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士林致红歌会网律师函:立即删除 否则起诉2014-07-03 20:36:44 来源:红歌会网 作者:红歌会网 红歌会网日前已收到以“反毛反共”知名于网络的中央民族大学教授、博导赵士林发来的律师函,希望我们立即删除侵犯其名誉权的相关文章,否则将采取诉讼程序。昨天(7月2日),红歌会网收到北京市汉鼎联合律师事务所两位律师发来的邮件,信中称,受中央民族大学赵士林教授委托,现就贵网站存在方进枝等恶意侵犯赵士林教授名誉权事宜,正式启动法律程序,今天首先向贵网站发送正式律师函,望贵网站立即删除侵权言论。否则,经赵教授授权,我们将进一步采取诉讼程序予以解决!
对此,我们对律师函中相关文章做了初步复查,对个别地方言辞过激、词句不当之处已做处理。回信告知赵士林的律师,至于这几篇文章是否全部造成“恶意侵犯赵士林教授名誉权”之事实,哪些是属于对赵士林教授进行恶意人身攻击、侮辱的内容,希望他们作详细说明。待我们核实后,若情况属实,我们将尽快进行处理。
在此,我们将赵士林致红歌会网的律师函公布,希望大家帮助我们查找可能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侵犯赵士林教授名誉权的内容,如果赵士林律师函中所述事实成立,我们将配合删除处理。反之,我们将继续保留。
附律师函: 北京市汉鼎联合律师事务所 关于消除方进枝等利用网络侵犯赵士林教授名誉权利影响之 律 师 函 红歌会网: 北京市汉鼎联合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就红歌会网站,存在方进枝等人故意侵犯中央民族大学赵士林教授名誉权之言论事实等有关事宜,接受赵士林教授委托并指派 胡育 律师(以下或简称“本所律师”)具体处理,现就该事宜致函贵司如下: 一、基本事实及背景概述 近两年以来,方进枝等人在贵网站陆续发表《花言、谎言、馋言、巧言--赵士林万言书的特色》、《技高一筹的江湖老千——赵士林》、《赵士林恶评“包子铺”反毛反习》、《玉林“狗肉节”和赵士林的“走狗特性”》等文章及评论等,对中央民族大学赵士林教授进行恶意人身攻击、侮辱。 二、律师函告 目前仍存在于贵网站的上述言论或链接,确定无事实根据、带有恶意的侵犯赵士林教授名誉权的违法事实,依法应予以删除,故本所律师现郑重函告贵司: 在收本律师函后,请立即删除方进枝等人发表的与赵士林教授有关的侵权言论或链接,以维护赵教授教授受法律保护之人身及人格权利。 如果贵网站拒绝履行前述法律义务,并对本律师函置若罔闻,赵士林先生授权本所律师,就贵网站的共同侵权行为,保留随时提起侵权民事诉讼等权利或行动,以维护赵教授的合法权利,以匡法律之公平正义。 为避免给双方带来不必要的诉累与其它麻烦,请贵网站负责人斟酌为盼。 特此函告! 北京市汉鼎联合律师事务所 经办律师:胡育/董兴亮 二0一四年七月二日 附二:赵士林律师函中所列文章
附三:【赵士林介绍】 赵士林,1954年生,吉林人,1985年入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师从李泽厚,1988年获哲学博士学位(美学专业)。现任中央民族大学哲学与宗教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美国哈佛大学高级访问学者,日本东京大学特邀研究员,美国(波士顿)美中文化研究所研究员,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EMBA、北京大学高管研修班、北京大学国学百家讲堂特聘教授。兼任中华全国美学会理事。(百度百科http://baike.baidu.com/view/1530339.htm ) 赵士林部分代表性言论:
赵士林对网友恶意谩骂、人身攻击、污言秽语、人格侮辱 赵士林称赞汉奸学者 茅于轼“如巍巍高山” 了解更多信息,请查阅: 史上最劣反共教授赵士林前世今生:http://www.szhgh.com/Article/opinion/zatan/201310/34458.html 赵士林彻底否定毛,认为毛泽东是纳粹:http://www.szhgh.com/article/netizens/201310/34458.html http://www.szhgh.com/article/netizens/201310/34458.html
http://www.szhgh.com/Article/news/politics/21482.html “反毛博导”赵士林 刚走两步已现形:http://www.szhgh.com/Article/opinion/zatan/2147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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