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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飞:全民资本简论

2014-8-29 22:08| 发布者: 龙翔五洲| 查看: 587| 评论: 1|原作者: 曾飞|来自: 红歌会网

摘要: 没有一批大型全民资本集团这样的超级航空母舰群,中国强大国际竞争力就难以形成。夺回已经被国际垄断资本控制的中国自己的经济命脉的任务就难以完成。中国的发达与强大,民生的保障就都只是一句空话。

  三、关于国有资本。鉴于私人资本表现出来的严重缺陷,世界性地出现了国家干预,国有化的救世秘方。经济危机的反复出现,印证了亚当•斯密的“看不见的手”的自由放任的经济理论的偏颇和失效,经济学家凯恩斯推出了解决办法,出版了《就业、利息与货币通论》等著作,其最主要的观点是“看得见的手”,即国家宏观调控。凯恩斯经济政策观点的核心是反对自由放任,主张国家干预及通过扩大政府职能来提高有效需求。以此为基础形成的凯恩斯主义“提出政府干预机制在一定时期内可作为经济政策指导的基础,政府的介入可克服市场机制的盲目性。凯恩斯主要政策主张首先市场机制不是万能的,市场缺陷的存在是客观的必然的,而市场的缺陷不能用市场的办法来解决,能调节市场机制,弥补市场缺陷,纠正市场失灵的只有靠政府的宏观调控力量,只有政府对经济积极有效的干预作用才能保证经济的持续繁荣,……”(《凯恩斯主义财政政策》)于是资本由众人來直接控制的问题,很长时间里也就被扭曲为国家控制。其理论前提自然是“国家代表众人的利益”这一虚假的命题,其实“国家”只代表统治集团的利益。虚假的前提只能形成虚假的理论。所谓的国有化在不同的环境里也就形成了不同的灾难,也严重危害了社会。马克思曾经尖锐地指出,“国家是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进行阶级统治的工具”。

 

  恩格斯说:“国家总的说来还只是以集中的形式反映了支配着生产的阶级的经济需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第346页)。恩格斯在《〈法兰西内战〉导言》中指出:“国家最多也不过是无产阶级在争取阶级统治的斗争胜利以后所继承下来的一个祸害;胜利了的无产阶级也将同公社一样,不得不立即尽量除去这个祸害的最坏方面,直到在新的自由的社会条件下成长起来的一代能够把这全部国家废物完全抛弃为止。”

 

  “国家祸害”直接表现于官僚制。官僚们利用“国有化”掠夺财富,而并非把原本属于民众的资本交还给民众。恩格斯在1891年为马克思《法兰西内战》一书写的《导言》中就已经指出:“以往国家的特征是什么呢?社会起初用简单分工的办法为自已建立了一些特殊的机关来保护自己共同的利益。但是,后来,这些机关,而其中主要的是国家政权,为了追求自己特殊的利益,从社会的公仆变成了社会的主人。这种情形不但在例如世袭的君主国内可以看到,而且在民主的共和国内也可以看到。”(《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中文第2版第2卷第334—335页)没有有效制约的官僚制政府机构必然会把社会的公仆变成了社会的主人。这样的带有旧国家机器基本属性的社会组织形式无产者不可能用它来达到自己的目的——建立“自由人的联合体”,维护绝大多数人的利益。对此,马克思早就得出结论说:“工人阶级不能简单地掌握现成的国家机器并运用它来达到自己的目的”,而是必须把它“打碎”。(《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中文第2版第2卷第372页、第4卷第392页)在打碎国家机器之后,绝大多数人就必须通过自己的实践来建构自己的统治形式。而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因此,建构由绝大多数人控制的全民资本可操作性的组织形式就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人们不应当忘记德国人民被希特勒的“国家所有制”耍弄的历史教训。《希特勒是如何发展纳粹经济的》一文披露了“国家所有制”的真相:希特勒“一方面加强和扩大国家所有制,另一方面将国有财产转到私人垄断资本手中。希特勒政府时期,德国国家所掌握的股份资本绝对和相对额都增长。1932-1939年,‘国有的’股份资本额,由29亿马克提高到36亿马克,它在全国股份资本总额中的比重,由13.2%上升到17%。1939年,德国国家垄断资本共计248亿马克,占全国总资本的五分之一。在扩大国有化的同时,希特勒政府还执行了国有财产重新私有化的政策。在1929-1933年经济危机期间,当时的德国政府为挽救一系列垄断资本集团,以优惠价格收购了柏林各大银行的大部分股票和一系列大工业公司的部分股票。随着这些企业的扭亏为盈,希特勒政府把国家持有的巨额股票廉价卖给有关的私人垄断资本集团。”

 

  西方国家的政府搞私有化,不仅是让资产阶级购买效益好的国营企业。而且每次都是廉价出售,让资产阶级合法地掠夺国有财产。《为何西方国企私有化搞不下去?》的文章指出:“二战中,美国为满足军需生产和运输需要,兴建了大量国有企业,添置了大量的国有资产。战后不久(1946年至1949年间),美国政府把大量的不动产,特别是大量的运输工具,出售给私人公司。例如,1941年至1943年间制造的海上船舶被出售,它们的原价是32.5亿美元(按1958年价格计算是77.5亿美元),还有运输机、汽车等,这些财产大体按原价的15%卖出。另外,许多不需要重新装备就能生产商品并获得巨额利润的冶金企业,也廉价出售给私有公司。例如,用1.7亿美元兴建的一个矾土厂、两个制铝厂、三个轧铝厂,只以0.567亿美元售给雷诺斯金属公司。建于犹他州的价值2.2亿美元的钢铁厂,以0.475亿美元卖给美国钢铁公司。美国政府共将帐面价值170亿美元的工厂和设备,以41亿美元(即原价的24%)卖给私有企业(见《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美国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第100——103页)。美国政府廉价出售的这些国营企业,实际投产只有3年到8年。这是国家拿人民的钱向资产阶级送礼,是资产阶级通过‘购买’形式来掠夺国有财产。”

 

  先利用“国有化”聚集国民财富,然后再利用国企“私有化”把国民财富送入资本寡头私人的腰包。直至现在,这也还是许多国家官僚玩弄的惯用把戏。现实的教训表明,所谓的“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并不是把原本属于全民的资本交还给全民来控制的真正的手段。它只不过是官僚玩弄的一种把戏。而具有数千年历史的中国官僚尤其擅长此道,借口国企私有化掠夺了惊天的“国有”资本,制造了触目惊心的中国官僚豪富集团。如此事实尽人皆知,已经无需不厌其烦地加以列举了。

 

  国民需要重点关注的是:

 

  1954年《宪法》规定:“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生产资料所有制现在主要有下列各种;国家所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合作社所有制,即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个体劳动者所有制;资本家所有制。第六条国营经济是全民所有制的社会主义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领导力量和国家实现社会主义改造的物质基础。国家保证优先发展国营经济。”称为“国营经济”,规定为“全民所有制”。虽然有“国有经济”的提法,但还可以把“国营经济”理解为国家受全民委托经营企业。

 

  1978年《宪法》规定:“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生产资料所有制现阶段主要有两种: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和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第六条国营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领导力量。”没有了“国有经济”的提法,明确了“国营经济”就是“全民所有制”的内涵。

 

  199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规定“:第五条宪法第七条:‘国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国家保障国营经济的巩固和发展。’修改为:‘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正式以“国有经济”替代“国营经济”,给“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开启了绿灯,“国家”成了这些财产的正式所有者,理论上也就不再需要人民的授权委托了。法理上没有了人民合法监管的权力,也就有机可乘了。掌握国家大权的官僚随时都可以用“私有化”、“民营化”的名义把国有财产送给私人资本,合伙鲸吞全民财产。也就实现了“与国际接轨”,给国际上流行的国有化-私有化的超经济掠夺模式开通了绿灯。“国有经济”也就被官僚趁虚而入,演变成各个官僚家族割据的地下官僚资本,并逐步向“合理合法”的官僚私有资本蜕变。当年草拟该条文的人刻意搞概念模糊:“全民所有”,则“全民”就是唯一的所有主体。“国家”与“全民”不是同一主体,不能两个主体同时成为唯一的所有主体。除非是按份额共有。“全民”拥有一部分,“国家”拥有另一部分也说不通。“全民”所有而委托给“国家”代理,曰“国营”符合逻辑;“国家”所有就是“全民”所有,曰“国有”不符合逻辑,用“国家”偷换“全民”概念犯最简单的逻辑错误。如此弊端,可以有两种发展取向,一是回归全民所有制经济(全民资本取向);一种是彻底私有化而成为名副其实的官僚私有经济(官僚资本取向)。百姓选前者;官僚取后者。利益使然。

 

  四、关于全民资本。回归全民资本的取向道路是非常艰难的。美日和中国官僚会拼死阻挠。然而,回归全民资本,催生全民资本的现实可行的模式是我们这一代人的历史使命,非此,中国人民就不可能真正地站起来。《共产党宣言》明确指出:“资本是集体的产物,它只有通过社会许多成员的共同活动,而且归根到底只有通过社会全体成员的共同活动,才能运动起来。因此,资本不是一种个人力量,而是一种社会力量。因此,把资本变为公共的、属于社会全体成员的财产,这并不是把个人财产变为社会财产。这里所改变的只是财产的社会性质。”因此我们这一代人的历史使命就是回归资本原本的社会属性——资本属于社会全体成员的财产。这就是全民资本的本质。有人嗤之以鼻,冷笑道马克思古董早已过时,说他干嘛!但是邓小平同志却坚定地认为:

 

  “我坚信,世界上赞成马克思主义的人会多起来的,因为马克思主义是科学。”“不要认为马克思主义就消失了,没用了,失败了。哪有这回事!”邓小平还尖锐地指出:“某些人所谓的改革,应该换个名字,叫作自由化,即资本主义化。他们‘改革’的中心是资本主义化。我们讲的改革与他们不同,这个问题还要继续争论的。”(《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97页)“如果我们不坚持社会主义,最终发展起来也不过成为一个附庸国,而且就连想要发展起来也不容易。”(同上书,第311页)

 

  以此,人们很容易理解为何一批所谓的改革激进人士会如痴如醉地诋毁全民所有制而拼命鼓吹“民营化”、私有化——应该换个名字,叫作自由化,即资本主义化。民众对此才应当嗤之以鼻,并击破他们的阴谋,保卫人民自己的利益。如何才能催生具有可操作性的全民资本呢?这不单是一个复杂的问题,而且还是一个实践问题,并非理论探讨能够全盘解决的。但理论原则的探讨还是有益的,人们借此可以少走弯路。

 

  原则一:“全民所有”是一个群体性的概念,不是个体性的概念。全民资本属全体人民整体所有,而不是每个单人都可以拥有。如同一块钻石是所含碳等原子形成的整体结晶结构物,而不是各个碳原子的简单堆积,简单堆积只能是一撮碳粉而不是一整块钻石;又如一个物体整体的温度并非每个分子运动速度的简单加和,单个分子无所谓温度。整体属性并非部分属性的简单加和。整体属性决定于其结构,而不是数量的累加。苏联式的把全民所有简单地分解成每人分得一股被证实是错误的。其结果是自己破坏了“全民所有”的整体,被官僚奸商趁虚而入各个击破,三国尽归司马懿,那些国民资产全部变成了寡头们的囊中之物。因此,唯有人民通过民主程序,把整体性的全民资本分别授权委托给许多依法精心建构的全民资本的大型集团公司来进行资本运营,全民资本的集团公司或者设立旗下的全资子公司进行市场经营,或者与优秀的私企互相参股而形成合资企业、混合企业进行市场经营。现有的大型“国资”集团(善待完善为全民资本集团)譬如厦门国际航空港集团公司拥有全资或控股下属公司33家,其中1家上市公司,5家中外合资公司,另参股7家公司;又如资产总额超过760亿元,年营业收入超过940亿元,年利润总额超过40亿元的大型实业投资企业集团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其核心业务有:建发浆纸、建发钢铁、建发矿产品、建发化工、建发轻纺、建发农产品、建发机电、建发物流、建发汽车、建发酒业、建发房地产开发、建发旅游业、建发会展业等,主要投资的企业有:厦门航空有限公司,厦门国际银行,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君龙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等。

 

  原则二:独立于政府部门进行市场运营。全民资本的集团公司应该直接对全民负责,而不是直接对政府负责。政府不应插手全民资本的集团公司的运营和管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不是官员代表大会)应当制定专门的全民资本集团法及其他法规,并设立专门的全民资本监管委员会办理授权委托组建全民资本集团的具体事务并进行日常监督,并向“人大”报告和向社会公开监督信息。全民资本的集团公司依法组建,依法运行,独立进行公平的市场竞争。全民资本集团的红利不得缴交给政府用来建豪华办公大楼、奢侈招待、公费旅行、建设政绩工程或者用来还债等,甚至被贪官据为己有。政府开支应主要来源于税收,而不能占用全民资本集团的红利。全民资本集团的红利属于全民共有,或由盈利的集团公司直接用于该集团的扩大再生产,或直接用于社会服务、福利和资助基础研究。任何机构和个人都不得任意占有。

 

  原则三:企业的目的在于服务社会改善民生,适度盈利只是为了自身的良性发展的必要手段,而不是根本目的。全体人民省吃俭用积累资金来建立自己的集团公司绝不是为了从自己身上榨取超额利润来供官僚享乐而给自己制造苦难。那样的所谓企业目的只能是国际笑话。

 

  全民资本的集团公司就是要为人民自己造福。因而它必须从三个方面造福人民:其一,模范地以其优质的产品或服务为顾客服务,并保持合理的利润率(不暴利,也不亏本),在扩大再生产和物美价廉两个方面维持合理的均衡,直接造福全体国民;其二,主要依靠技术和模式创新,而不是依靠强迫超负荷劳动(过劳,甚至过劳死)来不断提高自身的市场竞争力,与优秀私企(譬如华为、海尔、美的、张小泉等)合作,或者互相投资,以中国人自己的企业群体之实力努力控制中国的国民经济的主要命脉,击溃国际垄断寡头对各行各业的垄断企图,维护国民的经济利益,以经济手段保护国家资源不被国际垄断寡头任意掠夺和肆意破坏,以经济竞争的武器击败那些无良媒体和演艺等公司,维护社会的良好风尚;其三,经营效益,即红利应当留取合理的比例用于再投资,扩大再生产,壮大企业。余下的部分红利分别用于举办社会福利事业,如自建福利性的医院、职业教育等直接服务社会;或直接用于救灾或支持见义勇为等;或赠款支持基础科学研究、学术性出版、养老基金、失业救助基金等。红利的使用情况应当每年向社会公布。红利不得用来举办所谓的“体育”盛事,所谓“体育”比赛原意是竞技比赛,现今的体育具有强烈的商业味道,本质上是商业性竞争活动,甚至赌博,而并非为了民众的健康。体育运动员的平均寿命反而低于国民的平均寿命的事实揭了它的老底。而用于资助市民太极拳、气功、散步等健身活动和改善空气、水质的环境建设等才是维护百姓健康的公益事业,体育比赛则不是。如果资助体育赛事是为了增加企业的知名度,则只能在广告费中支付,列入成本。

 

  原则四:服务于顾客,而不是服务于内部员工和政府官员。世界公认的原则是企业为社会为顾客创造价值。也就是为社会,为绝大对数人提供专业性的服务。而不仅仅是为了获取利润。全民资本不能只是追求利润,而必须为社会为民生服务。这才是衡量企业优劣的合理标准。不专注于服务顾客,只注重服务于当权官僚的全民企业就是变成官僚私家企业,逐渐蜕化为地下官僚资本的标志。全民企业的主人是全民,而不仅仅是内部员工。借口“员工是上帝”、“员工持股”来搞超额福利和超高工资总额就是变全民所有为小团体所有,其实是企业高管利用企业的管理权力谋私,用为员工谋利益来掩盖为高管自己谋取特殊利益。这明显是一种腐败行为。必须用专门的条例来加以约束。企业对员工不能用美国的那一套急功近利的所谓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手段来逼迫员工拼老命为老板牟取超额利润。而应当实行人本管理,尊重并调动人的积极性来为顾客服务,在企业良好社会和经济效益的基础上去提高员工应有的报酬,激励员工的服务积极性。在此基础上,全民企业员工报酬高于私企不是耻辱,而是光荣。无端指责是别有用心。其目的是为鲸吞全民财产寻找借口。

 

  某些人鼓吹所谓的私企(已经被偷换成“民企”;《说文》:“民,众萌也。”是指与官对举的众多的人,是群体性的词汇,不是指“私人”的个体性的词汇,“私有”与“民有”内涵不一致。反而是全民所有才属于真正的“民有”)效率高而优于“国企”,无非是指某些私企利润率超高。但利润率高并非企业优越性的合理标准。利润就是剩余价值,适当的剩余价值有利于扩大再生产,有益于社会与民生;但过度的利润,也就是过度的剩余价值直接伤害社会和民生。如同美国“两房”的超高效率直接引发金融危机,美国的“苹果”和中国的煤老板超高的利润率来自极不人道的血汗工厂,直接危害社会,都是最坏的企业,并非优越性,反而是劣质企业的标志。相反“国企”厦门公交利润率低,厦门“国企”超市廉价生鲜,利润率当然不如超高价生鲜和卖过期熟食的沃尔玛,但它直接造福市民,抑制过高物价,利润率适度反而是优质企业的标志。

 

  原则五:董事和经理必须从人才市场竞争性招聘选用有资历和有成绩的职业经理人,官员及其关系人不得进入。全民资本集团的董事会直接对人民负责,绝对不能由政府官员下海担任或兼任,也不能指派或利用各种手段塞进官僚家族的成员或其关系人,包括与之勾结的商人。董事会要按照专门的条例由监管委员会主持向社会公开招聘。经理则由董事会组织公开招聘并任免。董事和经理任职之后不应该兼任官职。政府官员和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或工作人员利用权力塞进“自己人”要入罪,严加惩处。就本质上来讲,从现今的概念含混的“国有资本”向明晰的“全民资本”回归的关键有二:其一,去官僚化;其二,建构全民资本集团的合理结构和人本管理。具体的管理学论述不是本文的任务。笔者将另文详述。总之,全民资本集团是一个历史性的新生事物,理念更新、制度设计、实践探索和总结完善都需要人们的共同努力。执政党必须加强领导,组织对譬如厦门等比较成功的大型国企集团和譬如联想等失误不断的国企集团进行调研,总结有益经验和教训,推进大型全民资本集团的健康发展。没有一批大型全民资本集团这样的超级航空母舰群,中国强大国际竞争力就难以形成。夺回已经被国际垄断资本控制的中国自己的经济命脉的任务就难以完成。中国的发达与强大,民生的保障就都只是一句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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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解鹿刀 2014-8-30 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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