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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材料之二 —— 黎强案

2012-2-26 02:13| 发布者: 远航一号| 查看: 7730| 评论: 0|原作者: 重庆课题组报告之二|来自: 青年公社

摘要: 2009年6月,中国第四个直辖市——重庆 ,掀起了一场疾风骤雨的打黑风暴。“红顶商人”的黎强是在这场打黑风暴中落马的第一人。黎强涉黑案件之所以格外引人关注,在于以下三个具有现实意义的特点:头衔最多;手段复杂;公司最多。

二、从农民到工人再到下岗创业

1958年,黎强出生于原巴县虎溪区陈家桥的农民家中。初中毕业后,他没再上学。不久随父亲到原西南政法大学食堂做一名帮工。身高175,挂着一脸络腮胡子的黎强,随后认识了巴县鱼洞小坝公社书记的女儿伍树芹,命运开始了变化

在巴南区一个名为北吉的偏僻小镇,有一家曾经红火一时的重庆毛巾厂。在上世纪80年代,这里只有少数干部子女才能进来,进厂的多是当时的县级领导及该县部委办局相关领导的亲属,至少也是区、乡(公社)一级领导的关系户。而伍树芹的父亲当时是鱼洞小坝公社书记,伍树芹1982年进厂,1985年黎强凭借岳父的关系,也为了照顾夫妻关系,进入这家妻子已先于他4年进来的工厂,当了一名电工,从一名农民转变成吃公家饭的城镇集体企业工人。

1991年,新西兰方面和他们厂的两个车间合资组建了中外合资的渝新毛纺有限公司(简称渝新公司)。渝新公司成立后也很红火,曾是市里的十佳纳税大户。黎强因为岳父有点关系,当时就从毛巾厂调到渝新公司车队搞安全。他那时没什么职务,工作任务就是帮车队的驾驶员和10多辆车办年审。如果单位的车辆出了交通事故,他也负责跑,协助交警处理交通事故、交通违章等。有时,驾驶员忙不过来,他还临时顶班当司机。“他自己不抽烟,但是包里随时都揣着一包当时很不错的红塔山,主要是给交警等执法部门的人抽。”黎强当年工厂的一位同事介绍。

这段工作经历,让黎强对运输行业有了全面认识,同时也接触了一些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积累了一些人脉资源。

黎强所在公司,不久外资撤资,原来调过去的职工回原单位。此时的重庆毛巾厂的效益也急剧下滑。1992年,受全国经济萧条和政策环境影响,许多企业职工下岗。当时,毛巾厂鼓励职工自谋职业。一些有点门路的人纷纷主动下岗,黎强也在此列。

黎强的妻子伍树芹2009年才办理了退休手续,但黎强要过9年等到60岁才退休。该厂每年年终对下岗职工进行慰问,公司都会给夫妻俩各发100元的下岗慰问金,17年来从未间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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