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中国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红色中国网 首 页 报刊荟萃 查看内容

江青案辩护小组组长张思之披露当年“两案”审判细节

2014-8-17 17:57| 发布者: ahjoe| 查看: 600| 评论: 2|原作者: 张思之|来自: 乌有之乡

摘要: 这篇由南都刊出的“律师界泰斗张思之访问”,无非是这个右派律师张思之文过饰非的表白,而在此时刊出,无非也是要为邓腐党伪共洗地而已。张思之做了婊子还要想树贞节牌坊,。。。找个对文化大革命恨之入骨的人为文化大革命的代表人“王张江姚”做辩护,比找狐狸来看守鸡窝还要荒谬,张思之连做西方资本主义世界里的律师都不配,做邓腐党伪共走卒打手则有余,到了今日,“占了便宜还要卖乖“,除了无耻两个字,实在不必再浪费时 ... ...

江青案辩护小组组长张思之披露当年两案审判细节

作者:张思之 发布时间:2014-01-06 来源:南方新闻网 点击: 4804

 

【阿早按:这篇由南都刊出的“律师界泰斗张思之访问”,无非是这个右派律师张思之文过饰非的表白,而在此时刊出,无非也是要为邓腐党伪共洗地而已。张思之做了婊子还要想树贞节牌坊,由他自己在文里的两段话就可看出:

由于江青自己提出需要律师,同时辩护小组内也没有人愿意主动给她辩护。在最初,张思之便被指定为江青的辩护律师。在秦城监狱中,他与江青进行了一次会面。然而会见结束后,江青认为张思之态度非常不好,又是官方派来的,坚决拒绝了张思之为她辩护。最后在特别法庭上,江青没有辩护人,自己辩护

我可以坦率地告诉你,我现在看江青和那时候看江青不一样了,真的不一样了。我现在并不认为她好,但是我现在认为应该公道地、客观地、理性地去衡量这个事情,而不单是从个人的好恶出发去考虑问题。从个人的好恶出发,我当时讲过,我每个细胞里都是恨江青的

张思之的结论是:

因为对文化大革命的否定,用两案审判并没有解决这个问题,也解决不了这个问题。我们现在对文化大革命的否定彻底吗?”

 

找个对文化大革命恨之入骨的人为文化大革命的代表人王张江姚做辩护,比找狐狸来看守鸡窝还要荒谬,张思之连做西方资本主义世界里的律师都不配,做邓腐党伪共走卒打手则有余,到了今日,占了便宜还要卖乖“,除了无耻两个字,实在不必再浪费时间来批他!】

 

  特别法庭全景。主席台中央的国徽下,法官和检察官的座位并列。

 

  律师界泰斗张思之。CFP供图

 

  原标题:张思之:如果现在审,我不会让干什么就干什么

 

  现实发生的大多事件,会伴随时间流逝变得模糊,然而历史的一部分真相,却会在大浪淘沙中逐渐清晰。1981125日,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进行宣判,这场公审长达两个余月的共和国大审判至此画上句号。曾经敏感的审判细节,近年被亲历者不断披露。

 

  在螺旋前进的社会变迁中,现实会在一些时刻与历史相叠,呈现高度的相似性———正如追索历史中的细节,不止步于揭示曾经,或能启迪我们更好地观察当下。值此两案审判32周年之际,辩护小组组长、律界泰斗张思之接受了南方都市报的独家专访,揭秘两案特别法庭和辩护小组的幕后故事。

 

  特别法庭内幕

 

  彩排庭审,培训证人,法庭被迫特别布置

 

  1980929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作出决定,成立最高人民检察院特别检察厅和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对林彪、江青集团反革命案进行公开审判。19801120日至1981125日,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依法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10名主犯进行公开审判。

 

  特别法庭分为第一审判庭和第二审判庭。第一审判庭负责审判江青、张春桥、姚文元、王洪文和陈伯达5文职人员。第二审判庭负责审判黄永胜、吴法宪、李作鹏、邱会作和江腾蛟5名原军人主犯。

 

  由于案件重大而特殊,两案的审判程序在如今看来有许多非常规之处———例如案件经过多次预审,在正式开庭前做过彩排,证人经过培训等。在开庭审理期间,全国6万多名代表旁听,他们也都发表了各自的量刑意见,更多的人直接投书法庭、审判长、审判员。

 

  就特别法庭的布置而言,也显得不同寻常。法庭的主席台中央挂着一个特制的国徽,国徽下是60个法官和检察官的座位,自同个方向对着观众。墙边也有两排座位,一侧是被告辩护人,另一侧则是特别法庭书记员……

 

  南都:为何当时成立了特别检察厅和特别法庭?

 

  张思之:这个是中共中央决定的。中共中央当时成立了一个两案审判指导委员会。因为这个案子比较特殊,一个是当事人的特别身份,另一个也是想要速战速决,一审终了。

 

  南都:也就是说一审终了是特别法庭成立的实际意图?

 

  张思之:其实成立特别法庭的目的主要就是为了这个(一审终了)。我认为是这样的,当然他们谁也不会讲这个,实际上骨子里就是这个问题。

 

  南都:这和当时1979年通过的刑事诉讼法有何渊源或冲突?

 

  张思之:没有冲突,这恰恰是当时运用了刑事诉讼法,来指导这一规则的订立。

 

  南都:审判的过程可能会涉及国家机密,也可能会出现一些意外状况,为何最终还是选择公开审判?

 

  张思之:这个经过反复讨论的,开始的时候并没有想公开。如果用党的语言讲,觉得要教育群众,扩大影响力。

 

  所谓的国家机密,肯定在预审的过程中给筛掉了。审这个案子最基本方针,叫做审罪不审错,不审人们的错误,而审人们的罪行。错误比如有些国家领导人也会有,这个一律不审,审的都是罪,这个是一个说法。另外一个说法就是,路线问题不涉及。所以这样的话就把你提出的问题给解决掉了。

 

  另外你要注意一个问题,所谓的公开审判,名义上是公开审判,实际上是有组织的公开审判。旁听群众是有组织的,不是谁想来谁能来的。

 

  南都:但当时也通过电视进行了转播,另外也有媒体进入采访。

 

  张思之:但不是直播,庭审上有一些不愉快的事情统统掐掉了,比如江青和法官对骂的片段。当时(国内记者)是要经过批准的,国外记者没有,只能看转播的录像。

 

  南都:整个审判过程经历了两个多月,为何那么长?是因为涉案人多,还是因为审理方式或者审理策略?

 

  张思之:时间拉得长不是主观因素,是审理过程中客观上的形势迫使他们不得不拉长。因为每一次的审判,一些主要的人物并没有按照他们原来的预审计划去审讯。那不可能,特别是江青。你比如他们准备审两个小时,最后审了20个小时。

 

  另外,证人的情况,他们也可能估计不足。你看像证人几次在法院上跟当事人扯皮吵架,像这些情况都不是可以预计到的。

 

  南都:证人当时在庭上是怎样一个情况?

 

  张思之:我对证人这一块一直有一些情绪。我们证人是经过培训的,这个不好,这个不应该。证人,他看到什么他听到什么,应该如实地向法院反映他所知道的基本事实,那就够了。你怎么可以培训人家呢?

 

  南都:培训内容包括哪些?

 

  张思之:当时有一个小组,是专门管证人这一块的。小组的负责人是我的一个朋友,我知道是有这个情况存在的。他们具体怎么样运作,我并不知情,但是我是相信一条:他们主要的是,要证人配合起诉,证明起诉的是事实。这就不行了,这样就没有公平了。

 

  南都:庭审前的彩排是怎样的,一共有几次?

 

  张思之:总体上正式的彩排,两个庭各有一次。在彩排之前,也有这样的排练,但不是那么严格地按照法定程序走的排下去。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发表评论

最新评论

引用 向阳花 2014-8-18 21:29
如果公开当吋的全部彔相,那就是帼国英雄,国毌江青舌战群丑!正义审判伪法庭!
引用 水边 2014-8-18 11:42
编辑 水边

查看全部评论(2)

Archiver|红色中国网

GMT+8, 2024-4-30 02:50 , Processed in 0.018130 second(s), 12 queries .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