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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力群致信新疆党委:怀念三区革命五位烈士(续)

2014-8-28 22:47| 发布者: 龙翔五洲| 查看: 3479| 评论: 1|原作者: 综合|来自: 乌有之乡

摘要: 邓力群致信新疆自治区党委:怀念三区革命五位烈士(续)  五、毛泽东讲阶级斗争从来都是从世界范围里来讲的  1999年7月13日  今天讲第五个问题:八大以后到“文革”以前十年大变化。  《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起草过程中,除了指导思想这部分以外,修改次数最多的是“文革”以前这十年,最难写的也是这十年。从三个方面回顾一下,十年中我们在阶级斗争的问题上,那些搞错了,那些搞对了。现在的看法,在某 ...

  第二个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是实践的思想。这也是毛泽东在“文革”中处理党际关系原则中更为重要的一点,即反对照搬中国的经验,反对强加于人;强调革命的阶段性,强调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与本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面对各国左派党纷纷到中国来“取经”的情况,毛泽东根据自己同苏联修正主义、大国沙文主义长期斗争的切身体会,在与这些党派团体的交往中,始终注意纠正中国党的大党主义和大国沙文主义倾向,并且及时发现和反对中国对外交往中的极左思潮。

  1965年7月,毛泽东在向巴西共产党领导人介绍了中国革命的经验后,就特别提醒说:你不要相信我这些话都是对的。要根据你们国内的具体情况和历史情况去工作,经过好几年的实际考验,就会制定较正确的政策,最后取得胜利。别国的实践经验只能是参考资料,要根据自己的情况加以运用。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是实践。

  当中国的“文化大革命”运动进入大夺权的高潮时,他特意嘱咐马共总书记陈平:你们可以把中国的经验教训当作材料来研究。并向秘共(马)学习团等团体强调说:在建立无产阶级专政以前,要完成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任务。提醒他们在革命的第一步,不能触动与帝国主义有矛盾的那部分资产阶级,以缩小打击面;要团结无产阶级、农民、城市小资产阶级及其知识分子。告诫说:没有农民作为无产阶级的同盟军,反帝就没有力量,就不能取得革命的胜利。他还语重心长地指出:你们回去后,我希望你们少讲中国的事情,最好都忘掉,但不要忘了有用的东西,这就是马列主义的基本原则,要把这个原则与你们国家的具体条件结合起来,不和本国具体情况相结合,谁也没办法。不要完全搬用中国的经验,中国经验可供你们参考,你们应创造自己的经验。并谈道:我们是吃过亏的。因为搬用外国经验,革命遭到过失败。在同缅共德钦巴登顶的谈话中,他也是反复告诫说:重要的是在斗争中学习。你们在中国学习的这些东西,回去切不可照抄。要按你们的情况办。在毛泽东看来,中国的经验在外国是不是适用,要由实践来证明。被实践证明有用的,才能算是适用的。根本的问题在于不能忘记马列主义的基本原则,忘掉了马列主义的基本原则,就成为修正主义了。

  1968年8月,毛泽东对意共(马列)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贝契等人说:我没有什么著作,只是些历史事实的记录。这些东西可以供你们参考,但你们还是要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普遍真理同你们国家的具体情况结合起来。国际经验要学习,但是你们要创造自己的理论,创造自己的经验,革命才能成功。不要照搬外国的经验。

  “文化大革命”初期,由于林彪、江青、康生等人插手外事口,夺取外交权力,中国是世界革命的决定因素、是世界革命的中心之说一度风行,外事领域出现了动乱局面。毛泽东较早觉察到了这种极左思潮给外交工作带来的严重干扰和破坏,不断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他一方面批准中共中央对鼓动群众组织夺外交部权的王力以及关锋、戚本禹等人实行隔离审查;一方面从1968年3月起,针对外交工作中存在的种种“以我为中心”的做法,做出一系列批示,要求对外宣传“不要强加于人”,并批评了“世界革命的中心--北京”的提法。

  1968年3月27日,毛泽东对中联部起草的致某国共产党的贺电进行了修改,同时批示说:“以后不要在任何对外文件和文章中提出所谓毛泽东思想这样的自我吹嘘。强加于人。”两天之后,他又在发表一个声明的请示报告上做出批示:“一般地说,一切外国党(马、列主义)的内政,我们不应干涉。他们怎样宣传,是他们的事。我们应该注意自己的宣传,不应吹得太多,不应说得不适当,使人看起来好像有强加于人的印象。”5月29日,毛泽东进一步对外交部关于加强宣传主席思想的一个建议做了批示,指出:“第一,要注意不要强加于人;第二,不要宣传外国的人民运动是由中国影响的,这样的宣传容易为反动派所利用,而不利于人民运动。”此后,中联部在7-8月间提交的一个请示报告中两处提到希望外国某党“在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原则基础上”解决党内分歧。毛泽东于阅件时,特意将“毛泽东思想”几个字都删去了。

  1970年12月6日,毛泽东还在中联部《关于邀请荷兰共产主义统一运动(马列)派代表团访华的请示》上批示说:“对于一切外国人,不要求他们承认中国人的思想,只要求他们承认马、列主义的普遍真理与该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这是一个基本原则。我己说了多遍了。至于他们除了马、列主义外,还杂有一些别的不良思想,他们自己会觉悟,我们不必当作严重问题和外国同志交谈。只要看我们党的历史经过多少错误路线的教育才逐步走上正轨,并且至今还有问题,即对内对外都有大国沙文主义,必须加以克服,就可知道了。”

  根据毛泽东的这一系列指示,周恩来等人采取了种种措施,集中纠正强加于人的权左口号和极左行动,使得外交工作比其他领域较早地摆脱了混乱的状态。这就为以后外交局面的拓展,国与国关系的修复和党与党关系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最难的也是处理得最好的是对付美国和苏联。60年代中期,苏联在北面中苏边境和蒙古人民共和国不断增派武装部队,并部署现代化的攻击型武器;美国直接侵入越南,从南面威胁中国的安全。美苏形成对中国的战略夹攻局面。如何扭转这种局面呢?对苏联,在政治上、思想上进攻,在军事上防御。苏联如果进行军事进攻,我们不打出国境以外,而是实行战略退却,东北让给它,北京让给它,华东、上海也让给它。公开地讲,你来,我就让,让到它再也不能占领新的地方。进得越深,它就越被动,离失败的日子也就越近。

  而在南方是进攻。中国援助越南、老挝、柬埔寨进行抗美斗争,对东南亚其他国家的斗争也予以支援。终于迫使美国撤出越南、老挝、柬埔寨。

  在化解美苏夹攻危局特别是在同美国人的斗争中,中国坚持原则、立场坚定,可是在政策、策略上非常灵活。

  李丹慧提供了一个材料:基辛格访华时说,美国不会进攻中国,中国对付美国的军队可以向北开。毛泽东的回答非常巧妙,他说:过去我们是先北伐,后来是南伐,现在是北来北代,南来南伐。

  在结束越南战争问题上,基辛格、尼克松都曾经提出让中国在美越之间进行调解,让越南减少抵抗,多给美国一些照顾。1971年7月,基辛格秘密访华时曾提出,关于从越南撤军结束战争,美国希望得到一个维护他们体面和自尊的解决办法。1972年2月,尼克松访华,在与周恩来会谈过程中,当谈到印支问题时,也表示希望“光荣地结束越南战争”。周恩来表示:“如果印支战争不停下来,中国只有援助他们,我们只有同情和支持他们的义务,没有干涉他们的权利或代替他们提出主张和代表他们谈判的权利”。中国拒绝妥协的方针。

  1973年以前,基辛格希望中国减少对越援助。与此同时,美国为迫使越南接受自己的谈判条件,强化对北越的轰炸。越南则坚决抵抗,使美国遭到重创。中国这时对越南的援助更加积极。最后,美国在巴黎协定生效后,按照协定规定期限,在60天内全部撤走了侵越美军。

  在打破苏联、美国夹攻中国局面的同时,拒绝美国打中国牌。毛泽东在内部、在公开场合多次讲,在同尼克松、基辛格会谈时也讲,苏联的战略重点在西欧。而美国人一直想说苏联的重点在东方。在这样的情况下,外交部编的内部材料《新情况》,说苏联的重点是对付中国。外交部的分析,与毛泽东的一贯的说法完全相反,引起了他的不满。1973年7月,毛泽东在同王洪文、张春桥的谈话中,批评外交部,说”结论是四句话:大事不请示,小事天天送。此调不改动,势必出修正。”

  1973年11月10.日至14日,基辛格来华访问。周恩来、叶剑英与基辛格会谈时,基辛格提出为中国间接提供美国战略警报系统的情报,以提高中国防御苏联的能力。周恩来、叶剑英表示研究。当时会谈中担任翻译的王海容、唐闻生向毛泽东做了不准确的汇报,结果来了个“帮周会”。在这种情况下, “四人帮”想取而代之,在政治局会上,江青等人对周恩来、叶剑英进行围攻,斥责这次中美会谈是“丧权辱国”、 “投降主义”。周恩来违心地作了检查。政治局会后,12月9日,毛泽东先后同周恩来、王洪文等谈话。他说:这次会开得好。就是有人讲错了两句话,一个是讲“十一次路线斗争”,不应该那么讲,实际上也不是;一个是讲总理“迫不及待”。总理不是迫不及待,江青自己才是迫不及待。1974年12月23日,周恩来飞抵长沙,向毛泽东汇报四届人大各项工作筹备情况。毛泽东同周恩来商定各项重要的人事安排,还问了周的病情,要总理四届人大之后安心养病,国务院的工作让小平同志去顶。

  七十年代,国际关系问题处理得好。这里着重说说中美关系,我们争取了主动,实现了中美关系的正常化。

  六十年代末,国际形势发生巨大变化。各种力量分化重组,中国已被看做世界五大力量中心之一。苏联军事力量不断增强,美国实力相对削弱,其霸权地位受到挑战,急于要从越南战争的泥潭中脱身。美国从自身战略利益考虑,希望同中国改善关系,以便在同苏联争霸中得到战略优势。中国在1969年珍宝岛事件后,深感苏联对中国安全构成直接的现实的威胁,认为缓和对美关系有助于摆脱两面受敌的处境,扩大中国的国际影响,打开外交新局面。这就是说,在当时的国际形势下,中美双方都感到需要调整外交战略,改变中美关系敌对僵持的状况。

  尼克松在准备竞选总统时就曾表示说,与共产党中国建立关系非常重要。他在1969年1月就任总统后,即不断向中国发出改善关系的信号。1970年10月,尼克松曾先后向访问美国的巴基斯坦总统叶海亚•汗和罗马尼亚总统齐奥安塞斯库表示,美国政府愿派高级使节访华。11月再次托人传话。周总理答复,同意美派特使来访,指出双方应商谈台湾这个关键问题。巴基斯坦和罗马尼亚成为中美之间的“传话渠道”。

  毛泽东、周恩来抓住时机果断作出中美和解的战略决策。中美关系出现了一连串重要的事情。

  1970年斯诺访华(1970年8月至12月)。10月1日,毛主席邀请斯诺登上天安门城楼参加中国国庆典礼。12月18日,毛泽东同斯诺长谈,要他带口信给尼克松,如果想到北京来,坐上一架飞机就可以来嘛。尼克松愿意来,我愿意和他谈。谈得成也行,谈不成也行,吵架也行,不吵架也行。当作旅行家来也行,当作总统来谈也行。总而言之,都行。这个口信几天后就带到了。12月25日,《人民日报》发表了毛泽东同斯诺在天安门城楼上的大幅照片,公开发出了对美缓和的信息。

  1971年4月(10日至17日),美国乒乓球队应邀访华。受到周恩来总理的接见(4月17日)。美国乒乓球队的来访,打开了中美两国人民友好往来的大门。“小球推动大球”,乒乓外交推动了中美和解的进程。

  1971年7月(9日至11日),基辛格密访问华。基辛格时任美•国总统国家安全事务助理。他在巴基斯坦访问时称病,飞来北京进行了48小时秘密访问。开始探索中美关系正常化的可能性。7月16日,中国和美国同时发表基辛格访华公告,说7月9日至11日周恩来同基辛格在北京进行了会谈。尼克松总统应邀将于“1972年5月以前的适当时间访问中国”。消息公布后,世界震动。日本加快了同中国实现关系正常化的步伐,许多国家纷纷同中国改善关系。在这样的形势下,中国的大国地位已经无法动摇。美国再也不能阻挠中国恢复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了。

  1971年10月25日晚,第26届联大1976次会议结束了”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组织中的合法权利问题”的辩论并进行表决。首先以59票反对、55票赞成(包括国民党集团一票)、15票弃权否决了美国和日本炮制的所谓“重要问题”提案(即从联合国驱逐蒋介石集团的代表是一个所谓“重要问题”,需要三分之二的多数通过)。随后以76票赞成、35票反对(其中有美国、日本)、17票弃权的绝对多数通过了阿尔巴尼亚、阿尔及利亚等23国提出的“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一切合法权利和立即把国民党集团的代表从联合国及一切机构中驱逐出去”“的提案,并使美国、日本等19国的”双重代表权“提案(即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代表权,但同时保留”中华民国“代表权)成为废案。10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代理部长收到联合国秘书长关于联大通过我国合法权利的决议的电报。通知联大通过2758号决议,其中“决定: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承认她的政府的代表为中国在联合国组织的唯一合法代表并立即把蒋介石的代表从它在联合国组织及其所属一切机构中所非法占据的席位上驱逐出去。”历时22年之久的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合法权利的斗争胜利结束。

  1972年2月(21日至28日),美国总统尼克松对中国进行了历史性的访问。2月28日,中美两国在上海发表了联合公报(也称“上海公报”)。在台湾问题这一关键问题上,美国表示承认一个中国的原则。在联合公报中,“美方声明:美国认识到,在台湾海峡两边的所有中国人都认为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美国对此不持异议。”中美两国二十多年相互隔绝的状态至此宣告结束。但由于美国在台湾问题上仍不愿放弃其原有错误立场,两国关系正常化未能实现。

  1973年2月15日,尼克松连任美国总统后,基辛格第五次访华,与中国领导人就中美关系和国际形势交换意见。双方商定,各自在对方首都设立联络处。同年5月,中美双方在华盛顿和北京互设了联络处,从而在两国之间建立起了直接的联系。

  1974年8月,尼克松因“水门事件”辞职。美方原来关于在第二任期内后两年实现中美关系正常化的承诺未能履行。继任的福特总统于1975年访华时表示,解决中美关系正常化问题须推迟至1976年美国大选以后。

  大选后上台的卡特政府在中美关系正常化问题上曾经摇摆不定。经过1978年多次谈判,我方坚持实现中美关系正常化的原则立场,美方终于接受了我们坚持的“断交、废约、撤军”三条件。即美国必须同台湾断绝外交关系、废除美台《共同防御条约》、从台湾撤军。

  1978年12月16日,中美两国政府同时在北京和华盛顿发表《中美关于建立外交关系的联合公报》。宣布两国商定自1979年1月1日起互相承认并建立外交关系,3月1日起互派大使并建立大使馆。公报宣布:“美利坚合众国政府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在此范围内,美国人民将同台湾人民保持文化、商务和其他非官方关系。”“美利坚合众国政府承认中国的立场,即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

  1979年1月1日,中美互相承认并建立大使级外交关系。与此同时,美国宣布断绝同台湾的“外交关系”,决定撤走驻台美军,并终止美台《共同防御条约》。同月,中国副总理邓小平正式访美,美国掀起“中国热”。

  可是,接着就出现了反复。这就是美国搞了一个违反两国建交公报原则、干涉中国内政的《与台湾关系法》。

  1979年1月26日,美国总统卡特向美国国会提出了关于美台关系的“立法调整法案”。主要内容是:在中美建交后,要在非官方基础上同台湾继续保持商务、文化及其他关系,为此将设立“美国在台湾协会”处理有关事务。美国国会两院在讨论此法案时提出了一系列严重违反中美建交公报原则、明显干涉中国内政的“修正案”。对此,中国方面即作出反映。1979年3月3日,中国驻美国大使柴泽民奉命向美国务卿万斯转达口信说:美国政府和国会制定什么法律是美国的内政,中国不予干涉,但对涉及中国领土台湾的任何立法,中国方面理所当然地表示关注。美台关系的安排应该根据中美建交时双方同意的原则来处理,不允许单方面违反这些原则,中国方面不能同意任何干涉中国内政、使美台关系带有官方性质的立法条款。

  1979年3月13日,美国国会参、众两院分别通过关于中美两国关系正常化后美台关系的立法议案。立法议案多处违反中美建交协议,干涉中国内政。1979年3月16日,黄华外长约见美国驻华大使伍德科克,代表中国政府正式申明中国对美台关系的态度。

  黄华外长指出,中美建交时,美方明确承诺,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美国人民将同台湾人民保持非官方关系。同时,美方还承认,解决台湾归回祖国,是中国的主权问题。可是,美国会参、众两院通过的关于美台关系的立法议案,却在一系列问题上违反两国建交时双方同意的原则以及美方的承诺,实质上是企图在某种程度上保持美蒋”共同防御条约人继续于涉中国内政,使美台未来关系具有官方性质。对此,中国政府当然不能同意。如果这些立法议案按照目前的措词获得最后通过,并经签署生效,这对中美两国刚建立的新关系是很有害的。黄华外长最后表示,美国政府有责任运用自己的影响和职权,确保在处理美台关系的立法调整上不出现任何违反两国建交协议的事情。

  1979年3月底,美国国会参众两院还是通过了《与台湾关系法》。该法宣称:美国决定同中国建立外交关系,是基于台湾的前途将通过和平方式决定这样的愿望。以非和平方式决定台湾前途的任何努力,都是对太平洋地区和平与安全的威胁,为美国严重关切,总统和国会应按宪法程序,决定美国的应付行动。该法用法律形式确定美国要继续向台湾提供“防御物资”和“防御服务”,亦即出售武器。该法规定:凡当美国法律提及或涉及外国或其他民族、国家、政府或类似实体时,上述各词含义中应包括台湾;美台之间过去用“国家关系”签订的条约一律有效。“美国在台湾协会”处理与台事务时,遵守同样的向国会报告、由国会审查批准的规定和程序。美台双方互设办事机构人员同正式建交国一样享受特权和豁免;美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交,不应影响台湾当局在中美建交前在美国所拥有的各种有形的和无形的财产。1979年4月10日,卡特总统签署了《与台湾关系法》,仅在个别问题上作了保留。同时表示将以同中美建交相一致的方式行使该法给予总统的“斟酌权”。

  1979年4月19日,邓小平接见美国参议院外委会访华团时指出:中美两国关系正常化的基础就是只有一个中国,现在这个基础受到了干扰;中国对美国国会通过的《与台湾关系法》是不满意的;这个法案最本质的一个问题,就是实际上不承认只有一个中国;卡特总统表示他在执行这个法案时要遵守中美建交协议,中国正在看美国以后所采取的实际行动。

  1979年4月28日,中国外交部照会美国驻中国大使馆,指出《与台湾关系法》实质上是蓄意把台湾当作“国家”,把台湾当局当作“政府”,它的许多条款都违反了中美建交原则。中国方面希望刚刚建立起来的中美关系能在严格遵守建交协议的基础上发展。中国政府反对“两个中国”或“一中一台”的立场是坚定不移的。如果美国方面不恪守中美建交原则,怀有干涉中国内政图谋,只会对中美关系造成损害,对中美任何一方都不会带来好处。

  1979年7月6日,美国驻华大使馆复照说:美国将遵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达成的关于建交的各项谅解。国会通过的美台关系法并不是在每个细节上都符合政府的意愿,但它为美国总统提供了充分的酌情处理的权力,使总统得以完全按照符合正常化的方式来执行这个法律,总统就是在这个基础上签署这项法案的。美国政府一直努力确保该法的措词不损害我们同贵国达成的谅解。

  1981年里根就任美国总统后,虽多次表示尊重中美建交公报原则,但在美国售台武器问题上仍然坚持干涉中国内政的错误立场,因而中美双方存在严重分歧。里根声称要“充分实施”《与台湾关系法》,包括其中关于向台湾出售武器的条款,中国无权过问美国对台政策,主张美国向台出售性能有所提高的武器。这样,售台武器问题成为中美关系向前发展的主要障碍。

  1981年6月,黄华向来访的美国国务卿黑格指出:中国反对美国向台湾出售武器,中国原希望这个问题经过一段时间能够解决,但至今美国没有采取任何积极步骤。中国同意中美建交后,美台保持民间往来,但出售武器不是一般的商品贸易,也不是民间往来,美国这样做,同公认的国际关系准则是不相容的。黑格表示:这个问题有敏感性,美国将非常谨慎和克制地对待这个问题,但美国仍坚持在可预见的将来向台湾提供一些经过选择的、性能适度的防御性武器。

  为了维护我国的主权和排除两国关系发展中的障碍,中国政府总理赵紫阳于1981年10月在墨西哥的坎昆会议期间同里根总统就这个问题进行了会谈。随后,黄华副总理兼外长也在华盛顿同黑格国务卿继续进行了会谈。向美方提出:美方要承诺在规定的期限内,出售给台湾的武器性能和数量不超过卡特时期的水平;在规定的同样期限内,出售给台湾的武器将逐年减少以至最后完全停止。美方表示:不能接受在规定期限内停止售台武器,在中国实现统一之前,美国将谨慎地、克制地、有选择地向台湾出售武器。美方表示愿意就此事同中方会谈。

  从1981年12月4日开始,美国驻华大使恒安石先后同中国外交部副部长章文晋、韩叙在北京就美国向台湾出售武器问题进行谈判。美方不接受中方的合理要求,坚持其在台湾问题上干涉中国内政的政策。至1982年春,谈判陷入僵局。

  1982年5月,美国副总统布什受里根总统的委托访问我国,邓小平同他进行了会谈。邓小平强调:美国必须承诺在一定时期内逐步减少直到完全终止向台湾出售武器,至于承诺的方式和措词可以商量。此后中美双方继续就售台武器问题进行谈判。

  经过十个月的谈判,至1982年8月15日,中美两国终于达成协议。1982年8月17日,中美两国政府就分步骤直到最后解决美国向台湾出售武器问题在北京和华盛领发表《联合公报》,通称《八一七公报》。

  《八一七公报》重申:“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干涉内政是指导中美关系的根本原则。1972年2月28日的上海公报确认了这些原则。1979年1月1日生效的建交公报又重申了这些原则。双方强调声明,这些原则仍是指导双方关系所有方面的原则。”在公报中,“中国政府重申,台湾问题是中国的内政。1979年1月1日中国发表的告台湾同胞书宣布了争取和平统一祖国的大政方针。1981年9月30日中国提出的九点方针是按照这一大政方针争取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进一步重大努力。”美国政府表示:“美国政府非常重视它与中国的关系,并重申,它无意侵犯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无意干涉中国的内政,也无意执行'两个中国'或’一中一台'的政策。美国政府理解并欣赏1979年1月1日中国发表的告台湾同胞书和1981年9月30日中国提出的九点方针中所表明的中国争取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政策。台湾问题上出现的新形势也为解决中美两国在美国售台武器问题上的分歧提供了有利的条件。”“考虑到双方的上述声明,美国政府声明,它不寻求执行一项长期向台湾出售武器的政策,它向台湾出售的武器在性能和数量上将不超过中美建交后近几年供应的水平,它准备逐步减少它对台湾的武器出售,并经过一段时间导致最后的解决。在作这样的声明时,美国承认中国关于彻底解决这一问题的一贯立场。”两国政府声明:“为了使美国售台武器这个历史遗留的问题,经过一段时间最终得到解决,两国政府将尽一切努力,采取措施,创造条件,以利于彻底解决这个问题。”“中美关系的发展不仅符合两国人民的利益,而且也有利于世界和平与稳定。双方决心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加强经济、文化、教育、科技和其他方面的联系,为继续发展中美两国政府和人民之间的关系共同作出重大努力。”“为了使中美关系健康发展和维护世界和平、反对侵略扩张,两国政府重申上海公报和建交公报中双方一致同意的各项原则。双方将就共同关心的双边问题和国际问题保持接触并进行适当的磋商。”

  在联合公报发表的同一天,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发言人就中美两国就解决美国向台湾出售武器问题的联合公报发表了声明。声明指出:“美国向台湾出售武器,是关系到中国主权的问题。早在1978年中美两国谈判建交期间,中国政府就明确表示反对美国向台湾出售武器。由于这个问题当时没有能够解决,中国方面提出双方在建交后继续进行商谈。事情很明显,这个问题如果不解决,势必严重损害两国之间的关系。”

  声明回顾了中美双方就解决这一问题会谈的经过,指出:“双方今天发表的联合公报是中美双方十个月来反复谈判的结果,它为解决美国向台湾出售武器问题规定了所应依据的原则和步骤。”

  声明指出,《八一七公报》“重申了中美上海公报和建交公报关于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干涉内政的原则。双方并强调声明,这些仍是指导双方关系所有方面的原则。这就是说,在解决美国售台武器的问题上,必须以这些原则为依据。无须说明,只有严格遵循这些原则,处理两国间存在的或新出现的问题,两国关系才有可能健康地发展。”“根据上述指导两国关系的原则,美国售台武器本来早就应该完全停止。由于考虑到这是一个历史遗留的问题,中国政府在坚持原则的基础上,同意分步骤予以解决。美国方面承诺售台武器首先在性能和数量上不超过两国建交以来近几年的水平,逐步减少,并经过一段时间最后解决这个问题。这里所说的最后解决,其含义当然是指美国售台武器经过一段时间必须完全停止。也只有彻底解决了这个问题,才能排除发展两国关系中的障碍。”

  声明指出:“在公报中中国政府明确重申了'台湾问题是中国内政'的立场。美国方面也表示了,它无意侵犯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无意干涉中国的内政,也无意执行'两个中国'或‘一中一台'。的政策。中国方面在公报中提及关于争取和平统一祖国的大政方针,是为了进一步表明我国政府和人民争取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诚意。在这个纯属中国内政的问题上,不容许有任何曲解或外来干涉。”

  声明特别强调,“本公报是以两国建交公报的原则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为依据的,与美国单方面制订的《与台湾关系法》毫无关系。《与台湾关系法》严重违背了两国建交公报的原则,是中国政府一贯反对的。任何试图把本公报同《与台湾关系法》相联系的解释,都是违背本公报的精神和实质的,都是不可接受的。”声明还指出:“中美两国政府就美国售台武器问题达成的这个协议,只是解决问题的一个开端。重要的是,公报的有关规定能得到认真履行,以早日彻底解决美国售台武器问题。这对保持和发展中美关系是必不可少的。”

  上述“上海公报”、中美建交公报和“八一七公报”共同确立了中美关系的基本原则,构成了两国关系的政治基础。在以后的岁月里,中美关系发展过程中经历了种种曲折,遇到了种种障碍。这三个联合公报确立的基本原则,成为促进中美关系克服障碍,向前发展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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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解鹿刀 2014-8-29 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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