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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经济村庄

2015-1-28 09:34| 发布者: 远航一号| 查看: 7731| 评论: 2|原作者: 第十二届开放时代论坛

摘要: 第十二届开放时代论坛于2014年11月1日至2日在江南千年古县城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慈湖书院举行,本届论坛的主题是“集体经济村庄”。在20世纪80年代初我国农村普遍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仍有少数农村因地制宜,坚持集体生产、按劳分配的集体经济制度至今。
曹锦清: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名”与“实”

  在社会转型的过程中,“名”找不到“实”,“实”找不到“名”, 这也是一个常态。

  这些年我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名”考虑得多一点,因为现实生活处于一个重大的变动时期。出发点当然是毛泽东时期对社会主义的经济定义,因为改革开放也是从对这个定义的重新解释开始的。社会主义的经济按照马列主义一般的理解就是讲公有制,共同劳动、按劳分配;按照中国和苏联的方式,是用计划的方式实现。按劳分配也意味着取消土地和资本的私有制,因为这两个要素不再参与分配,除去国家和集体的必要积累,唯有劳动参与分配,那么对于按劳分配当中的所谓市场经济法权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不能取消,只能加以限制。这是我们的教科书原来的规定。

  原来还规定,城乡集体所有制随着生产的发展,逐步提高核算单位的级别,最后进入单一的全民所有制。过去我们就往那里走的,改革开放后就宣布那是一条封闭僵化的老路。我以为邓小平理论的核心是对社会主义经济的重新解释,他把社会主义还是理解为公有制,这个公有制既能和计划结合,又能与市场结合。他把计划和市场都视作资源配置的手段,当然效率有高有底,市场配置手段比计划要好,所以把公有制和市场经济相结合。

  改革的方向是朝往市场经济的,随之而来的就是公有制向私有制的转轨。我读过《邓小平文选》第三卷,邓小平反复讲公有制和市场是能够结合的、兼容的,而演进情况并非如此。第一,我们讨论最多的就是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原来被认为土地集体所有、共同耕种、共同分配的形式,由于1982年实行家庭承包制,20年来,我们逐步发现中央的文件是不断弱化村集体所有权,强化承包权,时间是延长了,原来是15年,后来延长30年,最后讲永久不变 ,现在已经计划在5年内实现土地确权到户。山东枣庄试点就是为私有化做准备。从蓬勃发展的乡镇集体企业,到1996年苏南、温州模式宣布失败,谋求了对集体企业的股份制改制,认为还不彻底,然后就转向私有制。昨天讨论的几个“明星村”可以理解为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孤岛,不是一个普遍存在,而且它们又高度依赖德才兼备的能人,所以我昨天提出“人存政举,人亡政歇”的可能性问题。

  接下来是国企部分。原来叫国营企业、国有企业,现在叫国有资本,国营企业退守到国有资本的方式,已经与市场接龙。1997年开始“抓大放小”,大批的中小国有企业经过改制,有的关闭了,有的转为私有。现在民营企业的相当一部分来源于集体企业、国有企业。不是企业家加入中国共产党,而是共产党员加入私营企业家的队伍。这是一个基本现实,在苏南那里可以调研。

  当前市场经济运行的资本归为三大类:国有资本、外资、民资。十五大、十六大之后,随着生产方式的变更,分配方式也发生了重大变动,事实上官方已经承认,按劳分配为主已经结束了,主流经济学的提法,目前是按要素分配。

  十八大更明确规定按资本、按劳动、按管理、按知识分类,这个结构和以私有制为主体的市场经济国家的分类方式是一样的,转化为社会结构的话,就是三个阶级:资产阶级、中产阶级、劳动者阶级。在劳动者阶级中大量的是雇佣,还有一大部分是自雇劳动阶级,城市里的个体户统统可以归结为自雇劳动阶级。结论是,以公有制为主体、按劳分配为主的那种社会主义已经守不住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个“名”当中,社会主义指什么,这是当代最困惑的问题。

  可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名 ”和“实”已经发生了重大的脱离,按要素分配必然会产生分化问题,那么,当前的社会主义是不是要从一次分配领域全面退出?退守到何处?有人提出就是要退守到社会保障领域。这里又提出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作为公有制的社会主义和市场是否兼容的问题。邓小平对社会主义和市场的兼容问题有肯定,更有犹豫。如果不能坚持公有制为主体、按劳分配为主体,如果出现两极分化,他1987年就说过,那么改革就走到邪路上去了。1990年他又讲过,如果出现两极分化——他指的是出现资产阶级和雇佣劳动的阶级,他讲四大矛盾,主要是区域之间的矛盾、民族之间的矛盾、阶级之间的矛盾、中央与地方的矛盾都要尖锐起来——那时候就要出乱子,他相信公有制和市场是可以兼容的。但是1993年他又说我们要避免两极分化,事实上两极分化是自然而然会来的,证明他是估计到了公有制和市场可能不兼容的问题,所以他讲分配的问题比增长的问题更复杂、更重要、更尖锐,要用千百种方案来解决,不解决就要出问题。

  最后想补充的一点是,我们讨论集体经济的困境是自古以来就有的老问题,也是当代出现的新问题。唐宋以后土地制度发生了重大的变化,辛弃疾有词说“千年田换八百主”,土地流转到宋以后加快了,之后家族的分化也就加快了。那时候提出要重建宗族的问题,到明中叶以后官方才建立起来。把原来的五口之家建立为一个更大的共同体,叫做宗族。宗族的经济建设就是“祠田制”;社会建设叫做族谱制;思想文化建设就是建立完备的祠堂——一个更大的共同体以解决在市场条件下公共品的自我供应问题。但是对此存在长期的争论:大家族有大家族的好处 ,可以保护鳏寡孤独、贫穷族人,但是也有缺点,就是养懒人的问题。小家庭可以激发活力,兄弟分家之后会各自努力干活。这个争论宋晚期之后一直存在,和我们现在的情况一样,大家庭变成小家庭,活力出来了,但是分化加强了。现在我们对贫富分化现象的考虑,是不是要重建某种集体来改善分配状况和对弱势群体的保护状况,这个问题在当代又提出来了,所以它又变成一个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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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引用 龙翔五洲 2015-1-31 23:47
讨论集体经济村庄这个课题很好,但是这个讨论会对以粮为纲的规模化集体农业的研讨是实在欠缺。

在农村改变土地承包的小农经济模式,在自愿的基础上逐步推行以土地和劳力入股的股份制的专业合作社、人民公社等农业企业,经营以粮为纲以农业为主的生态种植业、养殖业、禽畜业、林业、手工业、食品加工业、制造业、物流业、供销业、旅游业等多种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因地制宜地逐步发展大农业,农工联合企业和农工企业集团,以便推行大农业的机械化作业和农村水利化建设,提高抗灾能力,逐步建设和实现农业现代化。国家继续对农村实行优惠倾斜政策,继续免征农业税。鼓励农村青壮年劳力为农业现代化做贡献,逐步发展符合农业合作化的就地就近农村城镇化(住宅和生活设施的相对集中以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大农业发展的需要),减小城乡差距。 ...
引用 redchina 2015-1-28 11:15
责任编辑:远航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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