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才能普遍实行生态农业 ——读蒋高明同志“生态农业与生态系统健康”有感 蒋高明同志是当代中国生态农业理论与实践的先锋。他以“生态农业与生态系统健康”为题所做的讲座,系统分析了现代资本主义农业(包括其各种形式,如资本主义大农场、“家庭农场”、公司加农户等)对环境的破坏及其不可持续性。现代资本主义农业严重依赖不可再生资源和化学原料,破坏了农业赖以为继的土地和水资源。在中国资本主义条件下,搞这样的所谓“现代农业”,早晚是死路一条。从长远来说,中国农业必须走有机生态农业的道路。关于这个道理,蒋高明同志讲的很充分、很透彻,值得所有关注社会主义未来的人士学习。 蒋高明同志对于资本主义农业(也就是蒋高明同志所说的“市场化农业”)是批判的,但是在蒋高明同志的讲座中,对于在资本主义条件下不可能真正实行生态农业以及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优越性,还是分析得不很充分、不恨透彻。有感于蒋高明同志的论述,我简单谈几点想法。 蒋高明同志分析了,要实行有机农业,生产成本要提高。有机农业是比较劳动密集型的,所以有必要提高农产品价格,从而吸引农民(即农业劳动者)返乡务农。蒋高明同志建议,粮食价格可以从现在的一元钱一斤涨到五元钱一斤。 从政治经济学的观点看,粮食消费是劳动力成本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资本家来说,劳动力成本越低越好。中国现在的人均粮食消费约500公斤,折合1000市斤。粮食单价上涨四元,每人每年就要多支出4000元。按照平均一个劳动力养活1.5人计算,每个劳动者的年工资(或者农业劳动收入)就必须增加6000元。中国大约有8亿劳动力,那么全国的劳动者收入就必须增加约5万亿元,相当于中国国内生产总值的约8%。 这笔钱由谁来出?由国家来出,赤字如何弥补?现在国企都快卖光了,国家以后的财政收入从哪里来?由资本家来出?中国2013年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总额才6.3万亿元(其中国有工业企业利润仅1.5万亿元)。如果中国坚决走资本主义道路,敢于剥夺剥夺者,在实行公有制的大前提下,剥夺资本家、补贴有机农业,这自然没有问题。但是在坚持资本主义道路的情况下,如果按照蒋高明同志提议的涨粮价的办法,依靠血汗工厂、剥削廉价劳动力的中国资本主义立刻就要破产,这也是毫无疑问的。 中国农业未来的出路到底在哪里?蒋高明同志比较了几种农业经营的模式,对于资本主义的“家庭农场”、“公司加农户”等模式有所批判,对于“合作农业”有所肯定。蒋高明同志自己领导的弘毅农场实际上也是依靠集体所有的土地、以集体合作经营的方式才办起来的。 令人遗憾的是,蒋高明同志对于公有制农业的肯定还不够充分、不够坚决,乃至于错误地认为,公有制农业有“容易产生大锅饭”的缺点。或许是受了温铁军、贺雪峰等人的影响,蒋高明同志多少有些美化小农经济,认为小农经济加上新的技术,可以是高效率的。 中国历史上的传统农业在农业生产劳动方面确实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很多仍值得我们今天借鉴。但是,所谓纯而又纯的、田园牧歌式的小农经济是从来不存在的。中国历史上的小农经济实际上是以地主阶级占有绝大多数土地的地主土地所有制为基础的,是历代中国式封建社会的经济基础。在所谓小农经济条件下,中国的广大劳动者几千年中都生活在地主阶级的残酷剥削与压迫之下。把小农经济美化成是可持续的、高效率的、“符合传统”的,就像流亡的西藏奴隶主阶级将农奴制统治下的旧西藏描绘为是“香格里拉”世外桃源一样荒唐。 在现代社会化大生产条件下,所谓小农经济更不可能独立存在。试问,温铁军、贺雪峰等人主张的小农家庭,要不要与外界交往,要不要与城市发生商品交换?如果要与城市发生商品交换,如何保护小农免受城市资本家的剥削?在资本主义的大环境下,农村的商品交换能够制止吗?只要有商品交换,如何避免农民内部的两极分化,如何避免在长期发生土地兼并和土地集中?中国历代封建王朝几千年都没做到的事情(让小农经济长期稳定发展、避免土地兼并与集中),在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条件下,靠政府的一纸改良主义法令就可以做到吗? 在过去几十年,在资本主义复辟的大环境下,中国在农村不就是实行了法律上“集体土地所有制”条件下的小农经济吗?当下中国的农村如何,社会环境如何,自然环境又如何? 中国的资本主义复辟已经三十多年了,其反动面目已经充分暴露。今日中国的社会主义者不应当再拾资产阶级学者的牙慧,动不动就唠叨什么社会主义公有制大锅饭、效率低一类。如果没有毛主席领导下的人民公社的“大锅饭”,就不会有大规模的水利建设,灌溉农业就得不到发展,也就不会有中国粮食产量自上世纪六十年代以后的持续增长,更不会有上世纪七十年代中国在人均预期寿命等生活质量指标方面领先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的骄人成绩。 一种经济制度,基本上消灭了剥削和压迫,还能够发展生产,还能够不断地改善人民的生活质量(表现在健康与教育方面),还能够基本上不破坏环境与产生污染(与资本主义复辟以后相比),这就很伟大了。 至于所谓大锅饭养懒汉的问题,这一部分是资产阶级对社会主义劳动者的诬蔑,一部分是对于社会主义优越性缺乏正确的理解。社会主义制度的一个主要的优越性,就是把劳动者当人看。既然把劳动者当人看,而不仅仅是当作资本积累的工具,那么血汗工厂就是不允许的,超长的劳动时间是不允许的,危害工人健康与正常发展的、不合理的劳动强度也是不允许的。社会主义的劳动者是有休息权的,理应获得与资本主义条件下劳动者相比较多的休息时间,这是十分正当的,也是符合生态可持续性精神的。 最后,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劳动者相互之间,在政治觉悟和生产技能等方面,当然也会有所差别,也会有少数的落后分子。毛主席时期中国社会主义的实践表明,对于这些少数的落后分子,一般只要采取群众之间的批评教育,就可以帮助他们提高。对于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劳动纪律的,还可以采取群众监督以及无产阶级专政的办法。对于群众的先进分子、有觉悟分子,则予以表彰和鼓励。 历史已经证明了,未来还将继续证明,只要无产阶级和其他的各劳动阶级,敢于承担其属于自己的伟大历史使命,解放思想,打破资产阶级以及历史上各个剥削阶级强加于自己的一切迷信与胡说,就必然可以创造出剥削阶级以及他们的御用辩护士们根本不能想象的人间奇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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