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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材料之一 —— 陈坤志案

2012-2-24 07:37| 发布者: 远航一号| 查看: 3091| 评论: 0|原作者: 重庆课题组报告之二|来自: 青年公社

摘要: 陈坤志专案以其利用金融领域的制度缺陷以高利贷非法牟利和贿赂公检法构成保护伞的“当代特点”而令人震惊:该组织囊括了一大批金融界和商界的高端人才,其核心和骨干人物陈坤志原是受过公安大学高等教育但受到多次处分后辞职下海的警察,对该组织有保护伞作用的主要是重庆市公检法三方的领导干部。这三个特点,体现了重庆当代打黑的复杂困难。 ------------------------------------------------------------------------------ ...

案例解析:三工厂土地拍卖

点评:这个案例之所以最终成为导致陈坤志黑社会案告破的内因之一,据了解,是托福中央电视台的曝光引来领导批示!而媒体曝光又与案例中职工上访有关!(上访者涉及“以访谋私”的情况因不是本案例讨论的重点而被忽略)

重庆近20年间涉黑案件大量发生,当然不可能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一定程度上与制度变迁有关:地处西南山区的老工业城市国企改革乏善可陈的复杂困境造成灰色经济泛滥,势必导致灰色治理;而灰色经济及其灰色治理,客观上又是其中最高收益、最低成本的黑社会组织制度发育的基础……

一、协议拍卖三工厂

重庆奥妮化妆品有限公司(下称奥妮公司)是重庆化妆品厂与香港新成丰贸易公司成立(1991年)的一家中港合资企业。

90年代中后期,奥妮一度成为知名品牌,“百年润发”的广告几乎家喻户晓,奥妮公司也被称为重庆国企的“五朵金花”之一。奥妮公司先后投入6700万元在重庆市区购置了包括三工场在内的生产场地,可是所有权证却办在了重庆化妆品厂名下以后,两家企业逐渐分化独立。

奥妮公司在2000年后由于经营不善,欠下银行贷款及各种债务上亿元。随后,港方“香港新成丰贸易公司”取得奥妮控股权,准备在广州另成立分公司经营,把工厂搬至广州,时任奥妮公司总经理黄家齐承诺继续让一直为奥妮公司提供货运服务的重庆全鹰储运公司拥有人吴学权承担广州分公司的货运业务。为此,吴学权专门成立了广海公司,公司股东和法定代表人李德海均由吴学权指定担任,吴学权为实际所有人。黄家齐在广州成立了新公司后,需大量启动资金,奥妮公司利用和吴学权长期合作建立起来的互惠关系,向吴学权借款。吴学权陆续借了1700多万元给奥妮公司;而黄家齐则承诺奥妮的二、三工场交由吴学权运作拍卖,从中获利清偿借款。

2003年,奥妮公司因资金紧张,以合资公司奥妮的身份向化妆品厂追诉6700万元债务,而化妆品厂则认为奥妮公司自成立以来从没有进行利润分红,累积下来也是一笔不小的数字。其后,奥尼为了偿还高额债务,由其法律顾问刘润宇律师提供法律服务,首先启动了二工场的土地拍卖。2004年,吴学权运作拍得“二工场”,后于2005228,转让给时代集团。

2004617日,奥妮公司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下称高院)起诉重庆市化妆品厂偿还6700万元的债务。后在高院的主持下,时任重庆市化妆品厂法人代表黄家齐与奥妮公司达成调解协议,为偿还奥妮公司6700万债务,启动了“三工场”的拍卖。

此时,在重庆寻找土地的“中粮鹏利”总经理黄亚虎认识了广海物流的吴学权,进而得知奥妮公司的王庆球正在寻找三工厂的买家,黄和王取得联系并有意合作购买三工厂土地。

2005年,吴学权介绍中粮鹏利参加竞拍“三工场”地块,在吴学权的运作下,618,中粮鹏利、奥妮公司与吴学权控制的广海公司达成委托代理协议,由广海公司和奥妮公司负责协助中粮鹏利拍得“三工场”地皮后,中粮鹏利支付9000万元包干费,其中3500万元用于竞买三工场土地,另5500万元则作为代理费,包括计划用于拍卖成交后的各种税费、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完成土地变性所需的费用从中扣除,即奥妮和广海得利3725万元,广海公司从中获利2000余万元。

而让港方代表王庆球没有想到的是,吴学权已陷入千万元高利贷纠纷多日,还被债主陈坤志派人非法拘禁过数日,其与王谈判,也是债主陈坤志的要求。在这个从重庆国企的“五朵金花”自轻自贱到了破产拍卖的并不复杂的变局之中,陈坤志不用嗅觉就知道有发财机会,他能从地块拍卖中分得一杯羹。

二、陈坤志控制广海,获得三工厂拍卖代理权

20051月起,吴学权从陈坤志处以月息10%左右的高息向其借款。陈坤志以个人和万贯财务咨询公司的名义先后向吴学权发放高利贷。吴学权陆续归还部分本金及利息,后无力偿还本息。同年415陈坤志为达到操控由吴学权实际掌控的广海公司的目的,以吴还款困难为由,在不出资的情况下,强行变更股东登记,占有广海公司股份51%2005年月初,双方对账后,吴学权尚欠陈坤志本金和利息1380万元

后吴学权仍无力还款。 2005年8月21日17许,陈坤志指使其黑社会组织骨干成员钱元康等四人前往吴学权的办公地(南坪镇仰天窝)将吴学权押往渝北五洲大酒店茶楼,陈坤志威逼吴学权还钱未果,就安排钱元康和薛峰分别带人将吴学权带到皇冠东和宾馆轮流看守。看守期间,不准吴学权回家,不准随便见人、随意走动和打电话,钱元康多次对吴进行殴打,食宿费用均要吴学权负责。2005年8月30将吴学权押往五洲酒店,8月31押往蓝箭宾馆,9月1押往和府酒店继续限制其人身自由,直到2005年9月4,连续拘禁达十五日。期间,吴学权被迫交出广海公司的公章,并答应土地拍卖的事项交由陈坤志处理。

拘禁期间,陈坤志得知吴学权运作奥妮“三工场”拍卖一事。遂胁迫吴学权交出广海公司公章和财务章给陈坤志,由陈坤志及其控制的公司万贯财务全面接手广海公司运作中粮鹏利竞拍奥妮公司“三工厂”土地项目,从中获得暴利,用于广海支付高利贷的巨额欠款。吴学权在陈坤志及其骨干成员钱元康等人威逼下,为尽快摆脱陈坤志的拘禁,被迫答应了条件。

陈坤志采取非法手段获得广海公司控制权后,开始运作此事。2005831,陈坤志利用拘禁吴学权获得的广海公司印章,又采取威胁与利诱的手段与中粮鹏利、奥妮公司达成了“补充协议”,协议约定广海公司和奥妮公司协助中粮鹏利竞拍成功,然后收取3145万的费用。中粮鹏利负责人黄某在明知吴学权被拘禁、不能表达自己真实意愿的情况下,仍然开始了和陈坤志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全面合作。在吴学权被拘禁期间,双方多次商议运作“三工场”土地拍卖一事。

三、拍卖中断与重新启动

2004110重庆市化工厂曾经对三工厂进行评估,当时的评估价格为4086.66万元。而据了解,三工场土地是1997年为了支持企业发展而购买的,当时的购置成本和整治成本就已经达到5500万元

20053月,因化妆品厂工人对二、三工场土地拍卖中厂领导的行为及处理的结果不满,陶益禄带头反对后当选为化妆品厂厂长,中止三工厂拍卖程序,随后其解除了该厂原法律顾问,聘请富国所律师陶益珍(陶益禄的胞妹)担任该厂法律顾问,并聘请富国所主任陈仕谟和陶益芬担任高院再审奥妮公司诉化妆品厂一案中化妆品厂的代理人。为促成化妆品厂与奥妮公司尽快达成调解协议,尽早进入拍卖程序,攫取暴利,陈坤志安排黄某去做富国律师事务所的工作,好让富国所的陶益芬做她哥哥化妆品厂厂长陶益禄的工作。2005831黄某代表中粮鹏利与富国所签订金额为580万元(其中150万元为解决化妆品厂职工闹事的专项费用)合同。当天(2005831)下午,富国所主任陈仕谟与副主任陶益芬商量,达成了向陶益禄行贿50万的决定。

后富国所主任陈仕谟、中粮鹏利总经理黄某与陈坤志协商,先由陈坤志的清幽公司支付50万元费用给富国所。2006127,陈坤志按约定,从清幽公司打款50万元给富国所。次日(227),陶益芬以领条的方式从出纳陈某处领取现金24.9万(陶益禄事先在陶益芬处“借走”1000元)存入银行,同日再打入陶益禄的妻子刘福惠的私人银行卡上。陈仕谟担心日后事情败露,又要求陶益芬将领条换成借条。(后公安机关在200794日立案侦办中,陈仕谟、陶益芬、陶益禄为掩盖其商业贿赂的犯罪事实,于200711424.9万的贿赂款还给了富国所,并销毁了原始凭证。)

陶益禄收受贿赂之后,与奥妮公司在高院主持下达成一致意见,一是拍卖“三工场”;二是拍卖收入用于奥妮公司清偿工商银行建东支行的贷款;三是保证化妆品厂从拍卖收入中分得1600万元;四是双方债权债务关系全部了清。于20063月,该地块顺利进入司法拍卖阶段。

四、阻止其他企业参与竞标

20062月,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委托重庆辉煌拍卖公司对“三工厂”土地进行公开拍卖,合同规定,拍卖方必须在43前将竞买的保证金交至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的帐户,然后再凭收据到竞拍公司登记竞买手续。

金洲物业公司在3号上午之前就赶到辉煌拍卖公司报名,但以过了时间为由被拒绝,拍卖前一天拍卖公司工作人员通知金洲公司可以在拍卖当天现场进行竞买,但在拍卖现场(200644)再次被辉煌拍卖有限公司总经理汪钟拒绝,现场法院法官一再要求拍卖公司给金洲公司办理竞买手续,但没有被执行,以各种理由搪塞法院,按照现场法官的说法,他从来没见过这么不讲理也不讲法的拍卖老总。

同时在拍卖现场的外面,大概二十多个全是平头的黑社会上的人出现,身上带有装有不明物品的包裹,再竞拍现场外面抓扯,其间,将其它公司参加竞买的成员拖走,并阻止其他公司的人员进场。

拍卖现场内法官周旭和公司老总的交涉争执持续了近两个小时,原定于1000开始的拍卖只好暂停。没有成功,拍卖被迫推迟。

第二天,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下达了《通知书》:由于辉煌拍卖公司拒不按本院要求为金洲物业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经研究决定,暂停拍卖。据周旭法官回忆,拍卖暂停后,辉煌拍卖公司才同意给金州物业公司报名,于是,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决定于10天后恢复拍卖。可是10天后,金洲物业公司却退出了竞买。陈坤志花了很多钱在处理这件事情上,包括支付给拍卖公司的和其它竞拍人的钱,以及暴力威胁等,所有竞买人都不来了,最后都没有人竞拍。

于是,出现了2006414拍卖当天拍卖现场只有中粮鹏利和其实际委托方万贯财务公司两家利益一致的公司参与竞买三工厂土地的现象。

拍卖当天,重庆有媒体记者见证了当时的过程:拍卖师宣布起拍价3670万元,每次加价幅度100万元,会场沉默良久,于是拍卖师把原来的100万元加价幅度下调,80万、50万、30万,当喊到加价幅度10万元,一男子举起了7号牌,之后,举6号牌的男子也竞争,经过四次加价,举6号牌的男子最终以3710万元拿下,仅高于底价40万元。

五、拍卖成交之后各方获利情况

竞买成功之后,中粮鹏利公司以拆迁费的名义付给了广海物流公司一笔1740万元的资金,陈坤志获得了广海公司权利操控权后,于20064月将中粮鹏利公司因竞拍奥妮公司“三工厂”土地成功付给广海物流公司的应收款1740万元收走,多出吴学权的借款及利息360万元。同时,陈坤志又利用掌控公司公章的便利,20072月通过殷小平骗取该公司法人委托书,从时代建设集团老总卿兴胜处收取欠广海物流公司的欠款350万元,据为己有。陈坤志收到广海物流公司应收款两笔共计2090万元后,为了从广海公司获得更多的经济利益,拒不归还广海物流公司干股、公章及吴学权的欠款凭据。

中粮鹏利公司第一次支付富国律师事务所50万元, 2006414日中粮鹏利成功拍得“三工场”土地,430日中支付给富国所第一笔380万元律师代理费。陈仕谟身为富国所主任和财务主管与陶益芬共同商议后,由陶益芬指使出纳陈某伪造借据,将300万元以高某的个人名义借款给富国所,30万元作为陈仕谟、陶益芬的代收款,后陈凤玲将票据交予富国所会计杨正芳入账。中粮鹏利竞买三工厂土地累计支付付过律师事务所430万元。

1997年为了支持企业发展而购买的三工场土地,当时的购置成本和整治成本就已经达到5500万元。而经过了近十年时间,却以3710万元被拍卖,这一点引起了重庆化妆品厂很多职工的强烈不满。因为员工的不满和阻止,花了巨额资金买地的中粮鹏利到现在一直没有能够进驻,而拍卖当中奥妮公司几乎分文未得,早早撤出,重庆化妆品厂完全瘫痪,几百个职工生活无着。

六、真相暴露,寻求保护伞,成功脱险

拍卖结束后没多久,有人给了项某(重庆化妆品厂职工)一些材料让他帮忙复印。脑子中充斥着疑团的他,此时意外地发现了一份与拍卖土地相关的《备忘录》。《备忘录》的甲乙方正是买地的中粮鹏利和卖地的奥妮公司,乙方还有一个奥妮公司运输商重庆广海物流有限公司。双方“备忘”的是聘请重庆富国律师事务所协调高院的工作,以重新恢复司法拍卖程序,律师费580万元。最后的一句“后续费用由甲方向乙方支付的首期费用(2300万元)中支付”

秘密结盟永远都是从内部开始瓦解的。

项某猜测奥妮公司的港方并未从所谓的首期2300万元中获益,而且港方代表王庆球自从拍卖开始,就再也没有来过重庆,似乎在躲避些什么,于是千方百计地联系到了他。

2007829,王庆球在广州拿出了数份协议书的复印件和一份长达六页的情况说明交给了项锡文。这时,案件已经转交到了重庆市公安局经侦总队。

2007年下半年,重庆市公安局对上述重庆化妆品厂三工场土地拍卖中的不法行为展开调查,并于2008年三月以涉嫌串通拍卖等罪名将陈坤志刑事拘留。最终用130万元人民币打通了律师、警方与检察院三方的关系。期间,陈坤志向时任重庆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总队副总队长的谢岗(本案被告)行贿数额人民币三十万元,谢岗频频向陈坤志的受聘律师侯杰透露机密,而侯杰则手持受聘方的金钱四处散金疏通关系,其中向原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检查总队副总队长杜鸿飞行贿七点九八万元;最后,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原副检察长毛建平在收受20万元人民币后两次对陈坤志不予批捕。最终,陈坤志被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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