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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议政】请解决“裸官”问题

2012-2-27 10:40| 发布者: 刘金华| 查看: 366| 评论: 0|原作者: 刘金华

摘要: 【网民议政】请解决“裸官”问题 我已经发了4篇【网民议政】,人民网全部发表了。需要提出,其中第2篇《坚持改革当实现共同富裕》,批评人民日报评论部文章《宁要微词,不要危机(人民观点·深化改革认识论①)》,第4篇批评国务院潜越了所有者——人民及其代表机关的权力,要求缓行“新36条”,就我的感觉而言,现在的官方网比较民间左右网站开放程度较高,民间的左右派网站一般不会发表不同观点的文章。 上一篇【网民议政】提出, ...

【网民议政】请解决“裸官”问题

我已经发了4篇【网民议政】,人民网全部发表了。需要提出,其中第2篇《坚持改革当实现共同富裕》,批评人民日报评论部文章《宁要微词,不要危机(人民观点·深化改革认识论①)》,第4篇批评国务院潜越了所有者——人民及其代表机关的权力,要求缓行“新36条”,就我的感觉而言,现在的官方网比较民间左右网站开放程度较高,民间的左右派网站一般不会发表不同观点的文章。

上一篇【网民议政】提出,在“非公经济”进入国家所有产权领域的“改革”,温家宝总理不要那急忙为下一届政府定章程。是的,总理说的对,今年是本届政府任期的最后一年,各项工作一定要善始善终,能做的事情绝不拖延,能解决的问题绝不推脱。但是搞“新36条”的实施细则,不是问题的解决,而是给下届政府提出问题。本届政府能解决而还没有解决的问题多了,我给政府指出两三个,请人大和总理考虑解决。

温总理一再强调政治改革,要人民监督政府。我十分拥护,以后要议这个政,今天,首先是请解决“裸体做官”问题。

这个问题提出两年多了。我知道的最先在20102月发表《国家预防腐败局2010年工作要点》,已经把监管裸官作为预防腐败局的工作重点;4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又审议了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去年35日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马馼表示,2011年将对“裸官”进行登记管理。现在不知道完成登记没有?如何管理?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讲没有讲这个问题?

据说社科院法治国情调研组的调查数据称,46.7%的公职人员和39.7%的公众认可“裸官”。这不是好消息。但我不相信“公众”对“裸官”的认可率这么高。我说过,如果当官的把家人迁居国外,人在中国,但是根已经移到地球另一边去了。能够相信这些人会对国家尽忠,对人民负责任,不会背叛、出卖祖国吗!?这不是推理,是事实。如原陕西省政协副主席庞家钰,其妻儿在他大权独揽的时候,于2002年移民加拿大,自己在国内当官腐败直至20086月被判刑。如浙江省建设厅原副厅长杨秀珠、云南省原省委书记高严、贵州省交通厅原厅长卢万里、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原局长周金伙,等等。中国通信建设总公司原总经理助理董跃进,一个正处级的官,就伙同他人挪用公款5.8亿元,事发前妻儿均早已移居美国,移出其财产。所以,清醒的认识是,“裸官”是贪腐高危人群

 

大家知道,马英九第一次竞选台湾“总统”,有没有美国护照是个大问题;这次宋楚瑜副手参选也在这个问题上被查询。台湾那边认为这不是法律问题,是政治问题。我看是这样。法律不禁止人们的亲属移居国外,但是你要当官,政治上就有个可靠不可靠的问题。

反腐专家、中央党校教授林曾指出:裸体官员的出现,反映出贪官风险意识的增强。由此可以理解46.7%的公职人员之所以认可“裸官”;我猜想那认可“裸官”的39.7%“公众”,很可能是腰缠万贯和打算腰缠万贯的人,这些人早已融入国际社会了;一般工农大众是本人在外打工什么的,找钱寄回来供养亲属,绝不会认可把老婆孩子送出国外,自己在国内当“裸工”。如果中国社会普遍认可裸官,那么中国社会防范贪官的风险意识就太弱,中国真的是国际化了。

我相信温总理是注意了“裸官”这个问题的。但是恕我直言,许多问题你都注意了,讲了,就是没有落实。比如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你好多年前就讲了,但是到现在都没有解决好,前几天还出了农民工讨薪自焚的,被警察打的,你知道不知道?要不要给你视频?“裸官”问题更是如此,所以我提出完成登记没有、如何管理的问题。

最近广东出台了广东《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加强市、县领导班子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原则上不得担任党政正职和重要敏感岗位的领导职务,率先有个明确的规定。但是,总的相关是认识还不一致,缺乏政策,更谈不上管理。

有多少官员外逃,带走了多少国家财富,总理比我清楚,你要认真想在你任期内解决这个问题。我这里给你提几条建议,你看可不可以?

一、凡家属定居国外者,不得担任涉及国家安全机密的工作和对一个地区或部门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管理等的领导工作。

二、凡家属定居国外,已担任涉及国家安全机密的工作和对一个地区或部门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管理等的领导工作的公职人员,是为“裸官”。

三、立即、尽快清除“裸官”。

四、对“裸官”进行离任和财产审计,依法处理不明来源财产问题。

希望总理能在任期内解决好已经提出了两年多的“裸官”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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