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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议政】倾听人民呼声 维护人民权益

2012-3-3 09:41| 发布者: 刘金华| 查看: 459| 评论: 1|原作者: 刘金华

摘要: 【网民议政】倾听人民呼声 维护人民权益 毛泽东说:让人说话,天塌不下来,不让人讲话,总有一天要垮台。胡锦涛在2006年的一次国际会议中,自行上台讲话的理由就是:“人有嘴巴就得讲话。”都主张让人讲话。对于人民,党和政府是为他们服务的,哪有为人民服务者不让人民讲话的道理。但是,这世界上就有许多不合理的事情。 比如,信访办是专门听群众呼声的部门,但是,许多到中央申诉不幸遭遇的民众,还没有走进信访办的门,就被截 ...

【网民议政】倾听人民呼声 维护人民权益

毛泽东说:让人说话,天塌不下来,不让人讲话,总有一天要垮台。胡锦涛在2006年的一次国际会议中,自行上台讲话的理由就是:“人有嘴巴就得讲话。”都主张让人讲话。对于人民,党和政府是为他们服务的,哪有为人民服务者不让人民讲话的道理。但是,这世界上就有许多不合理的事情。

比如,信访办是专门听群众呼声的部门,但是,许多到中央申诉不幸遭遇的民众,还没有走进信访办的门,就被截走,关了起来。

现在“人民政府”比封建衙门还不如。过去民众有冤屈,到封建衙门口一击鼓,县太爷就得升堂审案;还可以拦轿喊冤。现在甚至一位信访办干部家属还没有进衙门,就被毒打进了医院。普通老百姓就更不用提了。不用举例,每年10万件群体事件,哪一件不是与不让人民说话有关?

不允许人民说话,人民大众说话的地方,就是街头。人民心中的怨气,就如水一样,只能疏导,不能堵逼。堵水要泛滥成灾害,逼气要产生破坏性爆炸。这是千古经验之谈。可是一些人就只顾眼前压得下去,不管以后产生什么后果。对这种态度的形象说法叫做“击鼓传花”。

 

去年,广东乌坎村和相距不远的海门镇分别发生了大规模群众抗议政府事件。我发了一组论文。有两篇是《网民对广东两起游行示威的评论》、《汪洋书记该看看网民的评论》。

网友评论说:“工人需要的是游行吗?”这个问题问得多么有马克思主义啊。请右派、左派和当权派都认真想一想这个问题。

这些年,高层、社会精英一直在宣扬政治改革,呼声越来越高,核心是强调“宪政民主”。资产阶级民主派与执政党在民主模式——西方民主还是中国特色民主——上争论不修,却不说明他们的这个民主模式是干什么用的。如果用马列毛的话,上层精英把民主作为一个目标模式,而不是看作是一种手段。

民主的主体是人民。所以最了解民主真谛的是人民群众。这不是观点,是事实。“工人需要游行吗?”这个问题的提出,以及紧接着的回答:“需要的是被拖欠的薪金”,这种朴素的人民民主观,去除了一切关于民主的外表色彩,抓住了人民民主的实质。

游行,是民主的一种形式。这次民工们为什么要行使这种民主形式?网友的回答是:为了讨回被拖欠的工资。如果老板按时发放工资,工人还需要游行吗?很清楚,不需要讨回被拖欠的工资,自然地不需要搞游行这种民主了。民主的目的不存在,民主的手段也就不须用。在这里,基层网民与上层精英明显不同。基层网民要的是实质民主,上层精英讲的是形式民主。

网民的评论说:“汪洋再一次做错事,不是需要你批准游行,而是应该把欠人薪水的企业主找来,解决实际问题。”网民批评汪洋舍本求末:不解决实际问题,而让民工上街游行,支持这种近于对抗的方式,是在激化矛盾,绝不是正确的做法。这不是真正搞民主,而是滥用民主这种手段。所以网民向汪洋提出一个:“你这样做目的是什么?”是鼓励闹事吗?

网民说:“如果汪洋批准的游行是针对他能力和权力范围内无法解决的问题,比如反对转基因之类,本人支持;而工人讨薪,完全是其职责范围内的问题,这么做是表明你很无能,无法按正常途径解决,还是其他?”卑贱者最聪明,高贵者最愚蠢。什么上街闹事是好,什么上街闹事是坏,网民分得多清楚,没有形而上学。

 

乌坎事件已经比较好地解决了,由是乌坎事件转变为“乌坎经验”或“乌坎模式”。

网络左派没有参与乌坎事件,没有什么反映,没有从乌坎事件中获得什么。

中国选举与治理网站评论最多,还发了个编者按:“在过去三十年中国发展过程中‘一手硬一手软’的手段之下,群体性事件逐渐增多,乌坎事件因发生在改革开放的先行地广东,而变得引人关注。专家认为,从肯定利益,到承认博弈,再到平等谈判,广东乌坎事件的处理模式,将和33年前安徽小岗村在经济改革方面的实验一样,成为未来中国社会管理改革的样本。”

官方从另一个角度看乌坎事件。201213日,中共广东省委书记汪洋针对乌坎村事件发表谈话,称“乌坎事件”是一个教训,必须改进村级组织。强调指派广东省委副书记朱明国带领省工作小组进驻乌坎村,不仅是为了“摆平”事件,而是为了改进全广东的村级组织建设提供借鉴。

我是乌坎事件的最初关注者和评论者。在事件前发表了一组三篇谈维稳与维权关系的一般性文章:《维护民众权益是根本》一、二、三;事件发生时写了《广东民众走上街头预示一种新的开始》等专门评论乌坎事件的一组共6篇文章。那时有关事件的资料不多,我只是感到预示一种新的开始,而 “这新的是什么?是社会进步,还是社会动乱?是我这段时间要思考的问题。”

现在事件得到比较好的解决,可以认为是社会进步。我认为1222日,中共中央机关报《人民日报》发表时评《“乌坎转机”提示我们什么》说的对:“群众固然不能‘有诉求就过激,一过激就违法’,再合理的诉求也要在法律框架下解决,基层政府也不能把本属正常的诉求表达,用‘堵’和‘压’使之演变成过激对抗。在乌坎事件中,基层政府最初失误正在于,没有正视村民合理的利益诉求,让理性的上访升级为过激的行动。”文章认为:“在面对具体矛盾冲突时,把握了群众利益的诉求点,也就把握了问题解决的关键点。”文章总结说:“回顾近年来的诸多群体性事件,究其实质,大多源于群众利益诉求得不到纾解和满足。这提示我们,面对群众的利益诉求甚至是矛盾冲突,地方政府要有高度的大局意识。一方面,要看到‘群众利益是发展的最终目的’,‘着力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是最大的政治;另一方面,要扫除面对群众的‘对手思维’,真正像中央领导同志要求的,把解决群众利益问题‘作为检验干部群众观念、宗旨意识、领导能力的试金石’。”

我可以不必重述我的文章了,只摘录其中几段:

多年的实践表明,把维稳作为干部考核时一票否决的硬指标,不行。结果产生了许多“截访”和黑监狱,制造了更多更大的对人民权利的侵犯,耗费了大量钱财。

瓮安是怎么解决的呢?“化解民怨”的标题,已经说明了:“有鉴于此,认识到‘痛’处的瓮安和孟连,无论是从理政思路,还是从操作细节上都主动积极,一切以民众利益为依归,当然也就重新赢得了民众的信任。

提出一个观点:维权促社会发展的主体不是政府,是人民。要改变传统的“为民作主”的观念,转变到以民为主。

一旦真正以民为主,则天下太平。必然。无疑。

现在首先要做到:倾听人民呼声,维护人民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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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茅矛 2012-3-3 2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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