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毅:集体经济的内在动力 我先针对罗必良教授的发言提些问题。 我们昨天基本解决了到底人民公社效率高还是效率低的问题。我们这里有很多实地的研究,包括我们在周家庄做了一个比较深入的调研。您提的那个崖口村,我有个博士生刚发表了论文,我们对崖口的情况还是比较熟悉的。如果以崖口村为例子的话,它在60年代、70年代的效率还是非常高的,我就不是很确定人民公社作为一种制度本身,它必然隐含一种低效率这种判断是根据理论还是根据现实,抑或是根据其他什么原因。 第二个是自留地问题。我不是很确定自留地的效益,您讲比公社的效益高6倍,这个数字从哪里来?是否有比较具体的案例我们跟踪调研一下? 我主要是做农民工的研究 ,我认为真正能打开历史的钥匙,是当下的问题,以此帮助我们一步一步解开,要不然历史往往是一个谜。我还是要接你对当下的论述和对历史之间呈现的矛盾来评论。你说由于家庭承包土地之后产生了“三农”问题,解决“三农”问题就是重新集体化。这些问题放在社会主义时期,你就认为那是意识形态。但如果我把它放回到一个历史场景中,比如说我们革命成功后或新中国成立后,到底我们是要小农耕种、家庭承包比较好,还是集体化的生产好?这是纯粹的意识形态的判断,还是经济发展本身也存在内在的动力? 最后就是您讲的农业共赢制,这个农业代理人最后会不会转变为资本家? 张小军教授提出以“共有”来替代“私有”,以“共有”来替代“公有”,甚至是两种的结合。我们要处理的问题是在您理解的公有制和私有制下都出现了代理人的问题,最后都会垄断到少部分人手上,不管是通过政治的权利还是其他的权利。如果我们换一个名字,公有换成共有,其实就是名和实的问题。我们如何处理代理人的问题?代理人的问题讲到底还是新阶级的问题,讲到底还是官僚主义在社会主义的公有制基础上出现的问题。我们今天换一个词语,可我们还是没有处理在具体的历史阶段会出现新阶级的问题。新阶级这样的问题,到底是公有制一定会带来的呢,还是说阶级矛盾没有化解而必然导致垄断?说到底,还是人民的、底层的力量没有真正壮大起来以制约新阶级。 香港是一个非常自由的市场经济体,法律制度也比较规范,任何一个人都可以在市场中非常自由地发展,任何一个人的差异性和阶级性马上就会在自由市场当中体现出来。我们已经讨论了很多,就个体如何在现实的市场中而不是在想象的市场中来实现效率和公平的问题。我并不认为集体主义和个人主义是一种对立,因为我是从研究富士康一路走过来的,对市场非常警觉。我们在瓦解集体经济之后出现2.6亿农民工的自由流动,但是今天的自由是真正的自由么?他能发展他的自我么?他生命意义有提升么?我看到他很快就落到另外一个非自由的状态中。如果集体做得好的话,这恰恰是提供个人自由的一个基础,比如说在崖口,他们平均每天劳动3个小时,其他时间都去打麻将、玩耍。可是在富士康,他们每天到晚上几点才能下班呢?我们谈自由的基础到底在哪里? 曹教授的分析和我的分析基本一致,我恰恰也看到社会主义“名”和“实”的分裂和矛盾的问题。我们今天要问的是:究竟有多少人愿意站在底层老百姓的立场把社会主义的“实”保留下来,还是把社会主义的“实”解构掉,才是今天比较主要的矛盾?通过在国内这几年的研究,我看到更多的是把社会主义的“实”解构掉,只是想要保留一个“名”而已。我们如何才能把这个“实”保留下来?是不是1949年的革命还是一场没有完成的革命,我们的外敌、内敌、内部阶级矛盾到现在还没有处理好而成为最主要的原因,才造成今天这个“名”与“实”分离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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