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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互联网外资控制调查报告

2014-7-7 22:21| 发布者: 龙翔五洲| 查看: 1160| 评论: 0|原作者: 中国B2B研究中心

摘要: 在过去的十余年里,外资纷至沓来渗入中国互联网产业,在为中国普及了互联网的同时,也逐步从资本与产业两大层面控制了中国互联网产业,并完成了在各个主流应用领域的战略布局。我国互联网产业的主流目前已被外资控制或主导,这是毋庸置疑的事实,其隐患是显而易见的。

  九、编制说明

  1、编制目的:通过对中国互联网产业的长期研究,国内B2B研究与传播机构中国B2B研究中心,特编制并公开发布此份报告和榜单,以从另一视点反映中国互联网市场的现状、趋势、拐点和规律,及厂商的发展现状,供业界人士、专家学者、新闻媒体和政府部门学习与决策参考。

  2、编选说明:鉴于客观条件限制,入选本次榜单的78家互联网企业仅为各自所在细分领域的代表性企业;从数量上来讲,上述互联网仅仅是为外资渗透、控制中国互联网产业的一个“缩影”,欠缺之处,欢迎关心中国互联网发展的各界人士补充、指正。

  3、研究定义:“中国外资背景互联网企业”,中国B2B研究中心在此榜单里定义为:由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创办的接受过境外资本投资(含参股或控股)的互联网类企业。

  4、数据来源:政府主管部门文件与交易所公告、上市互联网公司招股说明书书与年报、未上市互联网企业官方发布或确认的媒体新闻报道、境外投资商官网确认投资信息等

  5、免责声明:由于未上市互联网公司未披露财务状况,其外资是否介入情况尚无法详知,掌握的信息难免有所遗漏,加之企业可能存在的股权变更之情况,因此,本榜单定有不少疏漏之处,待下版予以完善,敬请谅解。此外,本榜单不构成投资建议,由此带来的投资风险请慎重。

  十、发布机构

  1、机构简介:中国B2B研究中心,是我国最早创办、也是目前唯一家以研究与传播电子商务为己任的机构。2007年初,由近1000家行业网站组成的“行业网站联盟”这一我国最大的B2B合作联盟发起创办,因此,我们有着得天独厚的B2B领域研究资源与传播优势。经过两年多的发展与积累,目前,已发展成为电子商务领域的专业、权威研究机构和新兴互联网传播平台。

  2、运作理念:本着“互联互通、共建共享”的开放、交流、互动、多赢的理念,通过翔实准确的数据、严谨独到的分析研究,揭示电子商务市场的发展变化趋势,为B2B中小企业的战略规划与市场策略提供实用操作建议与指导。除每月初发布一系列中小企业用户(生意人)颇为关注的《生意人搜索榜》调查报告外,每值岁末年初,研究中心还发布一系列行业内颇具“意见领袖”观点的点评、榜单、数据、咨询和报告,与关注中国互联网产业的用户与人士分享。

  3、历史使命:从诞生一刻起,中国B2B研究中心就被赋予了责无旁贷的历史使命。本着“传播与引导、研究与创新”的发展理念,致力于打造:“行业权威、国内第一、全球领先”的电子商务研究与传播平台,努力为我国乃至全球电子商务的创新与发展添砖加瓦,共同营造中国电子商务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的良好大环境。

  十一、解决外资控制我国互联网的若干对策

  (一)加强宏观监管:加大对外资投资我国互联网重要领域监控

  过度市场化、外资控股比例过高、监管欠规范化以及过度照抄照搬国外模式、缺乏自主创新,仍是当前我国互联网产业发展的显著特征。中国B2B研究中心建议,政府应在中国互联网下一阶段发展中加大监管和引导力度。在互联网的行业管理上,要有一些明确的、细则性的规范,完善互联网新经济相关的涉外投资融资的法律法规体系和监管力度,对涉及我国国民经济安全运行、涉及社会新闻舆论导向、涉及国家信息化安全等利害的重大并购、投资要严格把关、加强审批、加强监控。

  而目前,尚存在以下四方面监管落后的现状:第一,监管和引导力度欠缺,是当前我国互联网产业发展的显著特征。第二,境外VC与互联网企业合谋规避,是我国互联网政策监管执行乏力的外在原因。第三,处理好调控与稳定的关系,是今后我国互联网产业发展政策的调整原则。第四,完善法制建设与加强执法力度,是我国互联网产业持续发展的根本保障。

  (二)完善融资体系:鼓励各项境内资本参与投资互联网产业

  互联网产业具有典型的轻资产、无污染、资源消耗极少的特征,且普遍具有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我国互联网行业正逐步进入快速发展的阶段,所以,优质互联网企业将是我国创业板市场重点服务的对象之一。很多互联网企业都具有非常创新的商业模式和良好的盈利前景。但调研中,我们发现这些互联网企业的共同特点——目前我国互联网企业在境内上市存在的一些共同障碍。为此,中国B2B研究中心建议有关部门是否能采取以下政策措施,既来缓解互联网企业在境内上市存在的矛盾,又能拓展各项境内民族金融资本、产业资本和民间资本,来参与投资互联网产业的渠道?

  具体可从以下三方面着手:第一,尽快出台外国企业在境内上市的相关细则。第二、对互联网企业的发行审核应重点关注其发展前景。第三、发行定价应更为灵活,逐步趋向市场化。第四,前期适度降低“创业板”准入门槛,完善互联网企业境内融资市场。

  (三)鼓励自主创新:走有中国特色的民族互联网产业发展道路

  作为新经济,互联网产业更应具备自主创新精神。而如今,国内很多网站纷纷模仿成熟“美国模式”,但往往却只学到了皮毛,骨子里的间架结构相去甚远,原因是照猫画虎,刻舟求剑,死搬硬套,与中国国情偏离尚未从美国网站的所谓模式脱胎出来。自主开发的能力非常弱,缺乏核心竞争力,自主创新意识与能力也尚有待提高。国内创业者缺乏的并不是创新能力,而是创业资本,而国内金融系统的缺陷,就在于恰恰不能给予创业者以资金支持,使得这种创新并非真正意义上的“自主创新”,其创新的成果与创新的价值绝大部分为境外投资者占据,而境内投资者却落得无从分享的尴尬局面。

  按常理来说,我国目前的互联网上市公司和一大批有上市潜力的新兴互联网公司,无疑是互联网产业经济运行体中最具自主创新精神、最具核心竞争力的群体,也是与我国当前社会舆论导向、公众价值取向、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新技术新模式应用以及与国民经济传统制造业、流通领域最最息息相关的新经济企业。

  对此,我们认为,提高这些互联网公司的平台价值、提高自主创新的能力、加强我国境内资本在这些最核心公司中的控股权,是提高我国互联网产业中“龙头企业”的自身话语权、决策权,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强化国际竞争优势,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夯实我国互联网新经济产业的市场基础,促进互联网健康稳定发展根本;也是增强境内资本市场化吸引力与活力,充分发挥资本市场资源优化配置功能的关键。这样的互联网,才既有利于老百姓生活水平的提高、和谐社会的建立、又真正有利于自主创新能力的增强。总之,一个强大的国家要有一流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新经济推动力。

  十二、国外政府对付此类问题的对策参考

  对于互联网被“外来者统治”的忧虑,中国B2B研究中心在调研中发现不仅仅是我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独有的问题,在西方发达国家也是一个日益被引起高度重视的问题。

  (一)法国:以政府的名义向互联网“入侵者”明确宣战

  这也是最典型的一个实例。在2005年8月底,法国总统希拉克高调宣布,为了应对全球网络巨擘google和雅虎等美国网络新势力的垄断,法国政府将加快步伐资助包括本国公司在内的欧洲高科技公司,创建属于法国自己的互联网搜索引擎。法国当局为了支持这项产业革新,不惜投入20亿欧元(约合24亿美元)的巨额资金,参与者包括法国本土家电巨头汤姆逊和德国电信在内的多家欧洲知名企业。“我们正在加入一场尖端高新技术的全球竞争。”72岁的希拉克在兰斯发表了斗志昂扬的动员讲话,他更是以一句“在法国,在欧洲,我们的力量正危在旦夕”感染了全场。当一个领域引起国家总统的身体力行,显示网络竞争已经到了无以附加的层面。

  (二)俄国、美国:用法律限制外国人投资互联网产业

  俄罗斯政府已经起草了新的限制外国人投资法律草案。俄政府撤回了原有的限制草案,并新增了一些产业。现在,这项草案已从限制外国人投资战略性产业,扩展到了渔业、电台、电视台和互联网运营商等领域。应该说,俄罗斯政府的这项决定也是来自于近20年发展的经验和教训。前赞同普京总统上台后,收紧了对外开放口子,加强了与国计民生相关产业的控制,明确规定了不许外资企业染指的行业和产业。将国家认定的战略性产业和新兴重要产业牢牢地控制在了政府的手中。

  俄罗斯出台的限制外国人投资法案,无疑对我们也是一种启示,那就是不论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在对外开放时都要睁大眼睛,都要牢牢掌握主动权。实际上,俄罗斯这样做也是仿效美国。2007年3月,美国众议院一致通过了加强国家对外国投资监督的法案,严格对外国投资商的立法限制。美国政府下属的外资并购审查机构——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出台的一项新举措规定:一旦外资收购交易被裁定危及美国国家安全,就将对相关外国企业处以高达数千万美元的罚款。当中国的IT设备厂商华为公司与美国投资公司贝恩资本共同斥资22亿美元收购美国3Com公司时,就遭到美国海外投资委员会的反对,而其理由竟是出于“国家安全方面的顾虑”。

  (三)各国政府都将发展民族新经济作为资本市场的重要功能之一

  发达国家与我国情况相去甚远。以美国为例,美国服务业就业比重在2000年就达到了78%。之后,通过向境外转移重污染企业,现在其服务业的就业比重已经占到85%以上。反映到资本上场上也一样,近年来,美国股市是以从事服务业的上市公司为主导的市场。这从近几年中国赴美上市企业的行业分布可略见一斑。一大批充满生机的新经济模式企业,如百度、携程、如家、新东方、盛大网络、分众传媒等纷纷赴美上市,反映出美国市场对新模式企业的高度认同和支持。

  不仅美国这类发达资本市场对新经济模式的企业支持力度大,即使印度这样的发展中国家市场,也充分发挥了调整经济结构,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将发展以现代服务业为主的新经济作为重点。众所周知,近几年来,国际舆论把中国称为“世界的工厂”,而把印度称为“世界的办公室”。这反映了中印两国经济结构的差别。根据世界银行统计,2000年,中国的GDP中,农业占16%,工业占49%,服务业占34%;而在印度的GDP中,农业占27%,工业占27%,服务业占46%。印度的一些服务行业已有较高的水平,尤其在发展信息产业特别是软件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印度政府一直非常支持从事新经济模式的公司上市,印度股市近几年持续活跃,很大程度上就得益于其新模式上市公司占比日益增大。印度市场在2001年下半年SENSEX指数触底2600点后回升,开始了长达六年的牛市之旅。至2008年年初,创出了21000点的历史高点,最大涨幅708%。尽管印度市场也出现了大幅波动的情形,但其呈现出了“长牛短熊”的特征,这除了得益于宏观经济稳步发展外,和上市公司行业结构日趋合理密不可分。与中国争夺“世界工厂“不同,印度市场重点培育了以软件为核心的第三产业,以及金融服务业,并以此为龙头,拉动GDP连续多年高速增长。

  面对当今国际互联网产业与投资发展的新趋势,面对经济一体化的冲击与互联网全球化的大趋势,现在我们也应该考虑尽快出台类似的适度保护法案,以保护中国战略性与新兴产业的安全,也保护中国民生舆论新阵地的安全。

  十三、对未来中国互联网产业的展望

  我们看到:外资在传统制造业的并购,国家有关部门和很多媒体都关注了,因为它会影响民族产业发展和经济安全。但民族互联网企业,现在基本上被外资控制了。而实际上,互联网产业,对国民经济的战略地位,决不亚于传统产业,它的作用,远远高于许多传统产业,因为它是“信息高速公路”和战略产业。2008北京奥运会的开幕式总共用了几十项高新技术,涉及多个领域,除通讯系统是引进技术外,其他核心技术全部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技术。这是我国在高新技术与信息产业坚持自主创新所取得的成就的一个“缩影”。

  我们相信:我国未来5-10年的互联网产业,一定属于中华民族互联网的十年。届时,我们国家有很多真正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自有品牌、自有控股与控制权的创新型世界级互联网公司。在此,我们提出这样一个理想和愿景:希望更多的优秀互联网企业在中国上市,由国内资本控制。我们的目标是:第一,中国互联网企业,由国内资本控制;第二,大量的互联网企业,可以在国内上市。如果这个愿景得以实现,那么中国互联网产业的发展一定是健康、安全的。近年来我国金融证券业的改革步伐很大,2009就是中国资本市场历史性的一年。今后,“中国创业板”会出现许多处于起步期的网络企业, 5-10年后的互联网产业,应该是由中国民族资本控制的,并在中国资本市场形成一个强有力的“新经济板块”。

  我们希望:看到未来几年里,由中国民族产业资本能够主导本国的互联网产业,在新经济领域领形成本国的生力军,成为主导互联网产业形态的主导力量。中国互联网产业已经迎来了新一轮的高速发展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在新的阶段走有中国特色的自主创新型道路,本土互联网企业将走向前台,成为主导互联网产业的重要力量,“中国人自己的未来,中国人自己来把握”将成为互联网产业发展的最主流趋势之一。 



(责编:刘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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