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打伤打死讨薪农民工,不只一个是单纯知法犯法、执法犯法的刑事犯罪问题 在各级开展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强调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新形势下,太原市公安局小店分局龙城派出所的民警,竟然发生了农民工讨薪遭暴打、群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的事件。这不只是一个单纯知法犯法、执法犯法的刑事犯罪问题。它警醒并且要求人们必须从多方面反思和回答,是那些条件、环境和氛围,使这些“人民警察”敢于顶风作案,如此胡作非为。 这起“人民警察”暴打群殴讨薪的农民工,一人死亡一人重伤,骇人听闻的事件,不但是对人民民主的亵渎,是对宪法权威的藐视,同时也是对信奉倡导“市场万能”和“丛林规则”者们的极大讽刺。 仅从劳动力市场这个方面来看,欠薪者不讲等价交换买卖公平的价值规则,有恃无恐,不择手段,仗势欺人,逍遥法外;讨薪者势单力薄,面临的则是弱肉强食、适者生存的“丛林规则”甚嚣尘上的条件、环境和氛围,因此才会任人宰割,饱受欺辱。其结果就造成了这起市场机制失灵的典型表现和劳资矛盾的恶性事件。 市场是有两面性的,有其积极作用,必定有其消极作用。在现实中,已经突显了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是一只有严重缺陷的手。当它的缺陷被一些人有效利用,见利忘义唯利是图的时候,就会变成为一只肮脏的罪恶的手,粘满劳动者鲜血的手。解决这个问题就在于如何规制这只“看不见的手”,最大地发挥它的消极作用,最大地限制它的消极作用。使它在发展完善市场经济中,更好地造福于人民,为实现中国梦振兴中华服务。 当务之急,就是搞市场经济必须要大立价值法则,大破丛林规则。不但要把权力关进笼子里,而且要把资本也关进笼子里。否则“看不见的手”就是权钱交易官商勾结之手, 它就会使一些人搞邪门歪道,无法无天,胡作非为,为富不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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