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 巩 老师:
关于郭松民老师提出的“必须是一个由社会主义公民社会主导的而不是由国家权力主导的社会”的观点,我和您一样认为这个提法是不妥当的。有三点意见向你提出:
一、您在附件文章中引用的关于“市民社会”的有关材料,和松民老师提出的“公民社会”并无直接直接相左之处。我理解您是为了指出“市民”一词在社会主义语境下并不是什么好的词汇,因为“市民”一词本身就包含了私有制的前提。因此,在社会主义语境下提倡“市民社会”是明显错误的,而这也正好体现了郭松民老师提倡“社会主义公民社会”这一概念的正确性。
二、我认为,郭松民老师提出避免“国家权力主导”这一观点,出发点在于避免政权的异化,即原本应该为人民服务、为无产阶级专政服务的政权异化为寻求自己的利益、骑在人民头上作威作福、甚至开历史倒车重新走资本主义道路的“新阶级”。我们应该意识到,政权只是工具,人民才是工具的主人,忘记这一点,就会导致“新阶级”上台的时候,无产阶级找不到斗争的对象!正如毛主席指出的:“搞社会主义革命,不知道资产阶级在哪里,就在共产党内,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修正主义上台,就是资本主义上台!而且是最坏的资本主义,是法西斯主义;如果这样的共产党不是为人民服务的,而是挂着羊头卖狗肉,那么人民就要自发组织起来,以武装的革命坚决的打倒这个假共产党!推翻其在中国的罪恶统治!并全部、干净、彻底地消灭一切附着在这个奸伪集团上的官僚买办汉奸势力!”。我想,尽管郭松民老师的提法容易产生歧义,但其想要表达的真实内涵应该就是上述内容。
三、基于以上两点,我在郭松民老师提法基础上提出这样的观点,供您和其他同志参考:““必须是一个由社会主义公民社会主导的而不是由资本主义市民社会主导社会,必须是一个无产阶级专政而不是一个资产阶级专政的社会”。
此致 敬礼!
胡乔杰 2014.6.6
胡乔杰同志:
您好! 您的提醒很好! 其实仔细一想,“公民社会”与“市民社会”,无本质区别。
公民是指具有一个国籍的人,并没有阶级的区分,只要不被剥夺公民权的,是包括敌人在内的;但是,我们是讲人民民主专政的,说“人民主导”似乎没有错;但是,人民主导的体现难道不是人民自己组成的“国家”或者“国家权力”吗?
祝好!
巩献田谨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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