真话的人,总会遭到怀疑,甚至没有好下场。凡是照搬内地一套,按“左”的要求行事,只做表面文章,保持稳定,不出大事,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干部警惕性高,加强控制和镇压的人,总是官运亨通,受到表扬和提升。说老实话,西藏和新疆一些地方,至今形势紧张,不得安宁,不敢对外开放,没有赢得民心,在相当程度上就是坏在了这些人的手上。

  根据胡耀邦在上世纪80年代上半期对民族区域自治问题提出的方针 和部署,结合过去的实践进行“再认识”,问题当然不只上面谈到的这些。不过我们可以设想,如果能够一直按他的指示精神去办,也许少数民族地区早已形成安全稳定的局面,不会再出现什么大乱子,中国也就真地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各民族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互助合作的大家庭了。

  应该认真落实胡耀邦有关的指示精神,归纳起来主要就是下面这几条︰

  一、尊重和信任少数民族,实行真正的充分的民族区域自治。做到这条的标准是︰

  1. 实现毛泽东承诺的“有自己管理自己事务之权”和胡耀邦提出的“ 不要照抄内地,也不要照抄中央”,按关于新疆问题的《第四十六号文件》的规定,中央只抓国防、外交和内政否决权,其余交给新疆,西藏等自治区自行处理︰不合乎自治区实际的中央文件、法规等也可以不执行,不搞“一刀切”。

  2. 自治区的党政干部必须按耀邦、万里所提,县以上民族干部占80%。这种按级计算,即在自治区、地市和县三级都各占80%,县以下全为民族干部。如果是全体干部不分、上下合在一起计算,那就没什么意义了。比如自治区一级汉族干部占主要的地位和多数,又掌实权,那下面特别是县级的比例有多大也都无所谓了。总之,耀邦的精神是大力裁减汉族干部(所谓“走人”),让民族干部在宪法的框架下,领导本民族当家作主。

  3. 作为国家主体民族的汉族,必须对兄弟民族平等相待,真心尊重,诚恳帮助,不加歧视。凡进入自治区工作的汉人均须遵守自治区法规,受自治区管理。对原来定居和新进入自治区的外族人员,也应规定一些必要条件和守则,以限制盲流。

  二、实行宪法规定的宗教信仰自由和宗教活动自由。

  1. 民主改革已破除了一些少数民族原有的封建农奴和政教合一制,以后就应当认真执行政教分离原则,并制定出一些切实可行的守则,不得违犯。如寺庙不得进行政治活动和干涉行政事务,宗教活动不得包含政治内容,政府不能对寺庙实行政治管理,不可强制组织学习等。

  2. 按胡耀邦1982年7月和8月的严格指示,土改后的寺庙及其所属土地山林由僧道自己管理,实行僧人治寺(也含让脱产僧尼尽可能自食其力之意)。对喇嘛和阿訇等神职人员,按有关宗教规定和传统进行管理,不得强迫还俗,强制改造和实行其他歧视。

  3. 信仰自由适用于所有合法宗教,不得厚此薄彼,对此严彼宽的不同待遇。

  三、民族自治区继续进行改革,得遵守以下原则︰

  1. 所有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等内容的社会改革,都须根据自治区情况,因地制宜,在取得本民族广大群众和大多数宗教上层人士的真正同意后,才可由试点到推广。否则应当继续等待。已有的改革,凡不适合当地情况,群众又有强烈要求的,允许逐步改过来或进行其他补救。

  2. 宗教习俗的改革更须十分慎重,不得用自上而下的命令强制实施。包括胡耀邦提出改革某些极为落后的宗教陋习,如藏传佛教的长途跪拜、穆斯林的割礼、自残等,也要从教育着手,提高教徒们的觉悟,做到广大群众自愿。

  3. 胡耀邦主张的自治区对外开放,不限于对国内其他省市,也是对外国的开放。在西藏,他特别强调对印度、尼泊尔和其他南亚  国家,要利用旅游资源的优势,大力吸引外国人来藏旅游,在经济上也为中国打开了一个西南大门。在新疆,他更强调那里的对外开放,提出开创现代的丝绸之路。他反对在自治区搞闭关自守,暗箱作业,限制外国人旅游、参观、探访,特别是弄虚作假、欺骗洋人、连中国人的知情权也被剥夺。把本来是经济快速发展,面貌日新月异的自治区,弄成密不透风、极为神秘的围城,那就太不合算了。所以我国的西藏、新疆等自治区,应该发扬成绩,改正错误,向世界显示出光明磊落和开放透明的精神、以及灿烂辉煌的历史和令人羡慕的未来。这有什么不好呢?

  四、胡耀邦特别重视保护、继承和发扬少数民族的文化, 认为是中华民族文化宝库的重要组成部分。他具体提出办西藏大学,藏族学生要占98%,规定进藏的汉族干部要把学藏语列为必修课一样,藏人就不会有藏语被汉语代替(所谓汉化)之忧。西藏文化也随着世界和中国文化的发展而发展。他甚至提出汉族音乐不得在西藏占主要地位,为主的必须是藏乐。其他如西藏历史、文学、戏剧、医药等,也要发扬光大。至于文物古迹的保护和修缮,就更不用说了。

  五、所有这些旨在命名各民族团结友好、爱国家爱民族, 使自治区和平稳定,繁荣开放的政策与措施,能够实现的先决条件,这是整个中国的民主化。也就是经过政治改革,变成一个宪政法治的国家,否则没有可能。如果在全国,仍然是党管一切,自治区再加上一个汉人当权,那不但自治区会更为动荡,全国也是很难做到安全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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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引用 laobing 2014-3-17 05:52
仔细看了全文,更理解了为什么2005年达赖曾表示“如果胡耀邦当时继续掌权,西藏问题早就解决了。”为什么分裂分子拥护胡耀邦?
引用 易水寒 2014-3-3 11:15
1969年昌都、那曲地区发生骚乱,边坝是中心地区。我们进去后抓了少数头头,骚乱很快就平息了。我们驻防的丁青嘎嗒乡成立公社革委会时,藏族同胞在嘎西寺和我们一起跳了3天3夜的锅庄.底层藏族需要的是平静安稳的生活。那时几乎家家都挂有毛泽东的像。其实寺院也是被底层百姓捣毁的。农奴对毛主席和共产党的感情相当深。现在就不一样了,政策向上层倾斜,底层失去了精神上和物质上的支撑,也必然会向宗教寻求出路。社会分裂最终导致民族分裂。胡耀邦的一些讲话就不是一个共产党员的立场,更像一个资产阶级的政治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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