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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两个基本理论问题

2014-6-9 23:59| 发布者: 远航一号| 查看: 1747| 评论: 6|原作者: 巩献田

摘要: 郭松民同志的建议,有不少可取之处的,这我表示支持。而且他向恶的势力勇敢战斗的精神,我更为佩服。但是,文章中有两个基本理论问题是非常错误的,而且是原则性的错误,我不得不指出来,以便与同志们共同讨论,求得提高。

刘金华同志注:一篇批判资产阶级民主的雄文

我读了巩献田教授的来信,完全同意他的观点,并认为这是一篇马克思主义的批判资产阶级民主的雄文,应当转发此文,供大家共享。关于郭松民的文章,我认为,他提出了左翼应当注意的一个重要方面,具体看法,将另文提出。

关于“市民社会”,在马克思和一般的社会概念里,都是指与君主贵族社会相对立的工商市民社会,是近代推翻封建社会而建立的资产阶级社会。现代的一些精英,把知识精英包括进去,用“公民社会”取代传统的“市民社会”。

关于“公民社会”与“国家权力”,许多人将它们对立起来,强调国家权力凌驾于公民社会之上,其实,“公民社会”需要集中表现为国家这个有形组织,靠国家权力来缓和社会冲突,把冲突保持在“秩序”的范围以内,保障公民社会不至于在冲突中解体,“公民社会”也就是“国家权力主导的社会”。无产阶级要解放自己,就必须解放全人类,必须消灭国家,实现共产主义社会。没有国家也就没有公民,随着国家消灭,共产主义社会不再是“公民社会”,它将是全面发展的个人的结合的自由人社会。

对“三权分立、多党制、议会制、总统制”的资产阶级民主和所谓“宪政”,巩献田教授的批判,是十分到位的,一针见血地指出了:这是资产阶级民主,是用国家的治理形式来掩盖国家的资产阶阶级统治实质。民主,作为阶级统治的手段、国家组织管理方式,属于一定历史的社会的范畴,总是具体的,无产阶级民主形式必然不同于资产阶级民主形式,从来没有抽象的普世价值,

下面是巩献田教授的文章。

 

关于两个基本理论问题

巩献田

郭松民同志的建议,有不少可取之处的,这我表示支持。而且他向恶的势力勇敢战斗的精神,我更为佩服。但是,文章中有两个基本理论问题是非常错误的,而且是原则性的错误,我不得不指出来,以便与同志们共同讨论,求得提高,不仅仅是对郭松民同志自己。

一:文章中说“必须是一个由社会主义公民社会主导的而不是由国家权力主导的社会。”

第一,这里运用了“公民社会”的提法。在1996年,我曾经在《论依法治国》一书中,在“依法治国的目标和原则”标题中,批驳了所谓“马克思有一种市民社会的理论”,论证了我们的目标是社会主义,绝不是什么“市民社会”和“契约社会”。明确指出,市民社会不是马克思思想成熟时期,即不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形成之后所使用的一个科学概念。并且详细引用了西方学者G·亨特的“马克思市民社会概念的发展”一文的有关文字,来证明我的观点。当时我曾经这样写道:

我们有的学者认为马克思有一种关于市民社会的理论,而被人们忽枧了,有的写道:“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在我国的逐步建立,市民社会的问题正以不同面目在现实中被直接或间接地提出,对此需要在理论上作相应的廓清”。(《中国社会科学》1993年第4期第59页)有的认为,马克思“在阐述马克思主义法律观时,也同样是以市民社会为出发点的”。(《法学研究》1995年第1期第41页)“市民社会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创始人阐发其法律观的唯物主义逻辑起点。但由于种种原因的影响,马克思的继承者们却渐渐把他给忽视和淡忘了,而以维辛斯基为成熟代表的‘统治阶级意志论’的取而代之,因而也就在理论和实践上留下了众所周知的诸多遗憾。”(《法学研究》1995年第1期第43页)有的撰文称“一个现代市民社会正在中国冲破重重障碍顽强地发育、成长乃至崛起。”“历史将再一次证明,现代法的精神将在中国市民社会的崛起中获得一次新的再生。”(《法学》1995年第8期第22页)看来,这决不是一个小问题,而是一个必须正确对待和弄清的大问题。

关于市民社会理论,笔者认为必须搞清以下几个问题:(1)马克思是在什么情况下使用市民社会这个概念的?其本来的含义是什么?马克思对于这个概念的认识有无发展,到底后来还用不用,为什么不用这个概念?2)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的出发点到底是什么?他有无关于市民社会的理论?3)今天我们如何认识和使用这个概念?

市民社会这一个概念,在马克思思想形成过程中的不同阶段所处地位和含义是不同的,主要是在其早期曾经使用的一个概念,可以讲,不是马克思思想成熟时期,也就是说不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形成后所使用的一个科学概念。

关于这一个问题,正如西方学者G·亨特撰文(收入鲍勃·杰索普和查理·马儿科姆主编的多卷本的《卡尔·马克思的社会和政治思想》一书)题为《马克思市民社会概念的发展》所指出的,马克思的市民社会概念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市民社会这个概念是从葛兰西发表《狱中札记》后在马克思主义政治理论中广泛传播开来的。亨特认为,在马克思创建自己的新经济理论和政洽理论的40多年中,他对“市民社会”这个概念的理解“发生了极大的变化”,对此,马克思主义的、特别是葛兰西学派的理论家“皆未予以充分注意”。亨特说,事实上,到马克思的成熟著作时期为止,这个概念已不再是一个主要的理论概念,而被作为商品交换关系的一种意识形态的表述,它掩盖了更基本的剥削性的生产关系。许多当代马克思主义者建立的理论体系存在的一个缺陷就是忽视马克思对市民社会的批判。

……

亨特总结说,市民社会在马克思的成熟理论中具有二重性,从它的表面内容来看,它是资本主义社会形态中商品交换和流通的总和,从它的意识形态形式来看,它是作为享有各种权利的自由的、平等的、利己主义的、占有财产的个人集合体的社会概念。市民社会既是基础又是上层建筑,但它只是基础的一个方面,而且是表面的、经验的方面。“市民社会的表面内容同时也是占有剩余价值的资本主义生产的本质关系的表面形式。从资产阶级的非批判的、意识形态的观点来看,市民社会和国家抽空了社会的内容,市民社会是社会的私人方面的总和,而国家是社会的公共方面总和。”

……

亨特在结论中说,那些非常希望创造性发展马克思理论的人必须分清下述两种角色,“一是作为社会的‘物质基础’的市民社会在早期马克思思想中所扮演的角色,二是作为对现象层面上的商品交换关系的意识形态阐述的市民社会及其在成熟马克思著作中扮演的角色。对两种角色的混淆导致20世纪的一些马克思主义理论家在与他们声称要追随的那个理论家的关系上是倒退了而非前进了。”(以上引文均见阎月梅译的G·亨特《马克思的市民社会概念的发展》载《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研究》1996年第2期,中共中央马恩列斯编译局)

笔者认为,亨特的观点基本上是正确的。有人称在马克思的著作中频繁出现市民社会这一个词语,实际上,并不是这样。无论就时间上来说,还是就著作来说都不是这样。就著作讲,《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第1版共有50卷,包含有2000多篇论文,4000多封书信、400多篇资料,总计达3200多万字。可是,马克思的有市民社会词语的文章和书信,笔者查得,仅仅有十一篇;恩格斯也只有三篇(除与马克思合著的三篇外)。就时间上说,自从在18591月发表“序言”之后,还有仅仅四篇文章谈到这个概念,但在“序言”中,马克思就开始把市民社会用引号引起来,这应该认为,市民社会的概念已经在他的思想中起了根本的变化。实际上,自从1859年以后,市民社会的概念从马克思主义理论中消失了,亨特说的是正确的,因为即使市民社会的词语还出现过几次,但是已经完全不同于早期所赋予的含义了。我们必须分清马克思思想成熟时期的著作和尚未成熟时期的著作,既决不能把不成熟时期的思想和成熟时期思想割裂起来,更不能用不成熟时期的思想来反对成熟时期的思想,如果这样,那就真是像亨特所说的那样不是前进,而是倒退了。”(《论依法治国》,河南人民出版社,199610月第一版,第697073-75页)

关于这个问题,就讲到这里,详细的论述,请看巩献田著《论依法治国》中的相关内容。

第二,所谓“不是由国家权力主导的社会”,这与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关于国家的学说是背离的。

国家权力,在无产阶级掌握政权之后,就是无产阶级的权力。列宁曾经讲过,“国家就是我们,我们无产阶级。”因为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已经不是原来意义上的国家了,而是从由资本主义社会继承下来的“祸害”、“废物”和“赘瘤”逐步变革为一种“为人民服务”的工具,是正在“开始”消亡的国家。但是,在没有完全消亡之前,国家权力就是必要的和不可避免的。

无产阶级革命建立的、法国巴黎工人普选产生的 “巴黎公社”,俄国十月革命产生的“工兵农代表苏维埃”,我国1949年之后建立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政体,她的权力,就是无产阶级的权力,是人民的权力!在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间内,不但不能削弱,而且必须加强!只不过是要真正实行无产阶级民主集中制原则而已。

前些时期,社会上在谈到所谓“宪政”的文章中,很少有人把国体与政体区分开。当然,国体与政体是有联系的,是互相影响的。资产阶级之所以用所谓“三权分立、多党制、议会制、总统制”的政体形式,除了有各个资本主义国家的传统、国情等因素制约之外,另外一个重要因素,那就是它既能很好地体现本阶级的整体意志,维护其根本的和长远的利益,维持自己的统治,又能便于愚弄、欺骗劳动人民。“换人不换性”,“换汤不换药”,对于新的掌权人,有一种希望、期待、寄托或者幻想,是一般人思维中不可避免的趋向。例如:美国总统奥巴马换了克林顿,驻华大使洪博培换了骆家辉,我想,恐怕不少人对此是有所期待,尤其是后者,认为“毕竟是中国人”嘛,总觉得会好一点的。其原因就在于对资本主义的政体与国体的关系,对作为一个整体的统治阶级与作为这个阶级的成员的个别统治者的关系,对于他们都是为完成美国统治集团赋予的历史使命的工具,缺乏应有的认识。当然,个体的属性必定与其整体的阶级有其不同的个性,但是共性是第一位的,个性要服从于共性的。根据唯物辩证法,这又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因为一切是在变化。如不,为什么会有所谓“叛徒”之词,区别在于背叛的阶级不同而已。周恩来曾经对赫鲁晓夫讲:我们都背叛了自己的阶级。鲁迅就是背叛了自己原来所属的剥削阶级的一位伟大的文学家、伟大的思想家和伟大的革命家。

但是,政体和国体毕竟不是一个东西。首先是国体,谁来掌权,哪个阶级掌权;然后是政体,如何组织政权,即如何实现自己阶级的统治。在资产阶级学者那里,一般讲到“宪政”,是指的政体,不是国体。更何况,在外国最著名的辞书中,例如比较权威的(1987年就翻译成中文的)《牛津法律大辞典》和最权威的(也有正文译文的)《大不列颠百科全书》中,就没有可以直接翻译为所谓“宪政”的词汇,而只有翻译为“立宪政体”或者“立宪政府”的词汇。多年来,少数人所谓对“宪政”的大肆炒作和推崇,其真实的意思,绝对不是维护我国现行的尚属于社会主义类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而在于推翻这部宪法,用资产阶级类型的宪法取而代之,以便造成国体和政体的“颠覆性”的变化。这是一切共产党人和全国人民所绝对不容许的!

在实现共产主义,即建成社会主义之前,讲什么“不是国家权力来主导”,显然,是对国家性质和作用变化的一种非常有害的误解,是对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背离。

问题不是有无国家权力的主导,而是国家权力掌握在哪个阶级手里,国家权力的属性是什么。同时,还必须注意,国家权力的主要支柱是军队。196446日毛泽东说:“卢蒙巴并不是没有群众,很多人拥护他,他就是没有武装,要接受教训,要把自己武装起来。什么叫政权?主要是军队。没有军队,就没有政权。什么叫独立?就是军队。没有军队,就没有独立。什么叫自由?自由就是军队。没有军队,就没有自由,人家就要压迫你们。什么叫平等?没有军队,谁同你讲平等,美国人不同卢蒙巴讲平等。”(《毛泽东年谱》(1949——1976)第5卷第341页)在上世纪五十年代初期,在朝鲜停战谈判过程中,美国人曾经说过:“让大炮去辩论吧!”直到不到打得他们再也招架不住了的时候,是不会乖乖地坐到谈判桌上来的!在国际国内的阶级斗争中,谁的拳头硬,谁就是老大!至于维持多久,那是另一个问题了。“没有一个人民的军队,便没有人民的一切”,确实是颠扑不灭的真理!

建立不脱离人民群众的、真正为人民服务的巴黎公社式的人民政权形式,是真正共产主义者的目标和追求,文革中产生的老中青三结合的《革命委员会》,就是一次很好的试验。目前进行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如果确实按照中央的正确部署,真正贯彻群众路线,主要是群众教育干部,而不是干部教育群众,那么,可以收到一定的成效。反之,路线若不矫正,必将像过去进行的所谓整顿和学习运动一样,又是一次走过场而已,尽管说得多么好听。

二: 补充几句中说“未来的政治斗争,很多时候是通过争夺文化领导权的方式进行的;而要在争夺文化领导权的斗争中稳操胜券,左翼就必须在学术上压倒新右派,必须建立新的左翼学术、革命学术。这些年来,我近距离观察民间左翼运动,深感其优点是重立场、重态度、重感情,对学术则明显重视不够,现在是到了做出改变的时候了。”

这里“必须在学术上压倒新右派,必须建立新的左翼学术、革命学术。” 这句话与19662月那个五人小组向中央的汇报提纲(一九六六年二月七日)即《二月提纲》中“我们在斗争中,认真地、刻苦地学习毛泽东思想和进行学术研究,掌握大量资料,进行科学分析,把学术向前推进。就是说,我们不仅要在政治上压倒对方,而且要在学术和业务的水准上真正大大地超过和压倒对方。”岂不是完全一样的意思吗?

至于讲到学术,资产阶级从来是不承认无产阶级有学术的,更谈不到高低的问题。而无产阶级对于资产阶级的学术,却是采取谨慎分析态度的。有一点是肯定的,凡是与阶级利益直接有关的,资产阶级的学术理论,发挥积极作用的光辉历史已经早过去了;在当代只有代表无产阶级的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和毛泽东思想,才是真正反映社会发展规律、反映客观真理的一脉相承的学术理论,也只有在这个理论的指导下进行的所有的科学研究成果,才是我们要的真正的学术成果。从这个角度上讲,无产阶级的学术不仅早已压倒了资产阶级的学术,而是把资产阶级学术已经批驳得体无完肤,遍体鳞伤,既无招架之力,更无还手之功,不仅是败下阵来,而是“退避三舍”,遁逃得远远的,真是像老鼠见了猫一样。

请问:政治斗争的问题能简单地归结为学术问题吗?难道马克思的《资本论》还没有压倒资产阶级的庸俗经济学说,比如萨伊的所谓“三要素”谬误吗?

难道陈岱孙、高鸿业、吴易风、胡代光、丁 冰、卫兴华、刘日新、张 帆、项启源、孙学文、刘国光,项镜泉等众多老一代经济学家,智效和、程恩富、左大培、赵 磊、杨 斌、余 斌、卢周来等众多中青年经济学家的(著述)理论,难道还没有压倒那些大大小小、各色各类的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家们的学术吗?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四篇第十一章协作中所阐述的,人们“不仅是要由协作来提高个人的生产力,并且是创造一种生产力。那就它自身说,已经必须是一种集体力。”“简单的协作,也可以生出伟大的结果来。这一点可以由古代亚洲人,埃及人,伊特拉斯康人等等的巨大建筑物得到说明。”(郭大力、王亚南译,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196312月第2版,第344353页)换言之,“组织起来力量大”的理论,甚至于所谓“112”的现代科学公认的公式,不是反映了“普遍真理”的吗?

那么,在上世纪七十年代末,为什么农村社会主义集体经济会普遍遭到破坏?河南临颍县的南街村,曾经解散了集体经济,以后真正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又恢复了集体经济,走上了共同富裕的道路(笔者曾经两次到过这里,奉劝那些尚有一点良心的人们不妨实地考察一下,以免闭着眼睛瞎说一通。)可是,那个安徽的小岗村呢,与之相比,难道不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吗?尤其可笑的是,这个曾经被宣传为农业先进典型的主要领导同志(党支书)一度竟然是省政府即上级财政厅派来的同志!岂不怪哉?

试问,共和国的什么时期、有什么先进的基层单位的领导不是本单位涌现出来的,而是上级委派的?工业和石油战线的先进典型——大庆的王进喜,农业的先进典型——山西大寨的陈永贵和河南省新乡市刘庄村的史来贺,是哪个上级委派的?鄙人孤陋寡闻,确实未闻之也。

集体经济优越于个体经济,是真理,传媒曾经发表了无数的文章,出版社也曾经有无数的著作,难道学术水平不高吗?

早在1993329日我亲自聆听过我国著名经济学家、我国西方经济学的开山祖、北京大学陈岱孙教授在国家教委社科中心的讲话,他说:“对于西方经济学,我们一度进行过盲目的批判;现在又存在着一种危险,即盲目的推崇。盲目推崇会带来很大的问题。一是误导我国的改革开放,一是毒害我们的青年学生。”后来,199591日,他在给丁冰教授主编的《现代西方经济学说》亲笔写的序言中说:“我们面临的危险有两个方面,一是西方经济学对青年学生和青年知识分子心灵的毒害,二是西方经济学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方向的误导。弄得不好,西方经济学这两个方面的影响都可能产生悲剧性的后果。由于中国经济发展比苏联东欧落后得多,人口又多得多,剧变的后果的严重性十倍百倍于前苏联东欧国家。这种历史结局是西方帝国主义势力所梦寐以求的。”

难道陈岱孙教授的学术水平不比资产阶级学者的学术水平高吗?可是这又怎么样呢?外甥打灯笼,照旧(舅)!某些当权者照样奉行新自由主义的经济政策!

这自然使我想起列宁说的:“有一句著名的格言说:几何公理要是触犯了人们的利益,那也一定会遭到反驳的。自然史理论触犯了神学的陈腐偏见,引起了并且直到现在还在引起最激烈的斗争。马克思的学说直接为教育和组织现代社会的先进阶级服务,指出这一阶级的任务,并且证明现代制度由于经济的发展必然要被新的制度所代替,因此这一学说在其生命的途程中每走一步都得经过战斗,也就不足为奇了。”(《列宁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20129月第三版修订版,第1页。)

理论尽管是科学的,是反映客观真理的,但是并不符合甚至与某些人、某一剥削阶级的利益是对立的,那么再好的理论,也不会被承认的。历来如此。

针对所谓学术问题,请读下以毛主席为代表的党中央在1966年是如何说的:“提纲说,‘不仅要在政治上压倒对方,而且要在学术和业务的水准上真正大大地超过和压倒对方’。这种对学术不分阶级界限的思想,也是很错误的。无产阶级在学术上所掌握的真理,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真理,毛泽东思想的真理,早已大大地超过了和压倒了资产阶级。提纲的提法,表现了作者吹捧和抬高资产阶级的所谓‘学术权威’,仇视和压制我们在学术界的一批代表无产阶级的、战斗的新生力量。”(《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通知》(即五一六通知)

用这段话来批评我们的郭松民同志,似乎有些太过分了。我知道,郭松民同志不仅不仇视、不压制,反而很支持“代表无产阶级的、战斗的新生力量的。可是,他在这个问题上是犯糊涂的。但是,我这里批评的问题的性质并没有搞错。

就拿某些人大肆吹捧的所谓经济学家的茅于轼,学术水平如何呢?严格说来,即便站在资产阶级立场、用资产阶级标准来衡量茅于轼的所谓理论,也是不合格的!!因为资产阶级的理论,在稍微像样的资产阶级学者那里,毕竟还是要讲一点点规范的,讲一点逻辑的,不然,如何骗人啊?!可是那位茅于轼先生,连这点也是缺乏的。尽管如此,一直以来,仍旧不少的地方政府还要请他作报告,发表演说,前不久政府的一个部门还把他作为座上宾,难道是学术水平的问题吗?非也!

这里决不是学术水平高低的问题,从本质上讲,是一个话语权的问题,是领导权的问题。某些地方、部门和单位,某些时候,不是一旦有了权,学术水平低,也是水平高,说你水平高,就是水平高!低也是高;没有权,学术水平高,也是低,说你低,就是低,高也是低。这难道还要证明吗?

这里笔者并不是赞扬不学无术,尤其是目前整个社会心理处于很不平衡,社会很浮躁,伪劣假冒的东西(包括理论、学说)很多,尤其是青年“低头族”业已形成的时代,真正使大家认真读书学习,尤其是阅读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特别是毛泽东同志的著作,包括最近发行的《毛泽东年谱》(1949-1976), 实在是至关紧要的大事!也不是同意学术评价没有一个客观的标准,而是说,对于学术水平要仔细分析,在激烈、复杂、尖锐的阶级斗争过程中,首先分清学术的性质,切不可混淆了不同阶级、不同倾向对于学术的不同标准。

一句话,领导权不掌握在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手里,事情不好办。而领导权掌握在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手里后,也还有个如何用好权的问题。

我们支持并盼望写出新的社会主义论,只是不能背离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而是真正继承和发展。笔者认为,目前首先需要做的是;

在一个曾经建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的国家政权后,一个消灭了剥削制度的国度里,由于外有帝国主义的进攻(根据摩根索的说法,是军事帝国主义、经济帝国主义和文化帝国主义的进攻,而近二十多年来以后两者为主,其中文化帝国主义毒害最烈,人们受害最深!)内有修正主义的作祟,背离宪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大肆变着法提倡“自由化、私有化、市场化”,结果绝大多数工人和农民沦为雇佣劳动者,即由国家和社会的主人变为所谓“弱势群体”,马克思主义信仰淡薄了,社会高度分化(离子化)了,贫富异常悬殊了,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淡忘了,社会道德降低了,社会治安不良了,社会犯罪高发了,令人毛骨悚然的恶性案件时有所闻了,在这种情况下,在这个历史的转折关头,真正的共产党人应该如何做?中国的无产阶级应该如何完成自己的历史使命?

我完全同意写出真正的文革史,这里不只是从什么视角的问题,而是要有无产阶级的立场,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唯物辩证的方法,尤其是要注重学习、研究和吸收前沿科学——系统科学的方法和复杂性研究的方法。

社会上的每一个人都在有意无意地、自觉不自觉地按照自己的面貌,用自己的言行去改造客观世界,包括改造别人。每一个革命者,在整个社会历史的合力中,万万不要轻视自己那份力量的作用。

恩格斯在18909月致约瑟夫·布洛赫的信中写道:“历史是这样创造的:最终的结果总是从许多单个的意志的相互冲突中产生出来的,而其中每一个意志,又是由于许多特殊的生活条件,才成为它所成为的那样。这样就有无数互相交错的力量,有无数个力的平行四边形,由此就产生出一个合力,即历史结果,而这个结果又可以看做一个作为整体的、不自觉地和不自主地起着作用的力量的产物。因为任何一个人的愿望都会受到任何另一个人的妨碍,而最后出现的结果就是谁都没有希望过的事物。所以到目前为止的历史总是像一种自然过程一样地进行,而且实质上也是服从于同一运动规律的。但是,各个人的意志——其中的每一个都希望得到他的体质和外部的、归根到底是经济的情况(或是他个人的,或是一般社会性的)使他向往的东西——虽然都达不到自己的愿望,而是融合为一个总的平均数,一个总的合力,然而从这一事实中决不应作出结论说,这些意志等于零。相反,每个意志都对合力有所贡献,因而是包括在这个合力里面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129月第三版,第605606页)

每个意志都对合力有所贡献!

亲爱的朋友,您的行动和作为是推动了历史前进的步伐,还是阻碍了呢?还是自我放弃了自己的使命了呢?

回答,是任何人不可逃避的,主要不在于言说,而是行为。

这里还需要提及的一点是,最近网上发表的习近平总书记的“我的上山下乡经历”的文章,可以从一个角度验证文革中这一新生事物的性质和意义,用以说明那些污蔑、抹黑和攻击当时开展的“上山下乡”运动的,是一种否定文革的舆论。

过去我看到不少描述文革的著述,但是要出比较全面、系统、正确、科学地论著,尚待时日,且只有通过集体的合作才行。

以上意见不知对否?请予批评指正。也只有在批评和反批评中,才能把问题搞清楚。注意:我们必须坚持对事不对人,尤其是自己的同志。

巩献田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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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子_云 2014-6-10 01:45
推荐两本关于文革史的书:何蜀的《为毛主席而战》(文革重庆大武斗实录),韩爱晶的《清华蒯大富》。

口述历史很重要,如可能,请刘金华老先生摆一摆他经历的文革造反历史。
引用 逾越寒冬 2014-6-9 22:44
支持巩老!
“在当代只有代表无产阶级的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和毛泽东思想,才是真正反映社会发展规律、反映客观真理的一脉相承的学术理论,也只有在这个理论的指导下进行的所有的科学研究成果,才是我们要的真正的学术成果”。
引用 吴为 2014-6-9 20:08
很高兴红中网能发表这种正本清源的文章,收获很大。希望以后能多组织类似的文章,澄清自己脑子里面多年来由于主流舆论故意混淆黑白所造成的误解。
引用 大黑山 2014-6-9 19:59
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是两个概念。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也反过来影响着经济基础,这是一个辨证的发展的关系。

资本主义有各种不同的政治制度:君主独裁(现已消亡如拿破仑)、君主立宪(英国等)、一党独裁(蒋政权、希特勒、新加坡等)、多党民主制(美法德等)。不能笼统地用资本主义民主来表述。不同政治制度,民主自由的程度是不同的。总的历史趋势,是向更多民主更多自由在发展。违背这个趋势的,会被淘汰。

社会主义也有不同的政治制度。苏联的党+政府+科柯勃,中国文革前后也是这个,文革的革委会一元化制度,朝鲜的世袭领袖制度。

社会主义会不会有更多的政治制度?答案是不言而喻的:也必然会向更多的民主和自由发展,违背这个趋势的也必然被淘汰。多党竞争执政、直接选举各级政府首脑、新闻和言论自由、罢工游行合法化、独立工会合法化,这都是大势所趋,早晚的事情。 ...
引用 掏光养秽 2014-6-9 16:47
我的理论水平很低,但我觉得郭松民同志也差不多,而他还特别喜欢高谈阔论,所以难免总是闹笑话。
引用 远航一号 2014-6-9 16:09
责任编辑:远航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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