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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材料之二 —— 黎强案

2012-2-26 02:13| 发布者: 远航一号| 查看: 7727| 评论: 0|原作者: 重庆课题组报告之二|来自: 青年公社

摘要: 2009年6月,中国第四个直辖市——重庆 ,掀起了一场疾风骤雨的打黑风暴。“红顶商人”的黎强是在这场打黑风暴中落马的第一人。黎强涉黑案件之所以格外引人关注,在于以下三个具有现实意义的特点:头衔最多;手段复杂;公司最多。

 

中国人民大学可持续发展高等研究院

重庆课题组分报告之二

案例材料之二

 

重庆黑社会组织的经济崛起与市场控制

——黎强案例(5.18案)分析[1]

 

 

 

20096月,中国第四个直辖市——重庆 ,掀起了一场疾风骤雨的打黑风暴。“红顶商人”的黎强是在这场打黑风暴中落马的第一人。

 

黎强涉黑案件之所以格外引人关注,在于以下三个具有现实意义的特点

 

其一是头衔最多。黎强不仅是第一个被抓的民营企业老板,也是重庆警方公布的67名黑恶团伙首犯及骨干分子中社会头衔最多的一个:重庆市第三届人大代表,重庆市巴南区第十二届政协常委、巴南区工商联主席,中国道路运输协会出租与租赁协会常务理事、重庆市道路运输商会(协会)常务副会长。2004年,他获得重庆市“首届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称号,还当选过“重庆市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优秀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

 

其二是手段复杂。黎强不仅唆使手下以黑色手段强占公交线路、兼并了许多客运个体户,而且利用灰色手段多次组织上访和贿赂接访干部迫使政府让步,最终拿下了重庆市400条客运线路四分之一的运营权,成了重庆市名副其实的客运大王

 

其三是公司众多。黎强不仅是重庆渝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而且开办20多个公司跨多个行业,该案的涉黑资金的界定是重庆涉黑系列案中最复杂的一个

 



[1] 本案例是中国人民大学201010-11月组织的“重庆调研”及其报告写作所依据的资料之一。由张旭东起草,温铁军修改定稿,兰永海和张琴参与了实地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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