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20日厦门市民到市政府合理诉求,遭凶残JC围殴抓捕,很多市民被抓,但厦门人民不会放弃,我们会坚持抗争到底,请全国人民支持我们! 分享图片http://t.cn/R7UHYe8厦门保障房一年涨价超60%,这还是保障房吗?保障房是保障了谁的利益?? 等了2年3个月的房子,政府自己不遵守承诺涨价70%,保障房的价格超越北京的价格1000.00/平米,平民求个说法求个公道,为什么捉人啊!去的人都是遵循法守不影响别人的规矩,也都是自发无组织的发自内心的,为自己求个人权的。为什么会被捉,政府有说法吗?如果要捉不是政府自身先捉起来这样逼迫普通百姓 视频: 厦门保障房变暴涨房,引发群体性事件,警察暴力执法。厦门保障房 一、申请保障性住房的都是普通的工薪阶层,拿着微薄的薪水,过着不能生老病死的忐忑生活,不少人十几年如一日默默的奋战在各条战线,默默的为厦门建设添砖加瓦,默默的为厦门的GDP以及财政收入奉献自己的绵薄之力,并欣喜的看着厦门日薪夜异的发展着。我们只是期望通过保障性住房为苦逼、暗淡的悲剧人生注入点亮丽颜色; 哪怕承受各种苛刻条件, 哪怕不能转租、出租、转借,哪怕出让时只占有40%的收益, 哪怕非申请家庭成员在入住时应及时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60%的暴涨将我们惊醒,传说中的保民生的保障房只是暴涨房, 这不过是政府绘制的一个大饼,这不过是黄梁一梦,屌丝终究是屌丝呀。 二、但是我们苦苦轮候等待的几年时间都去哪了?我们不想成为背负房子的房奴,深信我们的官老爷们断不会种红薯,我们的政府都是为民作主的,被保障房的低价吸引,于是有人放弃家里的田地,将户口迁来厦门,有人为了户口改变了自己的工作,我们奔走申请,满心欢心等候。我们的平均等待时间长达两年,几年过去了,这几年,发生了太多事情: 平均房价由2012年的14000元涨到2014年的20000元。 半岛祥湾由2012年的10000元涨到2014年的15000元。 未来橙堡由2012年的6000元涨到2014年的15000元。 …. 几年时间,我们错过了14000均价,错过了半岛祥湾,错过了未来橙堡,错过了太多,我们忍不住问,我们说好的保障性住房呢,我们的时间都去哪里了。 三、涨价的原因是什么?建设局含糊其辞,土地涨价、物价上涨、人工成本增加。是这些原因吗? 土地涨价:据悉,我们存量保障性商品房的土地与第六批申请户的土地有些是同时取得的,现有房源很多人都去看过,大部分已经建成,就差室内装修和小区绿化,那证明这批的土地取得时间不会和第六批的差太久,既然如此,短短半年时间土地价格就飞涨?我们认为这个理由不充分。 物价上涨:建房材料成本上涨,据我们所知,钢材在降价,就是大家所知的油价、黄金价格都在降价,不知物价说的是哪个物价? 人工成本增加:今年厦门最低工资标准有调整,是微调,人工成本增加,是什么样的人工成本能涨到这个价? 60%的涨幅,在短短半年不到时间里。保障性商品房作为保障民生的工程,没有任何公告,说涨就涨了,同为期房,前面几批都没涨,就我们涨了。之前媒体还说我们幸运的搭上了末班车,我们等了两年,等来了没有岛内只有岛外,等来了没有现房只有期房,等来了8500元/平的均价?这两年,厦门房价飞涨,商品房的价格只升不降,我们若是放弃了保商房,我们该何去何从?我们若是接受了这个价格,我们要多付出多少年的劳动才能赚回这二十万?还不包括贷款的利息钱。这样乱涨价,如何响应习主席号召的“中国梦”?保商房没有保障到我们,却深深的伤害了我们这群为厦门建设辛苦付出,想扎根厦门的夹心层的心。 四、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我们保留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依法申请、组织、参与游行示威的权利。同时,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我个人保留了自发的,无组织的在下周一的上班时间到市政府门口散心,排谴因保障性住房暴涨60%而抑郁的情绪的人身权利,尤其要注意的是,我这项个人权利是与生俱来的,不需要向任何组织、政党申请、汇报。 五、根据《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第二十六之规定,社会保障性住房的销售价格由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市物价、财政和其他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确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价格按国家规定的定价原则确定。保障性商品房的销售价格主要由基准地价、建设成本和相关税费构成。 六、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之规定,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 (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 (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 (三)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 在第十一条中特别指出,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还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 (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 (三)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四)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 以及第十三条中指出,除本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以 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国务院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而第二十条指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行政机关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因此,我依照该法申请公开以下信息: 1. 这批各保障性住房的销售价格的构成, 2. 这批各保障性住房所使用土地的出让时间,基础地价以及核算原则; 3. 这批各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成本及其核算的基准时间 4. 这批各保障性住房的相关税费包括哪些, 5. 第六批保障性住房的销售价格的构成, 6. 第六批各保障性住房所使用土地的出让时间,基础地价以及核算原则; 7. 第六批各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成本及其核算的基准时间; 七、根据《价格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建立听证会制度,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主持,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 此次价格呈90度斜率的断崖式暴涨,涨幅前所未有,空前绝后,可能持续影响了近万个家庭,几万人的余生,这种重大的价格变更是否应该召开听证会,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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