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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新育批《炎黄春秋》抹黑英雄遭起诉

2014-5-27 21:10| 发布者: 龙翔五洲| 查看: 1071| 评论: 0|原作者: 传灯|来自: 乌有网刊

摘要: 梅新育 昨天下午发布微博,感叹因为自己骂了一句炎黄春秋抹黑烈士,丰台区法院竟然立案!梅新育称:“嗯,树欲静而风不止啊!《炎黄春秋》抹黑狼牙山五壮士,我微博上骂了一句,他们起诉,丰台法院居然立案。

梅新育批《炎黄春秋》抹黑英雄遭起诉 法院已立案

2014-05-27 15:50:36  来源:乌有网刊  作者:传灯

   梅新育 昨天下午发布微博,感叹因为自己骂了一句炎黄春秋抹黑烈士,丰台区法院竟然立案!梅新育称:“嗯,树欲静而风不止啊!《炎黄春秋》抹黑狼牙山五壮士,我微博上骂了一句,他们起诉,丰台法院居然立案。五月上旬通知要我去领立案材料,我忙得晕头转向,咨询了一下,本打算6月份手头事情消停下来再去领,处理这起事情。没想到今天上午丰台法院通知要给我寄送材料,6月3号开庭。那就准备迎战吧!”此微博引起网友广泛关注,纷纷支持梅新育。

  《炎黄春秋》执行主编洪振快之后发出微博回应:“起诉梅新育、郭松民,终于等来开庭!……希望梅、郭二人好好准备,请个好律师,来场高水平的法庭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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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事件起因:《炎黄春秋》主编洪振快污蔑烈士的一篇历史虚无主义文章

  在2007年,就已经有网友在百度贴吧上发帖造谣“狼牙山五壮士实际上是几个土八路,当年逃到狼牙山一带后,用手中的枪欺压当地村民,致当地村民不满。后来村民将这5个人的行踪告诉日军,又引导这5个人向绝路方向逃跑。”2013年8月,又有新浪微博网友发布该微博传谣。该微博引起众多网民的转发及评论,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越秀警方通过网络巡查发现该不实信息后,将信息发布人张某抓获。[1]《炎黄春秋》主编洪振快认为:“警方如何判定历史上的事是否是谣言?”[2]并撰写了这篇发于《炎黄春秋》杂志2013年第11期的历史虚无主义的文章《“狼牙山五壮士”的细节分歧》,这很明显是配合着这个污蔑烈士的历史谣言而进行的。这说明洪振快要“重写历史”,质疑狼牙山五壮士的历史史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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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看洪振快的原文[3],文章不断强调的,其实就是“‘狼牙山五壮士’有关叙述的细节,上述人员在不同时间、不同场合下的陈述存在诸多互相矛盾之处。”

  但这显然是犯了一个历史学上的基本错误:对同一个历史事件,不同当事人的回忆的确会有不同之处,但不能因此否认历史的基本史实。众所周知,周惠对庐山会议的回忆中,李锐开始是以自己的政治生命向毛主席做担保,死不承认“军事俱乐部”的存在。后来,又夜闯美庐,跪在主席床前,“想反戈一击,立一功”,全盘认账“反党反毛”,检举揭发“军事俱乐部”问题,做实了彭德怀“军事俱乐部”的帽子。周惠说:“庐山会议开成这个样子,李锐要负很大的责任。”周小舟“大骂李锐是婊子养的”,认为李锐就是个“赵高、周佛海式的人物”。[4]而李锐的回忆则和周惠的回忆就有明显的矛盾和冲突,但能够因此否认庐山会议这个客观的历史事件吗?同样,狼牙山五壮士的历史事件有众多当事人的亲身经历,史料都极为详实,不容置疑。炎黄春秋从个别史料的细微矛盾来否认整个历史史实,只能说明自身学术水平、学术操守的低劣。

  更为可笑的是,洪振快的原文竟然抠着“五壮士是否拔了群众的萝卜”这个问题不放大做文章,完全不分战斗中和战场外完全不同的情况,肆意为之。洪振快作为炎黄春秋的执行主编,被骂好不奇怪。

  二、《炎黄春秋》首先违反宪法 丰台法院的立案行为极为不正常

  宪法序言指出:“中国人民为国家独立、民族解放和民主自由进行了前仆后继的英勇奋斗。……一九四九年,以毛泽东主席为领袖的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各族人民,在经历了长期的艰难曲折的武装斗争和其他形式的斗争以后,终于推翻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统治,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炎黄春秋》杂志长期编造歪曲历史事实,大肆污蔑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的革命史,已经是公然违背了《宪法》序言精神,此次梅新育骂《炎黄春秋》杂志于2013年第11期刊登执行主编洪振快的文章《“狼牙山五壮士”的细节分歧》,通过对一些细节进行捕风捉影的描述,丑化狼牙山五壮士,继而丑化共产党领导的敌后抗日武装。显然,梅新育骂《炎黄春秋》事件已经完全不是简单的民事纠纷,而首先是《炎黄春秋》违反宪法,《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有关方面针对《炎黄春秋》违宪却毫无作为,结果,需要一个普通公民梅新育出来维护历史真相、维护宪法尊严。然而,丰台区法院却对公民维护《宪法》的行为立案,这完全是颠倒黑白,玷污社会主义法治。

  大量网友义愤填膺,“求被告”

  郭松民在微博上表示:“开庭那天,我愿意和梅新育老师一同站在被告席!”[5]

  @成都双爷:@炎黄春秋编辑部,你们咋不告你双爷耶?要不双爷再宣布一哈:《炎黄春秋》制假造假当事人日记,侵犯《敦促杜聿明等投降书》著作权人合法权益!咋样,炎黄,告双爷吧,求你们了! [6]

  三、丰台区法院为什么敢立案?

  法律党势力强大——系统培训法官

  其实,从1990年代中期开始,福特基金会资助贺卫方等资产阶级自由化和自由主义反共学者对中国法官进行系统培训,此项目进行了多年,仅湖北一省受到培训的法官便达到600名以上。[7]

  由此可见,法院系统内部,有大量资产阶级法律党的势力。

  北京的法院系统有没有法官接受自由主义反共学者的系统培训?丰台区法院有没有?

  法院内部有人里应外合

  2012年末,在布鲁金斯学会11月28日于华盛顿为与《炎黄春秋》保持紧密联系的法律党代表贺卫方举行的新书发表会暨中国司法研讨会上,贺卫方公开表示:“不要要求在职的中国官员们说老百姓希望他们说的话,而学界人士则可以大胆谏言,和政界‘里应外合’,各司其职。”贺卫方再一次提出了其反共战略主张:“社会主义的根本性质让司法无法得到独立,中国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程度了……要对中国共产党的理论根基进行改造,……将中国共产党改造成西欧的社会民主党是比较可行的选择之一。中国共产党必须承认其他党派的正当性……以及军队不由党来控制而是忠诚于国家。”。

  法律党所依赖的那些体制内的自由派汉奸官员,也无一不以腐败著称。其典型案例就是曾经格外欣赏贺卫方的前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此人不仅腐败透顶,另外还“对未成年少女特别有兴趣”,更有司法界人士称其为“性贪”。2008年10月28日,黄松有被免除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2010年1月19日,黄松有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他是1949年以来中国因涉嫌贪腐被调查的级别最高的司法官员。当然,体制内仍然有大批此类的法律党同党尚未被查处。

  贺卫方代表法律党已十分明确地表示,体制内不止有一个黄松有这样的贺某同党,一个黄松有倒下去了,千千万万个西化派自由派的官员们正在成长起来,体制内还有大量内心认同贺卫方理念,主张推翻共产党的领导、颠覆社会主义制度的高级官员(如高尚全之类)。贺卫方也不主张这些高官发表激进言论来鼓动和组织民众造反,这些工作由贺卫方来完成,体制内的反共官员的职责是,利用其权力与贺卫方“里应外合”,最终瓦解中共。[8]

(责任编辑:柳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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