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中国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红色中国网 首 页 理 论 查看内容

揭开“极右”的漂亮面纱——评卢麒元先生《新社会主义论》 ...

2014-9-29 23:49| 发布者: 龙翔五洲| 查看: 1333| 评论: 3|原作者: 贺合林|来自: 贺合林

摘要: 近几天来,连续写了十篇批评卢麒元先生《新社会主义论》的帖子。本来,以自己的浅薄知识,是不具有涉足这种高深理论领域的资格和能力的。但是,看过卢先生《新社会主义论》后,深感这种理论对于社会主义的危害重大。

 

  鹤龄:揭开“极右”的漂亮面纱评卢麒元先生《新社会主义论》

  ——贺合林——

  “极右”的漂亮面纱。是不是言重了?不!请看下文吧。

  一 一个荒谬的等式:社会主义等于资本主义

  二 一个被曲解的概念:资产阶级法权

  三 一个不容改变的制度:生产资料公有制

  四 一个被抽掉灵魂的思想:毛泽东思想

  五 一个橡皮口袋式的领导阶级:中产阶级

  一个美好动听的神话:西方样板社会主义

  七 一件“极右”的漂亮面纱:新社会主义

  

  近几天来,连续写了十篇批评卢麒元先生《新社会主义论》的帖子。本来,以自己的浅薄知识,是不具有涉足这种高深理论领域的资格和能力的。但是,看过卢先生《新社会主义论》后,深感这种理论对于社会主义的危害重大。特别是卢先生的左派领军人物身份,使得这种理论具有极大的迷惑性,更加增添了它的严重危害性。因此,决定作此自不量力的蚍蜉撼树之举, 虽然深感力不从心,但又深知必须奋力一搏。无论搏击的效果如何,至少可以引起更多左派群众对这个问题的关注与警觉,至少可以使“翻新者”知道,在茫茫人海之中,还有另一种声音在!

  有网友认为,这样做会影响左派内部的团结。我以为这种担心是多余的。在斗争中求团结则团结存,在妥协中求团结则团结亡。团结是为了什么呢?左派的团结是为了齐心合力地与反马列主义、反毛泽东思想、反社会主义的反动势力进行斗争。新社会主义公开宣称“反对无产阶级专政”。岂有左派反对无产阶级专政之理!全世界都找不出这样的理。所以,仅此一点,即可断定,新社会主义就是属于这股反动势力,是渗透进左派内部,打着左派旗号的反动势力,是比公开的敌人具有更大危险性的反动势力。面对它蓄意发起的进攻,真正的左派只有进行坚决的斗争,没有退让妥协的余地。否则,必将使自己最后陷入绝地,这是毫无疑问的。而展开反击,则可以将涉足“翻新”不深的人拉回来,将铁心“翻新”的人清出去,从而纯洁左派的队伍。一个有战斗力的队伍,不在它的人多势众,而在于它的思想、信仰、意志、步调的高度统一。只有达到了这种统一,才能达到真正的团结,才能谈得上“团结就是力量”。

  现将所发十篇认真整理删改,辑成一篇再发。其中定有不少错误,请网友们提出批评,也期待看到卢麒元先生对我给予的批评做出反批评。同时也希望左派网站都能开设批评“翻新”思潮的专栏,给左派群众对此问题以更多的发言机会,大家齐心合力,坚决击退新社会主义这股反社会主义思潮。

  一 一个荒谬的等式:社会主义等于资本主义

  (一)

  卢麒元先生说:

  “中国人在认识社会主义的问题上,始终无法超越简单二元对立的逻辑,始终无法上升到同一性的哲学高度。我们可能需要接受一个基本的事实:社会主义是资本主义的子集。是的,社会主义从来都不是资本主义的对立物,社会主义是资本主义发展的一部分,社会主义是资本主义的最高阶段,社会主义是对资本主义的完善(而非消灭)。其中的道理并不复杂,社会主义是无法消灭资本的,资本主义也不可能超越社会。”

  所谓“二元对立”,即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对立。卢麒元先生一点也没说错,中国的无产阶级革命家、社会主义者(请注意,不是指全部中国人)在认识社会主义的问题时,确实是始终坚持二元对立逻辑的,因为二元对立是社会主义社会的一种客观存在。毛主席认为:“社会主义社会是一个相当长的历史阶段。在社会主义这个历史阶段中,还存在着阶级、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存在着社会主义同资本主义两条道路的斗争,存在着资本主义复辟的危险性。”在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阶级斗争并没有结束。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阶级斗争,各派政治力量之间的阶级斗争,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在意识形态方面的阶级斗争,还是长时期的,曲折的,有时甚至是很激烈的。”毛主席的这一英明论断,不但为新中国前三十年的历史所证实,也为改革开放以来的历史和今天的现实所证实。

  而卢麒元先生的“二元同一论”则从根本上否定了二者之间的对立。认为“社、资”从来就不是对立的,认为“社”是“资”的子集,是“资”的完善发展达到的最高阶段。他的这个理论的依据就是一句话:“社会主义是无法消灭资本的,资本主义也不可能超越社会。”他自以为这句话就可以服得人心,就可以证实他的“社、资同一论”是一个颠扑不破的真理。

  诚然,如他所说,社会主义确实无法消灭资本,资本主义也不可能超越社会(据我的理解,此处的“社会”应为“社会主义”,否则,语意便很模糊了)。但是,社会主义无法消灭资本,并不等于社会主义无法消灭资本主义!

  这个道理真的很简单,真的一点也不复杂,因为资本并不等于资本主义。

  资本:是能够创造、带来新增价值的价值附着物。在经济学意义上,资本指的是用于生产的基本生产要素,即资金及厂房、设备、材料等物质资源;在金融学和会计领域,资本通常用来代表金融财富,特别是用于经商、兴办企业的金融资产。广义上,资本可作为人类创造物质、精神和信用财富的各种社会经济资源的总称。

  这就是资本。不但资本主义需要它,社会主义同样需要它。不但资本主义可以使用它,社会主义同样可以使用它。不要说社会主义无法消灭资本,就是有法消灭资本也不会想到要消灭资本!

  那么,什么叫资本主义呢?资本主义一般而言指的是一种经济学或经济社会学的制度,在这样的制度下绝大部分的生产资料都归个人所有,并借助雇佣劳动的手段以生产工具创造价值,价值分为四个部分,税金,租金,劳动价值,和企业家才能。在这种制度里,商品和服务借助货币在自由市场里流通。投资的决定由个人进行,生产和销售主要由公司和工商业控制并互相竞争,依照各自的利益采取行动。

  换言之,资本主义是一种社会形态,一种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主的市场主导生产经营主导人们生活的社会形态。

  社会主义也是一种社会形态,一种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的由“计划”主导生产经营和人们生活的社会形态。

  二者之间虽然具有一定的同一性(如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主的资本主义少不了为辅的公有制,以计划经济为主的社会主义少不了为辅的市场经济),但是,占主导地位的还是对抗性。所以,毛主席在指出整个社会主义历史阶段中“社、资”之间的斗争“是长期的曲折的有时甚至是很激烈的”以后,接下来又提出要求,阶级斗争要“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

  (二)

  在社会主义对资本主义的斗争中,社会主义能不能消灭资本主义?虽然无产阶级的社会主义革命还没有过全面战胜并最终消灭资本主义的实践,但是,局部地区譬如前苏联以及我国等社会主义国家就都曾消灭过资本主义。所以,从理论上来说,社会主义不是无法消灭资本主义的。尽管苏东剧变后,无产阶级的社会主义革命遭到了巨大的挫折和失败,但是,失败是成功之母,既然有过从无到有的第一次革命,谁也无法断言,就不会有更大规模的第二次革命的到来。

  退一万步讲,即使真如卢麒元先生所说“社会主义无法消灭资本主义”,那么,是不是就意味着“社会主义从来都不是资本主义的对立物”呢?是否意味着“社会主义是资本主义的子集”呢?

  这个问题,我们可以举出很多的现象来说明。

  两军对垒,胜负不分。甲军无法消灭乙军,是否意味着甲军从来都不是乙军的对立物?是否意味着甲军是乙军的子集?反过来,乙军无法消灭甲军,是否意味着乙军从来不是甲军的对方物?是否意味着乙军是甲军的子集。

  人与疾病之战,人类无法消灭疾病,是否意味着人类从来都不是疾病的对立物?是否意味着人类是疾病的子集?

  人、鼠之战,人类无法消灭鼠类,是否意味着人类从来不是鼠类的对立物?是否意味着人类是鼠类的子集?

  而卢麒元先生却建立了一个这样的等式:社会主义无法消灭资本 = 社会主义无法消灭资本主义 = 社会主义从来都不是资本主义的对立物 = 社会主义是资本主义的子集。

  这个等式的简写,实际上就是: 社会主义 = 资本主义

  这是一个什么样的等式?我说是一个荒谬的等式,应该是中肯的。

  (三)

  卢麒元先生不但设计了社会主义 = 资本主义的理论,也将这种理论联系到了实际。

  在《新社会主义论》中,卢先生对改革开放出现的问题和存在的弊端进行了大量的揭露和严厉的批评。不能否认,他的揭露都符合事实,批评也很中肯,因此,也很能激发起读者的共鸣,使得很多粗心大意的朋友都没有注意到其中的奥秘。他说:

  1、“我们从德国古典哲学左的分支,又倒向了德国古典哲学右的分支。我们还没来得及超越机械唯物主义,又陷入到了极端理性主义。这一次的陷入,更为深入和彻底。我们是如此地执着于“科学”和“发展”。所谓的科学,不过是物理意义上的理性;所谓的发展,不过是经济意义上的赶超。弱势的中国人急于“现代化”。然而,忽略了天理和人性的中国人,已经找不到现代化的真正内涵。现代化被庸俗化为数字游戏。我们正是在理性中丧失了天理和人性。谁说中国人不信教?谁说中国人不迷信?我们六十年来陷入深度的“现代化”迷信之中。忘却了自我,忘却了祖宗,忘却了天地,我们虔诚地祈求“现代化”,自豪而光荣地走向毁灭。”

  2、“哲学上的迷失,导致了文化上的卑贱。现代中国人在经济迅速崛起的同时,无意识地进行了文化上的自残。建国六十五年来,这一自残的过程越来越严重。中国所谓的现代化过程,是一个被西方文化同化的过程。我们几乎已经失去了自己的语言能力。现在的中文,不过是用汉字罗列的西方概念和逻辑的集合。文化的自残使得精神的殖民得以畅行无阻。中国人在‘科学’与‘发展’的逻辑下,自觉成为西方300年殖民历史进程中金融殖民的组成部分。”

  3、“二十世纪,中国人进行了四种资本主义实践。第一种,是慈禧在满清末年意图进行的皇权垄断资本主义。第二种,是蒋介石在民国时期进行的家族垄断资本主义。第三种,是毛泽东在新中国进行的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第四种,是邓小平在改革开放初期进行的社会资本主义试验。这并非危言耸听。嚷嚷了六十五年了,其实我们始终没有真正进入社会主义。今天,我们距离社会主义不是更近了,而是更远了。”

  我们从中发现了什么呢?我们发现:卢先生既没有拿前三十年否定后三十年,也没有拿后三十年否定前三十年。他是六十五年一贯制,从头“否”到尾,做出了一个极为荒谬的结论:中国是“进行的国家垄断资本主义”、中国“始终没有真正进入社会主义。”

  中国如此,前苏联同样如此!“苏联模式,根本不是社会主义模式。苏联模式是带有社会主义特征的国家资本主义模式。那是国家持有资本和管理资本的特殊模式。”

  国家持有资本和管理资本。这是卢先生对国家资本主义下的定义。换言之:谁持有资本和管理资本,就是谁的资本主义:集体持有资本和管理资本,是集体资本主义;个体持有和管理资本,是个体资本主义;卢先生持有资本,是卢氏资本主义……

  卢先生又忘了资本并不等于资本主义的道理,

  卢先生意犹未尽,他还要把国家资本主义引进更高层次的资本主义。

  “笔者在阅读德国宰相脾斯麦传的时候,深感震撼。其思维逻辑与中国的旧社会主义逻辑惊人的相似。脾斯麦的皇权垄断国家资本主义,使得初生的德意志农业国家迅速实现了工业化,并崛起为世界强权之一。日本人成功复制了德国人的经验。此后,俄国人、中国人以及其他后进农业国家,用党权代替皇权,实施了党权垄断资本主义,迅速实现了各自国家的工业化。当然,也有个别国家走了极端,将党权家族化,变相退回了俾斯麦的皇权垄断资本主义,朝鲜就是一个经典的案例。”

  就这样,世界各国人民为之奋斗了一个多世纪的科学社会主义,被他轻轻一笔画了个等号,都成了俾斯麦式的党权垄断资本主义!

  二 一个被曲解的概念:资产阶级法权

  什么是资产阶级法权?

  1、马克思的定义:

  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这样写道:

  “我们这里所说的是这样的共产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第一阶段即社会主义阶段),它不是在它自身基础上已经发展的了,恰好相反,是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中产生出来的,因此它在各方面,在经济,道德和精神各方面都还带著它脱胎出来的那个旧社会的痕迹。所以,每一个生产者,在作了各项扣除之后,从社会方面正好领回他所给予社会的一切。他所给予社会的,就是他个人的劳动量.例如,社会劳动日是由所有的个人劳动小时构成的;每一个生产者的个人劳动时间就是社会劳动日中他所提供的部份,就是他在社会劳动日里的一份。他从社会方面领得一张证书,证明他提供了多少劳动(扣除他为社会基金而进行的劳动),而他凭这张证书从社会储存中领得和他所提供的劳动量相当的一份消费资料。他以一种形式给予社会的劳动量,又以另一种形式全部领回来。”

  “显然,这里通行的就是调节商品交换(就它是等价的交换而言)的同一原则。 ……”

  “所以,在这里平等的权利按照原则仍然是资产阶级的法权……”

  “但是这些弊病(指按劳分配导致的消费资料占有不均),在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在它经过长久的阵痛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里产生出来的形态中,是不可避免的。权利永远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所制约的社会的文化发展。”

  “在共产主义社会高级阶段上,在迫使人们奴隶般地服从分工的情形已经消失,从而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对立也随之消失之后;在劳动已不仅仅是谋生的手段,而且本身成了生活的第一需要之后;在随著个人的全面发展生产力也增长起来,而集体财富的一切源泉都充份涌流之后,只有在那个时候,才能完全超出资产阶级法权的狭隘眼界,社会才能在自己的旗帜上写上∶各尽所能,按需分配!”

  2、毛主席的定义

  “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中存在着的资产阶级法权,必须破除。例如争地位,争级别,要加班费,脑力劳动者工资多,体力劳动者工资少等,都是资产阶级思想的残余。资产阶级法权,一部分必须破坏,如等级森严,居高临下,脱离群众,不以平等待人,不是工作能力吃饭,而是靠资格、靠权力,这些方面,必须天天破除。”

  “现在有些人宣传破除一切资产阶级法权思想,这种提法不妥。看来,工资制一部分是要保留的。保留适当的工资制,保留必要的差别,保留一部分多劳多得,在今天还是必要的。保留的工资制中,有一部分是赎买性的,如对资产阶级、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和民主人士,仍保留高薪制。“我国现在实行的是商品制度,工资制度也不平等,有八级工资制,等等。这只能在无产阶级专政下加以限制”

  3、卢麒元先生的定义:

  “(无产阶级持有资产的管理)代理人一旦获得资产管理权,即‘资产阶级法权’,就拥有了资产分配的特权。”“

  这里的资产阶级法权定义,明确为资产管理权。

  “中国政府是代表广大人民群众(主要是无产阶级)的利益的人民政府。这是中国人民(主要是无产阶级)赋予中国共产党执政权(亦即法权)的法理依据。”

  根据执政权即法权推论,资产阶级法权的定义,应为资产阶级执政权。

  “社会治理的根本意义在于消除超社会中的特权,我们将之称为‘法外治权’,或者‘资产阶级法权’”。“社会主义要消除超越社会的‘法外治权’(资产阶级法权)”。

  这里的资产阶级法权,明确为超越社会的法外治权。

  “什么是资产阶级法权?就是基于资产占有而形成的法定权利。”

  比较三个人的定义,可以看出:

  马克思提到的“资产阶级法权”是针对社会主义按劳分配原则造成的消费资料占有不均的不平等现象而言的。这种“资产阶级法权”也仅仅是这一种“资产阶级法权”被社会主义保留了。要一直保留到共产主义的高级阶段,才为“各尽所能按需分配”原则所取代而最后消灭。这种保留是通过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以法律形式进行的保留。请注意,马克思在这里明确指出的是一种“权利”,是法律赋予劳动者可以享有的一种多劳多得的权利。这种权利属于“法内特权”。

  毛主席提到的“资产阶级法权”除了马克思提到的这一层意思外,又把人们的名利思想以及人与之间的关系中存在的人格不平等和“不是工作能力吃饭,而是靠资格、靠权力”也纳入了“资产阶级法权”。这些“法权”属于“法外特权”,不受法律的保护。是无产阶级要破除的对象。

  卢麒元先生对资产阶级下了四个定义(前三种指的是权力,第四种指的是权利):

  一是资产管理权,显然不靠谱。

  二是资产阶级执政权,从字面意义来看,虽然可以做出这种解释,但是,马克思与毛主席不是说的这个意思。

  三是超越社会的法外治权。分析应是指法律外的政策治理权力。马克思和毛主席也不是说的这个意思。

  四是“基于资产占有而形成的法定权利”。这个定义十分混乱。首先,资产占有分合法占有和非法占有。非法占有无法定权利可言。其次,资产占有不能自然形成法定权利,法定权利是法律规定享有的权利,享利的权源于法律的赋予,所以“基于资产占有而形成的法定权利”应改为“基于资产占有而享有的法定权利”。其三,“基于资产占有而享有的法定权利”没有明确的授权主体,所以必须增加一个前提,修改为“在资本主义社会里,基于资产占有而享有的法定权力”。表示资产占有者的享利权是资产阶级专政的法律授予的。这样才能称得上是资产阶级法权。同理,在社会主义里,基于资产占有享有的法定权利叫做无产阶级法权。因为它的享利权是无产阶级专政的法律授予的。所以,法权这个概念是带有显明的阶级性的。

  卢麒元先生否认了法权的阶级性,把资产的享利权视为资产自身先天具备的权利。这种权利实际上已经被他权力化了,变成了资产先天具有的享利权力,是这种权力保护着资产的享利权。这样一来,资产享利的“法权”就成了一个可以随资产的转移而自行转移的东西了。资产转移到谁的手上,“法权”也就自行转移到谁的手上。也就是说,谁继承了资产,谁就拥有了法权。所以,卢先生就得出了一个这样的结论:

  “无产阶级消灭资产阶级之后,自然继承了资产阶级的遗产,从而拥有了‘资产阶级法权’。”这样,他又在无产阶级法权和资产阶级法权之间画上了一个等号。

  无产阶级法权 = 资产阶级法权

  这个等式又可以通过“执政权(亦即法权)”推理为:

  无产阶级专政 = 资产阶级专政

  就这样,卢麒元先生通过对资产阶级法权的曲解把资产阶级法权全部移交给了无产阶级。无产阶级专政就是使用资产阶级法权的专政。于是,一些令人莫名其妙的“经典”词语接踵而至:

  “毛泽东甚至没有认真思考‘资产阶级法权’使用的效率问题。”

  “邓小平有效的提高了‘资产阶级法权’的使用效率,却没有解决‘资产阶级法权’继承的合法性和分配的公平性。”

  “马克思关注于法权获得的合法性;毛泽东关注于法权分配的合理性;邓小平关注于法权使用的效益性。他们的认识都具有历史的合理性,他们也获得了他们所处时代的成功。但是,他们都没有完成合法性、合理性、效益性的综合平衡。而实现三性的综合平衡才是建设社会主义的真正内涵。”

  “毛泽东手握资产阶级法权,当然可以代行人民立法权。但是,毛泽东走了,资产阶级法权沦落他人之手,人民立法权也就自然遗失了。法权,悄然回归权力和资本了。”

  无产阶级真的通过继承资产阶级资产而拥有了资产阶级的法权吗?

  事实上,无产阶级对官僚资产阶级的资产是没收也可以说是夺取,对小资产阶级的资产则是利用、改造到消灭。用马克思主义理论分析资产阶级的资产,本来就是无产阶级创造的,无产阶级只是通过革命的手段,从资产阶级手上夺回了本应属于自己的资产。卢麒元先生非要扯到子承父业式的继承,并由继承资产进而扯到继承权利、权力。这种做学问的态度,我认为是很不严肃的。

  再怎么说,对于资产阶级专政保护的私有制,无产阶级专政只保护其中的生活资料私有,而将生产资料私有制彻底废除了。资产(资本)占有者在资产阶级专政下享有的剥削劳动者的权利,无产阶级不但没有“继承”,而是毫不手软地将资产的这个权利予以剥夺了。

  这就是无产阶专政与资产阶级专政的本质区别,也可以说是无产阶级法权和资产阶级法权的本质区别,同时也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

  卢麒元先生凭什么用一个曲解了的“资产阶级法权”胡搅蛮缠地将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将无产阶级专政与资产阶级专政捆绑在一起呢?!

  三 一个不容改变的制度:生产资料公有制

  生产资料公有还是私有,这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分界线。实行公有制的是社会主义,实行私有制的是资本主义。

  因为,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性质完全不同:生活资料在占有者的消费中而消失,是一个补充——消费——消失——再补充——再消费——再消失的循环往复过程,与占有者的财富增长完全无关;生产资料则是在占有者的投入下而增长,是一个投入——增长——再投入——再增长的向前推进式过程,与占有者的财富增长直接相关。

  生产资料是创造社会财富的资本,生活资料是消费社会财富的源泉。然而生产资料却必须在劳动者的作用下才能创造财富,劳动者才是社会财富的真正主人。

  社会主义主张消灭生产资料私有制,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用按劳分配的原则将劳动者创造的财富比较公平的分配给每一个劳动者。

  资本主义主张并保护生产资料私有制,赋予资本剥削劳动者的特权,用“按资分配”的原则让资本占有者瓜分劳动者创造的社会财富。

  生产资料私有制使得资本占有者的资本不断地无限制的扩张,从而导致这部份人的越来越富有,另一方面,相对而言则使得遭受剥削的劳动者越来越贫穷,不断地拉大贫富差距

  生产资料公有制同样促使资本的增长,但增长的资本同样还是属于公有,而不属于私人所有。生产资料公有制既消灭了占有生产资料的主体资产阶级,也废除了资本剥削劳动的资产阶级法权,从根本上消除了个人依靠资本增长致富、暴富的可能性,从而有效地限制了贫富差距的扩大。

  新中国前三十年的社会主义革命实践对这个道理做了最有力的说明。

  前三十年的新中国为什么贫富差距小,生产资料公有制建立了不朽的功劳。每个人都是劳动者,每个人都只能根据自己付出的劳动,获得属于自己的一份生活资料,富的不可能富上天,穷的不可能穷入地。尤其是特殊生活资料的住房,在城市也是实行的公有制,富人还能富到哪儿去!一是任何人都不可能拥有满足基本住房需求以外的住房,即使有也绝不可能化成资本去谋取利益。

  新中国前三十年为什么会政治清廉?为什么官场少有腐败?虽然和毛主席的从严治吏有关,和人民群众的严格监督有关,同时也和它实行的生产资料公有制很有关!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前提下,根本就不存在官商勾结这个社会毒瘤滋生的土壤。即使官员起了受贿之心,可是到哪里去找行贿之人呢!

  在按劳分配的原则下,生活资料的分配处于相对平等平均的状态,每个人的生活资料消费状况基本上处于透明的状态,官员同样如此,虽然当时没有官员财产的公示制度,却有着实际上的官员财产大公开。官员依靠特权多占生活资料,除非不进入消费,一旦进入消费后,反常的消费就等于是自我暴露了。

3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刚表态过的朋友 (3 人)

发表评论

最新评论

引用 haifen 2014-10-1 04:36
所谓"新社会主义“是什么货色,此文揭露很充分,很有力!
引用 ahjoe 2014-9-29 17:43
给邓腐党伪共洗地的伙计们除了张宏良韩德强秋石客艾跃进刘金华等外,现在又加上一个卢麒元,何其盛也!
引用 远航一号 2014-9-29 01:33
远航一号调整;并修改缺字漏字、错别字若干。

查看全部评论(3)

Archiver|红色中国网

GMT+8, 2024-4-27 10:05 , Processed in 0.017045 second(s), 12 queries .

E_mail: redchinacn@gmail.com

2010-2011http://redchinacn.net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