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美国最高法院的裁决,宪法第一修正案规定的言论自由包括媒体业主有权控制其所拥有媒体上发表的言论,即使这家媒体是一个城镇唯一的报纸、电台或者电视台,媒体业主也可以这样做。这意味着只有那些拥有媒体发行产业的极少数人能够不受任何限制地享有第一修正案中所规定的在媒体上传播自己观点的权利。正是意识到所有权集中所带来的影响力优势和丰厚利润,媒体产业开始出现了一个所有权和利润所得不断集中的趋势。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美国传播行业就出现了迅速集中化的趋势,一大批公司加入到了并购的热烈大合唱中。到1983年,50家大公司便控制了全美大部分的日报、杂志、电视、书籍和动画图片的买卖,此后,这一数目在不断缩小。如今,6家大公司已经控制了超过90%的美国媒体(美国全国有近1600种日报,8800多家电台和8900多家电视台。98%的家庭拥有至少一台电视机),其中迪士尼公司(Disney)拥有美国广播公司(ABC),维亚康姆(Viacom)收购了哥伦比亚广播公司(CBS),通用(GE)收购了美国全国广播公司(NBC),美国在线(AOL)与时代华纳(Time Warner)合并。需要指出的是,进入21世纪,各大公司对网络媒体有了新的认识,时代华纳通过并购美国在线率先抢占了制高点。
美国媒体的公司化趋势产生了如下效果:一是新闻报道范围更大也更集中了。尽管现存的十多种新闻供应者提供多种多样的消息,但地方性媒体却已没有多大的选择余地。更重要的是,全国性媒体的新闻报道往往呈现出“类同性”,而非“差异性”。这使得受众无论收看哪家电视台的新闻或者阅读哪份报纸,所看到的新闻都是大同小异的,而且看到的解释也差异很小,这必然在一定程度影响到民众对诸多国际问题的认知取向。在美国,只有不到4%的城市存在着所有权不同的竞争性报纸,绝大多数报纸的编辑方针大同小异,观点也大都比较平衡,意识形态色彩较为温和。换句话说,各大媒体所具有的意识形态倾向也在无形之中渗透到了公众的头脑中,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众舆论。
二是大媒体集团对国家内政和外交决策的影响力在逐渐加大。由于美国媒体市场已被几家大公司所瓜分,这使得大媒体集团对政府决策和舆论的影响力越来越大。如今,许多地方报纸都是靠大报集团或是美联社提供国际新闻。例如,纽约时报公司属下有四个报业、广播电视和数字化媒体集团,仅其中的一个地区报业集团就拥有14家地方报纸,而这些报纸的国际新闻主要靠纽约时报公司的新闻社来供稿。地方电视台大体也是这种模式。绝大部分地方电视台都由ABC、NBC、CBS和FOX这四大电视网提供国际新闻。
三是媒体的“市场意识”促使它们积极地推动战争等有利于自身的事件发生。从媒体经营的角度看,战争等吸引公众注意力的事件,有着极大的商业价值。一般情况下,当国家处于战争状态时,报纸的发行量会上升,电视的收视率和电台的收听率会大幅度提升,报道有力(特别是与利益集团和大企业意识形态倾向接近)的媒体还会得到来自大企业和利益集团的相应资助(如增大广告投入等)。这也是当年美国媒体热衷推动伊拉克战争的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
四是媒体的激烈竞争在事实上削弱了新闻报道的冒险精神。随着新闻媒介的集中化和大企业化趋势的加剧,为了更有力地争夺公众的注意力和市场份额,全国性媒体主要考虑的是吸引而不是疏远受众和广告客户。为此,他们特别注意考虑公众和精英人士的意见,并尽量做到不疏远企业。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媒体竞争的加剧往往使大众媒体采取避免冒险的工作方法。由于担心失去观众和触犯公司赞助人,新闻媒介在内容的选择上非常谨慎,不敢轻易冒险。它们通常喜欢追随主流的和官方的新闻源,尽量报道美国成功和辉煌的一面,这也使得在客观上它们的意识形态倾向接近于美国的主流意识形态和官方意识形态。
五是媒体倾向于接近企业精英意识形态。由于企业化程度的不断增强,媒体变成了它本应当监督的企业结构的一部分。美国的电视网、报纸、杂志和影片公司的经营者与美国的其他公司一样,其成员也是由属于社会富有阶层的董事会组成的,纽约各大银行的代表坐在各大电视网的董事会里控制着信用投资和债务资金的筹措。不仅如此,许多电台、电视台、报纸和出版公司的董事同时也是银行、保险公司、大型法律事务所、大学以及各种董事会的合伙人或董事。与媒介公司的董事们密切相连的是强大的企业组织,而非公共利益团体;是资方而非劳方;是政府建立的思想库和慈善机构,而非相对应的基层部门。像福特这样的一些公司,在《纽约时报》、《华盛顿邮报》和《洛杉矶时报》等主流媒体的董事会里都有它们的董事。
这种接近的直接后果是,媒体的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要受到所属企业及其相关组织的影响,新闻内容也无法完全逃脱公司的干预。重要的是,这种干预并不是单独的、对于某一个新闻事件的报道的干预,而是对于媒体操作方针的干预。
这种看不见的“干预”往往在媒体内部产生连锁反应。第一个连锁反应是高级新闻主管们自身也要服从公司董事和老板的统治,因为董事和老板对财政和公司业务拥有最高权力,他们必要时还会对处理新闻的方式和属下各级的雇用和解聘人选作最后决定。
第二个连锁反应是编辑和记者变得温顺和“自律”。记者在生产新闻时不会时刻感受到上级的管制,而主编和老板也不会从早到晚进行控制,在他们看来,断断续续地加以管教已经足矣,他们没有必要进行无所不在的监督,只要偶尔干预一下既可。一般来说,只要新闻工作者产生出一种上级有可能反对某种报道的预感,就足以防止他们采写或编发此类稿件了。换言之,对新闻报道的许多限制并不来自正式的新闻检查,而是来自媒体自身的新闻检查,来自新闻工作者自己——他们在构思稿件时都要预测稿件会不会受到上级的指责,稿件会不会被“枪毙”。问题的关键是,“这种由预感产生的回避行为不但使得老板的直接干预变得更加不需要,而且使得新闻工作者产生出更大的虚假自治感,这种自治是没有任何法定权利保证的。”(《美国的新闻自由》,第47页)从某种意义上说,新闻工作者与其他机构的被管理者没有本质上的区别,他们一方面要尽力根据预感不断做出反应(即使有时候他们意识不到),另一方面还要在表面上保持自身的独立性和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